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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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12.12•【文号】交安监发〔2016〕216号•【施行日期】2016.1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为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和社会物资高效畅通运输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现就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打造品质工程的意义和内涵打造品质工程是公路水运建设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建设“四个交通”的重要载体,是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实施现代工程管理和技术创新升级的不竭动力,对进一步推动我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向强国迈进具有重要意义。

品质工程是践行现代工程管理发展的新要求,追求工程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的有机统一,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建设目标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成果。

品质工程具体内涵是建设理念体现以人为本、本质安全、全寿命周期管理、价值工程等理念;管理举措体现精益建造导向,突出责任落实和诚信塑造,深化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技术进步展现科技创新与突破,先进技术理论和方法得以推广运用,包括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标准的探索与完善;质量管理以保障工程耐久性为基础,体现建设与运营维护相协调、工程与自然人文相和谐,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衡发展;安全管理以追求工程本质安全和风险可控为目标,促进工程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协调发展;工程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体现在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结合行业经验和技术要求,对公路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的一套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设计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路线、几何形状、平面布置、纵横断面、交通组织等方面的评定。

2.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等方面的评定。

3. 材料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路基材料、路面材料、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等方面的评定。

4. 设备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挖掘机、压路机、拌合机等方面的评定。

5. 环境质量评定标准:评定公路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包括噪音、震动、尘土、水污染等方面的评定。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保障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评定可以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提高公路工程质量水平。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是用于对公路水运的整体质量进行评估的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应用于不同的公路水运项目,以确保其具有高质量和高可靠性。

公路水运品质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公路水运的可靠性、性能、经济性、安全性和环境影响等方面。

作为一个评估标准,它是为了保障给用户提供高品质的公路水运服务。

品质工程评价标准是公路水运管理部门和承包商之间合作的关键组成部分。

在决定建设新的公路水运之前,必须制定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并经过检验。

所有建设、维护或改善公路水运设施的人员都应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下面是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的基本要素:1.可靠性:公路水运必须可靠,以便在任何天气和任何情况下安全运行。

2.性能:公路水运必须具备良好的性能,成功的运输货物和乘客。

3.经济性:公路水运的成本必须低,以提高效率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4.安全性:公路水运必须安全可靠,确保乘客和运营人员的安全。

5.环境影响:公路水运必须对环境有最小的影响。

当审查这些要素时,需要重点考虑以下五个方面:1.设计和建设:公路水运的设计必须详细,以确保它能够保持高水平的品质和安全性。

2.维护和操作:公路水运的维护和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以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

3.监测和评估:公路水运应该被监测和评估,以确保其表现遵守标准。

4.改善和升级:公路水运必须不断改进并升级,以适应变化的需求和技术。

5.环境保护:公路水运应该致力于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用于确保公路水运在多个方面均高质量和可靠性。

这些标准可以确保公路水运设施在多个方面达到高品质,并保护使用者和运营人员的安全和舒适程度。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可以确保公路水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使用和认可,成为一种可靠、高效和安全的交通方式。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和运输效率。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于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材料的要求。

公路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因此应当对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要求。

例如,沥青路面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一定的抗压、抗老化能力;路基填料应当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只有保证了材料的质量,才能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其次,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施工的要求。

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因此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例如,对于路基的夯实应当符合规范要求,路面的铺设应当保证平整度和厚度的一致性,路面的抹灰应当保证光滑度和防滑性。

只有保证了施工的质量,才能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再次,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验收的要求。

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验收应当包括对工程材料和施工工艺的检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只有通过了验收,工程才能投入使用。

最后,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工程运行的要求。

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工作,保证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当及时进行修复和整改,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总之,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只有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才能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细则--20191230

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细则--20191230

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实施细则(示范创建项目)二O一九年十二月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2.1 法律法规 (3)2.2 政策文件 (3)2.3 技术标准 (6)3 品质工程评价基本要求 (8)4 工程设计评价指标(200分) (9)4.1 系统设计(80分) (9)4.2 安全设计(40分) (20)4.3 生态环保设计(30分) (25)4.4 工程美学(20分) (28)4.5 人性化设计(20分) (31)4.6 设计服务水平(10分) (33)5 工程管理评价指标(200分) (35)5.1 管理专业化(60分) (35)5.2 管理精细化(110分) (43)5.3 班组管理规范化(30分) (52)6 科技创新评价指标(100分) (57)6.1 科技保障(20分) (57)6.2 技术创新与应用(80分) (58)7 工程质量评价指标(150分) (61)7.1 质量管理体系(20分) (61)7.2 质量风险预防管理(40分) (63)7.3 过程质量控制(60分) (66)7.4 耐久性保障(30分) (71)8 安全保障评价指标(150分) (76)8.1 施工安全(150分) (76)9 绿色环保评价指标(120分) (82)9.1 生态环保施工(40分) (82)9.2 资源节约(40分) (87)9.3 节能减排(40分) (91)10 软实力评价指标(80分) (94)10.1 管理人员素质提升(20分) (94)10.2 一线工人队伍素质提升(40分) (95)10.3 培育品质工程文化(20分) (99)11 加分指标 (102)12 总体评价 (106)1 总则1.0.1为指导江苏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与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0.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含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水运工程项目(含港口、航道)的品质工程评价。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000001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000001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1 基本规定1.1 一般规定1.1.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开展品质工程示范评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制定本标准。

1.1.2本标准和程序适应于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在建和已竣工验收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不局限工程建设规模和等级。

1.1.3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应当满足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建设目标,管理或技术达到行业同时期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品质工程示范引导作用显著。

1.1.4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是对工程建设过程、成果进行的综合评价。

评价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1.1.5公路水运品质工程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1.6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分为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评价、品质工程(竣工)项目评价、品质工程(三、四级农村公路)项目评价。

评价对象为工程项目整体。

1.1.7 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评价应在项目主体工程完成一定工作量或建安费的三分之一后进行。

1.1.8 品质工程(竣工)项目评价应在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且不超过5年进行。

1.1.9品质工程(三、四级农村公路)项目评价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且不超过2年进行。

1.1.10 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评选原则一年一评,品质工程(竣工)项目、品质工程(三、四级农村公路)项目评选原则两年一评。

1.2 评价体系1.2.1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体系包括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评价标准、品质工程(竣工)项目评价标准、品质工程(三、四级农村公路)项目评价标准。

1.2.2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评价标准适用于在建的高速公路、二级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设施水工工程。

评价范围以设计和施工阶段为主,主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打造品质工程主要措施及成效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的文件,旨在推进公路水运交通建设,提高其品质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该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原则:包括质量第一、安全可靠、可持续发展等原则,
确保公路水运建设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2. 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公路水运建设的实际需求和特点,制定
相应的评价指标,包括技术标准、环境保护、安全风险等多个方面。

3. 评价方法: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相应的评价方法,包括
实地检查、技术评估、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实现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全方位评价。

4. 评价结果: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和运营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和评价报告,为公路水运建设和运营提供参考和指导。

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推进公路水运交通建设,提高其品质水平,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该标准也将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运营提供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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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

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织开展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评价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的组织实施,负责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部级品质工程项目评价程序。

1.项目申报。

根据部年度评价工作部署安排,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填写《申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其中,申报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的,也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2.项目推荐。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现场考核和评价。

评价为省级品质工程项目的,应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确定为省级品质工程项目,并予以公布。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部年度评审要求,在省级品质工程项目中,择优提出推荐参评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名单,并出具评价意见和推荐顺序报部。

对于交工和竣工项目,省级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还应组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3.项目认定。

部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品质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认定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

交通运输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示专家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经部审定后确定为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并予以公布。

4.专家评审。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价时,应选择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专家评审组一般不少于7人,专业应涵盖设计、管理、施工、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

评价时实施专家回避原则。

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夯实创建基础。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品质工程创建保障和评价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资金、合理工期等基本要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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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为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引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部组织编制了《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现予以发布。

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以下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一、充分认识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和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更、动力变革;突出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创新,为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等提供有力支撑。

这些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和交通运输工作的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指明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提升的主要目标和努力方向。

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是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提升行动决策部署和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开展品质工程评价,树立行业标杆和示范,不断总结和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创新成果,引领和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为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品质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网络,实现交通强国和质量强国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品质工程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程序,科学组织、扎实有序地开展评价工作,真正选树一批经得起时间检验、引领行业进步的品质工程,推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AAAAAAAA二、品质工程评价范围与内容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在建和已交工或竣工验收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均可参加品质工程评价,不局限工程建设规模和等级。

品质工程评价分为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评价对象为工程项目整体。

(一)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是以在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含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水运工程项目(含港口、航道)为评价对象。

评价以设计和施工阶段为主,主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打造品质工程主要措施及阶段性成果的综合评价。

评价应在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建安费的50%后且交工验收前进行。

(二)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

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是指对工程管理或技术达到行业同时期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示范引导作用显著的项目进行评价,以已交工验收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含独立桥梁和独立隧道)、已竣工验收水运工程项目(含港口、航道)为评价对象。

评价包括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主要对工程建设成果“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公路工程评价应在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满2年且不超过5年进行,同时项目还应经过试运营且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公路工程评价工作结合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一并进行。

水运工程评价应在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且不超过3年进行。

(三)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

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是以已竣工验收的三、四级农村公路项目为评价对象,主要对工程建设成果“实、安、绿、美”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评价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且不超过2年进行。

三、品质工程评价组织与程序(一)评价组织。

AAAAAAAA品质工程评价结果分为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和省级品质工程项目两个等级。

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工作,负责制定评价标准,组织开展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评价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的组织实施,负责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部级品质工程项目评价程序。

1.项目申报。

根据部年度评价工作部署安排,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评价标准》开展自评,填写《申报表》,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其中,申报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的,也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2.项目推荐。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现场考核和评价。

评价为省级品质工程项目的,应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确定为省级品质工程项目,并予以公布。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部年度评审要求,在省级品质工程项目中,择优提出推荐参评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名单,并出具评价意见和推荐顺序报部。

对于交工和竣工项目,省级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还应组织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

3.项目认定。

部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的品质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认定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

交通运输部应在其门户网站公示专家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经部审定后确定为部级品质工程项目,并予以公布。

4.专家评审。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价时,应选择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专家评审组一般不少于7人,专业应涵盖设计、管理、施工、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

评价时实施专家回避原则。

四、有关工作要求(一)夯实创建基础。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品质工程创建保障和评价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资金、合理工期等基本要素的保障。

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倡导优质优价,为项目打造品质工程创建良好市场环境。

(二)完善激励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品质工程激励机制,推进工程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AAAAAAAA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将打造品质工程作为企业信誉的价值追求。

对评定为省级或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可在信用评价、项目评优、从业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鼓励,对品质工程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三)加强跟踪督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评定为品质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导,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取消其评定结果并予以公布。

一是项目申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二是示范创建项目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出现不符合《评价标准》基本要求的;三是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或农村公路品质工程示范项目,项目运营期间出现严重质量缺陷的(由于自然灾害导致质量问题的除外)。

对于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从业单位,还应将相关不良行为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四)加快成果推广。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项目管理创新和工艺、技术及装备创新,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努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与共享。

不断完善落后工艺装备的淘汰机制,加快淘汰制约质量安全提升的落后工艺、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四新技术”,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与技术水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1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AAAAAAAA附件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一、总则(一)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是对工程建设过程及成果进行的综合评价。

评价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项目,应当满足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建设目标,工程管理或技术达到行业同时期同类工程的领先水平,示范引导作用显著。

(二)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分为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标准、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标准、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标准三类,均由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加分指标、总体评价等四部分构成。

(三)基本要求为控制指标。

其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评价指标是对项目落实《指导意见》各项措施取得的实效进行量化评分,由二级或三级指标体系构成,相应评分方法见评价说明。

评价指标满分均为1000分。

申报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评价指标分数不得低于800分,其他工程评价指标分数不得低于700分。

(五)加分指标是鼓励项目结合自身优势和功能属性开展重点攻坚与创新突破,对管理或技术创新取得明显优于同类工程水平、且示范作用显著的做法进行加分。

同时,对交工或竣工项目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或荣誉进行加分。

其中,示范创建项目和农村公路项目(三四级)加分指标满分为200分,交竣工项目加分指标满分为300分。

(六)总体评价是对项目在打造品质工程中的特色做法、主要经验、实施效果、示范作用等方面的概括性评价,不设分值。

对于申报部级品质工程项目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提出项目总体评价的初步意见,由部组织专家组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最终总体评价。

AAAAAAAA(七)项目总得分为评价指标得分和加分指标得分之和。

(八)公路水运品质工程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

二、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标准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三、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标准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评价说明:1.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指标由二级指标体系组成,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管理、科技创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绿色环保、软实力等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1项,按以下方法计算所得:(1)二级指标下设若干分项指标。

各分项指标根据实施效果分为五档次:A、B、C、D、E,其中A为最高档。

A、B、C、D、E各档次所对应的取值范围分别为该项指标赋值分数(满分)的81-100%,61-80%,41-60%,21-40%,0-20%,每档具体分值由专家打分确定。

(2)各分项指标得分,由该指标赋值分数(满分)乘以该指标评价档次所对应的取值比例。

(3)评价指标总得分为所有分项指标得分的累加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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