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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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保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我中心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安全保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严守财务秘密。

(三)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审计和监督。

(四)严谨规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流程。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中心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负责人由主任兼任,负责全面领导财务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确保财务收支平衡。

(二)负责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的核算和管理。

(三)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

(五)负责财务监督、审计和内部控制。

(六)负责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销第六条财务核算遵循以下规定:(一)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二)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三)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准确、完整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

(四)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

第七条财务报销遵循以下规定:(一)报销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报销人员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报销凭证。

(三)报销审批程序应当规范,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金额应当准确,不得虚报冒领。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八条财务监督实行内外部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第九条内部监督:(一)财务部负责日常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财务部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部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十条外部审计:(一)每年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中心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社保中心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社保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参保人权益,本制度制定。

二、工作目标1. 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参保人满意度;2. 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工作制度;3.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

三、组织架构1. 社保中心设立办公室、业务窗口、综合管理部、人事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等职能部门;2. 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四、职责分工1. 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2. 业务窗口:负责办理参保人相关业务,保证办理效率和准确性;3. 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管理、公务用车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4. 人事部:负责人事管理、员工培训、绩效考核等;5.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监管、经济分析等;6. 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系统维护等。

五、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办事流程和标准,确保参保人权益;2.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3. 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发挥工作积极性;4. 加强内部沟通,促进各部门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5.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便利参保人办理业务。

六、服务质量1. 每个参保人都要得到及时、准确、优质的服务;2. 各部门要做好服务记录,及时反馈参保人投诉,及时解决问题;3. 定期组织满意度调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七、法律法规1. 社保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2. 加强内部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八、绩效考核1. 每年评选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用于激励员工;2. 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针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

九、安全保密1. 社保中心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系统保护和数据备份;2. 对参保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十、奖惩措施1. 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对工作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2. 对违反规定、损害社保中心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理。

社保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保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社保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保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好职工。

第四条社保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社保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领导班子负责,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执行。

第六条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服务职工,做好思想工作。

第七条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日常管理制度,不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做好工作分工。

第九条社保中心领导班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例会,安排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社保中心每月应当组织召开一次全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第十一条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二条社保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工作成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及时录入职工的社保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社保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活动,帮助职工了解社保政策,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十六条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保服务体系,及时处理职工的社保问题,解决职工的困难。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七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恪守工作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九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应当服从领导安排,听从工作指挥,积极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十条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热情接待职工,解答职工的疑问。

人资社保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人资社保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人资社保中心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保中心人员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人力资源社保中心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中层干部、普通职工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地管理、使用、培训员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依据员工工作职责、业绩、能力、潜力和表现等,实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六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机制,对员工的突出表现给予奖励,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给予惩处,确保激励机制的有效落实。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员工招聘工作,确保招聘程序公开透明,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在进行员工招聘时,应当依据相关职位的要求,进行能力测试和面试等程序,选择符合要求的人员。

第九条通过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并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录用。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新员工培训机制,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使其能够清楚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岗位管理第十一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业绩、表现等因素,科学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员工在任职期间,如需调动工作岗位,应当提前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调动。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研和评估,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和重组。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机制,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社保中心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制定个性化的职业晋升路径,鼓励员工不断学习、进步,提高员工的发展空间。

社保中心的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的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社保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运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保中心管理制度是社保中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社保中心管理制度适用于社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活动。

第四条社保中心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保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利、工作规定、考核机制以及其他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社保中心设置局长、副局长、部门主任、科员等职务。

第六条局长是社保中心最高负责人,全面领导和管理社保中心的工作。

第七条副局长协助局长处理社保中心的日常事务,并负责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部门主任分管具体的部门工作,负责部门内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科员是社保中心的基层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办公事务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社保中心的组织结构图由中心领导编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第十一条局长负责社保中心的全面工作,贯彻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作。

第十二条副局长协助局长处理社保中心的具体事务,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部门主任负责部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管理部门内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科员按照部门主任的要求,认真履行具体的办公事务和服务工作,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五条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机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忠诚于职守,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第四章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社保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成果,研究工作方案。

第十七条社保中心每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社保中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九条社保中心每年编制工作计划和预算,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和资金的合理运用。

第二十条社保中心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考核机制第二十一条社保中心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给予奖惩。

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

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

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社保大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1. 社保大厅按照工作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包括服务台、窗口办理、信息咨询、投诉处理等。

2. 社保大厅采取班组制度,每个班组设一名组长,负责对本班组的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

3. 社保大厅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服务态度、办理效率、工作纪律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定的参考。

第三章岗位职责1. 服务台:负责接待参保人员,为其提供办理社保业务的指导和帮助。

2. 窗口办理: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社保业务,确保办理过程规范、高效。

3. 信息咨询:负责回答参保人员的咨询,提供相关社保政策的解答以及办理流程的指导。

4. 投诉处理:负责接收参保人员的投诉,并及时给予解决并反馈结果。

第四章工作流程1. 参保人员办理流程:参保人员到达社保大厅后,先到服务台进行登记办理流程,之后根据需求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完成后,到服务台领取办理结果。

2. 投诉处理流程:参保人员若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向窗口或服务台人员提出投诉,工作人员接收后及时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服务水平标准1. 服务态度:社保大厅所有工作人员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得对参保人员态度恶劣。

2. 办理效率:窗口和服务台工作人员要保证快速办理参保人员的业务,避免排队时间过长。

3. 工作规范: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办理的业务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失误。

第六章工作纪律1. 出勤纪律: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旷工。

2. 工作服装:工作人员要整洁着装,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上班。

3. 禁止吸烟:社保大厅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吸烟区域吸烟。

第七章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社保大厅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2. 应急预案:社保大厅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的处置。

社保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社保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合规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社保中心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存等财务核算工作;(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财务管理规范、合规;(3)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财务状况;(4)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5)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财务核算与管理1.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2.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存等财务核算,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执行。

3.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包括:(1)参保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政府补助;(3)其他收入。

4. 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包括:(1)参保人员待遇支出;(2)经办机构运行成本;(3)其他支出。

5. 社会保险基金的结存,包括:(1)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年度结余。

6.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存,应当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四、财务监督与审计1. 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监督,由社保中心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2. 财务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存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3. 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由上级审计部门或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

4.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五、财务人员管理与培训1.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财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4. 财务人员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社保中心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上墙

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上墙

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保大厅工作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的科学化与规范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是社保大厅内部各项工作以及人员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第三条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社保大厅内部各岗位人员。

第四条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要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服从国家的统一,在服务大厅内严格执行,确保社保服务工作的安全、规范、高效。

第五条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服务准则、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

要求社保大厅内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第六条社保大厅工作管理制度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服务准则第七条社保大厅工作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遵守职业操守,服务大厅内的参保人员,严格遵循以下服务准则:(一)忠诚爱岗,恪尽职守,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二)热情、礼貌,以微笑和良好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参保人员,积极为其解答咨询信息,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

(三)服务大厅内严格遵守服务流程、规范做事,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严格遵守办事流程,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向参保人员传递政策信息,积极帮助其了解社保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社保大厅内对外服务人员严格遵守服务准则,对参保人员要有耐心、细心的援助,做到以人为本,尽心尽力。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社保大厅内各岗位人员要根据工作责任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窗口服务人员(一)负责引导参保人员登记、领取业务,对业务办理进行详细的解答。

(二)严格按照规定对参保人员的证件信息进行核查。

(三)确保窗口内的工作环境干净整洁,保证办事人员的顺利办理业务。

(四)负责各类参保申请材料的核对,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信息咨询员(一)负责向参保人员传递相关的政策信息。

(二)对参保人员的需求和建议进行收集和整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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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管理制度
一、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社保中心
二、责任人
承办人A、B ,主任,分管局长
三、权力行使依据
1、《齐齐哈尔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
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齐民办【2008】 55
号文件
2、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社【2010】32号
3、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
作的通知》国发【2005】 36号
4、劳动保障部等十八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
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6】 6号
5、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 1号
6、黑龙江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社【2006】
12号
四、办理各项业务所需材料
1、涉及民政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民政部门提供所需社保资金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涉及劳动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劳动部门提供所需社保资金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3、涉及卫生部门的各项社保资金
卫生部门提供卫生各项社保资金所需的考核及达标完成情况材料,及相关文件。

五、工作时限
城乡低保金,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农大学生补助,新农保,城居保等项社保资金每月需基层单位
提供相关材料及文件,社保中心审核无误,主管领
导审批后,3—5个工作日内拨付。

其他专项社保资金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拨付。

六、工作制度
1、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财政政策的协调工作。

2、监督和分析分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和
使用,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
建议;审核和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3、预算社会保障资金收支对财政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措施;编制区级社会保障基金
收支预算;年末汇总编制社会保障决算报表。

4、管理好上级财政补助安排的就业、公共卫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城镇无收入困难老年居民生活补贴、城市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
置等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制定区级补助标准办法及
各项社保资金的拨付工作。

5、监督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的拨付、运营安全和保值增值,确保专款专用。

6、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行科学民主
决策,坚持依法理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

七、监督检查
按照《建华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和《建华区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八、责任追究
按照《建华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和《建华区财政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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