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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一、劳动法 二、劳动合同 三、经典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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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体例设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文13章,107条法规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第五章 工资
2
•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 第八章 职业培训 •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 第十章 劳动争议 •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则
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比如:一个生产洗衣粉的厂家,每个月需要以货 币支付工人工资,而不能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后, 用自己厂家生产的一箱洗衣粉作为劳动报酬,这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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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酬
•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 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 和工资水平。(ex:超市工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 约束力。 •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 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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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
• 第三十一条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 •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
•我们平常所说的周六、周日,不是法定假日,只是 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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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带薪年假
•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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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 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 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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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
订立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变更
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可以变更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内容。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出现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时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终止
当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06
劳动监察法律制度
劳动监察的定义与特点
劳动监察定义
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和处理的行政行为。
劳动监察特点
劳动监察具有法定性、强制性、行政性和专业性等特点。
劳动监察的范围与内容
劳动监察范围
劳动监察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如 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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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劳动法概述 •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 劳动监察法律制度
01
劳动法概述
劳动法的定义与特点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具有以下特点:强制性、保护性、自治性、民主性、 发展性。
03
劳动保护法律制度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法定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时间是指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根 据行业特点、企业规模等因素确定。
休息休假
休息休假包括周末休息、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等,每 种假期的具体规定和待遇都有所不同。
工资法律制度
工资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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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改造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发展劳动事业
•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 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 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 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 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 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童工的禁止
•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
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章 促进就业
• 第十条国家促进就业政策 •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
件,扩大机会。 • 国家鼓励企业、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 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 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促进就业措施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 种类型的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 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 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 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 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 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培训教程(PPT 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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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 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 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章 其他方面的争议预防
工资支付问题
A、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B、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的日期支付 C、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 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加班工资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 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平日)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 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00%的工资报酬 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公休日) (公休日)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 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节假日) 300%的工资报酬。(节假日 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节假日)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类型
过错性解除 非过错性解除 经济裁员 协商解除合同 (由企业提议) 劳动者解除合同
时间要求
随时 提前30天通知 提前30天通知 随时
补偿金
不支付补偿 支付补偿金 支付补偿金 支付补偿金
提前30天通知
不支付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 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的,按一年 计算。
(三)竞业限制协议
1、协议订立的时间 2、订立对象的确定 3 、竞业限制补偿金与限制期限的法 律规定 4 、离职时企业不要求员工履行约定 竞业限制义务的处理方法 5、员工违约证据的获取
依据: 依据: 劳动部《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 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5 [1996]355号 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2条: “……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 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 内(不超过3年),不得生产同类产品及 不超过3 ),不得生产同类产品及 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 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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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用期管理(第19、20、21条)
(1)时间问题。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1年,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 动合同期限1~3年,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或无 固定期限,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以上以下都包本数。
(2)次数问题。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同一个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身体状况审查:体检报告 ※企业在录用员工前要了解其健康状况(如在原来单位是否得职业
病、工伤,若旧病复发,应由原单位负责) 3、担保问题:招用员工不得要求担保、扣押证件、收取押金
○对于工厂员工入职,要验证其身份证 ○不能立押金的名目 4、不要招聘中存在就业歧视(如小三阳、性别等) 5、不要侵犯新员工的隐私权
(6)劳动合同的效力: A、有效的劳动合同:至少要具备如下四方面的要件,即:主体合格、 形式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B、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无效,劳动合同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
(7)合同的期限的约定: 1)关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建议:考虑到试用期要相对长点、招工难和留住人才难等问题,对 于一般员工签2-3年,对于技术骨干或管理干部签3-5年。
(3)劳动合同的主体: A 、用人单位: B 、劳动者: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年龄,二是具有劳动行
为能力。但要注意几类特殊人员:一是未成年人;二是退休返聘人员; 三是在校实习生;四是外国人。
(4)劳动合同的条款: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5)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C 、用人单位在用工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4条第 三款,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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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上位法,《劳动合同法》是下位法;应优先
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者现行有效,并行实施,非旧法与新法的关系 。
2.劳动合同法仅是劳动法的一个部分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有继承,更有发展。 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摆在平等的合同相对 方的地位;对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更细致。
3.《劳动合同法》和原来的《劳动法》的 制定机关均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但在处理劳动合同相关法律 关系的时候,应当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法》。新法的施行,也将进一步完善我国 的劳动法律制度
(以上是劳动法的基本内容框架,通过以劳动法为龙头,形 成了一个庞大的劳动法律规范体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共13章107条

恶习1:用工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 者建立劳动关系。即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 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恶习2:企业自定规章制度 尽管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并非要征得职工、工会的 同意,企业拥有最终决定权,但《劳动合同法》将这一程 序由单方行为变为双方行为。 恶习3: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终止到期劳动合同、不 再续订与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往劳动 合同一年一签规避补偿金的主要目的已经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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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为调动员工积极性,会约定在正常工资之外,综合员工的表现、
勤勉及为企业所作贡献情况,规定或约定支付部分绩效工资。那么,绩效工 资只要有约定,是否什么情况都要给付?
案例1
王 某 于 2010年5月 入 职 深 圳 某 公 司 , 双方最后一份《总经理聘用合同》的期限为 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工资结构 , 由年薪(包括每月基本工资、职务补 贴和绩效工资)和福利两部分构成,绩效工资应当在次年一月按约定发放, 约 定 2013 年的年薪为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万元,职务补贴为车辆补贴3000元/月,通信费 400元/月,绩效工资9.32万元。 深 圳 某 公司认为合同约定的绩效工资数额, 现 根据王 某的业绩进行考核后,认定2013年绩效仅为4.7万元,但未将考核结果告知王某,王某 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
四、时效: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 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 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五、管辖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 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管辖。
注意:作为申请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对案件涉及的基本事实(存在劳动关系)提供证据 加以证明,举张二年以上欠付工资等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承担败诉结果。
用人单位举证,涉二年以上加班费、考勤等无举证义务。
八、裁决
九、问题的意见(一)人社部发﹝2022﹞9号
十、仲裁裁决涉及下列事项,对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适用终局裁决: (一)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或者病假工资; (三)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四)工伤医疗费; (五)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第二倍工资; (八)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九)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十)其他劳动报酬、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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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的;
3.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 在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解除的情形不适用于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及双方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四) 工作时间、加班
1、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不定时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时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 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 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取的一种工时制。 可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常见情况: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 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 特殊,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
劳动法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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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劳动法律体系
(一)劳动法定义: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 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相关制度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劳动标准制度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7、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8、监督检查制度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 处罚;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 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致无效。 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承担 赔偿责任。
(三) 劳动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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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资。 (罚到签订为止)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必备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有效身 份证信息 ③劳动合同的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 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 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
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 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1.签订时间
2.法律责任 3.应对措施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 立劳动关系;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 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 以下责任: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 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 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备注:现企业只存在合同工,没有临时工的 说法,与所有企业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以下责任:
1.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证件并依照有关法 律规定给予处罚; 2.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收取的财物,并以 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备注:在虚假告知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导 致无效。合同无效,一方有过错,且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试用期
பைடு நூலகம்
(一)、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
不能约定试用期
3个月以上 不满1年
1年以上 不满3年
不超过1个月 不超过2个月
3年以上
不超过6个月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不能约定试用期
注意: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单位一般理 解为同一法人) 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变更工作岗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的的知情权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如实告知: 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 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 的其他情况; 2.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 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如教育状况、工作经历、健康 状况等。
(二)、禁止事项
招用劳动者时,单位不能: 1.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 其他证件; 2.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其他 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先订立合同后用工,最迟必须在用工 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 (2)劳动合同终止后,如劳动者还在用人 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及时在自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订立合同。 (3)劳动者以各种借口拒签劳动合同,公 司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向劳动者送达签 订合同通知书(最好叫劳动者签收)等,可 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试用期工资
1.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 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2.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应对措施:
①试用期不是法定的劳动合同内容,是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合理约定。 ②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录用条件,并向 劳动者公示,同时做好试用期的考核记录,一旦 劳动者不符合条件,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实用劳动法
一、 二、 三、 四、
概述 招聘录用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
五、 六、 七、 八、
试用期 违约金 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九、
劳动合同的解除
十、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及手续办理
十一、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十二、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概述
(一)、有关劳动者的相关法律法规
。。。。。。
(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前法与 后法,旧法与新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 “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劳动法》与 《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地方,以《劳动 合同法》为准;《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
的相关规定。

招聘录用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1.签订条件
(1)约定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定订立: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 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 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 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
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十年的; 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 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v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
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 者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单位享有法定解除 权的情形,劳动者有过错;以及非工伤和不 胜任工作两种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 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约定条款
①试用期条款 ②服务期条款 ③保密条款 ④补充保险 ⑤福利待遇 ⑥竞业限制条款 ⑦违约金和赔偿条款
3.注意事项
①对工作地点的约定应当至少细 化到城市,在一个城市内,根据 业务需要变动工作地点; ②根据自身业务和劳动者岗位的 特殊性,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 约定几个工作地点,并要求劳动 者确定。任何流动,都需要经过 劳动者确定; ③工作地点条款的增加,限制了 用人单位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 以迫使员工离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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