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合集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3号)【法规类别】电信【发文字号】工信部信管函[2018]296号【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日期】2018.08.23【实施日期】2018.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8年第3号)(工信部信管函〔2018〕296号)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服务基本情况(一)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截至二季度末,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6.97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5.1亿户。

“宽带中国”战略稳步推进,宽带提速效果日益显著。

固定宽带用户达到3.78亿户,其中50Mbps及以上用户占比达80.5%,100Mbps及以上用户占比达53.3%。

光纤宽带加快普及,光纤接入(FTTH/O)用户总数达到3.28亿户,占固定宽带用户总数的86.8%。

移动宽带用户12.6亿户,占比达83.2%,其中4G用户保持稳定增长,总数达到11.1亿户。

新一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全面启动,部署1.2万个行政村通4G,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于移动互联网的使用需求。

(二)网络运行安全畅通。

二季度,全国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行平稳,通信服务质量整体稳定,电话接通率、互联网可接入率等符合《电信服务规范》指标要求。

通信行业圆满完成博鳌亚洲论坛、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通信保障任务,及时妥善应对四川、新疆、吉林、青海、广东等地地震和气象类突发事件,共投入应急通信保障人员10.1万人次、抢修车辆3.2万台次、油机2万台次,快速抢修恢复受损通信设施,累计恢复基站1.1万站次、光缆563.5公里,保障抗灾救灾指挥及党政军等重要部门通信畅通,迅速恢复灾区的通信服务,有力保障了公众通信网络整体平稳运行。

(三)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融合。

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印发《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18年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6年第4号)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6年第4号)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6年第4号)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息产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23•【文号】信部电函[2006]554号•【施行日期】2006.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6年第4号)(信部电函[2006]554号)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现将2006年三季度我国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服务质量基本状况2006年三季度,信息产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继续强化电信服务质量监督,各电信业务经营者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全国电信服务质量改进工作稳步推进,电信和信息服务市场进一步朝着规范经营、有序竞争的方向发展。

通信质量方面,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网络建设和优化,保障网络良好运行和互联互通,电信业务接入和接通状况基本良好,通信质量特别是网间通信质量整体稳定。

服务质量方面,各电信业务经营者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营销流程,规范与用户签订的电信服务协议,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用户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能够逐步细化并落到实处。

本季度,除个别电信服务代经销商服务不达标以及个别电信业务经营者单方面违反与用户的资费协议外,基础电信业务服务质量水平整体趋于稳定。

信息服务业务方面,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信部清[2006]574号),进一步健全信息服务业务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特别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按照“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特别是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管理;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纷纷调整经营发展模式,充实和优化信息内容,规范服务流程。

总体上,信息服务市场恶意违规、严重损害电信用户利益的行为大为收敛,服务质量快速提升。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方面,宽带接入用户数量的逐渐增加,宽带信息服务业务的逐渐普及以及互联网络上各种在线应用的发展,使得各互联网骨干网络以及各骨干网络节点间的互联互通面临巨大的压力,互联网部分站点出现访问不畅现象,致使用户关于宽带服务质量的申告增加。

2023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23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23年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尊敬的用户: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我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
进行了电信服务质量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1.通信网络覆盖率
在第三季度,我公司通信网络覆盖率达到了95%,覆盖地区包括城市和农村。

我公司将继续加强网络建设和优化,以提高通信网络覆盖率,确保用户在任何地方都能享受到稳定的通信服务。

2.通信网络速率
我公司在第三季度的通信网络速率表现良好,平均下载速率为
10Mbps,平均上传速率为5Mbps。

我们会不断优化网络设备和提升带宽,以提高用户的上网体验,确保用户可以畅快地进行各种网络应用和活动。

3.客户服务质量
我公司在第三季度的客户服务质量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

我们将继续加强客服培训和服务质量监控,提高服务水平,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体验。

4.故障处理及投诉处理
在第三季度,我公司的故障处理及投诉处理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推进,用户的故障和投诉得到了及时解决。

我们将持续改进故障处理和投诉处理流程,提高效率,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其他问题
在第三季度,我公司未发生重大通信安全和服务质量事故,用户的通信信息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处理。

我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加强技术保障,保护用户的通信隐私和信息安全。

总结:
我公司在第三季度的电信服务质量评估中取得了良好成绩,但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仍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我们将继续努力,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通信服务。

感谢您对我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3号)-工信部信管函〔2019〕28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3号)-工信部信管函〔2019〕28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3号)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9年第3号)工信部信管函〔2019〕2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二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用户申诉举报情况(一)电信服务申诉情况。

二季度,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7.78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5.86亿户。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申诉29806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其中,收费争议类申诉占比33.0%,用户服务类申诉占比42.8%,网络质量类申诉占比24.2%.各级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二)垃圾信息投诉举报情况。

二季度,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以下简称12321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用户关于骚扰电话的举报投诉255609件,环比上升22.1%,其中95/96号码骚扰电话被举报投诉量涨幅明显,环比上升72.9%,股票证券类被举报投诉量居首位;受理用户关于垃圾短信的举报投诉共计166025件,环比上升90.4%,其中移动转售企业手机号码垃圾短信被举报投诉74220件,环比上升461.9%.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督促相关电信企业对上述举报投诉号码进行核查处置。

(三)不良手机应用举报情况。

二季度,12321举报受理中心接到不良手机应用有效举报56640件次,同比下降55.93%,环比下降30.50%.通过行业自律,12321举报受理中心联合应用商店对存在问题的244款不良手机应用进行了下架处理。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抽查规定-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抽查规定-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抽查规定正文:----------------------------------------------------------------------------------------------------------------------------------------------------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抽查规定(信息产业部)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维护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产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电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全国性电信服务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信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及具体事宜。

第三条监督抽查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平、客观、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包括营业网点、客户服务中心、计费中心、网管中心、业务代办点等场所,抽查内容包括服务质量、通信质量、服务承诺、格式合同等《电信服务标准》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电信服务质量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第五条电信管理机构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可以采用人工调查、测试、检验等手段,采取明查或以普通用户身份“暗访”的方式进行,抽查的范围可以是全面检查、随机进行的抽样检验或针对某个选择对象的抽样检验。

第六条电信管理机构在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时,应履行以下列职责:(一)确定抽查方案,包括抽查对象、抽查时间、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二)组织抽查人员;(三)按照《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向社会或企业公布抽查结果;(四)依法对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七条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抽查服务质量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询问被抽查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二)有权进入被检查的工作场所,查询、复印有关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暂时封存有关原始记录;抽查人员实施监督抽查过程中,需要行使上述职权时,抽查执行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4年第2号——2014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4年第2号——2014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4年第2号——2014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4.04.29•【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4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4年第2号)为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4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服务基本情况(一)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一季度,电信行业继续快速发展,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5.12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2.48亿户;3G用户达到4.45亿户,其中TD用户占比突破50%;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96亿户,其中4M以上宽带用户比例超过80%。

4G移动通信业务和移动转售业务在各地陆续展开,“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进,“2014专项行动”中光纤到户、农村宽带普及、深化共建共享等重点工作陆续启动。

(二)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一季度,全国电信网和互联网运行安全平稳,元旦、春节通信高峰期间,通信服务质量整体稳定,电话接通率、互联网可接入率等符合《电信服务规范》指标要求。

一季度,新疆和田地区发生7.3级地震,湖南、湖北、安徽、云南等局部地区遭遇雨雪冰冻灾害及强对流天气,电信行业累计投入应急值守和保障人员8.1万人次,应急车辆1万台次,确保相关地区应急救灾通信畅通。

(三)信息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一季度,信息服务和应用创新活跃,新型业务用户和市场已初具规模,手机应用商店用户达到4.4亿户,IPTV用户达到2948万户,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8911万部;互联网流量消费高速增长,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166.1M,同比增长45.4%;电子商务应用加速普及,东莞等30个城市成为新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我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总计达到51个。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2年第3号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2年第3号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02年第3号
【法规类别】电信
【发布部门】信息产业部(含邮电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2.03.07
【实施日期】2002.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信息产业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2002年第3号)
为了了解广大电信用户对电信服务质量的要求和满意程度,促进电信业务经营者不断改善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我国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体系,有效测评电信服务质量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信息产业部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电信服务质量状况建立了用户满意度指数评价制度,并规定:电信管理机构以“用户满意度指数”作为衡量电信业务经营者服务质量的综合指标。

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评价工作由电信管理机构组织,委托社会调查中介机构实施,每年进行一次。

2001年,信息产业部在各相关运营企业的配合下,委托中介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对与广大电信用户关系密切、涉及面广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业务进行了首次电信服务
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现将测评工作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 2001年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对象
本次测评的企业涉及5家电信运营公司,分别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和263网络集团公司
本次测评的业务包括3项,分别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接入业务。

二、2001年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测评过程
按照信息产业部组织制定的《电信服务质量。

信息产业部发布最新电信服务质量通告三季度电信用户申诉率大幅下降声讯申诉上升116%

信息产业部发布最新电信服务质量通告三季度电信用户申诉率大幅下降声讯申诉上升116%

信息产业部发布最新电信服务质量通告三季度电信用户申诉率
大幅下降声讯申诉上升116%
杜娟
【期刊名称】《通信世界》
【年(卷),期】2007(0)40
【摘要】@@ 10月24日,信息产业部发出《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信部电函[2007]541号)》(以下简称《通告》),总结了第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整体情况.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信息产业部从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政府网站、部长信箱等渠道共受理关于电信服务的申诉6275人次,季度用户申诉率为7.07(人次/百万用户),较上季度大幅下降.通信质量、收费争议、信息服务收费等以往消费者申诉的热点问题,本季度申诉量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是涉及声讯服务的用户申诉较上季度上升116%,成为本季度比较突出的问题.
【总页数】1页(P3)
【作者】杜娟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2011年江苏电信用户申诉满意率超过95% [J], 许晓波
2.2011年江苏电信用户申诉满意率超过95% [J], 许晓波
3.第三季度处理电信用户申诉情况公布 [J], 张南
4.信息产业部发布2006年四季度电信服务质量通告 [J],
5.四川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全省第三季度电信用户申诉情况 [J], 乔小宾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9年三季度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电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三季度广西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通告:
一、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情况
2019年三季度,广西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12300申诉受理中心)共处理了1534件用户咨询和申诉,环比减少10.03%。

在接收到的咨询申诉中,服务类占比最大,占46.20% ,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服务违约、服务退停、服务时限;网络类占比20.07% ,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上网不畅、通话不畅;收费类占比为17.93%,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账单争议;其余分类占比依次为资费类9.27%、营销类4.87%、安全类1.20% 、其他0.47%。

受理的申诉件中,用户主要反映网络质量、收费争议、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广西电信企业服务质量监督中心根据《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和工作流程进行了受理和处理。

2019年三季度,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共受理我区电信用户申诉2343件,其中中国电信广西公司用户申诉679 件,中国移动广西有限公司用户申诉1178件,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用户申诉457件,其他企业29件。

二、消费提示
(一)电信管理机构提醒广大用户,通过正规渠道办理电信业务,认真了解所办业务资费、收费情况,结合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产品。

定期查看消费账单,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及时拨打电信企业客服电话进行查询。

(二)电信管理机构提醒广大用户,增强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谨防通讯信息诈骗,接到疑似诈骗电话请拨打12321或电信企业客服热线及时举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