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最新版】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办公室应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关,确保工作用车(优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杜绝不合理用车。
要经常提醒、教育驾驶员安全行车,定期安排车辆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为方便管理、合理调度,除紧急情况外,在岛内用车时,应提前半天通知办公室。
如需要出岛,应提前____天通知办公室。
三、车辆原则上不能私用和外借。
单位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用车,办公室可酌情安排。
如确有必要外借的,____天以内由办公室主任决定,____天以上须经局领导同意。
并进行出车登记。
四、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
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及未经主管人员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固定职工予以行政处分,临时工予以辞退。
五、除特殊情况并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外,车辆夜间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内。
如不遵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
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七、发现故障,驾驶员须及时报告车管员,车管员须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经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同意,司机不得自行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应及时报告)。
办公室要认真选择车辆维修单位,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车管员和驾驶员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验收。
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八、在全市尚未统一指定公务用车加油点前,由办公室根据油料质量、价格,及加油站所处地点,逐步实行定点加油制度。
驾驶员在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尽量减少途中加油次数。
九、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
驾驶员每月底要将里程表数字、油料消耗量报给车管员,由车管员负责统计、考核并及时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汇报。
十、实行公务车辆保险政府采购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车辆管理,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加强机关车辆管理,根据国家机关车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经济使用公款,保障车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部所有车辆的管理。
包括公务用车、接待用车、差旅用车等。
第三条机关车辆管理工作应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充分落实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和安全保障的要求。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管理的详细细则,并及时对外公布、向员工进行宣传。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报废第五条机关车辆的购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违规购置。
第六条机关车辆购置的资金应经批准并从相关专项经费中拨付。
第七条车辆报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过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八条报废的车辆应及时予以处置,不得私自出售或转让给他人。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九条机关车辆的使用范围应限于公务需要,严禁私人使用。
第十条机关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
第十一条机关车辆的出车计划应提前报备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机关车辆的驾驶记录应准确完整,包括车辆使用目的、里程数、加油情况等。
第十三条机关车辆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机关车辆的保养费用应纳入机关的经费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六条机关车辆的维修应由专业维修单位进行,严禁私自修理或委外维修。
第五章车辆管理责任第十七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制定车辆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第十八条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查,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订由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局机关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为加强办事处车辆管理,保证正常工作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事处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原则上保证办事处领导工作用。
双休日及节日用车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二、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安排,需用车的站所和工作人员原则上须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临时急事也需及时向办公室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三、车辆的小修,原则上由驾驶员自检自修,需要送修理厂修理时,由驾驶员报送修车计划,由办公室指定维修地点,修理费报主管领导批准。
不在指定的地点维修或擅自更换部件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担负。
四、汽车在外执行任务,发生临时性故障时,需要修理,由驾驶员掌握,尽量减少费用。
五、加强油料管理,做到节约用油。
六、驾驶员需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应认真学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行车安全。
七、加强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打扫,勤检查。
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及警示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八、禁止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发生有妨碍安全行车的情况时,要主动向单位报告,不准驾驶车辆。
九、上班时间,驾驶员要在单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办公室请假,不得随意脱岗。
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归位。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严禁将车辆私自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否则将视情节按机关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处理。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二)一、总则为规范机关车辆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政府服务的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原则:机关车辆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运行。
2. 公平公正原则:机关车辆使用应公平公正,禁止滥用权力。
3. 严格节约原则:机关车辆使用应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
4. 透明公开原则:机关车辆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管理机构和职责1. 机关车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间的协作,解决相关问题。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维护成本,保证车辆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遵循“经济、安全、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确保车辆运行效率和安全。
第四条机关单位车辆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做到资料齐全,记录真实。
第六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的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强化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八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加强对车辆安全的监督,保障车辆使用人员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第九条机关单位车辆管理应定期评估和调整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第二章车辆登记管理第十条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保险证等相关资料,做到一车一档。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登记,确保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对新购车辆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保证车辆合法上路。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定期检查和更新车辆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调度记录,做到车辆有序调度。
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安全记录,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及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应加强车辆使用统计分析,为车辆使用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处置程序,对报废、出售、租借等车辆处置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八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使用行为。
第十九条机关单位应明确车辆使用权限,严格控制车辆使用范围。
第二十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预约制度,提前安排车辆使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机关单位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达到驾驶要求。
第二十二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申请和审批流程,规范车辆使用审批。
第二十三条机关单位应建立车辆使用报销制度,有效控制车辆使用费用。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管理机关单位的用车,规范用车行为,提高用车效率,节约用车成本,保障用车安全,根据《国务院机要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福利彩票和发奖金管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自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包括车辆配备、使用范围、使用权限、管理职责、操作程序等。
第三条各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用车管理办法,加强用车管理。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用车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维护、维修、保险、年检等工作。
第二章用车配备和使用范围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合理配置用车数量和种类,确保办公和工作需要。
第六条机关单位用车应当主要用于公务出行和工作需要,严禁损坏、占用用车私用、超范围使用用车等违规行为。
第七条用车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车辆,合理安排车辆使用计划。
第八条机关单位用车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规定的行车时间行驶,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
第九条机关单位用车不得擅自外借他人或单位使用,不得擅自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危险物品。
第三章用车管理权限第十条机关领导对用车的管理负最终责任,对用车的安全、维护、维修质量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实,对违规使用车辆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机关领导对车辆的配备和使用权限进行审批,并对车辆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应当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第四章用车管理流程第十三条用车管理部门应设立车辆使用申请流程,明确使用车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四条申请使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车辆。
第十五条用车申请单应当包括出车地点、时间、路线、用途等信息,并应当于出车前纳入车辆使用计划。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在返回后及时上报使用情况。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七篇)

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
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
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
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
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
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
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
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____、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一、用车原则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1、局领导不设专车。
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____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
市外出差在____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模版(5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模版为适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和行车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管理原则及管理权限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办公室根据公务的轻重缓急妥善派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接待和会议等活动用车。
泰州市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直接派车;泰州市以外、本省以内的公务用车报分管机关的局领导批准,副局职级以上干部公务用车及省外公务用车报局长批准。
二、用车范围1、公务用车。
局领导的公务活动,公务接待和会议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下乡、出差或会议,老干部有关活动。
2、因私用车。
工作人员因私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因特殊情况借用公车时,须经局长批准,并按相关廉政制度规定到办公室履行登记缴费手续,先缴费后用车。
缴费标准参照兴机管[____]____件执行,收费时一律开具正规财政票据。
三、用车程序1、各科室用车前须填写“公务用车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情况签注意见,指派出车车辆和驾驶员。
在无公车可调度时,可视情况安排租赁车辆,确保执行公务需要。
2、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不得私自出车。
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与办公室联系并得到批准后方可。
3、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及时准确地登记机关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定期汇总报告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用车及缴费情况。
四、费用结报1、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
泰州市内每周结报一次;泰州市外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
结报费用时附派车单,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注意见。
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3、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经办公室安排租车发生的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未经办公室安排,擅自租用车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支。
五、油耗管理1、车辆加油统一使用政府采购指定网点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单独考核。
车辆离开兴化前,应在本市加满油,途中加油须在定点联网加油站刷卡加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现金加油。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
第二条严格执行中纪委、省、市、县委有关领导干部用车的规定,机关车辆原则上只作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第三条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局办公室按程序审批后做好调度安排。
外出用车须填《派车通知单》,无《派车通知单》驾驶员可拒绝出车。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正常程序申请《派车通知单》的,可电话报告办公室负责管理车辆的同志或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后直接调用车辆,事后补办《派车通知单》。
第四条机关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在县指定的汽车维修点进行,并执行先申报制度,即小车的维修、保养先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护申报单》,由办公室审核,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如在外地因特殊情况需维修的,需电告局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的同志,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维修,否则维修费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机关车辆的燃油实行定点加油和刷卡加油制度。
办公室和分管领导每月查看车辆里程表,统计车辆行驶公里数和耗油量。
按县委办关于车辆运行管理办法执行,对确因无法刷卡加油的,需说明原因,同时附加发票,按财务管理制度保险。
第六条驾驶员根据当月实际行车情况,如实填写《行车里程明细表》,按相关规定领取行车补贴和洗车费,凡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用要备注说明,由办公室核实,按财务管理制度报销。
第七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严禁无证驾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章驾驶,严禁乱停乱放。
不开故障车,不开威风车。
对违反交通规则所受到的相关处罚,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第八条工作时间外,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至车库或指定的、安全的地点,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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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作用车需要和车辆安全行驶,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局班子成员会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局领导公务用车予以保证,各股、办、中心工作用车分别由其分管领导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统筹安排。
出车应做好登记,实行领票加油。
3、小车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
维修前必须报请分管局长同意并经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采购中心指定修理点)进行修理,更换下来的零部件交回办公室。
车辆大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须报局长或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车况实际研究决定。
否则修理费不予报销。
4、车辆用油实行专人管理。
用油一律到办公室领出车单,凭单领油票,并在办公室指定地点加油,省内跑车原则上不准在外现金加油,因出远门,需在外加油,回单位两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5、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
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
量、维修费等费用。
6、办公室对驾驶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7、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不用车时及时归库。
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8、严禁婚丧喜庆使用公车,违者按县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处理。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一、用车原则车辆使用坚持为工作服务、为急需服务和统一凋配的原则,淡化用车意识,加强车辆调度,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严禁公车私用。
二、用车
1、局领导不设专车。
根据需要上下班可采取按居住路线方向集体接送,车辆轮流接送,每车一个月。
市外出差在5天以上者,一般不带车,但可酌情接送。
2、科室下基层工作,属机关统一安排或急需者,视车辆情况,予以安排车辆。
3、短途用车实行送达再接制度。
4、办公室统一协调派车,实行出车在登记薄和小黑板上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避免疲劳驾驶。
5、司机负责填写“出车登记簿”。
出车登记簿分为里程、地点、用车人、油票数量等项目,由司机本人如实填写,一天一登记、一月一小结,交办公室主管人员审核后,做为司机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司机的依据。
三、开车
1、司机和办公室主管人员通讯工具要24小时保持畅通。
办公室主管人员和司机的通讯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司机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司机必须坚守岗位,随叫随到。
2、司机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车管人员和司机要保持车况良好,严禁派、开病车,消除事故隐患。
4、司机不准私自用车和酒后开车、让他人开车,否则扣发本月出车补助,同时,后果自负。
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5、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不准私自开车,否则,需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四、车辆停放
1、市内工作时间以外一律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将钥匙和存车牌随身携带;
2、市外停车,应交有关人员看管,或司机本人看护,不准将小车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否则出了问题按文件精神,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
五、油料管理
1、车辆燃料实行定点加油。
加油时凭车管人员开具的加油批准单,司机到定点加油站加油,加油后2个工作日内将加油站工作人员
签字的回执联经车管人员登记后交计划财务科留存。
2、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报销。
3、车管人员每月将油料购置、使用情况盘点一次,在办公室主任碰头会上通报情况。
每辆车的行驶里程、耗油情况,半年统计一次,将统计结果送领导传阅。
六、车辆维修
1、首先要加强车辆保养。
要定期按要求进行保养,防患于未然。
车辆需经常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机件要定期检查、擦拭、保养,确保行驶安全。
2、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先进行自修。
3、送修理厂维修。
自修不成时,由机关二名以上司机及车管人员进行会诊。
大额维修由司机、车管人员和采购小组成员共同办理,按照采购程序的要求,拟定维修目录,讲定价钱,编制预算,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单;小额维修(预算金额200元以下)由司机、车管人员办理。
凭维修申请审批单到指定厂家维修。
修理时,本车司机要一直
在场,监督修理。
修理完毕,车管人员会同司机或有关人员一起检查维修情况,确保修理效果。
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及时报送维修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