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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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M上海通用汽车对供应商质量要求的规定概要

SGM上海通用汽车对供应商质量要求的规定概要

SGM上海通用汽车对供应商质量要求的规定概要SGM 上海通用汽车(Shanghai General Motors)是一家中外合资的汽车制造公司,对供应商质量要求非常高。

为了确保整个供应链的质量,SGM 上海通用汽车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包括供应商资质认证、质量控制要求和供应商评估等。

首先,SGM上海通用汽车要求供应商必须通过严格的资质认证。

供应商需要提交详细的企业资质文件,并接受SGM的审核和认证。

这些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只有通过SGM的资质认证的供应商才能成为其合作伙伴。

其次,SGM上海通用汽车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要求非常严格。

供应商需要制定并实施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计划、产品验证和认证程序等。

供应商需要提供可靠的质量数据和测试报告,并定期向SGM提交供应商质量报告。

SGM还会对供应商的生产线进行质量抽检,确保其产品符合SGM的质量标准。

此外,SGM上海通用汽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交货准时率、客户投诉处理和问题解决能力等。

SGM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优秀供应商将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和优惠政策,而不达标的供应商将被限制或终止合作关系。

最后,SGM上海通用汽车对违反供应商质量要求的行为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如果供应商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无法满足SGM的要求,SGM 有权暂停订单或终止合作关系,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关损失。

总结起来,SGM上海通用汽车对供应商质量要求非常高,执着于与质量卓越的供应商合作,确保产品的高质量和交货准时。

通过严格的资质认证、质量控制要求、供应商评估、协调管理和惩罚措施等手段,SGM在供应链中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上汽集团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 试行 )受控状态:受控号:持有者:发放日期: 2004年1月14日编制/日期:郭元鲍思语 2004.01.05 审核/日期:高立新查精学2004.01.05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01.07 周必仁2004.01.121、目的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

3.2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 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

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 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

零部件停用3~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 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6 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职责4.1 由采购部、质保部、汽研院分别对供应商从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汇总,上传至SCM系统;4.2 采购部负责对扣分的汇总和公布,归口管理供应商业绩考核记录的存档和维护;4.3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处置的执行,处置方案由三部门共同提出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4.4 质保部、汽研院对业绩评价情况进行查询、核对,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要求。

供应商月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精)

供应商月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精)

供应商月绩效考核管理规定1.目的为供应商进行规范管理提供依据,统一操作。

促进供应商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保证能力,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所有提供外协外购件的合格供应商。

3.职责品质部(供方评审管理室)负责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定。

商务部(采购部)负责订单跟踪,并将订单跟踪信息反馈供方管理部。

商务部(供方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综合交付情况进行归口评定。

4.内容4.1供应商的绩效考核标准。

4.1.1 如果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则供应商评为A级;4.1.2 如果综合得分为80分到 89分(含80分)则供应商评为B级;4.1.3如果综合得分为79分以下则供应商评为C级;注:A/B级供应商是月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对象。

4.2。

影响供应商月绩效考核结果的因素主要有:S1:交货达成S2:合格率S3:异常防止S4:停线S5:超额费用S6:协调合作计算公式:即总得分:S=S1+S2+S3+S4+S5+S6≥90分 (A级)S=S1+S2+S3+S4+S5+S6≥80<90 (B级)S=S1+S2+S3+S4+S5+S6<79 (C级)4.3供货评定标准(注:文字后分数是应得分数):4.3.1交货达成 (S1=25分)不合格应为0分4.3.2合格率(S2=40分)有些小问题,如包装破损、无标识、办理回用。

35分小部分不合格,可以进行返工处理或需要挑选。

30分1/2不合格,无资格实验室检验报告/自检报告、可以进行返工处理或需要挑选。

15分大部分不合格,造成退货的。

0分4.3.3异常防止 (S3=10分)顾客不满意的 5分顾客抱怨的 0分4.3.4 停线 (S4=10分)造成正常生产间断 5分严重影响生产 0分4.3.5超额费用 (S5=5分)产生超额运费 2分产生索赔费用 0分需我方负担的 0分4.3.6.协调合作(S6=10分)未按整改时间完成的(注:整改完成时间+ 3天为合格) 5分整改无效 0分4.4当供应商供货存在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供方管理部根据不合格品报告结果,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填写供应商整改建议,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反馈,情节严重的将填写“8D报告”。

供应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KPI-可编辑版

供应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KPI-可编辑版

供应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目的建立一套客观的、科学的、公正的供应商绩效考核体系,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交付、服务和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促进供应商不断改善和提升,满足公司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下同)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整车生产类供应商。

3定义3.1供应商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体系,对供应商业绩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展开相关运用。

3.2配额调整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估结果或根据运营部门申报经评审后的结果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分配额度进行调整。

3.3标准价价格管理部门根据零部件工艺流程、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等核算出来的外协产品价格或核定的外购产品价格。

3.4价格差异率价格差异率=(供应商报价-标准价)/标准价*100%。

3.5直供件直接由供应商送到运营现场,并满足公司产品质量要求的物料。

3.6一次交检验合格率一次交检验合格率=抽检合格总数/抽检总数*100%。

3.7工厂内部反馈产品质量问题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过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后进入中心仓前或者运营地点前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即为工厂内部反馈产品质量问题,简称内反馈。

3.8运营产品反馈质量问题公司整车投放运营后,由运营部门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即为运营产品反馈质量问题,简称外反馈。

3.9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整改针对供应商的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公司提出需要供应商在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改善,并确保杜绝相似问题再次发生,即为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整改。

3.10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整改的有效性供应商完成产品质量问题整改后,经过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验证后确认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即为有效整改,否则为无效整改。

3.11交付完成率交付完成率=已按交期交付产品总数/本月计划应交总数*100%。

3.12缺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到期订单出现延迟交付,造成中心仓报缺或运营地报缺。

4职责4.1供应链管理中心4.1.1负责对供应商进行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价,并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和评级。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办法通过对供应商业绩的评价,保证采购渠道满足公司产品战略发展需求,确保采购能力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

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的采购供应商管理。

2 职责2.1 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工作,建立、保存供应商业绩档案。

2.2 质量监督部参加对供应商的评价,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2.3 生产车间、计划财务部参与对公司供应商的评价。

2.4 销售公司负责反馈采购件三包质量信息。

3 管理内容3.1 供应商业绩评价原则以月度评价为依据,季度考评,年度评价,确定供应商业绩及供货比例、供货资格。

3.2 供应商业绩评价流程及评价结果的应用3.2.1 各归口部门按月分别对供应商业绩进行评价,评价方法见3.3供应商评价标准,于次月10日前报采购部。

3.2.2 采购部收集、汇总各部门的评价结果,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按照评定总分的高低分值,依次将供应商定为“A、B、C”三个等级,具体的等级标准如下:A级: 总分≥85分,该供应商继续保持其合格供应商资格;B级: 75分≤总分<85分,该供应商仍保持合格供应商资格,但应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整改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质量监督部,并重新进行评审;C级:总分<75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2.3 评价结果应经各打分部门的会签后,报送质量、采购主管领导。

3.2.4供应商综合评定的作用:供应商综合评定是制定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采购计划的制定应遵照如下原则:1)独家供货:①若该供应商被评定为A级,正常采购;②若该供应商被评定为B级,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整改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质量监督部,并重新进行评审;③若该供应商被评定为C级,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并于2个月内寻找新的供方。

2)有2家以上同时供货:①供应商评定等级相同时:同为A级时,则平均供货;同为B级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供应商评定同为C级时,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并于2个月内寻找新的供应商。

上汽集团的绩效管理体系

上汽集团的绩效管理体系

上汽集团的绩效管理体系上汽集团是世界财宝500强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汽车制造企业,拥有超过20%的市场占有率,集团员工人数超过6万。

20XX年,上汽全年销售整车超过169万辆,成为了中国汽车集团中销量最大的企业。

上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汽集团唯一上市的下属公司,业务分成三部分:零部件业务、整车业务和相关的经营服务。

X市通用、X市大众,上汽通用是我们自己的品牌;上汽汇众是我们商务汽车的基础部分,还有荣威750;双龙一个制造基地立刻建成,这也是我们的自主品牌。

我们布局在全国各地,在海外有一家英国控股公司,下设两家企业,一个是技术中心,有300多个英国人有100多个中国人,一个是制造中心。

之所以强调我们有英国的控股公司,是因为去年我们eHR成功地在英国进行对接,大家采用同样的系统完全上线。

在韩国有双龙汽车公司,是世界上的领先者,也是上市公司。

目前整个上汽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规模优势,拥有全系列的车型,强大的研发实力。

X市汽车下设企业从管理模式分两个类型,一种是投资管控型,另一种是战略管控和详细经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X市汽车的目标,是将来要成为中国的OEM,把上汽建设成品牌卓越、员工优秀、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经营能力的汽车公司是我们将来的愿景,SAIC(Satisfaction fromcustomer,Advantage through innovation,Internationalization in operating,Concentration on people)是我们核心价值观。

从企业的愿景和核心价值观动身,我们定义人力资源有这样的使命:用真正的灵感留住人,用精彩的事业吸引人,用艰难的工作熬炼人,用有效的学习培育人,用合理的制度吸引人。

上汽绩效管理体系分成两个环节和两个层次:组织绩效和员工绩效。

一个层面是对各个企业,设定各企业实体的考核目标,有特地的MBO的评价小组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是部门的考核指标,按企业的考核指标分解到部门,同时结合部门自身建设进行考核。

供应商业绩管理制度(含表格)

供应商业绩管理制度(含表格)

供应商业绩管理制度(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明确对供应商的评价,提升供应商绩效。

2.0范围适用于整车SOP后公司所有合格供应商。

3.0职责3.1 采购部3.1.1 供应商业绩评价的归口部门,负责供应商业绩评价组织及汇总。

3.1.2 负责供应商价格业绩评价,供应商会议的组织。

3.2供应商品质部/过程质量管理部负责供应商质量业绩的评价。

3.3生管物流部负责供应商物流业绩方面的评价。

4.0工作内容采购部、供应商品质部、过程质量管理部及生管物流部分别根据评价细则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1 评价频次:SOP正常供货后每季度进行一次。

4.2 评价时间:每季度首个月10日前,评价结果于当月20日前汇总发布。

4.3 评价内容供应商的价格控制能力、供货产品质量保证及质量整改能力、生产保障及现场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4 评价打分4.4.1 供应商品质部及过程质量管理部合计权重为30%。

各供应商按总分为100分依照《供应商供货业绩评价细则(质量)》条款细则逐条对照扣分后为该供应商质量评价得分,再乘30%计入汇总得分。

4.4.2 生管物流部(含第三方物流公司)权重为30%。

供应商分为属地(由生管物流部负责评价)和非属地(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评价)。

各供应商总分为100分,依照《供应商供货业绩评价细则(物流)》条款细则逐条对照扣分后为该供应商物流评价得分,再乘30%计入汇总得分。

4.4.3 采购部权重为40%。

评价人依照《供应商供货业绩评价细则(采购)》各条款进行得分评价,并以最后加权得分总和乘40%计为该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评价汇总得分。

4.4.4 评价结果公布方式:每季度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供应商。

4.5 评价结果的处理4.5.1 对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供应商在供应商微信群中连续一周滚动发布通报表扬。

4.5.2 对评价得分低于70分(含)的供应商,将评价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供应商,并限期进行整改,提交“8D”报告,并在次月交付过程中跟踪验证至问题关闭。

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受控状态:受控号:持有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日期:2004年1月14日编制/日期:郭元鲍思语2004.01.05审核/日期:高立新查精学2004.01.05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01.07周必仁2004.01.121、目的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 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 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

3.2 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 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

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 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

零部件停用3〜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 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6 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职责4.1 由采购部、质保部、汽研院分别对供应商从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汇总,上传至SCM系统;4.2采购部负责对扣分的汇总和公布,归口管理供应商业绩考核记录的存档和维护;4.3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处置的执行,处置方案由三部门共同提出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4.4质保部、汽研院对业绩评价情况进行查询、核对,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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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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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 试行 )
受控状态:
受控号:
持有者:
发放日期: 2004年1月14日
编制/日期:郭元鲍思语 2004.01.05
审核/日期:高立新查精学 2004.01.05
批准/日期:李立忠 2004.01.07 周必仁 2004.01.12
1、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
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

3.2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 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

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 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

零部件停用3~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 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6 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职责
4.1 由采购部、质保部、汽研院分别对供应商从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汇总,上传至SCM系统;
4.2 采购部负责对扣分的汇总和公布,归口管理供应商业绩考核记录的存档和维护;4.3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处置的执行,处置方案由三部门共同提出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4 质保部、汽研院对业绩评价情况进行查询、核对,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要求。

5.考核程序
5.1 处罚类别
赔偿和补偿
参加客户意识培训班学习
暂停采购及配送
新产品开发限制
供应商降级
削减供货份额
零部件停用
取消配套资格
5.2 扣分项目及细则详见附表1。

5.3 罚则
5.3.1 供应商要对由其造成的奇瑞经济和品牌损失进行赔偿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停线损失
返工人工费及连带损失
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
因延迟到货或到货不合格而采购其他替代零部件给奇瑞公司造成的额外支付,如
价格差额、运输费用等
其他损失补偿
具体赔偿和补偿办法参照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执行。

5.3.2 单项扣分处罚
出现单项扣分超过10分时,应按以下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出现10分项时,将暂停采购和配送;1季度内连续出现3次同样的10分项时将对部分件进行停用和对供应商进行降级
出现20分项时,将停止供应商正在进行的新产品开发项目;1年内同样的20分项出现3次时取消其新产品布点的资格,并降低供应商级别
出现30分项时,将减少供应商部分零部件供货份额;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时,将停用相关零部件,在问题整改落实前不作为新产品布点对象,并降低供应商一个等级
出现40分项时,将停用相关零部件,并对供应商降级;1年内出现2次40分项时将取消其新产品布点资格,并再降级一次,直至最低级;1年内出现3次则取消配套资格
出现50分项时,供应商将不作为新产品拟布点的对象并降级;50分项1年内出现2次时,取消配套资格
当60分项出现时,供应商配套资格将被取消
5.3.3 累积扣分处罚
单月累积扣分超过20分及出现5.3.2、5.3.3条款各情形的供应商均要派主要人员参加奇瑞公司组织的客户意识培训班
单月累积扣分超过30分时,将对部分零部件进行暂停采购和配送
季度累积扣分达60分或年度累积扣分达150分时,降低部分零部件供货份额
季度累积扣分达到100分或年度累积扣分达200,停用相关零部件;降低供应商级别,每增加40分降一级,直至最低级
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00分时,供应商不作为新产品拟布点对象
半年累积扣分超过150分或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50分时,取消配套资格
5.3.4对于达到暂停供货、降低份额、停用、取消配套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于实际情况而暂时无法实施相应处罚,如独家供货或另一家能力严重不足时,可转为有条件供货。

5.4 关于新供应商选择和新产品布点的条件、供应商级别的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

6.相关文件
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供应商配套采购协议》
包装认可协议
汽车零部件储运合同
配套、试制协议
技术协议
阳光协议
采购合同
产品让步管理办法 FX.05.505/01 D/0
供应商选择、开发和监控过程 CX.05.604 D/1
生产件批准程序 CX.05.402 D/0
7.记录
供应商业绩考核及处罚记录 BG .05.604/02-01
附表1:
附表二:处罚情形一览表
凡给奇瑞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品牌损失的问题和行为月累积扣分超过20分
受到以下除取消配套资格外的处罚时
出现10分项
单月累积扣分超过30分
出现30分项
季度累积扣分超过60分
年度累积扣分达150分
出现20分项
1季度内出现3次同样的10分项
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
出现40分项
季度累积扣分达100分
年度累积扣分达到200分
1季度内出现3次同样的10分项1年内同样的20分项出现3次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出现40分项
季度累积扣分达100分
年度累积扣分达到200分
1年内同样的20分项出现3次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1年内出现2次40分项
出现50分项
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00分
1年内出现3次40分项
50分项1年内出现2次
出现60分项
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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