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次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核查整改情况报告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核查整改情况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公职人员不得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
为了确保公职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开展了一次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核查整改工作。
现将核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公职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多次出台规定禁止公职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一些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为了坚决纠正这一问题,我们决定开展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核查整改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次核查整改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严肃查处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人员,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
三、工作措施1. 成立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定详细的核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核查范围、对象、内容和方法。
3.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对经商办企业违规行为的认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4. 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公职人员如实填报个人经商办企业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
5.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核查整改效果。
四、工作进展1. 宣传发动阶段我们通过召开动员会、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内部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违规行为的危害性,明确公职人员不得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规定,提高公职人员对经商办企业违规行为的认识。
2. 自查自纠阶段我们要求公职人员如实填报个人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公职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整改。
同时,我们加强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3. 核查整改阶段我们对照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核查整改。
对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公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成效通过本次核查整改工作,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1. 公职人员对经商办企业违规行为的认识得到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了增强。
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

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2019年6月前言本标准依据《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5年第5号)的要求,结合《对外援助成套和技术援助项目实施企业工作指导手册》(第一版)、《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手册》等指导性文件的相关内容,由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委托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编写而成。
本标准共包含4章和17个附件。
标准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和技术复杂程度不同,将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援助目标明确、援助技术复杂、援助内容较为丰富的对外技术援助项目(全过程验收项目);第二类是具备一定援助目标、有一定技术复杂性、援助内容相对丰富的一般对外技术援助项目(完成验收项目);第三类是援外成套项目延续性技术服务类项目。
除总则外,标准按上述三大类别分为三个章节,细化了每类项目检查验收的程序、节点、工作要求和验收指标,并根据项目实际,有区别的编制了每类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有关参考模板。
目录1.总则 (1)1.1适用范围 (1)1.2研究目的 (1)1.3研究思路 (1)1.4检查验收工作依据 (2)2.援助目标明确、援助技术复杂、援助内容较为丰富的对外技术援助项目(全过程验收项目)验收程序 (3)2.1工作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3)2.2工作程序 (4)2.3参照标准及结论要求 (6)2.4检查验收费用的报价组成 (7)2.5检查验收参与单位的考核机制 (9)2.6附件 (10)2.6.1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11)2.6.2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手册 (12)2.6.3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目标方案(参考模板) (23)2.6.4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26)2.6.5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报告(参考模板) (48)2.6.6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标准、节点及结论要求参照表 (56)2.6.7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费用报价表 (59)2.6.8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考核评价表及参考依据 (60)3.具备一定援助目标、有一定技术复杂性、援助内容相对丰富的一般对外技术援助项目(完成验收项目)验收程序 (63)3.1工作组人员构成及职责 (63)3.2工作程序 (64)3.3参照标准及结论要求 (65)3.4检查验收费用的报价组成 (66)3.5附件 (68)3.5.1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69)3.5.2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手册 (70)3.5.3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参考模板) (79)3.5.4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报告(参考模板) (97)3.5.5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标准、节点及结论要求参照表 (117)3.5.6对外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费用报价表 (119)4.成套项目延续性技术服务类项目验收程序 (120)4.1工作程序 (120)4.2参照标准及结论要求 (120)4.3附件 (120)4.3.1成套项目延续性技术服务类项目验收工作要素及结论参照标准 (121)4.3.2成套项目延续性技术服务类项目工作指导手册 (122)4.3.3成套项目延续性技术服务类项目验收报告单 (137)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常规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如涉及技术专利、特有技术、国家保密等技术援助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我国外交官级别怎么排

我国外交官级别怎么排作者:佚名来源:《华声·观察》 2017年第17期外交官,顾名思义是从事外交工作的官员。
由于工作需要,外交官们经常是西装革履,以车代步,出入各种宴会、酒会,给人的印象是,很“贵族”、很风光、很神秘。
其实,他们同国家机关里的其他公务员一样,只是分工不同。
外交官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在国内,包括外交部和地方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一部分在国外,包括三类:驻外大使馆,驻外领事馆,驻国际组织、地区组织代表团。
大使馆是中国派驻在外国首都的机关,相当于在该国的“大本营”,负责全国事务;领事馆则是派驻在该国重要城市的机关,只负责管辖区域事务。
外交部,因其在国家部委中人数最多,也号称“第一大部”。
参赞、大使、领事,谁的级别更高?根据《驻外外交人员法》规定,我国外交人员实行单独的一套职务、职级晋升体系。
我国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职务方面,分为两类:外交职务、领事职务。
就我国情况,大使本人在国内的级别最高者是副部(按2014年统计约有10来人)、司、副司级(同样是大使,级别也可能相差很大)。
公使及公使衔参赞一般是司、副司级,参赞是副司、正处级,一、二等秘书为处、副处级,三等秘书、随员为正、副科级。
另外,总领事属司、副司级,副总领事是副司、正处级,领事多为处、副处级,副领事、领事随员则属科、副科级。
有的国家,外交官序列中还有专员、档案秘书。
我国礼宾习惯,将专员排在一秘之下、二秘之上。
档案秘书在随员之后。
按照《驻外外交人员法》,特命全权大使和代表、副代表为特命全权大使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余之外的代表、副代表,由国务院决定;总领事,由外交部决定;公使、公使衔参赞、参赞、副总领事以及其他驻外外交人员的职务,由外交部或者其他派出部门决定;其中,三等秘书、副领事以下职务,在驻外工作期间由驻外外交机构决定。
在外交衔级方面,大使衔,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公使衔、参赞衔,由外交部或者其他派出部门批准,外交部部长授予;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派出部门根据驻外外交机构的意见批准和授予;三等秘书衔、随员衔,派遣时由派出部门批准和授予,驻外工作期间由驻外外交机构批准和授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第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监察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监察部部长马馼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三条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国民党政权易手之际的驻外使领馆.doc

国民党政权易手之际的驻外使领馆作者:申晓云来源:《历史学家茶座》2010年第04期1949年4月24日,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渡长江,国民政府败撤广州。
由于大厦将倾,当局惶惶不可终日,作为政府办事机构的重要国务部门,经数度搬迁后,人员裁减严重,外交部也差不多成了空壳,部务早已不再正常开展,驻外机构也根本无力顾及。
而国内混乱局势的加剧,也使驻外使领馆渐成没娘的“孤儿”,陷入惶惶不可终日的状况之中。
首先是维持使领馆正常运转经费越来越得不到保障。
从1949年年中开始,为了节省经费支持战事,国民党外交部在自身难以为继的情况下,相继关闭了驻布拉格、赤塔等地的领事馆。
对其他驻外机构则大量削减了经费,于是从1949年6月开始,驻外机构和使领馆都相继发生了拖欠薪酬的问题,严重的拖欠近半年,很多使领馆因此不得不一再减员,用度也尽量减缩,却仍无法维持正常的运转。
驻美使馆因对美外交的重要,稍有特殊。
不过,即便是驻美使馆,人员薪金和使馆经费也大量削减,大使顾维钧于是不得不动用“私人资产”来解决部分问题。
美国使馆尚如此,其他使领馆的窘迫可想而知,以国民政府外交部档案中河内、西贡领馆向外交部所呈报告中述及的情况为例,该报告称:“弟因查本馆因时局关系,工作增多,而人员减少后个人工作至为繁忙,雇员二人已不敷分配,请求反映雇员情况。
”以下为报告所列该馆雇员的薪金情况:报告称“有鉴于薪入微薄,生活异常艰苦,拖妻挈子,担负累累。
值兹商务不多,会馆及学校方面均无法安置。
一旦失业,无旅费遄返国内,流落异乡,情殊可悯。
拟开雇佣发遣费3~6个月,请求发川资”。
其他使领馆其时也一样,因经费无着,恐“日久生变”,很多国外使领馆已难以维持,有的甚至到了靠卖汽车过日子的程度。
由于发不出薪金,加上时局的日益恶化,驻外使领馆开始人心涣散,使领人员中有“识时务者为俊杰”,忙着为自己谋后路的,也有意志消沉,仓皇无所适从的。
不仅如此,国内的蒋、李矛盾和政治斗争,在驻外使馆中也引起分裂,有倾向于李代总统的,也有站在蒋一边的。
外交驻外人员管理办法

外交驻外人员管理办法外交驻外人员管理规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驻外使领馆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现就驻外使领馆、团、处(以下简称使领馆)常驻人员配偶随任和有关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办法:一、驻外使领馆常驻人员的配偶(以下简称配偶)原则上均可随任。
不愿随任者,可以探亲。
二、配偶出国应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进行政审。
政审程序如下:配偶持派出部门出具的《驻外使领馆人员配偶随任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出国随任申请。
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人的档案和填妥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送派出部门审批。
三、配偶出国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规定,到卫生检疫机关进行体检,合格后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四、配偶经政审、体检合格后,到派出部门办理出国手续。
五、配偶出国随任期间,凡属国家机关、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原单位停发工资、保留编制、工龄连续计算,回国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照发。
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工资或离退休金,原单位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档案工资或离退休金。
六、配偶按规定享受补贴。
配偶的出国旅费由派出部门提供。
七、配偶出国前,必须参加派出单位举办的学习班,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外交人员优良传统和作风、外事纪律等教育,学习涉外人员守则和有关外交、礼宾、礼仪等基本知识。
八、随任配偶原则上不安排正式工作,但应参加使领馆根据需要安排的一些有关工作和劳动。
九、配偶必须服从驻外使领馆领导,遵守《涉外人员守则》和驻外使领馆的规章制度。
对表现不好、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的,驻外使领馆应及时报告派出部门处理。
必要时可调回国内。
十、配偶应参加使领馆统一组织的政治形势学习,并可参加馆内组织的外语及其他专业知识学习。
配偶到当地外语培训班或外语学校补习外语,须经馆领导批准,各项费用自理。
十一、配偶一般不阅读文件、电报。
如有特殊需要阅读有关文、电,应经馆领导批准。
人事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外交部,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10.22•【文号】人薪发[1994]46号•【施行日期】199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事部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1994年10月22日人薪发[1994]46号)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我们制订了《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附件: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根据《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1994年7月1日起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国外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外交系列人员工资的确定1.驻外使领馆外交、行政技术人员(干部)按本人的国外职务确定工资级别(工资级别与国外职务对应关系见附表一),并按规定的任职年限确定相应的工资档次(见附表二)。
在确定工资档次时,其国内外同级行政职务(含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2.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中,派出前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按派出时确定的外交职衔并参考其专业技术职称,比照派出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档次。
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十一个总领事馆(纽约、旧金山、洛杉机、芝加哥、休斯敦、多伦多、温哥华、圣保罗、汉堡、悉尼、大阪)中享受对内参赞待遇的领事,按外交系列中相应的参赞确定工资级别和工资档次。
其他各总领事馆不得效仿。
4.凡按低于国内所任职务派往驻外使馆工作的司、局级人员,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级别按本人国外职务确定,其工资档次可直接进入本工资级别的最高档。
5.1994年7月1日派往总领馆(上述十一个总领馆除外)享受参赞待遇的领事和按低于国内所任职务派往使馆的司、局级人员,1995年6月30日前仍按原对内待遇计发国外职务工资,自1995年7月1日起,均按对外职务计发国外职务工资。
输水隧洞施工方案

目录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简介 (1)2。
2水文、气象条件 (2)2.3地形、地质条件 (2)3。
施工方案 (2)4.施工方法 (3)4。
1开挖 (4)4.2支护 (7)4。
3隧洞下部施工 (8)4.4出渣 (8)4。
5物料及大件设备下放及人员入井 (9)4。
6作业循环 (10)4.7过破碎带施工 (11)4.8隧洞防治水 (11)4.9通风 (11)4。
10安全监测 (13)5.辅助系统和设施 (13)5.1简述 (13)5。
2供电、信号 (13)5。
3供水 (14)5。
4排水 (14)5。
5供风 (14)5.6提升 (14)5.7施工材料运输 (15)6。
劳动作业组织 (15)7.工期安排及保证措施 (16)7。
1主要施工进度指标 (16)7。
2工期保证措施 (16)7。
2.1技术措施 (16)7。
2.2 组织措施 (17)7.2.3经济措施 (17)7。
2。
4材料供应措施 (17)8。
质量保证措施 (17)8.1喷射混凝土质量控制 (17)8.1.1配合比控制 (17)8。
1。
2原材料质量控制 (17)8.1。
3施工工艺的控制 (18)8。
2掘进质量控制 (19)8.2.1钻孔要求: (19)8.2.2周边孔光爆参数: (19)8.3.3钻爆作业注意事项 (19)8。
4顶帮锚杆安装 (19)8.5保证质量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19)8。
6质量检测手段 (20)9.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20)9。
1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0)9.2井口(封口盘)管理制度 (21)9.3竖井提升系统管理制度 (21)9。
4竖井防坠措施 (22)9.5吊盘运转及检修安全措施 (23)9.6通风管理规定 (23)9。
7机电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23)9.8季节性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24)9。
8。
1防洪 (25)9。
8。
2防冻 (25)9.9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25)9。
10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25)9.11超前地质预报管理措施 (27)9.12紧急停电人员撤退措施 (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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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考试证书
学历学位情况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拟驻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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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20年4月
□2019年5-10月
□2020年5-12月
配偶
情况
姓名
年龄
民族
子女
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单位
职务
个
人
简
历
(从大学开始填写,填到月份,必须前后衔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2018年月日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2018年月日
推荐单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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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生、入党、参加工作时间的年份均用4位数字,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2.“健康状况”填“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伤残的,简要填写。
3.“奖惩情况”栏填写所受省部级以上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须填写处分和撤销的批准单位、原因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