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常见违章行为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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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力 行 业 常 见 违 章 行 为 示 例

1 违章分类

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

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2 名词解释

作业性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

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性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指挥性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

违章的归类划分作业违章的归类

不按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不按规定使用个人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着装不符合规定。

攀、坐、站、倚、行的位置姿态,不符合安全规定。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消防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起重作业操作方法、指挥信号违反规程或现场施工安全操作措施规定。

使用的安全工具、安全用具不合格。

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其它不符合“四不伤害”的作业行为。

不按动火工作票细则规定进行动火作业。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3.1.1

3.1.2

3.1.3

3.1.4

3 .1.5

3.1.6

3.1.7

3.1.8

3.1.9

3.2.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2.3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3.2.4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3.2.5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3.2.6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3.2.7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3.2.8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防火设施不全或防火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

3.2.9动火作业现场防火安全措施不到位、易燃物未清除或有效隔离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重要场所、工作间、库房、物资未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设备在非安全状态下运行。

管理性违章行为的归类

3.3.1 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华公司及电网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3.3.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3.3 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

3.3.4 制定的标准低于神华集团和国华公司标准;

3.3.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3.3.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3.3.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规定采取管理措施;

3.3.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

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3.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未按公司相关消防管理规定例行工作;

未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驾驶车辆;

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

违章使用临时工;

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指挥性违章行为的归类

3.4.1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补充规定》、

《发电管理系统》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3.4.2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

3.4.3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

3.4.4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

3.4.5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

3.4.6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

3.4.7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

4违章示例严

重违章示例

4.1.1严重作业违章示例

4.1.1.1无票操作或操作时不按规定进行唱票、复诵、核对名称,或不按照倒闸操

作票填写的顺序进行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4.1.1.2无人监护进行操作和作业(有规定的除外);

4.1.1.3停电作业不验电、不挂接地线、没按规定执行地线揭示板制度;

4.1.1.4没按规程要求设置封闭围栏;

4.1.1.5约时停、送电;

4.1.1.6擅自变更现场安全措施;

4.1.1.7无票作业或擅自变更、扩大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

4.1.1.8打开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

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它工作(有规定者除外);

4.1.1.9登设备、杆塔、构架,不核对名称、编号、杆塔号、色标;

4.1.1.10随意解除运行设备连锁、报警、保护装置;

4.1.1.11高处作业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4.1.1.12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或作业;

4.1.1.13无证从事特种作业;

4.1.1.14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4.1.1.15冒险蛮干,或经他人劝阻不听而违章作业;

4.1.1.16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不列队宣读工作票,不明确工作范围和带电部位,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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