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016年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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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为确保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职责1.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熟悉本规程,定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行业的安全操作技术。

2.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按照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及作业环境,依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煤矿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水文地质观测工的安全技术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要求1.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定期进行职业体检和健康检查,并持续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发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停止工作,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2.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在作业前应先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具、设备、仪器等安全可靠,并防止其与人员、物体发生碰撞。

3. 在进行测量操作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稳固的位置进行操作,并注意防止坍塌、滑坡等情况的发生,保证自身安全。

4. 在进行现场作业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要注意观察、发现和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并进行紧急处理,以防止事故引起的伤害和对环境的影响。

5. 在作业过程中,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饮酒、吸烟等影响操作安全的行为。

6. 在作业过程中,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准确判断应急情况,并按照现场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控制。

第四章操作规程1.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在作业前应备好所需工具与器材,并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用。

2. 在水文地质观测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法规进行作业。

3. 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在掌握所需测点位置后,应按照规定反复进行观测,记录实时数据,并做好资料管理,保证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在水文地质观测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注意降低作业难度和安全风险,严禁私自更改测点位置和偏离规定使用范围。

5. 安全事故发生时,煤矿水文地质观测工应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控制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和救援,并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和报告,以便有关部门核查。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水文地质观测是研究地下水文系统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地下水资源的调查、评价以及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的操作规程是保证数据准确性和科学性的基本要求,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的操作规程。

一、观测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观测点:根据研究需求和预期目标,选择合适的观测点位。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与地下水系统的关系等因素。

2.准备相关工具和设备:包括测量仪器、试剂、标准物质、野外设备等。

同时,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其正常工作。

3.制定观测计划:根据研究目标和时间安排,制定观测工作的计划,包括观测内容、观测时间、观测频次等。

二、观测过程的操作规程1.水位观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在观测点设置水位孔,通过测量仪器(如水位计)记录并记录下水位数据。

为保证测量精度,须校准仪器,并避免误差的干扰。

2.水质采样: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在观测点进行水质采样。

采样时,要求采样器具清洁无污染,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采样时间应覆盖不同季节和流量条件,以获取全面的水质信息。

3.井孔测井:通过井孔测井技术,获取地层和地下水相关数据。

测井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遵循孔壁清理、仪器校准、上下测井、数据记录等基本步骤。

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质量控制,包括验收和处理井孔条件、校准设备等。

4.水力参数测定:测定地下水流量、流速、渗透系数等水力参数,主要通过水位观测、流速测量、渗透试验等方法进行。

同样也要进行操作规程的操作,保证测定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地下水位描面的绘制:根据水位观测数据和测定结果,绘制地下水位描面图。

绘图过程中要遵循正确的绘图方法和技巧,确保图像准确地反映地下水位的空间分布特征。

三、数据记录和处理1. 观测数据记录:观测过程中需要记录的观测数据包括水位、水质、地层和水力参数等。

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包括观测时间、观测地点、观测数值、仪器型号、仪器校准情况等信息。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3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3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一、引言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是水资源勘查、水文预报和水资源管理中的关键环节。

准确的水文地质观测数据对于水文地质研究和水资源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仪器设备的准备1. 确保所需测量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同时检查仪器设备的校准情况;2. 根据观测工作的需要,准备相应的配套设备,包括数据采集器、传感器等。

三、现场勘测前的准备1. 根据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观测方案,并分析现场环境和地质条件,确定观测点位;2. 现场前,做好必要的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地形、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等基本信息,确保观测点的合理性和可靠性;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测量仪器设备的安放位置和布设方式。

四、现场操作流程1. 携带所需仪器设备到观测点,根据测量方案进行布设;2. 针对每个观测参数,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准确安装和调试;3. 进行校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校准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4. 完成校准后,进行数据采集的设置和调整,确保数据采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5. 针对不同的观测参数,按照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数据采集;6. 完成数据采集后,及时复核所采集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7. 按照任务要求,及时处理和存储采集到的数据,同时备份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五、现场操作注意事项1. 在进行现场观测操作时,应确保安全第一,注意个人防护,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2.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3. 在操作过程中,应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4. 在观测过程中,注意记录实际情况和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5. 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观测参数和操作方法;6. 在观测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六、数据处理与分析1. 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初步处理,包括数据整理、筛选和计算等;2. 对初步处理后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和加工,得出相关水文地质参数;3. 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据的可视化展示和统计分析;4. 对分析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本(2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本(2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水文地质观测工的操作流程,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规程依据《水文地质观测技术标准》等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包括水位、流速、水质、地下水位等观测项目。

第二章岩土钻探工操作规程2.1 操作人员要求2.1.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2.1.2 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2.2 设备准备2.2.1 检查岩土钻探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2 确保所使用的岩土钻探钻头和配套工具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3 施工准备2.3.1 根据工程要求,选择合适的钻孔位置,并确保钻孔周围没有障碍物。

2.3.2 根据工程要求,调整钻孔的倾斜角度和深度,并做好相应的标记。

2.4 钻孔操作2.4.1 操作人员应按照工程要求,在钻孔位置处划定一个安全区域,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4.2 使用钻孔设备进行钻孔作业时,应注意设备的稳定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2.4.3 在钻孔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掌握钻孔深度和钻孔岩土的情况,并及时记录相关数据。

2.4.4 钻孔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并恢复原状。

第三章地下水位观测工操作规程3.1 操作人员要求3.1.1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

3.1.2 操作人员应熟悉本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

3.2 设备准备3.2.1 检查地下水位观测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2.2 确保所使用的水位计和配套工具的精度符合标准要求。

3.3 施测准备3.3.1 根据观测需要,选择合适的地下水位测量点,并清理测量点周围的杂物。

3.3.2 根据观测要求,设置测点标志,并确定观测的起始时间。

3.4 地下水位观测3.4.1 操作人员应根据测点的实际情况和测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地下水位观测。

水文地质安全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安全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安全操作规程1. 背景介绍水文地质作为研究地下水文、地质的交叉学科,在水资源利用和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而水文地质的调查和研究需要进行野外取样、试验和勘探工作,这些工作涉及到安全问题,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因此,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水文地质的野外作业行为,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工作安全,同时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的影响。

2. 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2.1. 人员安全防护要求1)必须在操作前着装整齐。

要求穿戴安全防护鞋、安全帽、劳保手套、防护眼镜、耳塞和防护服等。

2)工作人员在进行野外取样或试验时,必须携带应急药品和急救器材,包括止痛药、止血贴、消毒纱布、玻璃纸医用胶布等。

3)人员在工作场所要固定用手杖或者栓住绳索保证安全。

禁止在危险地带擅自走动和活动。

4)在进入野外作业现场之前,应对周围环境及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2.2. 人员应急措施1)如发现工人有人体不适及异常情况,应马上送到医院就诊。

2)人员在进行野外作业时,如遇危险情况,应立即撤离现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援。

3)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密切配合领导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控制。

3. 采样器材的选择和维护3.1. 采样器材的选择1)采样器材应选择质量可靠、使用寿命长的产品,符合行业标准和规定,并保证采样的准确性。

2)采样器材应按照不同的地质和地水条件进行选择,并在野外作业现场进行现场测试及验证功效。

3.2. 采样器材的维护保养1)加强采样器材的维护保养,采集工作后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确保下一次使用前的卫生和安全。

2)定期对采样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和隐患。

4. 环境保护措施4.1. 环境保护措施1)严格禁止污染、破坏、损坏环境。

2)在野外作业和勘探现场,应采用垂直、水平、钻进、采区等方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4.2. 垃圾处理1)按照国家、地方和企业的相关规定,分类、集中、清理和处理野外勘探现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工地垃圾。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文

水文地质观测工操作规程范文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提高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水文地质观测工作是指对地下水文地质等相关环境要素进行采样及监测、分析,获取数据的工作。

第三条操作规程适用于水文地质观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数据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观测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观测工作应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观测项目、观测点、观测方法及频次等。

第五条观测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监测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观测工作的实施第七条观测点的选取应符合工程需要,并考虑地质条件、水文环境,并尽量避免人工干扰。

第八条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观测要求,设备布置合理,保证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针对观测点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观测方法和仪器设备,确保观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运行监测设备前,应进行必要的校准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进行采样和监测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流程进行,确保采样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在采样和监测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和维护观测设备和现场环境,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十三条观测数据收集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和统计,并进行质量控制,消除异常数据。

第十四条观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录入,以确保数据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五条观测数据应进行适当的分析和处理,形成报告和图表等形式,以表达观测数据的结果和趋势。

第十六条观测结果应与设计要求或相关标准进行比对,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第十七条观测数据的存档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第十八条在观测工作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格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观测工作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破坏,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或损害。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1条矿井水文地质观测、编录的内容包括: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等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如溶塌陷漏斗等)的水文地质编录。

6、调查、了解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破坏、冒落状况。

7、调查、了解矿井防排水设施的设置及疏排水系统的完好状况。

第2条观测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的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第3条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含水层时,要绘制顶、两壁或底两壁三面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

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第4条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与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第5条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1、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2、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绘成图。

3、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相记录。

第6条观测含水层裂隙,应在1~2 m2(较密集裂隙)或4~10 m2(稀疏裂隙)的范围内进行,观测内容主要为:1、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

2、充填程度及充填物。

3、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攻瑰图等。

4、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并按公式计算岩石的线(面)裂隙率。

水文地质安全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安全操作规程

水文地质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前的准备1、操作前需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若存在安全隐患需及时报告上级,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2、制定详细的操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人员、操作步骤、安全措施等内容,并向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3、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头盔、眼镜、手套等。

4、对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并能够正常运作。

5、准备好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急救箱、灭火器等,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2、现场应设置明显标识,避免非操作人员进入。

尤其是在险情处理时,需要设置严格的现场管控措施。

3、在工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计划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方法。

4、必须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不得私自减少安全措施。

5、在操作水文地质相关工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

6、若操作需要进入井下、洞口等作业环境,必须采用绳索等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7、在遇到危险情况时,一定要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上报。

8、操作完毕后,必须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不得留下任何隐患。

三、操作安全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操作前,应根据工作特点、地质情况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3、在操作现场,应根据地质条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操作人员应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如遇坏天气,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要加强对技术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不得在设备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6、要加强沟通协调,尽量避免产生误导信息,保证各工作流程之间不产生相互冲突的情况。

7、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向现场领导汇报操作进展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和处理。

8、若发生意外事故,应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救援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和人员健康。

同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外部通报。

四、操作后的清理1、操作完成后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垃圾等杂物,保持现场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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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三、安全规定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察、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的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汇总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报。

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调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10条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严禁擅自进入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四、观测准备第11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12条必须备齐观测工具、专用记录簿,并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现场记录应用铅笔填写,以防水浸后造成记录模糊不清。

五、观测第13条检查地面观测孔,其中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意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冲洗。

第14条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第15条备齐原始记录表。

第16条固定观测人员,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防水路线。

第17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地质点的观测。

第18条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 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自记雨量计。

自记雨量记需经常调整自计钟,换自计纸,添加墨水,并应进常观测仪器运转情况。

3.观测降雨量记至0.1mm,不足0.05mm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分。

4.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5.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

但降水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

时段及其相应时间见下表:降雨量观测时间分段表6.降水量隔等于或小于15mm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mm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7.降水量的量法:(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入量杯,量杯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mm。

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薄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入记录薄。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记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8.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降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

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记雨量计的记录还要做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记录纸倾斜订正。

第19条地表水观测。

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应统一编号。

2.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并且便于观测。

河流、渠道水文站应尽量选择在顺直、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的河段;堰闸、桥涵等水文站,一般应选在建筑物的下游,避开水流紊动的地方;水库、湖泊、塌陷区水文站,应选在岸坡稳定、水文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方。

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3.地表水观测时问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应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文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

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

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上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立目9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6.使用自计水位观测水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

自记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

7.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库的总积水量。

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司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特别井下充水的情况。

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时间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20条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目的和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防探水。

3.为防治水工程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第21条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l.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动态的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第22条地下水位观测。

1.井田内的地面水文观测孔、井、泉应统一编号。

2.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3.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l/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

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4.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随意更换。

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误差改算。

5.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

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

水位观测取二位平均值为采用值。

6.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7.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第23条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9.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

观测溶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第24条观测钻孔、井、泉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

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测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仪等测量工具。

第25条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孔)口径及要求测量3~5min,读至0.1℃;。

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第26条矿井涌水量观测。

1.一般应分井口、分煤系、分水平、分采区和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

矿井每观测1次;受降水影响时,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2.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

测量工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27条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

2.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3.测流速时断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河流(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

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置测速垂线,然后在各测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4.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视河流(水沟)的宽度及断面的形状而定。

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第28条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1.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2.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宽的5~10倍。

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3.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1)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既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

(2)对每个断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水深点距应为0.3~1.0m,并用坐标纸绘出横断面图。

井下水沟横断面测量水深不得少于3个点。

(3)根据实测地段水的深浅选择浮标种类,从上游断面以上5~20m处投放,以便使浮标在接近上断面时,已具有同行水流的速度,测出浮标从上游断面到下游断面的时间,求出流速。

4.浮标可采用水面浮标及浮游浮标。

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纸片等代替水面浮标。

第29条井巷水文地质素描。

1.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层位、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岩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2.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中等以上含水层时,要绘出四壁或顶帮底三面1:1000~1:500的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

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3.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和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4.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1)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2)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楚绘制成图。

(3)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素描外,应摄影或录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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