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探伤和检测实施管理制度
无损探伤的管理制度

无损探伤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损探伤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无损探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进行的各类无损探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磁粉探伤等。
第三条无损探伤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环保第一、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四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无损探伤工作的准确、可靠和高效。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无损探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无损探伤操作规程、检测标准和技术文件。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加强对无损探伤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安全。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无损探伤工作台账,记录和归档无损探伤活动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以备查阅。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无损探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隐患,保障无损探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管理第九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无损探伤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一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健康体检,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对无损探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无损探伤技术档案,记录和归档无损探伤人员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以备查阅。
第三章无损探伤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无损探伤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明确无损探伤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责任人。
第十五条无损探伤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每个环节的严谨和规范。
第十六条无损探伤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对每一项无损探伤活动的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和归档。
第十七条无损探伤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十八条无损探伤工作应当强调团队协作,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任务要清晰明确,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操作必备)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操作必备)一、概述无损探伤(Non-DestructiveTesting,简称NDT)是一种在不破坏材料的前提下,检测材料内部和表面缺陷的技术。
无损探伤技术在航空、航天、铁路、汽车、石油、化工等行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为确保无损探伤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二、无损探伤人员要求1.无损探伤人员应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无损探伤资格证书。
2.无损探伤人员应熟悉无损探伤的原理、方法和技术,掌握相关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3.无损探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材料学、力学、物理等相关知识,能够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原因。
4.无损探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无损探伤的操作规程和制度。
三、无损探伤设备管理1.无损探伤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无损探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无损探伤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
4.无损探伤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检测对象、检测部位等信息。
四、无损探伤操作规程1.无损探伤操作前,应对被检测对象进行清洁和去除表面涂层等处理,确保探伤效果。
2.无损探伤操作中,应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探伤方法和技术进行,确保探伤结果的准确性。
3.无损探伤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无损探伤操作后,应对探伤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包括缺陷的位置、大小、性质等信息。
五、无损探伤质量控制1.无损探伤质量控制应贯穿无损探伤的全过程,包括探伤人员、设备、操作规程等方面。
2.无损探伤质量控制应定期进行,包括对探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操作规程的修订和完善等。
3.无损探伤质量控制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包括探伤人员的资质证书、设备的校准证书、操作规程的修订记录等。
六、无损探伤安全管理1.无损探伤安全管理应包括无损探伤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实用手册)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实用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损探伤管理,提高无损探伤技术水平,确保无损探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无损探伤活动。
第三条无损探伤管理人员、无损探伤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无损探伤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无损探伤管理机构,负责无损探伤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无损探伤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无损探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措施;(二)组织无损探伤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资格认证工作;(三)负责无损探伤设备的管理、维护及更新;(四)对无损探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五)处理无损探伤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及质量事故;(六)组织无损探伤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第三章无损探伤人员管理第六条无损探伤人员分为无损探伤操作人员和无损探伤审核人员。
第七条无损探伤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二)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无损探伤操作人员资格证书;(三)熟悉无损探伤设备、器材和工艺;(四)掌握无损探伤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无损探伤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无损探伤操作人员资格;(二)具有五年以上无损探伤工作经验;(三)熟悉无损探伤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第九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章无损探伤设备管理第十条无损探伤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和报废。
第十一条无损探伤设备使用前,应进行设备性能检测,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无损探伤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无损探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设备维修记录。
第五章无损探伤质量控制第十四条无损探伤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探伤质量。
第二十二章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无损探伤管理制度1.目的无损探伤是促进压力容器提高质量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无损检测管理,使其顺利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工作范围和依据(1) 无损探伤室负责对本公司原材料、产品焊缝及焊接培训试件等无损检测工作。
(2) 本公司现有无损探伤方法:a.射线探伤;b.超声波探伤;c.渗透探伤;d.磁粉探伤;e.测厚。
(3) 探伤评定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3.工作程序(1) 凡压力容器工艺文件上规定要进行探伤的焊缝,经焊接检验人员检查合格后,填写《无损探伤委托单》,交探伤室安排无损检测。
(2) 对工艺评定之探伤,可由试验室人员填写“无损检测检验委托单”与探伤室联系安排工作。
(3) 外协任务应事先办妥本公司生产部与检验部签发的手续,探伤室才能安排有关探伤工作。
(4) 被探工件要具备相应的探伤条件,如发现探伤条件不具备时,探伤室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5) 工件探伤后,探伤室应及时出具一式三份“无损探伤检测合格通知单”,一份交检验员,一份交车间技术人员。
无损检测报告交检验部资料员存档。
(6) 报告资料存档期限为7年。
4.工作制度(1)探伤人员应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建立并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2)射线评片应严格遵守“评片工作规程”,每张底片须经复评后方可定论。
(3)工作有记录,报告有审核,发报告有签收,当班工作记录做到当班清。
(4)非探伤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场所,如因工作而进入工作室者必须得到探伤人员同意,严禁乱动设备仪器。
(5)射线底片应在整个工作探伤完毕后按工号整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6)掌握焊接质量动态,如有质量下降和异常等问题,应及时向焊接责任工程师汇报,以便采取措施。
(7)做好焊接件质量统计及拍片质量的统计工作。
(8)为保证工作室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争吵,除探伤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乱翻射线底片。
5.射线探伤操作规程(1)非当班摄片人员以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乱动仪器设备。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操作手册)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操作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损探伤管理,提高无损探伤技术水平,确保无损探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无损探伤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无损探伤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无损探伤人员及无损探伤设备。
第三条无损探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无损探伤过程和结果的安全可靠;(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无损探伤工作效率;(三)持续改进,提高无损探伤技术水平,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四)诚信自律,加强无损探伤队伍建设,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管理第四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无损探伤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无损探伤技术;(四)取得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
第五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无损探伤技术水平。
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需重新考核认定。
第六条无损探伤人员应按照无损探伤作业指导书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无损探伤质量。
第七条无损探伤人员应保守无损探伤技术秘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章无损探伤设备管理第八条无损探伤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书;(二)设备性能稳定,安全可靠;(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健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无损探伤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管理责任人,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无损探伤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操作技能,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
第四章无损探伤作业管理第十一条无损探伤作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无损探伤作业指导书,明确作业目的、方法、步骤和安全措施;(二)根据无损探伤作业指导书,制定无损探伤工艺规程;(三)按照无损探伤工艺规程进行作业,记录无损探伤数据和结果;(四)对无损探伤结果进行分析和评定,编制无损探伤报告。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一、概述无损探伤(Non-Destructive Testing,简称NDT)是一种通过非破坏性手段来评估材料、零部件或结构完整性的技术。
无损探伤在工业生产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在不影响其使用性能的前提下,及时发现和评估材料缺陷,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了规范和管理无损探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无损探伤工作流程,减少冗余步骤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任务完成的速度。
2. 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无损探伤操作规范,保证操作员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经验,提高无损探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建立标准化管理:通过建立一套标准化的无损探伤管理制度,确保各环节的工作均按照标准执行,提高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管理内容1. 职责分工:明确无损探伤工作的职责分工,包括无损探伤操作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并明确各自的权责。
2. 工作流程:制定无损探伤操作的详细流程,包括任务接收、设备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等环节。
每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必须明确,确保操作的连续性和正确性。
3. 岗位培训:对无损探伤操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的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足够的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工作任务。
4. 设备管理: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的型号、规格、维护保养周期等信息,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5. 数据管理:建立无损探伤数据管理系统,保留和归档无损探伤数据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6. 质量控制:制定无损探伤结果的评判标准,明确各类缺陷的判定规则和评定要求,确保无损探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事故处理:建立无损探伤事故处理机制,明确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流程,及时发现和解决事故,避免因误操作或设备故障而造成的损失。
四、管理手段1. 文件管理:编制无损探伤操作手册、质量控制手册和设备档案等相关文件,确保工作按照标准进行,并定期检查和更新相关文件。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实用行业手册)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实用行业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损探伤管理,提高无损探伤技术水平,确保无损探伤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无损探伤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无损探伤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无损探伤检测机构和无损探伤人员。
第三条无损探伤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无损探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管理第四条无损探伤人员分为无损探伤检测人员和无损探伤审核人员。
无损探伤检测人员负责实施无损探伤检测工作,无损探伤审核人员负责对无损探伤检测结果进行审核。
第五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无损探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二)具备相应的无损探伤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三)通过无损探伤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
第六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无损探伤技能,确保无损探伤技术水平与行业发展相适应。
第七条无损探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无损探伤操作规程,确保无损探伤质量。
第三章无损探伤设备管理第八条无损探伤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保证无损探伤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无损探伤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定等环节的责任人。
第十条无损探伤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无损探伤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检定情况等,便于追溯和管理。
第四章无损探伤过程管理第十二条无损探伤过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无损探伤方案;(二)实施无损探伤检测;(三)记录无损探伤结果;(四)审核无损探伤结果;(五)出具无损探伤报告。
第十三条无损探伤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被检测对象的名称、规格、材质、制造单位等基本信息;(二)无损探伤方法、检测部位、检测标准等;(三)无损探伤人员、设备、器材等资源配置;(四)无损探伤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无损检测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1.1 无损检测是确保管道质量的重要检验手段 ,为了规范无损检测的控制程序、内容和活动,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无损检测工艺管理、无损检测设备、试剂的管理、无损检测实施的管理及无损检测报告资料的管理等控制环节的基本内容,明确了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和控制内容。
本章合用于无损检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本工程无损检测采用的检测方法为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渗透检测(PT) .3.1 本项目部质量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管理,生产部、技术部予以配合。
3.2 无损检测质量控制实行无损检测责任人员负责制,并接受技术负责人的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业主管理部门公司技术质量部项目经理技术质量负责人HSE 生产办公室技术质量办公室综合办公室RT、UTⅡ级人员检测作业组质检员检测操作人员科学准确优质高效持续发展用户满意-——-是全体员工信守的准则科学准确—-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检测,保证数据准确;优质高效-—服务热情,按期完成检测报告,客户满意;持续发展—-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用户满意——用户满意是我们追求的永恒目标.射线检测底片质量合格率 100% (对不合格的底片要及时补拍并达到合格 );超声波检测准确率≥99%;检测比例符合率 100% 检测;指令执行率 100%;射线检测评片准确率≥99.95%(明显的缺陷影象特征不得错评和漏评,否则监理有权建议对评片人员进行清退处理);检测报告准确率 100% ;标准规范执行率 100%.4。
3.1 无损检测员应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经培训考核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人员证》。
4。
3。
2 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按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规定分为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渗透检测四种方法和Ⅰ、Ⅱ、Ⅲ三个级别。
4。
3。
3 无损检测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证书所注明的方法与级别相适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其中:Ⅰ级人员可在Ⅱ、Ⅲ级人员指导下进行无损检测工作,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Ⅱ级人员可编制普通无损检测程序,按照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或者在Ⅲ级人员指导下编写工艺卡,并按无损检测工艺独立进行检测操作,评定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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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探伤和检测实施管理制度BFJT-C-GCGL-011-20101总则1.1目的为确保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中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进厂、安装,保证无损探伤和检测过程中的质量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在建及施工项目部,涵盖了所有承包商,包括分包商、第三方公司成员在无损探伤和检测实施的管理。
1.3职责1.3.1基建实业部-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工程管理处)1.3.1.1工程管理处是无损检测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1.3.1.2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单位总体工作状况的监督考核,并对考核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罚。
1.3.1.3负责组织对无损检测工作的竣工验收。
1.3.1.4负责受理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各承包商对无损检测单位和人员的投诉,组织仲裁无损检测的技术性争议。
1.3.2监理单位1.3.2.1监理单位:指通过招标进入项目的监理单位所设立的组织,负责对检测单位的无损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其中包括检测部位的指定以及X光片的复审等。
1.3.2.2负责对所监理工程中的无损检测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1.3.2.3负责审查和批准检测单位的《无损检测工艺方案》以及特殊位置、重要设备的检测工艺。
1.3.2.4参加并监督对无损检测部位、抽检比例的确定。
1.3.2.5负责对检测的射线底片及时进行复审,对无损检测工作中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发出监理指令进行跟踪。
1.3.3检测单位1.3.3.1按合同内容组织好无损检测工作,按合同承诺的检测人员、设备必须到位。
1.3.3.2贯彻执行项目、行业、国家的相关要求、规定,标准及法律。
1.3.3.3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无损检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3.3.4按要求如实地向监理机构、设备管理处提交无损检测日报、周报和月报。
2管理内容2.1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定2.1.1检测单位:在项目特指各承包商按照项目要求委托的无损检测单位。
2.1.2第三方检测单位:在项目中特指甲方项目部直接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单位,用于检测检查、监督和评估各承包商装置安装的焊接工作的质量和原材料抽检。
2.1.3检测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应使用本单位的检测人员,如要外借检测人员,需经工程管理处审查确认后才能外借检测人员,并在工程管理处认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工作,同时检测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外借人员的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2.1.4射线探伤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卫生部门、公安部门颁发的《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文件证明。
2.1.5射线探伤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发的《射线工作人员证》证件。
2.1.6从事检测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国家技监局颁发的并与其从事检测项目、级别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2.1.7检测单位、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将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交工程管理处、监理单位审定。
2.1.8进入现场施工的检测人员必须配带上岗证、随时接受基建实业部人员或监理人员的岗位检查。
例如:热电联产项目无损检测按下列管理模拟执行:2.2 质量保证体系 2.2.1 为了使无损探伤和检测工作在受控状态下实施,第三方检验单位、必须根据本制度建立宁夏宝丰能源工程无损探伤和检测质量保证体系。
2.2.2 无损探伤和检测质保体系每一种方法和每一个环节必须落实到人,并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如有变动需提前通知基建实业部工程管理处,无损探伤和检测保证体系可参照以下流程框架制定。
无损探伤和检测保证体系参照流程框架图2.3 无损探伤和检测的委托方式无损检测管理组织机构图基建实业部工程管理处施工单位宝丰各项目部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三方检验单位2.3.1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容器、设备、管道和钢结构分别列出无损检测总申请表,表中应反应各种数据,如检件名称、检件编号、区域编号、单元编号、材质规格、压力等级、介质温度、检测比例、检测工程量、执行标准、合格等级等。
这一总表作为总委托分别交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和基建实业部无损探伤工程师各一份(同时提供电子格式),要求检测单位使用计算机数据库管理无损探伤和检测。
2.3.2施工单位对无损探伤和检测申请应在焊缝自检完毕并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合格后向监理提交,探伤和检测部位由焊接质量监理工程师或探伤监理工程师指定并在探伤和检测部位做标记后向检测单位出具无损检测指令单,基建实业部项目部分管工程师参与指定(有必要时可亲自指定),施工单位派专人协助点口。
2.3.3施工单位应在点口工作结束后向检测单位出具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做记录和检测位置示意图,管道空视图。
焊接质量监理工程师或探伤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探伤检测技术人员分别在委托书签名确认。
2.3.4无损探伤和检测指令单一式四份,工程管理处分管工程师、项目部分管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员、探伤检测技术人员各一份。
2.3.5检测前施工单位应将所检测的管道单线图和设备草图提供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应在单线图上标出检测部位,返修焊口和扩检部位及其编号,监理焊接质量工程师或监理探伤工程师、施工技术人员、探伤检测技术人员分别签字确认。
2.3.6委托单中的无损检测编号方法需由无损检测监理工程师,工程管理处主管工程师、项目部分管工程师审定。
编号需满足整体性、唯一性,可追溯性要求,检测编号应具体到焊口。
2.4无损检测工艺要求2.4.1第三方检测单位承包的检测施工项目,必须依据本制度和设计规定的规范标准,认真制定各种检测检验方法和探伤工艺,探伤工艺必须报探伤监理工程师审查后送工程管理处探伤工程师审核备案。
2.4.2检测单位在编制探伤工艺时,不仅应按照设计文件指定的标准执行,而且还应满足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如果设计中没有明确指定使用标准,都可按照JB/T4730—2005标准编制通用探伤工艺,但射线透照等级必须按(AB)级执行,其他要求按下列规定执行。
2.4.3无损探伤必须在外观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有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焊接完成24小时后方能进行检测,有特殊要求(球罐)的应在焊接完36小时后方能进行检测。
2.4.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射线探伤透照厚度≤20㎜的采用X射线或硒-75γ射线源透照,透照厚度>20㎜的可采用铱-192γ射线源透照。
2.4.5φ=89㎜管道焊缝应采用X射线或硒-75γ射线双壁双影透照,每道焊缝相隔90度拍2张片子,椭圆开口间距应控制在3~10㎜之间,当探伤工艺保证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双壁单影透照法,但透照次数不得小于3次。
φ≤76㎜管焊口,必须采用双壁双影透照法(如锅炉管、热炉管等),如果因障碍限制不能实现双壁双影透照时,可采用垂直透照,透照次数不得小于2次,但双壁双影透照法和垂直透照法焦距必须满足几何不清晰度的要求,以上无伦采用何种方法均需满足JB/T4730—2005标准为前提。
2.4.6压力管道射线检测时,各种规格的透照次数,底片的有效长度和胶片的使用长度应严格按下表的规定执行,不允许一次透照两张及两张以上片子,但中心一次曝光时例外。
2.4.7管道对接焊缝双壁单影透照法X射线、Y射线检测各种管径和母材厚度的拍片张数,底片有效长度和胶片长度,参照以下表。
2.4.8底片的编号按“区域号.单元号、管线号、焊缝号、片号”编排,搭接用“1.2.3.4.5.6……”标示,片号用英文字母“A.B.C.D.……”标示,加扩拍片在焊缝号后加放“K”标示,中心符号用“”标示,一次返修后在片号后加放“R1”,二次返修在片号后加“R2”,底片的标记布置按下列图所示。
底片标记布置图2.4.9胶片类别的选用必须符合JB/T4730—2005标准相关条款要求。
2.5检测质量控制与现场检测检验:2.5.1第三方检测单位必须按质保体系程序、检测工艺和宝丰公司基建实业部有关规定实施检测检验,各类检测检验报告应送探伤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送工程管理处探伤工程师审核确认备案。
2.5.2探伤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时对检测单位的质保体系运转、检测工艺执行,检测过程质量实施监督与检查,并做好监督与检查记录。
2.5.3第三方检测单位在实施超声探伤,磁粉探伤,渗透探伤,电火花测试,材料光谱分析,硬度测试,防腐涂层测试等探伤检测时,监理人员应到场旁站监督实施检测过程。
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如果发现检测人员未按探伤工艺或者有关规定实施作业时,应提出整改或者停止其作业,同时应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向工程管理处无损检测工程师汇报。
2.5.4监理旁站记录应包括旁站时间、地点、检测方法、检测部位、检测数量、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作业和检测过程的小结,同时旁站监理记录以书面送工程管理处无损检测工程师。
2.5.5检测单位必须每三天向监理公司有关人员和工程管理处无损检测工程师以书面的方式报每位焊工的探伤合格率,以及累计探伤合格率等情况,合格率低于95%的焊工应查明情况。
2.5.6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验证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材质标识,无质量证明文件和材质标识的不得使用。
对于标准及设计要求检测抽查的管道及有关配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人员严格按施工规范的规定实施无损探伤检测和光谱分析检查,对检验好的材料应做好标识,如果外观检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如果无损探伤检测和光谱分析检查发现有一件质量不合格,必须按原规定数加倍抽检,如仍有不合格,则该批材料不得使用。
抽检记录和报告必须保管完整,主管材料的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督和检查抽检记录和报告。
2.5.7管道焊缝热处理后应进行硬度测试,测试应执行设计或相关标准规范,每一处被检测部位最少测三点,分别为母材、热影响区和焊缝,测试应有固定的专业人员,测试部位的表面必须做磨光处理,磨光处理应有足够和测量“平台面”才能实施测试。
2.5.8检测单位拍摄的所有底片除探伤监理工程师复评外,将由基建实业部工程管理处无损检测工程师实施抽查复评验收,检测单位派专人一天或二天内将底片连同(无损检测作业申请书、结果通知书、评片记录)一同送检复评,复评验收内容为:2.5.8.1底片拍摄是否按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5.8.2底片质量是否达到JB/T4730-2005和DL/T821-2002或相关标准要求。
2.5.8.3缺陷评定是否准确,有无漏评、错评。
2.5.9现场与第三方检测单位签定合同外的需检焊接焊缝由基建实业部委托第四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已经检测合格和未检测的焊缝。
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协助检查,检查全部合格,费用由基建实业部负责。
检查若有一处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检,若仍有不合格,则全部复检,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被检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负责。
2.6探伤设备及测试设备要求2.6.1所有承接无损检测工程的检测单位都必须具有各种相应的检测设备,所有检测设备必须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计量、校订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