《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银行 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 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一、引言金库是银行内部的保险柜,用于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是银行的重要资产。

因此,金库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对于确保金库内资金、贵重物品的安全及有效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金库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金库管理工作,确保金库内的资金安全,保证金库的正常运转,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提高金库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二、金库管理机构1. 金库管理层金库管理层应设立专门的金库管理部门,负责金库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金库管理部门应当设置金库管理员和金库管理员助手,确保金库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金库的各项设备和工具。

2. 金库管理委员会银行应设立金库管理委员会,由金库管理层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金库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和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金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三、金库管理制度1. 金库日常管理规定(1)金库每天应按时开启和关闭,金库管理员办理金库日常工作,负责金库内资金和贵重物品的存取和查看。

(2)金库内应设有监控摄像头,24小时全天候监控金库内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金库内除需用现金外,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确保金库内的整洁和安全。

(4)金库内的资金、贵重物品应定期清点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物品的完整性。

(5)金库每天应定期进行防护设备和安全门的检查、试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2. 金库资金管理规定(1)金库应设立现金存取登记簿,记录每笔现金的存取情况,确保金库的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准确性。

(2)金库内的现金应根据金额大小、面值合理分开存放,避免误操作和方便管理。

(3)金库内的现金每天应进行清点,对账并存放保险柜中,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性。

(4)金库内的现金应根据要求定期上交银行中央库房,确保金库内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 金库贵重物品管理规定(1)金库应设立贵重物品存放登记簿,记录每笔贵重物品的存放情况,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2)金库内的贵重物品应根据种类、价值合理分开存放,避免混乱和方便管理。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金库管理工作,保障银行金库中现金和贵重物品的安全稳妥,提高金库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金库内现金、贵金属、有价证券等财务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金库管理工作应遵循“严格管理、保密安全、高效运作、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金库安全稳妥运行。

第四条金库管理应有专人专岗、专业管理,确保金库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金库管理人员第五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经过严格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严禁私人行为,不得将任何金库内的信息外泄。

第七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金库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金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制度,细心细致完成每项工作,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安全。

第三章金库管理制度第九条金库应具备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每一笔现金或贵重物品交接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审核程序。

第十条金库应配备先进的保险柜和安全设施,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安全。

第十一条金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防范漏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金库应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确保金库内的每一笔交易都能被监控和记录。

第四章金库日常管理第十三条金库应定期进行现金清点和贵重物品清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金库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过期、损坏、报废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第十五条金库应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和内部审计,确保金库内财务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金库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处理好各类风险事件,确保金库的安全稳妥。

第五章金库紧急处理第十七条在发生紧急情况下,金库管理人员应当沉着冷静,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金库内的现金和财务资产的安全。

第十八条金库应建立紧急预案,做好各类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金库管理人员应灵活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金库的安全和稳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金库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严格执行本制度。

建行金库管理制度

建行金库管理制度

建行金库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建行金库的运作,确保金库内资金安全,减少内部风险,提高金库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行金库内资金管理、操作流程、内部控制等方面,涉及到建行金库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二、基本原则1、安全原则建行金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金库内资金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规范原则建行金库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制度,规范金库内资金的管理和操作流程。

3、阳光原则建行金库应坚持开放透明的原则,保障金库内部各项操作的公开和透明。

4、风险防范原则建行金库应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内部风险,确保金库内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5、效率原则建行金库应提高管理效率,优化资金调度和运作流程,提高金库的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三、金库管理职责1、金库总监负责建行金库的整体管理和运作,制定金库的发展策略和规划,有效组织和协调金库内部各项工作。

2、金库经理负责具体的金库运作和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金库内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落实金库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3、金库职员负责金库的具体操作和管理,遵守建行金库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金库内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四、金库管理制度1、资金管理建行金库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流向和使用规定,做到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合理配置。

2、存取款管理金库应建立存款和取款的管理制度,记录每一笔存取款操作,确保资金的准确和完整。

3、财务管理金库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金库内资金的准确结算和核算,遵守国家有关税收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4、保险箱管理金库应建立保险箱管理制度,对金库内的保险箱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5、内部控制金库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金库内部各项操作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核,提高金库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6、风险管理金库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金库内部的各种风险,减少损失和影响,确保金库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金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金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金库的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金库管理原则1. 严格管理,确保安全:金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确保金库内财物安全。

2.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金库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3.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金库管理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 责任到人,奖罚分明:金库管理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金库安全管理制度1. 金库门锁管理(1)金库门锁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出或转借。

(2)更换金库门锁时,须经过上级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

2. 金库钥匙管理(1)金库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借出或转借。

(2)钥匙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更换。

3. 金库值班制度(1)金库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离开金库,如需离开,应经上级领导批准。

(3)值班人员应做好金库内外的巡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4. 金库出入管理(1)进入金库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经审批后方可进入。

(2)进入金库的人员应配合值班人员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3)进入金库的人员应遵守金库内各项规定,不得擅自操作金库设备。

5. 金库消防、防盗设施管理(1)金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防盗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消防、防盗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修复。

6. 金库安全检查(1)定期对金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金库内外的消防、防盗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金库事故处理1. 金库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 事故原因调查组应迅速成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银行金库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制度,确保金库的安全运营和资产的保全。

银行金库是银行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金融机构的货币和贵重物品的保管与管理。

金库管理制度是银行内部现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银行的安全运营和客户资金的安全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2. 金库布局与设施银行的金库应设置在离营业大厅较远、较为隐蔽的地方,以提高安全性。

金库的内部布局应合理,设施设备应满足安全和便捷的要求。

以下是金库布局和设施的相关要求:•金库门禁控制:金库入口应设有不少于两道防盗门,每道门应具备独立的门禁管理系统,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方能进入。

•金库摄像监控:金库内应安装高清的摄像监控设备,全天候对金库内部进行监控录像,并确保录像数据的安全存储。

•金库的门窗和墙壁:金库的门窗和墙壁应具备防火、防弹、防爆等功能。

•金库防护装置:金库应配备防盗报警系统、防火灾系统、防爆系统等安全设施。

•金库温湿度控制:金库应配备合适的温湿度控制设备,以确保贵重物品的保存环境。

3. 金库管理人员为了确保金库的安全运营和资产的保全,金库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

以下是金库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金库经理:每个银行的金库应设有专职金库经理,负责金库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

•岗位责任制:金库管理人员应按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并严格执行。

•人员背景调查:对金库管理人员进行诚信调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人员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金库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金库业务流程金库的业务流程需要严格遵循标准化的操作程序,以确保资产的安全管理。

以下是金库业务流程的相关要求:•现金收付:金库应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收取和支付现金,严格控制每一笔资金的流向。

•贵重物品管理:金库应有专门的贵重物品管理流程,确保贵重物品的记录、保管、移交等环节的安全可控。

•质押物管理:金库应建立质押物管理制度,合理保存和管理质押物,并记录相关交易信息。

建行出纳及金库管理制度

建行出纳及金库管理制度

建行出纳及金库管理制度一、出纳管理制度1. 出纳基本职责出纳是银行中负责现金管理和结算业务的重要岗位,其基本职责包括:1)负责办理现金支付、收取、清点和存储等操作;2)负责办理各类电汇、支票、汇票等结算业务;3)负责财务报表的填制和账务的核对;4)负责金库管理和现金清点等工作。

2. 出纳工作流程出纳工作流程包括:1)接受现金存款;2)支付现金取款;3)办理各类结算业务;4)办理银行汇款、汇票等业务;5)财务报表的填制和核对。

3. 出纳操作规程1)出纳操作必须按照操作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制造虚假交易;2)出纳必须认真核对各项款项的真实性,不得接受虚假信息或虚假凭证;3)出纳在办理现金支付和收取时必须仔细核对对方身份和账户信息,确保交易的合法和安全;4)出纳必须认真填写各项凭证和报表,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性;5)出纳必须保护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不得泄露或滥用相关信息。

4. 出纳岗位安全规定1)出纳工作必须安排有专人进行,不得由其他人代办;2)出纳在工作时必须保管好现金和凭证,不得将现金和凭证带到外面或随意放置;3)出纳必须保管好工作区域的钥匙和相关物品,不得随意交给其他人;4)出纳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和安全规定,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5. 出纳违规处理规定1)出纳在工作中如果发现有虚假交易、违规操作或其他违法行为,必须及时上报;2)出纳因私自调取现金或擅自将现金转移他人账户,涉嫌职务犯罪的,将立即解除其出纳资格,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3)出纳因玩忽职守或故意泄露银行机密,对银行和客户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金库管理制度1. 金库设备管理1)金库的钢质门、感应门、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不得出现损坏或故障;2)金库的钥匙、密码和防盗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交给其他人或泄露;3)金库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必须妥善存放,不得私自取用或转移。

2. 金库进出管理1)金库必须配备专门的金库管理员,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和现金清点等工作;2)金库进出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出入或带外部人员进入;3)金库必须安排有专人对进出的现金进行清点和监控,确保安全和准确。

金库管理工作制度

金库管理工作制度

金库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库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金库,是指本行用于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印章、重要文件等贵重物品的专门场所。

第三条金库管理应遵循安全性、合规性、效率性、保密性原则。

第四条金库管理工作由行领导负责,金库管理员具体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金库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金库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三级:总行金库管理部门、分行金库管理部门、支行金库管理部门。

第六条总行金库管理部门负责全行金库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制定金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金库管理、定期对金库进行检查等。

第七条分行金库管理部门负责本分行金库管理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主要包括:落实总行金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分行金库管理、定期对金库进行检查等。

第八条支行金库管理部门负责本支行金库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办理金库日常业务、确保金库安全等。

第三章金库管理员职责第九条金库管理员职责如下:(一)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金库安全、整洁、有序;(二)负责金库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印章、重要文件等物品的收付、保管工作;(三)负责金库的日常账务处理,确保账务准确、及时;(四)负责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金库不受盗窃、火灾等风险影响;(五)负责金库的突发事件处理,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六)接受总行、分行金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条金库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二)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定的财务、金融知识;(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第四章金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金库管理制度包括:金库出入库管理制度、金库现金管理制度、金库账务管理制度、金库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金库出入库管理制度:(一)金库物品的出入库应由金库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金库;(二)金库物品的出入库应进行登记,记录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金额等信息;(三)金库物品的出入库应进行核对,确保出入库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四)金库物品的出入库应由两名以上金库管理员共同办理,并进行相互监督。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

银行金库管理制度银行金库管理制度1. 金库管理目标银行金库管理旨在确保金库内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安全,维护银行的声誉和客户的信任。

具体目标包括:- 防止金库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被盗窃、失窃或遗失;- 确保金库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准确计数和登记;- 维持金库内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的所在位置的准确性和清晰的记录;- 在需要时提供有关金库内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的准确和及时信息。

2. 金库管理职责2.1 金库主任金库主任负责金库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金库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安全。

其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监督金库人员的行为,并确保他们按照制度执行各项任务;- 检查金库的门窗、保险柜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 负责金库钥匙的保管,并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取得金库进入权限;- 定期进行金库的清点,确保金库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监控金库内的摄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录像存储。

2.2 金库人员金库人员是指被授权进入金库的员工。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遵守金库管理制度,确保金库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的安全;- 准确计数和登记金库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数量;- 遵守金库进出程式,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金库;- 周期性地检查金库内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配合金库主任进行金库的清点和监控录像的查看。

3. 金库管理制度银行金库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金库的开放和关闭时间;- 金库内人员的权限管理;- 金库内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的计数和登记要求;- 金库的保险柜和其他安全设施的使用规定;- 金库进出程式和监控录像查看规定;- 金库安全检查的频率和内容;- 金库内人员的培训要求和考核制度。

4. 金库安保措施为确保金库的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 金库的门窗应采用加固设计,配备有防护措施,如警报装置;- 金库内的保险柜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金库应设有视频摄像设备,全天候监控金库内的情况,并保存录像备份;- 金库应设有紧急出口,并确保出口通畅;- 金库内人员应配备与银行安保部门的紧急联系设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库管理制度》为加强建设银行金库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和财产安全,制定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库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金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银行金库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银行金库,是建设银行为办理现金业务设置的现金业务库,是集中保管现金(包括外币现钞,下同)、有价证券(包括国库券、债券、股票等各类有价证券,以下简称证券)的专用库,是国家和银行的重点保卫场所。

金库管理工作是建设银行出纳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行处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本制度,认真负责做好金库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资金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金库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和建设银行有关,保证出纳和证券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保管现金、证券和办理现金、证券的出库、入库,确保安全完整。

三、办理辖属办事处、分理处、储蓄所(以下简称处、所)现金、证券尾箱寄存。

四、按本制度规定,建立金库管理规定,检查安全设施,确保金库安全。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县以上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的行(含县级行),应设置业务金库。

在同一城市的分、支行,可集中设置中心金库。

县以下对外办理现金出纳业务的处、所,原则上不设金库。

办理现金出纳业务但不设金库的处、所,应配置牢固的银行专用保险柜和收款尾箱、付款尾箱,保管当天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备用现金。

每天营业终了,应将当天全部备用现金装入尾箱,双锁加封,交管辖行金库寄库保管,不得留存在处、所。

第五条金库设金库主任。

金库主任一般由主管出纳工作的行长兼任。

出纳负责人根据主管行长的授权,负责管理金库日常工作。

第六条金库实行双人管库制度。

管库工作是银行极端重要的要害工作岗位,各行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考核,选配两名忠诚可靠、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同志担任管库员。

管库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新配备的管库员,要经过专业培训或在岗带训。

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应跟班作业一个月后才能正式顶岗;在岗带训的,要跟班作业三个月以上,并经考察合格,才能正式顶岗。

第七条管库员要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管库员》,认真负责做好管库工作。

第八条两名管库员要有明确的分工。

一名管库员负责出库现金、证券的初点、入库的复点,复核库存现金登记簿(附式一)、库存证券登记簿(《重要单证管理》)(附式二);一名管库员负责出库现金、证券的复点,入库的初点,办理现金,证券及尾箱出入库交接手续,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库存证券登记簿。

金库应配备专职管库员。

由于工作量较小,暂未配备专职管库员的行,兼职管库员要严格实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柜台上管钱的(即收款复核员或付款配款员),库内只管账(库存现金登记簿);柜台上管帐(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的(即收款初收员或付款复核员),库内只管钱。

第九条管库员调动或因故请假,应按第六条规定配置管库员(或临时顶岗管库员)办理金库管理交接。

交接时,由出纳负责人监交,根据库存现金登记簿和库存证券登记簿核点现金和证券,核对无误后,连同金库钥匙办理交接,登记出纳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附式二),监交人及交接人签章。

未经清点现金、证券,办妥交接手续,原管库员不得离职,接任管库员不得上岗。

临时顶岗人员只能固定顶某一管库员的班,不能先后顶两名管库员的班。

第十条管库员必须坚持五同规定,即两名管库员要同开库、同进库、同在库、同出库、同锁库。

对库存现金、证券的安全,两名管库员负同等重要责任。

严禁违反五同规定,一人进库存放或提出现金,严禁一人在库内清点票币或干其他工作。

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的,要由主管行长签字批准,并登记非管库人员出入库登记簿(附式三),并在管库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库内。

非管库人员出入库登记簿应由守库员掌管。

第十一条金库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通过出纳柜台,严格按收付款程序办理。

所辖处、所交存或提取现金,应按现金业务核算规定和手续,通过会计和出纳柜台办理。

第十二条金库存放保管的物品限于:一、盖有封包章的整捆主、辅币现金;二、收款尾箱、付款尾箱、证券尾箱;三、损伤券;四、票样;五、证券;六、定额存单;七、调款用的箱(袋),存放现金的货架、箱(柜),通风防潮用的吸湿器等器具,以及金库必须的其他物品和设施。

第十三条金库内严禁存放枪支弹药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存放各种空白凭证以及与库款无关的其他物品,严禁吸烟,使用火炉、电炉、油炉等。

第十四条金库保管的现金、证券、必须按照会计制度、出纳制度规定,设置库存现金登记簿、库存证券登记簿等帐簿,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记载。

记载的事项必须经过相互复核。

严禁白条抵库。

严禁挪用库款。

第十五条每日营业终了,金库保管的库存现金必须进行盘库清点。

盘库清点库存必须由两名管库员按照库内实有的现金共同进行。

盘库清点完毕要与会计部门对帐碰库,对帐碰库时,只准钱碰帐,不能帐碰钱,即管库员报数,会计部门核对。

第十六条金库要保持干净整洁,库内保管的整捆现金、证券,应按种类、分类别上架依次摆放,摆放要整齐有序,并挂置标签,注明种类、券别。

标签注明的内容,要与实物以及登记簿记载完全一致。

拆捆的零散现金、证券以及损伤券,必须放入金库里的柜(箱)内保管。

所辖处、所寄库保管的现金、证券,要装入尾箱并封签才能办理。

寄库时登记寄库保管登记簿(附式四)。

在发行、兑付证券期间,尾箱不够使用时,寄库保存的证券要封包寄库,封包号码和数量要与登记簿记载一致。

未经封包的证券,一律不得寄库代保管。

第十七条金库实行双人守库制度。

营业时间和非营业时间均要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守库员昼夜不间断专职守库。

夜间守库必须实行坐班制。

守库员要严格遵守总行(88)建总人字第31号文制发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守库员守则》,认真负责做好守库工作。

第十八条现金、证券运送实行双人押运制度。

每次运送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押运员(不包括司机和出纳人员)负责武装押运。

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总行(88)建总人字第31号文制发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押运员守则》,认真负责做好押运工作。

第三章库房管理第十九条各级行设置金库,需征求当地公安部门,并报分行出纳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审批。

金库的建设,要符合总行(89)建总人字第69号文制发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安全防护设施规范》。

金库建设前,应就库房面积、结构、内部设施等征求同级出纳部门意见。

金库竣工交付使用,须经分行出纳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未经分行审批、验收的金库一律不得使用。

已建成使用但未经分行审批、验收的金库,分行要组织人员逐个重新复查验收,不符合规范的要限期改正。

金库库门、库门锁和保险柜,必须使用总、分行指定的工厂(分行指定的工厂应报经总行同意)生产的银行专用金库门、库门锁和保险柜。

分行出纳管理部门要建立金库管理档案,详细记载所辖金库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金库维修,应报上级行出纳管理部门批准,维修必须实行空库作业。

维修前,库存现金、证券要转移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并由两名守库员共同守卫,确保安全。

维修库房人员应经保卫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库房进行维修。

维修时,由保卫部门派员监督,并做好维修现场记录。

第二十一条守库室(即守库员值班室)必须紧靠库房单独设置。

守库室的建设要确保安全,窗户要安装铁栏杆、铁纱窗和防护板,守库室门应是铁门或包铁门,门栓要坚固牢靠,门上要设瞭望孔。

守库室内应设置联防报警、通讯、消防器材,应配备交直流两用电源和照明设备。

第二十二条业务量大的行应单独设置票币整点间,用于整点票币。

票币整点间的安全防范要求同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库房钥匙的使用与保管一、金库库门(包括保险柜,下同)应安装两把不同钥匙的银行专用柜门锁(或两把银行专用柜门锁和一把转字密码暗锁)。

每把锁应配有正、副钥匙各一套。

二、正钥匙的使用与保管。

金库库门两把正钥匙的领用,应由两名管库员在出纳重要物品交接登记簿上签收,并分别妥善掌管、使用。

管库员不得将库房钥匙交他人代管、代开、代关,两名管库员分管的钥匙不得互借、互换、互用。

开库工作期间,管库员应将钥匙随身携带。

每天营业终了,两把正钥匙应放进守库室(或行内其他安全可靠的地方)专用保险柜的小箱内分别保存。

专用保险柜的两把正钥匙,应由两名管库员分别妥善掌管,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置或委托他人保管。

三、副钥匙的保管。

金库库门的两把副钥匙以及上述二的专用保险柜的两把副钥匙,应由管库员会同出纳负责人和主管行长,在金库、保险柜副钥匙(密码)保管登记簿(《出纳制度》附式十二)上登记后,当场共同装袋密封,加盖骑缝章,由主管行长或行领导指定的人员妥善保管。

在同一城市的金库库门副钥匙和上述二的专用保险柜副钥匙,可采取统一交管辖行,由管辖行集中管理的办法。

四、副钥匙的启用。

密封保管的副钥匙,除正钥匙丢失、损坏的特殊情况外,平时不得启封动用。

启封动用时,必须经主管行长批准,由管库员会同出纳负责人、主管行长共同启封。

启封前,应先检验封包有无异常,无误后方可启封。

启封后,要在金库、保险柜副钥匙(密码)登记簿上登记启封动用原因、时间等情况。

五、金库库门(或保险柜)装有转字密码暗锁的,密码的使用与保管也应按上述正、副钥匙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掌管密码的管库员不得将密码和开启方法告诉他人。

在密码记录上,写好密码数字和所转圈数后,按副钥匙密封、保管规定,将密码记录装袋密封。

登记金库、保险柜副钥匙、(密码)保管登记簿,登记时,应只登记件数,不得将密码登记在登记簿上。

使用保管密码的人员如有变动,密码应随即更换,不得使用原密码。

六、金库库门正、副钥匙如有丢失、损坏或金库密码失密的,要立即分行,经分行批准同意后,将整套库门钥匙或密码更换。

第二十四条开、关库要求一、开、关库时,必须由两名管库员在场共同进行,严禁一人持两把不同库房钥匙开、关库。

二、开库前,要检查库门有无异常现象,如无异常,方可关闭报警装置,接通库内照明电路,打开库门。

三、关库后,管库员要确定库门已关,开警装置,关闭库内照明电路后方可离开。

四、开密码锁时,应禁止任何人旁观(包括非管密码的另一管库员)。

关库后,应随即将密码锁号码拨乱。

第二十五条库房安全防范要求一、库房必须备有灭火器、沙箱、安全防火等设备。

如库内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抢救,并监控现金、证券。

如库外发生火灾,必须立即关闭库门,严禁人员入内。

二、库房必须装备防盗报警装置,并建立和加强治安联防工作。

遇有案情,要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公安部门抓紧破案。

第四章库款管理第二十六条金库现金库存量,由管辖行出纳管理部门根据其现金周转三至五天的正常需要量核定限额。

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

超过库存限额的,要及时交存人民银行发行库。

不足支付时,要及时到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

第二十七条向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应根据每月向人民银行发行部门报送的用款计划,由管库员提出需提取的现金数额,出纳人员据以填写现金支票,出纳负责人和主管行长共同审核批准,送会计部门审核,加盖预留人民银行印章,交提款人到人民银行发行库提取现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