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2021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二题库及答案8

2021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二题库及答案8考号姓名分数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100分)1、下列不属于最常用的VaR估算方法的是()。
A.参数法B.久期分析法C.历史模拟法D.蒙特卡洛模拟法答案:B解析:最常用的VaR估算方法有:①参数法;②历史模拟法;③蒙特卡洛模拟法。
2、有关基金估值,托管人应复核、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计算的数据中不包括()A.基金份额申购价格B.基金资产净值C.基金份额赎回价格D.每位基金持有人的持有份额答案:D3、信用风险事件对持有相关债券的基金和基金公司带来的影响有()。
Ⅰ.相关债券流动性丧失,很难变现Ⅱ.基金公司自有资金受到损失,遭受监管处罚Ⅲ.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带来流动性风险Ⅳ.相关债券估值急剧下跌,基金净值受损A、Ⅰ、ⅣB、Ⅰ、Ⅱ、Ⅲ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为D(1)【解析】本题考查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事件对持有相关债券的基金和基金公司带来的影响有:相关债券估值急剧下跌,基金净值受损;(2)相关债券流动性丧失,很难变现;(3)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带来流动性风险;(4)基金公司自有资金受到损失,遭受监管处罚。
4、下列交易所中,()是上市公司总市值第一,IPO数量及市值第一,交易量第二的交易所。
A、伦敦证券交易所B、纽约证券交易所C、东京证券交易所D、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答案为B【解析】本题考查美洲主要交易市场。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总市值第一,IPO数量及市值第一,交易量第二的交易所。
5、按照偿还期限分类,债券可分为()。
A、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债券B、短期债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C、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零息债券D、可赎回债券、可回售债券、可转换债券答案为B【解析】本题考查债券的种类。
按照偿还期限分类,债券可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
6、按期权买方的权利分类,期权可分为()。
A、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B、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C、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D、实值期权和虚值期权答案为C【解析】本题考查期权合约的类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文8篇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文8篇篇1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基金运作的正常进行,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担任基金管理人而设立、乙方担任基金托管人的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本协议中的术语含义遵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协议中涉及的各方之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管理人即甲方,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基金托管人即乙方,负责托管基金资产并保障其安全完整;基金投资者即本基金的持有人等。
双方同意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内容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双方共同确认本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本协议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另行协商确定。
二、基金资产托管事项三、托管协议期限及终止事由篇2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定义与解释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或约定,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二、基金托管事项及服务范围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承担对所管理基金的托管任务,履行下列服务:提供账户开立和管理服务;提供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安全服务;负责基金清算和会计核算服务;协助提供基金估值服务;负责基金的申购赎回处理;提供基金投资风险管理服务;协助甲方进行信息披露等。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私募基金是指投资者受邀参与、受投资机构管理的封闭式投资基金。
它通常是机构投资者(如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营投资者等)投资于特定的股权投资组合,以获取长期资本回报。
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主要是通过股权投资及其它资产投资等方式投资,其主要特点是管理人封闭性管理,投资者无法直接参与其中,必须通过管
理人进行投资。
私募基金的投资组合是由管理人负责选择、设计和实施的,在投资和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要根据投资组合的特点,把握市场变化,
不断进行调仓和合理安排投资,以实现投资的最佳效益。
私募基金主要集中投资于证券市场,它们以不同的投资策略(如对冲
策略、增长策略、价值策略等)在证券市场上进行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期货、衍生品等。
其中,根据投资策略的不同,投资私募基金有多种投资
组合,如:绝对收益组合、增长组合、稳健组合、激进组合等。
私募基金的投资活动主要是派发资金给受益股东进行投资,进行证券
市场的买卖,这说明它是一种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文模板3篇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文模板3篇篇1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交由乙方托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总体定义与释义本协议所指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各类人民币或外币基金。
“基金资产”指基金募集时形成的各类资产以及后续投资所产生的资产。
“托管”指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对基金资产进行安全保管。
“托管业务服务费用”由甲方根据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
第二条托管事项与范围乙方负责托管的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股票等投资资产。
托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保管、清算交割、账务处理等。
乙方承担基金资产保管的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托管期限与终止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否则乙方将继续履行托管职责直至协议期满。
提前终止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等情形。
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依法依规完成清算和交接工作。
第四条基金资产保管乙方应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账户,对基金资产实行独立管理。
乙方应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处置基金资产。
如遇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清算交割与账务处理乙方应根据交易结果及时完成清算交割,确保基金资产的准确记录。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算交割和账务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托管业务服务费用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业务服务费用。
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托管服务。
第七条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基金资产的相关信息。
2024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书样本(三篇)

2024年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书样本抱歉,由于篇幅限制,我无法提供完整版的____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书样本。
以下是一个简化版的样本,以供参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年共同签署,以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事宜。
托管行: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基金管理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第一条:协议背景本协议是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委托托管行作为基金资产的保管人,双方共同确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二条:定义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定义:1. “基金”指基金管理人设立、管理和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基金合同中所规定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进行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指负责基金设立、管理和运作的法律主体,具有相应的基金管理资格。
3. “托管行”指被基金管理人委任成为基金资产保管人,并负责基金资产托管和相关服务的金融机构。
4. “基金资产”指基金投资所形成的各类权益、债务和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现金、存款等。
5. “基金份额”指投资者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代表其对基金资产的份额拥有权。
6. 其他未在该条款中定义的词语,与基金业务相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习惯解释。
第三条:基金资产托管1. 托管行作为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资产的保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安全保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现金等。
2. 托管行应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为基金进行买卖证券、现金存取和结算等操作,并进行确认和核对。
3. 托管行应确保基金资产与其自身资产分开存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与他人资产混淆。
4. 托管行有权委托其关联方或者其认可的金融机构协助完成基金资产的保管和相关服务。
第四条:信息披露与报告1.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托管行提供有关基金资产的信息和报告。
2. 托管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保密的义务,并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基金管理人提供有关基金资产的信息和报告。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5篇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5篇篇1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内容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一、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就基金托管服务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章基金托管服务内容一、乙方提供的基金托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资产保管、清算交收、账务管理、基金费用收取、风险控制等。
二、乙方应确保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保证基金资产与乙方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分账管理。
第三章基金资产保管与风险管理一、乙方应对基金资产实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二、乙方应按规定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确保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准确性。
三、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基金托管业务合规运作。
第四章基金清算交收与账务管理一、乙方负责基金的清算交收工作,确保交易数据的准确性。
二、乙方应建立完整的账务管理体系,确保基金账务的清晰、准确。
第五章基金费用收取与支付一、乙方应根据约定收取基金托管费,确保费用的及时收取与支付。
二、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基金费用收取情况报告。
第六章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基金托管业务的相关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资产保管报告、清算交收报告等。
二、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信息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章违约责任与免责条款一、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双方均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篇2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合规运作。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文5篇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文5篇篇1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甲方:(委托人/基金管理人)乙方:(托管人/托管银行/托管机构)一、协议的签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基金的托管范围1. 乙方应当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对基金资产进行专门托管,并依法履行托管义务。
2. 乙方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基金资产托管业务。
三、基金的托管方式1. 甲方委托乙方对基金资产进行专业托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操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资产情况和托管工作报告。
2. 甲方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托管的基金资产享有所有权管理权和收益权,乙方不得擅自处理或动用基金资产。
四、基金的托管责任1. 乙方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托管义务,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稳定增值。
2. 乙方应当对托管的基金资产进行定期核查和审计,保证基金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基金资产的托管账户情况、交易情况等日常管理信息。
五、基金的风险提示1. 基金投资有风险,甲方应当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产。
2. 乙方应当向甲方详细解释基金投资的风险,确保甲方充分理解基金的投资特点和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解除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 在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当及时将基金资产移交给甲方或者新的托管人,并按规定办理基金托管交接手续。
七、协议的其他约定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过期自动终止,如需继续托管,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乙方(托管方/托管银行/托管机构):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篇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范文一、甲方:(委托人)地址:(委托人地址)乙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地址:(托管人地址)鉴于:甲方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依法组建证券投资基金,并依法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托管范围及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对甲方持有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进行管理和托管。
开放式基金协议三篇

开放式基金协议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___本开放式基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甲方:(投资者姓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愿意作为投资者,参与乙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2.乙方愿意作为基金管理人,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按照约定进行基金的管理和运作;3.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基于上述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金的设立和管理1.1 本基金的名称为:(基金名称);1.2 本基金的类型为:(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1.3 乙方向甲方承诺,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1.4 甲方同意,其投资本基金的行为,应当按照乙方的管理和运作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2.1 甲方作为投资者,享有如下权利:(1)按照其投资额获得基金分配的收益;(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查阅和获取基金的财务报告和投资情况;(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参与基金的决策和监督;(4)在符合约定的条件下,享有赎回其投资的权利。
2.2 甲方作为投资者,承担如下义务:(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投资款项;(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投资风险;(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者应尽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3.1 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享有如下权利:(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管理和运作基金;(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取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3.2 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承担如下义务:(1)按照专业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投资者支付收益;(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定期向投资者基金的财务报告和投资情况;(4)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基金管理人应尽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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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八月目录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0)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10)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4)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6)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0)九、基金收益分配 (25)十、基金信息披露 (26)十一、基金费用 (28)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0)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30)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1)十五、禁止行为 (33)十六、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4)十七、违约责任 (36)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37)十九、托管协议的效力 (37)二十、其他事项 (38)二十一、托管协议的签订 (38)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鉴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鉴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明确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除非另有约定,《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办公地址: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邮政编码:200120法定代表人:薛爱东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11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亿元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1号楼邮政编码:100033法定代表人:王洪章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存续期间:持续经营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
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空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
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本基金不受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第五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七)项的限制。
待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基金份额、期权、收益互换、同业存单等)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投资其他品种,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届时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本基金在开始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之前,应与基金托管人、期货公司三方一同就股指期货开户、清算、估值、交收等事宜另行签署协议。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1.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的比例范围在80%-120%之间。
其中: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空头工具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及持有的其他可投资的权益类多头工具的合计值;2.开放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3.开放期内,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13. 封闭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0%;开放期内,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14.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封闭期的剩余期限。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第十二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可以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