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资产核实数填报的注意事项
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4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说明一、编制原则(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单位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乡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
其中,农清明细01-农清明细20 由各层级集体经济组织分别填报;农清汇总01-农清汇总02 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按集体经济组织层级汇总填报。
(二)单位。
金额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土地资源(亩)、建筑物和构筑物(m2),保留两位小数。
数字格式“123,456.78。
”(三)清产核资登记时点的账簿记录情况作为账面数;清查核实结果倒轧调整到登记时点数作为核实数,即核实数=清查时点数-登记时点后新增数+登记时点后减少数。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规定进行登记,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填写规范、编报及时。
(五)各级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细化清产核资结果审批流程,制定具体清查明细表和登记表。
有关说明(一)封面。
单位名称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的不同层级,填写:XX省(区、市)XX市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 X^(居)X XS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
负责人填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负责人。
审核部门填写本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结果的审核部门。
填表时间按照实际填表日期填写。
(二)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农清明细01 )。
本表反映货币资金清查前后的变动情况。
本表填报日期为本次清产核资登记日,即2017年12月31日。
资金缺失、呆账、是否账外私设“小金库”等情况,要在“备注”中填写。
(三)短期投资清查登记表(农清明细02 )。
本表反映短期投资清查前后的变动情况。
“核实数”=“账面数(合计)”+“清查核实增加”-“清查核实减少”。
清查核实中发生的增加或减少情况,要在“备注”中填写原因。
投资对象灭失、不明、无法收回、未入账等,要在“相关事项说明”中列明情况。
必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表填报注意事项(全了)!

必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表填报注意事项(全了)!备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要点指引(1.0)》整理纳税调整附表中,部分附表只要发生有关事项,无论是否存在纳税调整,均需要填报相关表单。
包括《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本表为必填表,填报内容包括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三部分。
纳税人填报申报表时,首先填报此表,为后续申报提供指引。
变化内容:将原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调整明细表》名称变更为《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提醒】正确填写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平均值“103 资产总额”和“104 从业人数”栏次填写全年季度平均值。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03 资产总额”金额单位为“万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 0000)本表为必填表,是纳税人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表。
变化内容:调整“203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项目,将“203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改为“203-1 选择采用的境外所得抵免方式”,新增“203-2 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填报享受境外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信息;在“209 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类型”下新增“28 纳米”选项,同时调整“208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的填报说明;调整“107 适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填报说明,在《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中新增“800政府会计准则”。
清产核资操作指南(整理版)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操作指南目录第一章清产核资基本规程 (4)一、清产核资的目的 (4)二、清产核资基本原则 (4)三、清产核资范围 (6)四、清产核资基准日 (7)五、清产核资工作时间进度及职责 (7)六、清产核资的依据 (8)第二章清产核资具体操作指导 (9)一、现金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0)二、银行存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1)三、其他货币资金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4)四、短期投资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5)五、应收票据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6)六、应收账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18)七、其他应收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23)八、预付账款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26)九、存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27)十、待摊费用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2)十一、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3)十二、其他流动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4)十三、长期投资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35)十四、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0)十五、固定资产清理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5)十六、在建工程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6)十七、工程物资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48)十八、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0)十九、无形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1)二十、递延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2)二十一、其他长期资产清理、清查及损失认定 (53)二十二、短期借款清理、清查 (55)二十三、应付账款清理、清查 (56)二十四、预收账款清理、清查 (57)二十五、应付工资清理、清查 (59)二十六、应付福利费清理、清查 (60)二十七、应交税金清理、清查 (61)二十八、其他应付款清理、清查 (62)二十九、预提费用清理、清查 (63)三十、长期借款清理、清查 (64)三十一、应付债券清理、清查 (65)三十二、长期应付款清理、清查 (66)三十三、其他负债项目清理、清查 (67)第三章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填报说明 (68)一、基础表范围 (68)二、基础表编制说明 (69)三、基础表式样(见附件,电子表格) (77)第四章清产核资中的特殊问题及解决方案 (78)第五章、八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 (81)一、资产减值 (81)二、具体会计政策 (82)第六章、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应提供资料清单 (87)附件:清产核资工作基础表 (89)第一章清产核资基本规程一、清产核资的目的(一)全面摸清集团公司各类资产“家底”,如实暴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资产清查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资产清查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有关要求1、各单位应以2006年12月31日为时间点,在及时全面清理、盘点资产和相关帐目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准确填报。
2、报表填报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本套报表由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机构表、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固定资产总表、本年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表、待处理及有问题资产情况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实际拥有土地情况明细表、经营性资产及收入情况明细表、事业单位资产抵押担保情况表、资产清查补充情况表组成。
填报说明一、报表封面此表由财务处负责填写。
1、单位名称:根据单位全称填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统一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9位码填写。
3、部门标识代码:反映各单位预算管理或财务管理的隶属关系,按单位所属部门的部门标识代码填报。
4、所在地区:指目前单位办公驻地,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明细填至县、市、区。
5、单位性质:按各单位行政事业法人登记情况结合经费来源选择相应代码填报,其中“全部补助事业”是指本年经费全部为预算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6、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分类:按单位当前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选择代码填报,一个单位有事业、单位两套账,同时执行两种会计制度的填“其他”。
7、机构(行业)分类:按单位实际开展的主要事业、履行的主要职俑选择相应代码填报。
如:机关本身填报“行政管理”,下属学校应填报“教育”。
8、财务隶属关系: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与同级财政部门的经费领拨关系,凡全部或部分经费直接由财政部门拟付的单位为一级单位(主管部门),经费由一级单位转拨的单位为二级单位,经费由二级单位转拨的单位为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不再单独标识,统一填为三级。
9、报表类型:本指标为《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不需单位填报。
10、预算代码: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下发的预算代码填报。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录入说明

附件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录入说明一、关于纳入系统管理的范围(一)纳入系统管理的单位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8号令)确定的管理范围界定。
即: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族党派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社会团体,以及除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之外的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纳入系统管理范围的单位,无论财务和资产是否独立,无论是否有资产,均应在系统中独立填报相关数据资料。
(二)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纳入系统管理的资产包括单位的全部资产,只要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范围,无论取得资产时的资金来源于哪个部门、资产性质是什么,均应将单位的全部资产纳入系统管理。
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利用国家赋予的职能或政策取得的资产、各种会费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经营性收入取得的资产等。
二、关于填报说明上报数据的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
(一)《单位情况表》指标填报说明1、单位名称按编办文件核发的单位名称填写,不得自行简称。
如河南省财政厅,不要填写成省财政厅;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要填写成省国资委。
2、单位层次代码按3,3,3结构赋码。
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层次代码”编码规则》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统一赋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层次代码”见《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层次代码”一览表》,上传在河南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网址http://10.8.4.100)网页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板块中的“下载中心”(详细地址是:http://10.8.4.100/zcgl/dwsoft.asp)。
《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层次代码”一览表》中所列单位,不是界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范围的依据,单位是否列入系统管理,应以省政府108号令为准。
2024年税务报表填写指南

2024年税务报表填写指南1. 引言1.1 概述税务报表填写是每年都需要进行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2024年,税法政策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了解最新的法规变动对报表填写至关重要。
本篇文章旨在提供2024年税务报表填写的指南,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填写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并针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正文部分包括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子部分,详细介绍了各个环节的填写流程和注意事项。
文章以提供清晰的指导为目标,并鼓励读者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正确性和合规性。
1.3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为读者提供关于2024年税务报表填写的全面指南。
通过深入剖析最新税法政策变化对报表填写造成的影响,我们希望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并掌握相关知识,从而在正确、高效地完成报表填写过程中避免常见误区。
此外,我们也会展望未来可能出现的变化和趋势,并强调遵守法规和寻求专业咨询的重要性。
以上就是引言部分的内容,提供了对整篇文章的概述、结构和目的进行了清晰的说明。
接下来,将进入正文部分,依次介绍税务报表填写的基本要求、最新税法政策变化对填写的影响以及所需材料和信息准备等内容。
2. 正文:2.1 了解税务报表填写的基本要求在填写税务报表之前,首先需要对税务报表填写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解。
税务报表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信息的重要文件,正确填写可以帮助避免因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罚款和其他麻烦。
主要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确保按照所得类别正确填报。
根据个人或企业所得的不同来源,相应地选择合适的所得项目进行填写。
其次,要准确计算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通过核对收入、扣除项、免征额等相关数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相应的税法政策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另外,在填写过程中需要注意相关法规和条款。
及时了解最新的法规变化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和解释性文件,避免在填写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
清产核资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

清产核资审计中应注意的问题2005-10-18 21:46:00 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处:清产核资审计是200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主要业务,同时也是一项新的业务,它与一般年报审计业务有着较大的区别。
笔者就清产核资审计中发现的一些点滴问题提出看法,以供同行参考。
一、应关注2004年底的企业年报是否已经中介机构审计。
由于清产核资的基准日统一为2004年12月31日,所以清产核资审计首先应关注2004年底的企业年报是否已经中介机构审计,如已审计,则可以审计后报表数作为基准数,但应注意审计要求的调整事项企业是否已调整;若2004年底企业年报未经中介机构审计,则应先进行账务审计,消除会计差错,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二、清产核资的目的是核实资产,核销资产损失是本次清产核资的重点,但并非唯一目的。
因此,对清产核资审计不应仅停留在核销资产损失上,应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核实。
对未申报损失的企业资产同样应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核实企业资产是否真实存在。
三、对企业编制的清产核资报表进行审计,应设置损失认定专用工作底稿。
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按照资产类别设置损失认定专用工作底稿,是保障清产核资审计工作质量的必要手段。
专用工作底稿的设计,应能体现损失认定的审计程序和必须具备的证据种类,企业申报核销损失和审计认定损失应分别列示。
四、无论企业是否申报损失,均应严格按审计程序审计。
1、对企业申报核销的损失认定,采用损失认定专用工作底稿,严格按底稿要求操作,取证尽量完整充分。
2、对企业未申报核销的资产也应进行核实,不能放弃审计程序,所有资产项目仍应采用损失认定专用工作底稿。
如证实确无损失,申报核销损失栏及审计认定栏填为零;如企业未申报损失,但审计发现的资产损失应在审计认定中填列,并与企业沟通,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在审计操作中,应特别注意:(1)现金清查,必须附有现金盘点表。
(2)银行存款清查,必须附有存款对账单及调节表等。
清产核资报表填报难点解析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目的在于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存量、结构、分布等情况,依法、依规、合理界定集体资产权属,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基础。
笔者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河南省民权县实际情况,尝试解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难点,与同行探讨。
一是倒轧法取得清产核资核实数。
本次清产核资登记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清查日是我们清产核资实际盘点清查的日子,比如2018年×月×日,我们把盘点清查的数据需要倒推回2017年12月31日(清查数减去2018年发生的增加数,加上2018年减少的数),取得核实数。
二是清产核资报表的填报基础。
从村级账取得2017年12月31日各科目完成年终结转余额填入表1-16(所指报表均为农业农村部规定的报表,后文同)的账面数,在此基础上进行清产核资。
表18资源性资产要根据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已经确权登记成果或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如果实地勘测清产核资报表填报难点解析□ 吕 静丈量数据与有关部门出现冲突时,应以核实数据为准。
三是固定资产是清产核资的重头戏,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标准: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均属于固定资产,但对一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虽然单位价值达不到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列为固定资产。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均列为低值易耗品。
只要不能满足固定资产条件的有固定形态的物资,均为低值易耗品。
在实际操作中,固定资产情况复杂,不一一举例了。
没有在账面登记的资产,账面数无数据,填零;在核实数与盘盈数中登记该资产的评估价值或有原始票据的票面价值。
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属于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的区分办法。
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如果处于生产经营状态,这些资产的建设购置目的是为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收入则确定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资产的建设购置目的仅仅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公共服务,则确定非经营性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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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资产核实数填报的注意事项
作者:吴敬斌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19年第7期
吴敬斌
福建省浦城县于2018年6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当年12月基本完成全县19
个乡镇(街道)286个建制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5月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数
据在全国管理平台的录入、校验核对、审核和上报工作。
从县级对清产核资报表的审核经验看,经营性资产核实数的填报比较容易出问题。
可以说,经营性资产是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重点,也是进行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
由于经营性资产核实数是以附
报指标的方式填报,实践中村集体在填报该指标时不大重视,或乡镇校验核对时没有严格把关,等到县级审核时发现逻辑性、实质性错误后,只得逐级退回重新填报,这种“返工”既浪费人
力和时间,又给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要做好经营性资产核实数的填报及校验核对工作,应注意
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理解指标含义,把握清查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填报说明》中明确,“经营性资产”按照清查核实后长期投资、
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用于经营的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的合计数填写。
这段话简明扼要,没有难以理解的词语,但正因为如此而容易被人忽视,造成资产负债表中经
营性资产指标填报错误。
其间最关键的是“用于经营的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中的“经营”二字,是否用于经营是该项清查指标的内在精髓,非经营性的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流动资产和农
业资产不应列入。
理解清楚了,清查内容也就掌握了。
二、认真进行清查核实,夯实工作基础
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的要求,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和用于
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重点是清查核实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
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
只有底子摸清、核实准确,才能为下一步的资产性质界定和报表填报
工作打好基础。
三、准确界定资产性质,填好明细报表
(一)流动资产界定。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四类。
1. 贷币资金的界定。
因村集体已基本实行报账制和现金限额管理制度,其数额一般控制在3000元-5000元之间,属于日常运转的零星备用金,关键是对银行存款的界定,界定时要剔除
财政专项资金、村级组织(基于当前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政社合一”的普遍现象,在
此统称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如某村核实的银行存款金额为55万元,其中水利建设专项资金45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65000元,均不属于经营性资产。
那剩下35000元是否就是经营性资产呢?不一定,要看该村集体是否进行经营活动,如没有开展经营活动,该笔资金只是
历年积累下来的资金,也不应列入经营性资产。
2. 短期投资的界定。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短期投资列为经营性资产,反之,则列入非经营性资产。
3. 应收款项。
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收款项,列入经营性资产;另一类是农村税费改革前村民所欠的“三提五统”等款项,不应列入经营性资产。
4. 存货。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种子化肥、原材料、农产品等列入经营性资产;购入自建基础设施的工程物资不应列入经营性资产;毁损、变质的存货,不论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均应作
盘亏处理,不予列入经营性资产。
(二)农业资产的界定。
1. 牲畜(禽)资产。
牲畜(禽)资产的界定比较简单,一般列入经营性资产。
2. 林木资产。
一般而言,经济林木列入经营性资产,非经济林木列入非经营性资产。
要注意防止将非经济林木误登记为经济林木,或因政府赎买已划为生态公益林区的经济林木仍列为
经济林木,如有登记不准确的要及时更正,避免经营性资产虚增。
(三)长期投资的界定。
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定义,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1. 普通情形长期投资。
此类型的长期投资一般直接列入经营性资产。
现实中,村集体有的长期投资因被投资企业破产而丧失了经济权益,因此,重点要核实长期投资是否仍有经济价值
和投资收益(含预期),如连续多年没有投资收益、已成坏账的,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
严格按相关程序进行核销和账务处理,不再列入经营性资产。
2. 特殊情形长期投资。
浦城县为消除贫困村,县财政于2017年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给予50
万元资金扶持,由县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代为运营,运营期限3年,每年按5%的收益率计算投资
收益(2.5万元/年)并结算给村集体。
这笔投资收益是用于弥补村级组织的日常运转经费。
如
将该长期投资50万元列入经营性资产,显然与事实不符,也违背了会计核算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对这一问题,解决方法有两个:一是不列为经营性资产,但系统平台升级后对长期投资默
认为是经营性资产,即假设A村的长期投资核实数为50万元,那它的经营性资产核实数不能小于5 0万元,否则无法提交报表。
其本意是以技术手段减少录入差错或防止人为操纵经营性资
产数据。
因为这笔投资实际上属债权投资,自投资之日起A村成为债务单位的债权人,并按约
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如系统将对长期投资的逻辑审核改为对长期投资的其中数——长期股权投资的审核,对A村的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二是在确定是否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时,不把经营性资产作为唯一因素考虑,如A村没有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可暂不进
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四)固定资产的界定。
不论是固定资产还是在建工程,只要区分清资产用途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界定就比较
容易了。
(五)无形资产的界定。
无形资产的核实数全额列入经营性资产核实数。
但要注意是否存在错误使用会计科目将不
属于无形资产的资产入账情形,若有此情形,则应先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再进行相关资产界定。
四、注意内在逻辑关系,仔细校验核对
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后,乡镇要对每一清查单位的报表逐一进行校验核对。
由于时间紧、工
作量大,界定、录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错误。
但只要注意报表指标的内在逻辑关系,并仔细校
验核对,仍能及时发现差错、减少错误率,提高工作效率。
为准确填报经营性资产数据,可通
过编制经营性资产统计表,作为过渡报表统计经营性资产数据。
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稳步推进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开展集体资
产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界定后,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集体要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从字面上现解
只要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集体,不论金额多少都要进行改革。
前例中的A 村由于是贫困村,集体
经济很薄弱,资产中虽有50万元的长期投资,但年收益2.5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日常运转经费的不足,这种情况并不适合将资产份额或股份量化到成员个人。
而该县B村,虽无经营性资产,
但有近4万亩原始次生林,其中1万多亩生态公益林,还拥有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生态村、全
国十佳森林旅游示范区试点单位等多个“国字号“招牌,这些招牌按会计学的定义不属于资产,但却是村集体最大的“无形资产”。
生态环境好、旅游资源丰富、民风淳厚朴实,具有“资源
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显著优势和现实意义,应抓住机遇、加快推进股份
合作制改革。
因此,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时,必须统筹考虑经营性资产金额及经营收益、资
源性资产潜力、群众的积极性等因素,先行先试、分批实施,并不断总结经验,以稳步推进改革。
(作者单位:福建省浦城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