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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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三篇)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依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____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____的会议精神,坚持以____和___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

以国家、省、市、县有关收费项目、标准的文件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通知》、《规定》为准绳,坚决禁止乱收费,依法规范教育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持社会稳定和学校健康发展。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薛忠杰副组长:黄卓启成员:学校其他行政领导三、主要工作任务(一)严格执行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的学杂费,免费提供农村学生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等收费政策。

保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不得向学生收取除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严禁举办各类补习班。

学校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乱收费行为。

四、主要措施(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处室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校长、处室负责人包年级制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三)加强学习,提高意识。

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

(四)校务公开与治理乱收费工作相结合,定期向社会公布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务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资金使用情况,设置意见箱,积极宣传教育收费政策。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荣教发[____]____号《荣县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____》文件精神,依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我校____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禁止通过学生征收集资费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教财厅[1994]12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禁止通过学生征收集资费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教财厅[1994]12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禁止通过学生征收集资费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禁止通过学生征收集资费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1994年12月19日教财厅〔1994〕12号)最近一段时期,一些地方通过中、小学和学生向社会或学生家长收取集资办学等资金,一些中、小学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也有所抬头,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为切实加强集资办学管理和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等项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1、集资办学需由县以上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各地均不得以学校为主体开展集资办学,也不得通过学校和学生向社会或学生家长收取集资办学资金。

2、集资办学必须贯彻自愿、量力和群众受益的原则,各地必须遵循国家有关集资办学审批权限、集资范围的规定。

规定之外的乱集资必须严格禁止。

3、城乡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通过学校和学生收取城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开征的其他教育费。

4、小学和初中属义务教育,应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只收取杂费,不准收学费。

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学校不得自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5、严禁学校向学生乱摊派、乱集资,不得向学生强行推销各类商品和搭配推销国家规定之外的书籍。

对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之外的代收费和摊派费用,学校应予抵制,并向同级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6、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对学生进行罚款。

学生损坏公物除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外,不得另行以罚代赔。

各地应按本《通知》要求,对学校各类收费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对不按规定通过学校和学生向社会或学生家长收取集资办学等资金和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必须予以坚决纠正,对有人假借教育名义搞乱收费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随着教育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和教育观念的不断更新,家长们对于子女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一些学校和教育机构却利用这种需求,以各种名目对家长进行乱收费,严重损害了公平公正教育和社会公信力。

为了有效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我们倡议和实施以下工作意见:一、加强监管和督导目前,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存在于一些地方管理和监管不严格,政策法规不统一等现象中。

为此,需要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加强对于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建立台账制度,开展常态化监察执法,及时发现并处置教育乱收费现象,保障教育市场的公平公正。

二、完善政策法规建设针对教育机构乱收费问题,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和细则,明确各教育机构的收费项目,规范院校收费标准和管理机制,强化对教育机构收费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三、依托国家公共资源教育机构应当依托国家公共资源,建立标准化教育服务标准体系,并开展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使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并掌握教育收费标准及服务质量。

同时,各级教育部门也应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教育设施、教育资源分享和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工作,扩大公众的接受教育难度。

四、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加强教育质量的提升,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根本之道。

因此,教育机构和学校应针对市场需要,根据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加强教学质量和教育服务经营,为学生提供更完善可靠的教育服务,打造有品牌力的教育机构和学校。

总之,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参与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督导,完善政策法规和建设,依托国家公共资源,推动教育质量的提升。

坚决铲除教育乱收费现象,建立公平、公正、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市场秩序,推动教育的现代化、市场化和国际化。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措施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措施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措施一、背景和意义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然而,近年来,我国教育乱收费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措施。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

坚决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教育收费政策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坚持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确保政策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协同治理。

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合力,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政策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收费方式,加强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加强收费项目的清理和规范。

对现有的教育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收费项目,规范合理收费项目的设置和管理。

(四)加强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

根据教育成本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建立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加强收费监管和执法。

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收费行为,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

(六)加强助学金和奖学金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助学金和奖学金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教育机会公平。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收费行为,杜绝教师乱收费现象。

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7.23•【文号】发改价格[2010]1619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巩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包括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中小学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审批权限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学校组织学生活动和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两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各地不得将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财厅[1992]9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财厅[1992]9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教财厅[1992]9号1992年12月31日)实行教育收费制度,是发展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确立社会各方面办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是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

近几年来,为了完善教育收费制度,各级政府,教育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成效。

教育收费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但自1992年9月新学期开学以来,社会上对学校收费问题的反映日益强烈,有些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

如:1.学杂费调整的幅度过大。

有的地区中小学的学杂费标准提高了近4倍,超过了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

2.代收代办费用过多。

有的学校的收费项目多达十几项,其中有些是经营性单位通过学校推销产品的行为,有些则是地方为筹集资金通过学校对学生摊派的项目。

3.个别学校超越权限,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进行重复收费,如中小学杂费中已包括了饮水费用,而学校又收饮水费。

在某些中小学中确实出现了乱收费的现象。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实际存在的困难,也有教育部门管理上的问题。

如有些地方政府对教育的拨款长期不到位,学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生均经费逐年下降,使学校难以为继;有些地方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严重,使学校和学生不堪重负。

要从根本上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各方配合,进行综合治理。

为了做好教育收费工作,国家教委自1988年以来,曾先后会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明确了教育收费应严格区分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两个不同阶段,要求各地切实把握政策界限,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教财[1991]38号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教财[1991]38号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1991年5月3日教财〔1991〕38号)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中小学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多数地方中小学校乱收费现象得到纠正。

但少数地方重视不够,抓得不力,仍有一些中小学校还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个别地方及学校还比较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中小学乱收费的现象,个别地方及学校还比较严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中小学乱收费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影响了学校的声誉,而且不利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现将我委研究制定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小学、初中阶段的学生免收学费,只收取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级中等学校可收取杂费和学费。

杂费、学费的范围、标准和收取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群众经济收入水平研究制订方案,报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对于确因学生家长工作、生活方面的特殊情况,需接收户口不在本地的学生借读时,必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适当收取借读费。

国家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家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京教监[2009]1号附:教育部 文件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教监[2009]5号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现就2009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狠抓各项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为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1.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各地要切实履行好教育投入和收费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运行和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截留、平调、挤占、挪用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的通知》(教财[2006]6号)规定。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取消后,各地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学生宿舍维修、日常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正常开支。

使用非财政资金建设学生宿舍形成的债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逐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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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发布日期】1995.04.25
【实施日期】1995.04.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1995年4月25日)
根据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国家教委党组决定,今年继续把制止中小学乱收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力求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两年来,国家教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始终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就制止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整顿。

在此基础上,国家教委明令取消了全国中小学21个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报经省级政府批准,也陆续公布了本地区取消的收费项目共计783项,清退乱收费金额合计1.2亿元。

经过前一段治理工作,多数中小学乱收费的势头得到了遏制。

但从全国范围看,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

当前突出的问题,一是有的地方和
学校还没有切实清理和纠正乱收费问题;二是择校生问题已由高中阶段波及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三是把社会对学校的乱摊派转嫁到中小学生头上;四是代收费项目过多过滥。

因此,今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工作的难度也更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

现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今年纠风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的报告》(国纠办报〔1995〕2号)的要求,就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建立办事机构,落实责任制。

为继续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阶段性成效,国家教委党组决定建立国家教委清理中小学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清理工作。

同时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一位领导干部牵头,教育、物价、财政、监察等部门参加,成立清理中小学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及非常设的办事机构,并登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在治理工作中,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度,加强配合和协调。

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制订综合治理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制,务求分阶段收到治理成果。

(二)明确阶段性目标。

做好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必须紧紧抓住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加强领导三个重要环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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