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七目录第一章总论 (2)1.1项目基本情况 (2)1.2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的依据 (5)1.3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范围 (5)1.4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编制原则 (6)1.5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工作的概况 (6)1.6本项目投资估算 (6)1.7资金筹措 (6)1.8结论 (6)第二章项目背景与建设的必要性 (8)2.1项目背景 (8)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8)第三章建设地址与建设条件 (9)3.1建设地址 (9)3.2建设条件 (9)第四章建设规模及建设方案 (12)4.1建设规模 (12)4.2建设方案 (13)4.3建设设计 (14)4.4结构设计 (15)4.5给排水设计 (18)4.6 消防设计 (18)4.7电气设计 (19)4.8 采暖设计 (21)4.9通风设计 (21)第五章土地利用 (22)5.1 用地规划选址 (22)5.2 用地规模及用地类型 (22)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安全 (23)6.1环境保护 (23)6.2安全 (29)第七章节能分析 (31)7.1我国的能源状况 (31)7.2节能的必要性 (34)7.3我国节能潜力 (35)7.4设计依据 (36)7.5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 (38)7.6、节约能源的主要措施 (39)第八章组织机构与人员培训 (41)8.1组织机构 (41)8.2 人员培训 (41)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42)详见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4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43)第十章工程建设招投标 (44)10.1招标依据 (44)10.2招标范围 (44)10.3招标方式 (44)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46)11.1投资估算 (46)11.2资金筹措 (46)第十二章社会效益分析 (48)第一章总论1.1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名称:***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1.1.2、建设单位:***人民法院1.1.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1.1.4、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XXX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第一章总论 (3)1.1 项目建设概述 (3)1.2 项目管理单位概况 (3)1.3 项目建设的原则 (4)1.4 项目建设的依据 (4)第二章项目背景和建设必要性 (6)2.1 项目背景 (6)2.2 建设必要性 (6)第三章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 (7)3.1 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 (7)3.2 建设内容 (7)3.3 建设标准 (8)3.4 建设规模 (8)3.5 建筑工程 (8)第四章社会环境与建设条件分析 (11)4.1 社会环境 (11)4.2 建设条件 (11)4.3市政配套条件 (14)4.4 综合布线系统 (15)第五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7)5.1进度安排原则 (17)5.2 进度安排计划 (17)第六章环保节能消防绿化及安全 (18)6.1 环境现状 (18)6.2 环境影响 (18)6.3 环境保护措施 (18)6.4 节能 (20)6.5 消防 (21)6.6 绿化 (21)6.7 安全 (21)第七章项目管理和工程招标 (22)7.1 项目管理 (22)7.2 工程招投标 (23)第八章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26)8.1 投资估算 (26)8.2 资金来源 (29)8.3 资金使用计划 (29)第九章项目可行性评价 (30)第一章总论1.1 项目建设概述(1) 项目名称:XX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2) 建设地点:XX县XX路西侧,XX路北(3) 建设性质:新建(4) 建设内容:审判法庭及配套办公用房(5) 建设规模:面积4000平方米(6) 建设投资:计划总投资720万元(7)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720万元(8) 建设工期:16个月(9) 项目管理部门:XX县人民法院1.2 项目管理单位概况XX县人民法院XX年X月X 日成立。
办公楼位于XX路X号,XX年建成,办公区面积1130平方米。
目前,全院行政编制XX人,实有人数XX人。
领导编制X人,实有领导X人,审判人员XX名,具有法律本科文凭的XX人,法律大专文凭的XX人。
人民法庭建设标准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10]1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法庭)建设,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庭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专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又要适当考虑社会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适度超前。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统一规划;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可以一次建设,也可分期建设,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第五条人民法院法庭僵设应充分体现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国家司法文明标志的特点,满足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诉讼活动,以及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
人民法院法庭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宜设置在政务机关比较集中的地方,并按照法庭建设用地要求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第七条人民法院法庭用房应与办公用房统筹建设。
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建设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八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建设内容和项目构成第九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法庭装备三部分组成。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法庭)建设,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庭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专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又要适当考虑社会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适度超前。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统一规划;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可以一次建设,也可分期建设,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第五条人民法院法庭僵设应充分体现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国家司法文明标志的特点,满足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诉讼活动,以及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
人民法院法庭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宜设置在政务机关比较集中的地方,并按照法庭建设用地要求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第七条人民法院法庭用房应与办公用房统筹建设。
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建设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八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建设内容和项目构成第九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法庭装备三部分组成。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房屋建筑由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审判配套用房、辅助用房等组成。
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xx全省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xx高级人民法院编制单位:有限公司编制日期:xx全省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录1 项目概述 (6)1.1 项目名称 (6)1.2 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 (6)1.2.1 项目建设单位 (6)1.2.2 项目实施单位 (6)1.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6)1.4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6)1.5 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 (8)1.5.1 建设目标 (8)1.5.2 建设规模 (8)1.5.3 建设内容 (8)1.5.4 建设周期 (10)1.6 项目资金来源 (10)1.7 主要结论与建议 (10)1.7.1 主要结论 (10)1.7.2 主要建议 (10)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1)2.1 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11)2.2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能 (12)3 需求分析 (13)3.1 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 (13)3.1.1 社会问题分析 (13)3.1.2 政务目标 (14)3.2 业务功能分析 (15)3.3 业务流程分析 (16)3.4 业务量分析 (16)3.5 系统性能需求分析 (17)3.5.1 硬件环境性能需求 (17)3.5.2 网络的性能需求 (17)3.5.3 系统支撑软件的性能需求 (18)3.5.4 应用软件的性能需求 (18)3.6 信息安全需求分析 (19)3.7 项目建设必要性 (19)4 总体建设方案 (20)4.1 建设原则和策略 (20)4.2 总体建设目标 (21)4.3 本期建设目标 (22)4.4 建设内容 (22)4.5 总体设计方案 (24)4.5.1 系统体系架构 (24)4.5.2 应用逻辑结构 (25)4.5.3 总体方案结构 (27)5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29)5.1 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 (29)5.1.1 建设目标 (29)5.1.2 建设规模 (30)5.1.3 本期建设内容 (31)5.2 标准规范建设 (32)5.3 科技法庭系统建设 (33)5.3.1 音视频管理系统 (33)5.3.2 证据管理与展示系统 (34)5.3.3 庭审记录过程管理 (35)5.3.4 控制、集控系统管理 (36)5.3.5 科技法庭远程传输 (40)5.3.6 后台管理 (43)5.3.7 互连互通 (46)5.3.8 总体技术要求 (46)5.3.9 机房及配套系统 (47)5.4 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 (47)5.5 信息安全保障系统建设 (48)5.6 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 (48)5.6.1 主要设备选型原则 (48)5.6.2 软硬件设备配置清单 (49)5.6.3 主要设备技术指标 (49)6 项目招标方案 (55)6.1 招标范围 (55)6.2 招标方式 (55)6.3 招标组织形式 (56)6.4 招标情况表 (56)7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 (57)7.1 环境影响分析 (57)7.2 环保措施及方案 (57)7.3 消防措施 (57)7.4 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 (58)8 节能分析 (59)8.1 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59)8.2 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 (60)8.3 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60)9 项目组织机构与人员............................................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法庭可行性分析报告

法庭可行性分析报告一、项目背景法庭作为司法领域的核心机构,起到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公平公正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诉讼意识逐渐增强,法院业务压力加大,对技术手段的应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提高法院工作效率、提升司法公正和优化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开展法庭可行性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二、可行性分析目标本次法庭可行性分析旨在评估引入信息化技术的可行性,帮助决策者全面了解信息化改革与法庭现状之间的差距,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来说,分析目标包括:1. 评估法庭信息化技术的需求和现实差距。
2. 分析引入信息化技术带来的变革和机遇。
3. 探讨信息化技术的实施方式和所需资源。
4. 阐述信息化技术的风险和挑战。
三、可行性分析方法本次可行性分析将采用市场调研、需求调查、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等方法,结合对法庭现状和信息化技术趋势的研究,得出合理可行的结论。
同时,也会考虑与现有信息化建设的衔接和技术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四、可行性分析内容4.1 法庭信息化需求分析通过调研法庭现有工作流程和各类业务需求,我们发现司法人员工作效率较低,信息沟通和协作存在一系列问题。
同时,由于案件数量的增加,法庭工作压力加大,出现了审判周期长、资源分配不足等问题。
因此,引入信息化技术对于提高法庭效率和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4.2 引入信息化技术的变革与机遇信息化技术的引入将重构法院的业务流程与组织结构,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司法信息全面共享和高效处理。
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也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使用,节约了资源。
通过信息化技术,可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
4.3 信息化技术实施方式与资源需求信息化技术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可以依据法庭需求和现有资源做出选择。
目前,一些先进的法庭已引入电子卷宗、在线调解等技术手段,通过建设统一的司法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合理安排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开发和人员培训。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法庭)建设,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庭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专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和司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又要适当考虑社会发展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庄重实用,适度超前。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统一规划;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可以一次建设,也可分期建设,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第五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充分体现法庭作为国家司法活动的公共场所和国家司法文明标志的特点,满足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有关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进行诉讼活动,以及国家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
人民法院法庭作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宜设置在政务机关比较集中的地方,并按照法庭建设用地要求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第七条人民法院法庭用房应与办公用房统筹建设。
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建设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第八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章建设内容和项目构成第九条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法庭装备三部分组成。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房屋建筑由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审判配套用房、辅助用房等组成。
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

关于批准发布《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0]143号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 320号)要求,由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修订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在人民法院法庭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以下简称:“人民法院法庭”)建设,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人民法院法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法庭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专门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可参照本建设标准执行。
人民法院法庭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可用设施,做到合理规划、设计和建造。
按本标准测算的总建筑面积应包含可利用的原有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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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XXXX建筑设计院二〇一三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1)1.3项目承办单位简介 (1)1.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 (1)1.5项目提出的背景、理由及过程 (2)1.6项目概况 (3)第二章建设规模 (6)2.1审判法庭房屋建筑建设规模 (6)第三章建设条件 (8)3.1场址现状 (8)3.2场址条件 (8)第四章建设方案 (14)4.1项目设计指导思想和原则 (14)4.2项目总体规划 (15)4.3设计依据 (17)4.4建筑方案 (18)4.5结构设计 (22)4.6给排水设计 (25)4.7电气设计 (28)4.8采暖空调通风设计 (32)4.9设备方案 (35)第五章节能 (36)5.1节能编制依据 (36)5.2公共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 (37)5.3 项目节能研究范围 (37)5.4 节能目标 (38)5.5 节能设计方案 (38)5.7 节能措施 (40)5.8 节能效果分析 (41)第六章环境影响 (42)6.1工程概况 (42)6.2设计原则、适用标准 (42)6.3环境质量现状 (43)6.4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 (43)6.5污染物治理措施 (44)6.6清洁生产 (45)6.7环境评价结论 (46)第七章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 (47)7.1 劳动安全卫生 (47)7.2 消防 (48)第八章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56)8.1组织机构 (56)8.2人力资源配置 (56)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 (57)9.1 项目实施原则 (57)9.2建设工期 (57)9.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7)9.4项目实施进度表(横道图) (58)第十章工程招标 (60)10.1招标编制依据 (60)10.2招标范围 (60)10.3招标方式 (60)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2)11.1编制依据 (62)11.2投资估算编制基数及说明 (62)11.3项目总投资估算 (64)11.4融资方案 (67)第十二章财务评价 (68)12.1编制依据 (68)12.2运营费用估算 (68)12.3损益分析 (69)12.4生存能力分析 (70)第十三章社会评价 (71)13.1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71)13.2项目与所在地区互适性分析 (72)13.3社会风险分析 (72)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 (73)14.1结论 (73)14.2建议 (73)附图、附件 (74)第一章总论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1.1项目名称XXXXXX项目1.1.2项目承办单位XXXXXX1.1.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郑州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编号:工咨甲120200700131.3项目承办单位简介XXXXXX下辖13个基层法院,102个人民法庭,全市法院人员编制2340人(政法编1872人,事业编468人),现有工作人员2258人,其中具有审判资格人员1150人,全市法院平均结案约4.5万件。
1.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及编制范围1.4.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设部、国家计委建标【2002】529号)3、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4、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1.4.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范围本报告主要对XXXXXX新建设的审判厅的规模及建设方案进行研究。
1.5项目提出的背景、理由及过程XXXXXX成立于1949年,现办公地址位于新华东路1468号。
随着审理案件的增长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XXXXXX 共有各类工作人员2258人,其中,中院在职工作人员285人,具有审判资格人员185人,年均结案5千余件,且每年审理的案件呈递增趋势,审判法庭数量与使用面积严重不足,院内正常开庭得不到保障。
且当初设计不合理,整体功能落后,审判法庭面积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差甚远,没有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设置必需的合议室,且羁押设施条件简陋,缺少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警卫设施,没有法官专用通道、刑事被告人员专用通道、旁听人员专用通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现有法院审判庭无论从规模、使用功能、安全等方面均不适应现有审判工作的需要,不能满足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原计委)颁布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2002】259号)中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一类建设标准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XXXXXX经济发展,XXXXXX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也迎来了一个工作更加繁忙的时期,业务量的增加,使得人民法院的审判用房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
从满足XXXXXX人民法院审判用房规范化标准化需要出发,提高XXXXXX的审判效率,构建和谐南阳,加快XXXXXX经济社会建健康快速发展,XXXXXX人民法院提出建设本项目。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2年9月12日对本项目进行了项目建议书批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XXXX审判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豫发改投资[2012]1402号。
1.6项目概况1.6.1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地址拟位于XXXXXX新区雷庄村(东至菱新路,南至规划次干道,西至长江路,北至规划支路)。
1.6.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占地面积为项目占地66667㎡(约合100亩),实际用地面积40020㎡(约合60亩),总建筑面积为19160㎡(其中:立案用房建筑总面积:940平方米,审判用房建筑总面积:9550平方米,执行用房建筑面积:310平方米,信访接待用房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1800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920平方米,诉讼挡案用房建筑面积2290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建筑面积:310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将设置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信访接待用房、审判配套用房、审判信息管理用房、诉讼档案用房及辅助用房等功能性用房。
1.6.3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进度确定为2年左右,即从2013年6月~2015年6月。
1.6.4项目总投资及融资方案项目总投资4982万元。
项目的资金来源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491万元,省财政投资1245万元,XXXXXX财政投资1246万元。
本项目总投资4982万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2682.40万元设备及安装费383.00万元土地费用1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43万元基本预备费237.24万元1.6.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二章建设规模本项目由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包括:立案用房、审判用房、执行用房、审判配套用房、辅助用房及公共配套设施等组成)。
2.1审判法庭房屋建筑建设规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控制指标表(m2)《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138-2010)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数量,应以工程立项上年审理案件数为基础,依据前5年审理案件平均数变化的情况推算出的5年后可能达到的年审理案件数为标准确定。
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建标138-2010)第十六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年审理案件在3600以上的,执行一类标准;年审理案件1400—3600件的,执行二类标准;年审理案件在1400以下的,执行三类标准。
XXXXXX2008年审理案件4440件,2009年审理案件4684件,2010年审理案件4982件,2011年审理案件5214件,2012年审理案件5500件,五年来案件平均年增长率为5.5%,按此增长比率,2013年审理案件将达到5803件,2014年审理案件将达到6122件,2015年审理案件将达到6459件,2016年审理案件将达到6814件,2017年审理案件将达到7189件。
按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新建审判法庭建设规模执行一类标准,拟申报建设面积为19160平方米。
建筑规模:该项目建设主体审判庭一栋,总建筑面积19160平方米。
其中:立案用房建筑总面积:940平方米,审判用房建筑总面积:9550平方米,执行用房建筑面积:310平方米,信访接待用房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1800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920平方米,诉讼挡案用房建筑面积2290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建筑面积:310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950平方米。
第三章建设条件3.1场址现状3.1.1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址拟位于该项目选址在雷庄自然村(东至菱新路,南至规划次干道,西至长江路,北至规划支路)3.1.2场地土地权属类别土地权属性质:国有规划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占地面积:66667㎡3.2场址条件3.2.1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条件1、地理位置南阳北靠伏牛山、东扶桐柏山、西依秦岭、南临汉江,为三面环山、南部开口的盆地,因地处伏牛山以南、汉水以北而得名。
东西长263公里,南北长l68公里,介于北纬32°17′至33°48′,东经110°58′至113°49′之间,全市总面积2.66万平方公里,山地、丘陵、平原大体占三分之一。
2、水文地质工程地带位于南阳盆地中心,为白河冲积地带,层性变化比较统一。
区内土质上部为耕植土厚度0.4-0.5米,第二层为粉质粘土层厚度为6-7米以上,承载力标准值约160-180Kpa,地下水位在4米以下。
3、气象XXXXXX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属于典型的季风型大陆性半湿润气候,阳光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全年春、夏、秋、冬四季分明,气温变化非常明显。
全市3月22日~5月20日为春季,5月21日~9月12日为夏季,9月13日~11月11日为秋季,11月12日~次年3月21日为冬季。
冬、夏较长,分别达130天和115天;春、秋季较短,各有60天。
年日照时数1897.9-2120.9 小时,年无霜期220-245天。
气温:年平均温度:14.4-15.7℃年最高温度:43℃年最低温度:-17.9℃风:最大风速:24米/秒最大风力:8级年平均风速:3.2米/秒基本风压:0.35千帕风向:东北风:12%雨:年降雨量:703.6-1173.4毫米雪:最大雪压:0.25千牛/平方米最大积雪深度:230毫米最大冻土深度:230毫米4、社会环境条件南阳现辖三区一市十县。
XXXXXX中心城区分为卧龙区、宛城区两个县级区及一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中心城区北有南召、方城二县,东有社旗、唐河、桐柏三县,南有新野县,西南有邓州市,西有镇平、内乡、淅川、西峡四县。
至2010年底全市人口总数1026万人,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412人。
在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人口最多、面积最大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