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94420
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校长是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务处、实验室、后勤保障部门、保卫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教师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实验安全。
第七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使用、废弃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保卫处负责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化学品应分开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严格出入库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洒落,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学校应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提高学生的安全素养。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下列管理制度: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存放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与水源的地方。
实验室要保持通风,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实验室及周边应杜绝火种,严禁吸烟;实验室内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储间外,线路务必穿管。
4.实验室内外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
实验室醒目位置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实验室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及宿舍。
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
为危险化学品库房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与流向社会。
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务必经学校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建立危化品入库验收与出库登记制度,派专人进行登记、核对、检验入库药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
实行库存药品明细台帐日清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7.学校将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全面记录。
8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通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
9.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置,不得由学校私自处理。
1/210.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3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
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
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合理规范学校内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个示例的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1. 了解危险化学品: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负责安全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所有可能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危害性和安全操作规程。
2. 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学校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单登记,包括名称、数量、储存位置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台账和备案档案。
必须确保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使用必须经过备案批准,并按照规定予以登记。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范围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化学教师、安全管理人员等。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并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 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
- 监督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六条各实验室、实验课题负责人为本实验室、本课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落实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措施。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运输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应严格控制数量,按需购买,不得超量储备。
采购计划应经领导小组批准。
第八条采购危险化学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采购渠道正规,质量可靠。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区存放,不得混放。
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学品应分开储存,严格控制储存量。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第十三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前,使用人员应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危害及安全使用方法,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实验操作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必要时应在通风柜内操作,避免人员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

一、前言为确保学校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危化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2. 危化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危化品安全。
4. 教职工:严格遵守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危化品安全。
四、危化品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与储存(1)采购危化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2)储存危化品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置专用储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 使用与处置(1)使用危化品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危化品的性质和危害。
(2)废弃危化品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3. 安全教育与培训(1)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危化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对新入职教职工进行危化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操作技能。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危化品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
5. 应急处置(1)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处置、救援救治等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3篇)

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存储、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档案,记录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使用人、使用目的等信息。
第五条学校教师和员工必须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使用方法。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存储和使用第六条学校购买危险化学品必须经过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审批,明确使用目的和数量。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区域,存放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柜中,并限制存储数量。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区域必须标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入内。
第九条学校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在授权范围内。
第十条学校禁止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教室和办公区域,必须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教师和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应急措施第十二条学校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台账,记录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库情况和使用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应急处理等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药品,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应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使用。
第四章违反规定的处罚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学校教师和员工,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本制度造成的事故,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学校应根据需要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十九条本制度将由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制度通知全体师生。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化学危险物品的误操作、事故和火灾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1.制定责任:学校应当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确定危险化学品的专人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执行和安全管理工作。
2.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制度,明确管理等级、分类和编号,详细记录物品的名称、性质、用途、数量以及存放地点,确保物品的管理、使用和存放的追溯性和可控性。
3. 保管管理:学校应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进行专门的存放和保管,设置专门的危险物品储存区域,并采取适当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其安全性。
储存区域应明确标识,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 使用操作:学校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特别需要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产生爆炸、火灾等危险。
使用人员应确保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设备,禁止违规操作和私自使用危险化学品。
5. 废弃处理:学校应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混合处理。
6. 年度检查与培训: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从事危险性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产生的各类事故和火灾,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二)(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
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定义包括:液体、固体、气体等物质,其能够在正常温度下与空气或其他物质发生剧烈反应,产生燃烧、爆炸或有毒气体的物质。
第四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五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责任制度:校领导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负责。
第二章购买管理第六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七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学校指定的专门机构负责,机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九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按照实际需求量进行,不得超量购买和超期储存。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培训证书,且必须按照培训内容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且必须佩戴到位。
第十三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在指定的使用场所进行,不得私自携带和使用。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且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必须畅通通风、避免阳光曝晒、防止火源。
第十六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分类存放,按照物品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区。
第十七条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数量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且必须定期盘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莲花中学学校危险化学品
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
做到帐物相符。
5.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安居区莲花乡初级中学校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