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三大原则

循环经济三大原则
循环经济三大原则

循环经济三大原则

循环经济主要有三大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每一原则对循环经济的成功实施都是必不可少的。

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端,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流量。换句话说,对废弃物的产生,是通过预防的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来加以避免。在生产中,制造厂可以通过减少每个产品的原料使用量、通过重新设计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例如,通过制造轻型汽车来替代重型汽车,既可节约金属资源,又可节省能源,仍可满足消费者乘车的安全标准和出行要求。在消费中,人们以选择包装物较少的物品,购买耐用的可循环使用的物品而不是一次性物品,以减少垃圾的产生。

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也就是说,尽可能多次或多种方式地使用物品,避免物品过早地成为垃圾。在生产中,制造商可以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例如使用标准尺寸设计可以使计算机、电视和其他电子装置非常容易和便捷地升级换代,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在生活中,人们可以将可维修的物品返回市场体系供别人使用或捐献自己不再需要的物品。

资源化原则是输出端方法,能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废品的回收利用和废物的综合利用。资源化能够减少垃圾的

者遗弃的废弃物资源化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新产品,例如将废纸生产出再生纸,

废玻璃生产玻璃,废钢铁生产钢铁等;即废弃物变成与原来不同类型的新产品。原级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比例高,而次级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比例低。与资源化过程相适应,消费者应增强购买再生物品的意识,来促进整个循环经济的实现。

首先要减少经济源头的污染物的产生量,因此工业界在生产阶段和消费者在使用阶段就要尽量避免各种废物的排放;其次是对于源头不能消减又可利用的废弃物和经过消费者使用的包装废物、旧货等要加以回收利用,使它们回到经济循环中去;只有那些不能利用的废弃物,才允许作最终的无害化处置。以固体废弃物为例,

循环经济要求的分层次目标是:通过预防减少废弃的产生;尽可能多次使用各种物品;尽可能使废弃物资源化;对于无法减少、再使用、再循环的废弃物则焚烧或处理。

浅论循环经济的新三原则

浅论循环经济的新三原则 循环经济理论是美国哲学家鲍尔丁由人造卫星能源枯竭而联想到人类地球也资源有限,须得永续利用而提出来的。该理论基于地球不可再生资源的限度,为从源头上和运行环节中其采取限量、节约和充分利用的行为而提出“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三R原则”。该理论的提出是人类为社会延续和正确运行而探索出的较为基本和核心的理论成果。循环经济理论是可持续发展这个最大的理论体系中物质方面基本框架和内容。“既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需要的发展”,这种理念的推断和形成是以地球资源为依托的,故而这种达到理想状态的经济循环模式即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保障。经过了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可持续发展理论系统已日趋完善。国外“深生态学”*1理论与我国“大生态”理论和“大生态战略”*2 .,皆是以生物圈为对象探讨人类正确思维和行为关系,应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中最前沿的理论。而循环经济理论的提出,则是将可持续发展最本质、最核心的问题提到了人们行为的议事日程。目前世界各国都对该理论和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了积极的吸纳、探索和实践。基于我们生态环境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遭到严重破坏,为寻求正确的发展模式,我国也将循环经济的理论和发展模式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目前我国普遍采用的循环经济原则的定义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此种定义中第三原则的使用应该比鲍尔丁的“再循环”的定义合理和明晰的多。因为其所谓的“再循环”必竟是将废物作为一种新的资源再利用的启动和运行。故而使用“资源化”这种表达方式是更合理、更形象化的。而我认为若以“生物化”代替再“再循环”形成“减量化、再利用、生物化”的新三原则,应该说是更为全面和科学的(这个观点将另有专论)。虽然循环经济理论是正确的思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必行的科学发展模式,由于很多因素的制约,要想将这一理论和发展模式付诸实施并使之正常地运行,尚待我们的努力、探讨和实践。 1.循环经济理论的概念在现实中的理解状态 循环经济其实就应该理解为生态经济。因为任何一种生态都应该是循环的,每一个循环系统也同样构成一种和谐完整的生态系统。作为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以致“再循环”的三个原则来说,其实质就是为了在使用资源后的生态环境符合于持续发展状态的原则。“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同时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需求的发展”。这一原则是宣称地球资源是我们与后代人所共有,我们不能只顾自己的贪婪,忽略后代人的平等权利而随意的支出和使用资源,而同时也强调了我们的责任。所以提出的原则是极少动用末开发的不可再生的资源,极尽可能地充分使用已开发的资源和生产出的产品。再就是梯级使用资源或将废物作为新的资源再度使用,达到废物的零排放或者最小量排放。这种思绪凡是有正确思维方式的人们,尤其是执政、决策者们都应具备的。在经济不发达的农业时代,该问题不是突出的问题,而是随着近代开发技术的进步与使用,人们为了个人或者小区域、小集团获取更多的财富而不顾自然界资源的有限,不顾资源应该公有的原则,采取占有、变相的抢占和掠夺。在发达了的国家深知资源的宝贵,更珍惜并重视自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而对于贫困落后的地域的人们来说,是本应该遵循正确的循序渐进的发展方式的,但因为受发达了的人们优越生活水平和丰裕物质上享乐、奢侈的诱惑,往往顾不得自己的客观情况以及和后人总体资源的比例,也得自己先填饱了肚皮,拚命风采和享受一回。在我们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很长阶段里,就有“为达到目的,可不择手段”的鼓动,就是这样的思绪使我们发展导入歧途,走了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资源匮乏贫困地区更有“在资源枯竭之前也要富起来”的意识和行为。这是在县域经济状态下的领导者们,为争夺资源,拼抢经济实力追求政绩所表现的盲乱状态和行为。 在发展与污染的问题上,贫困落后地域先是已经受了西方发达国家污染之苦后而再度忍受自己向发达迈进中的无度开采、生态破坏造成的危害;这是有几重原因的:一是经济落后奋起直追的思欲;二是不甘再忍受生产贫困生活方式相对的困扼;三是生产工业技术条件的落后必然造成的破坏;四是发达地区危机和设备的转让;五是这样的地域不能坚持发展的正确方向和应有的计划原则和运行秩序。这里有一种大范围内人格意识低下的表现,有我们在地球整体范围内达求和谐要克服和消除的错误思想和行为,也是落后不发达国度里最危险、也是一种最难复归的发展状态。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追求和达到的应是地域范围里整体经济良性运行,或者说与自己以外的更大环境相和谐的运行状态。因此,这里首先要区别和警觉的是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循环经济理论与循环经济模式的关系与区别。二是循环经济的整体运行状态与单个项目或者小区域循环状态的关系。三是地域范围内循环经济运行的总体意识思维与整体运行的调控功能系统完整程度的关系。 在发展过程中导致混乱无序的因素同样也是阻碍循环经济高度和谐运行的制约和羁绊。而我们现实生活和探寻其发展模式的实践中就有很多认识上的朦胧和误区:一、有将项目代替整体经济循环的意识,忽略或否认整体意识的回归与树立。二、重视不可再生资源范围内的回归再循环利用,忽略生物化可再生资源领域的开发和优化。三、

面向对象三大基本特性,五大基本原则

透切理解面向对象三大基本特性是理解面向对象五大基本原则的基础 三大特性是:封装,继承,多态 所谓封装,也就是把客观事物封装成抽象的类,并且类可以把自己的数据和方法只让可信的类或者对象操作,对不可信的进行信息隐藏。封装是面向对象的特征之一,是对象和类概念的主要特性。简单的说,一个类就是一个封装了数据以及操作这些数据的代码的逻辑实体。在一个对象内部,某些代码或某些数据可以是私有的,不能被外界访问。通过这种方式,对象对内部数据提供了不同级别的保护,以防止程序中无关的部分意外的改变或错误的使用了对象的私有部分。 所谓继承是指可以让某个类型的对象获得另一个类型的对象的属性的方法。它支持按级分类的概念。继承是指这样一种能力:它可以使用现有类的所有功能,并在无需重新编写原来的类的情况下对这些功能进行扩展。通过继承创建的新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被继承的类称为“基类”、“父类”或“超类”。继承的过程,就是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要实现继承,可以通过“继承”(Inheritance)和“组合”(Composition)来实现。继承概念的实现方式有二类:实现继承与接口继承。实现继承是指直接使用基类的属性和方法而无需额外编码的能力;接口继承是指仅使用属性和方法的名称、但是子类必须提供实现的能力; 所谓多态就是指一个类实例的相同方法在不同情形有不同表现形式。多态机制使具有不同内部结构的对象可以共享相同的外部接口。这意味着,虽然针对不同对象的具体操作不同,但通过一个公共的类,它们(那些操作)可以通过相同的方式予以调用。 五大基本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是指一个类的功能要单一,不能包罗万象。如同一个人一样,分配的工作不能太多,否则一

中英文工业设计中3R原则的运用与影响

The impact of 3r principles to industrial design Abstract: While industrial design creates modem life and living surroundings for people, it also accelerates the exhaustion of the natural resources and the energy resources. Besides, it has done harm to the ecological balance, and threatened the existence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Confront with this situation, the strategy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roposed in 1990s, is accepted by many people. Recycling economy and its key point, “3r” principle, were born for this situation and become important principle in all kinds of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in the area of design and manufacture. By decoding the connotation of “3r”principle,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influence and the guidance over industrial design of “3r” principle. Furthermore, the article tries to discuss the conception of redesign, which is the extension of “3r” principle in the area of industrial design. Key words: 3R principle; industrial design; recycling economy; redesign I Introduction Industrial design as a cross-cutting technology and the arts disciplines, it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economy and to maintain its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society. It can be summarized: First. It services for industrial mass production, making industrial products enhance the value and valued-added. Second, it leads the fashion, to effectively stimulate consumption, so that consumers now only use the product at the same time, but also enjoy the new technology and material, Third, it puts technology to link up with the market, making products enhance competitiveness; Last but now least, it can bring the innovation into the enterprise. Therefor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needs industrial design which has become indispensable to the country’s economic construction. However, along with the traditional industrial design creating high-quality modern lifestyle and living environment and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it also speeds up the consumption of resources and energy. What’s more, it does harm to the ecological balance of the Earth and brings about a serious of great damage to human survival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specially the excessive commercialization of industrial design, utilitarian and excessive pursuit of profit, the implementation of “merchandise has plans to abolish the system”without taking into account production, use, process waste, such as the environment, the impact of resources. It can be said that people are in inappropriate and excessive consumption patterns of life. The industrial design objectively becomes essential medium to encourage people to uncontrolled consume, which is countered to the essence of industrial design------creating a science and healthy way of life. Facing the threat of human survival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he 20th century, people began to question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ity, to carry out a profound reflection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o put forward a suitable model of circular economy. The principle of circular is “3R” (ie Reduce, Reuse, Recycle)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implementation and promotion of socio-economic stabilit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gainst this background, the concep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o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inextr icably linked to the design, based on this ongoing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3R”principle intended to sort out this article on various aspects of industrial design and the guiding, and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3R”principle of industrial design at the extension. 2: Cycle economic model and the principle of “3R” Economy is engaged in production, consumption and reproduction activities, which is to meet human material needs of their own material. Recycling economy is considered following the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与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和本质密切相关。在现阶段关于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讨论分歧众多,说明该研究在我国尚不成熟,其支撑理论仍待完善,目前确定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条件尚不具备。随着经济法的不断发展和相关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对经济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基本原则研究终将完善并标示经济法学理论的成熟。 关键词: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社会本位 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其对经济法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运作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学者们对此已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至今仍众说纷纭,故而颇有进一步研究之必要。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既是经济法的基本问题同时也是法理学的研究范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法的原则这一概念的外延之一。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认识离不开对法的原则的研究。法的原则是法的要素之一,是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规则。张文显教授指出原则的特点是不预先设定任何确定的、具体的事实状态,没有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更没有确定的法律后果,它指导和协调全部社会关系或某一领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1]。刘作翔教授认为,法律原则是指一定范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基本精神、指导思想,是具有综合性、本源性和稳定性的根本准则。根据原则的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角度,法律原则可以划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根据内容的概括性和普遍性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其中基本原则体现法律更为一般的精神,是所有法律部门或许多法律部门需要共同遵循的基本准则[2]。法律原则的作用体现在它是国家政策要求和法律的具体规则和制度之间的中介,缓和立法中的价值冲突;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法律原则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填补法律空白,规范和引导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统摄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的法律原则,在这一法律部门内部应该具有最高的普遍性、概括性,体现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是整个经济法的指导原则。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学术界对其有不同的理解。比如,李昌麒定义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或者寓意于经济法律之中的、对经济立法、经济守法、经济司法和经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价值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史际春认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经济法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性准则。”漆多俊定义为:“经济法调整原则一般是指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即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其所有的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都必须贯彻的原则。”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精神价值,反映了它所涵盖的各部门法或子部门法的共同要求。因此,笔者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定义为: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经济法治实践中特有的最基本的精神本质和价值追求,是经济法理论研究和经济法治实践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 二、现有经济法基本原则理论及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不断发展,对经济法学基本原则进行研究的学者日多,观点层出不穷,蔚为大观。有学者进行统计国内关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较有影响的学说就有三十余种。综合分析国内学者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揭示,目前有代表性的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 一原则说”,该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只有一个,即维护社会总体效益,兼顾各方经济利益[3]。2“. 二原则说”,该说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二,一是计划原则,二是反垄断原则[4]。3“. 三原则说”,依该说,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平衡协调原则,维护

循环经济三大原则

循环经济三大原则 循环经济主要有三大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每一原则对循环经济的成功实施都是必不可少的。 减量化原则针对的是输入端,旨在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物质和能源流量。换句话说,对废弃物的产生,是通过预防的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的方式来加以避免。在生产中,制造厂可以通过减少每个产品的原料使用量、通过重新设计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例如,通过制造轻型汽车来替代重型汽车,既可节约金属资源,又可节省能源,仍可满足消费者乘车的安全标准和出行要求。在消费中,人们以选择包装物较少的物品,购买耐用的可循环使用的物品而不是一次性物品,以减少垃圾的产生。 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也就是说,尽可能多次或多种方式地使用物品,避免物品过早地成为垃圾。在生产中,制造商可以使用标准尺寸进行设计,例如使用标准尺寸设计可以使计算机、电视和其他电子装置非常容易和便捷地升级换代,而不必更换整个产品。在生活中,人们可以将可维修的物品返回市场体系供别人使用或捐献自己不再需要的物品。 资源化原则是输出端方法,能把废弃物再次变成资源以减少最终处理量,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废品的回收利用和废物的综合利用。资源化能够减少垃圾的 者遗弃的废弃物资源化后形成与原来相同的新产品,例如将废纸生产出再生纸, 废玻璃生产玻璃,废钢铁生产钢铁等;即废弃物变成与原来不同类型的新产品。原级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比例高,而次级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比例低。与资源化过程相适应,消费者应增强购买再生物品的意识,来促进整个循环经济的实现。 首先要减少经济源头的污染物的产生量,因此工业界在生产阶段和消费者在使用阶段就要尽量避免各种废物的排放;其次是对于源头不能消减又可利用的废弃物和经过消费者使用的包装废物、旧货等要加以回收利用,使它们回到经济循环中去;只有那些不能利用的废弃物,才允许作最终的无害化处置。以固体废弃物为例,

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指

循环经济的3r原则是指 循环经济的理论基础 1.循环经济的定义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资源利用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通过废弃物或废旧物质的再循环和再利用发展经济,其目标是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投入的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和破坏最小。通俗地讲,循环经济就是利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循环、利用、再循环、再利用,以至循环不断的经济过程。 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的社会生产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经济。它把经济活动组成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使所有资源都能不断地在流程中得到合理开发和持久利用,使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直接表达方式。 2.循环经济的“3R”原则 循环经济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和环保问题,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其特征是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是将所有的物质和能源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力争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

的核心是减量化( Reducing)、再利用( Reusing)和资源化( Resources) (1)减量化 减量化就是在经济系统的输入端对所要投入的各种资源进行控制,旨在从源头节约资源的使用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少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物质能量流。该思想要求人们在生产进行之前就对如何节省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及如何预防废弃物的产生进行思考与控制。 减量化属于对生产过程输入端的控制方法。 (2)再利用 再利用就是将还具有利用价值的资源或废弃物重新返回到生产过程或消费中,尽可能多次地使用或通过尽可能多的方式去处理加工使其成为资源,从而使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并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的消耗以及废弃物的产生,以最大化地延长资源的时间强度。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适度干预原则 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也是经济法最重要的原则。在理解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之前,我们必须对国家干预有一个基本的认识。由于市场是有缺陷的,因此,运用国家的力量对这种缺陷进行修补是一种客观的需要。首先,国家干预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客观的存在,而“根据历史经验,没有一种国家可以排除支配的 因素”[3],而这也正好反映了现代国家的经济职能。因此,国家和的干预是不可避免的。其次,国家干预是必须的。由于在市场经济中,“即使不存在疏忽,公共政策仍要求, 只要是由于进入市场的具有缺陷的产品造成的对生命和健康的危害,就要承担责任”[4]。按照传统的法律思维,承担责任还需在主观上有过错,因此,要使不存在疏忽的市场参与者承担责任,国家的干预就显得十分的必要。最后,国家干预也是有用的。这一点早已经被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所证明。资本主义国家发现利伯维尔场不是万能的,而社会主义国家在转轨之后,发现完全放任不管绝对会是一种错误。因此,“国家 对经济的干预是伴随着国家的存在而存在的。所不同的只是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范围、目标和价值不同”[5]。由此看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要不要干预,而是国家如何干预。鉴于“政治权力能够给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害,并能引起 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的浪费”[6],因此,我们必须把握国家干预的“度”。我们认为,政府应适度干预不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认定,更是一种现实的需要。 什么叫适度干预?我们认为,“适度干预是指国家在经济自主和国家统制的边界或 者临界点上所作的一种介入状态”[7]。无可否认,如何把握这个“度”,是一个极富挑战性的命题,甚至有滑入主观主义的危险,但毕竟有一些基本面是可以把握的:(1)适度干预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干预。我们强调国家干预,但是是在尊重市场运作规律基础上进行的介入,而不是对传统的国家统制的回归。背离市场规律的干预,是行不通的和注定要失败的。(2)适度干预是以保护竞争为目的的干预。无论如何,干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竞争、促进竞争,而且是公平的竞争。适度干预是排斥那种出于个别特殊目的或不正当考虑的干预的。(3)适度干预是干预手段应法定。我们可以采取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或法律手段及这几种手段的综合对市场运作进行干预,但是,每一种手段都应是法定的而不是长官个人意志的结果。(4)适度干预要求干预的程序法定。干预的程序必须法定,这里既有法治的要求,更有基于对“正当程序”利于吸收当事人不满及更易获得真正服从的考虑。同时,干预程序的法定将使干预在很大程度上摆脱干预主义的恣意。(5)适度干预要求干预的范围法定。适度干预不是对市场运作过程的一切细节平均用力,而是根据市场的客观缺陷,进行适度的介入。

论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摘要:当今流行的经济法学教科书或五大经济法理论流派对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述可谓莫衷一是,这同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十分不相称。相较之下,同样作为独立部门法的民法、刑法的基本原则都早已在各自的领域形成共识,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部门法在这些基本原理的问题上应尽早形成共识,本文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年第五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研讨会的若干会议成果,提出了我国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 引言 博登海默说:“即在孩提时代,自我主张趋于压倒无私行为。……随着个人的成熟,‘个人倾向的侧重和强度都会渐趋渐小,而尊重他人的情感则会不断增长和扩展’这种心理现象可以反映出自然的智慧。”这种自然的智慧同样在人类社会的成熟过程中得以体现。当资产阶级高举自由之剑斩封建主义于马下之时,自由主义的个人本位也纵横于民商法之中。然而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社会文明的进一步成熟,社会本位代替个人本位之潮流却再也无法阻挡。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部门法。在以社会为本位观的理念下,结合我国经济法实际功能和基本任务,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我国经济法应有的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概述 首先让我们看看国内几大经济法理论流派关于经济法原则问题的论述: 国家干预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构成(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三)社会本位原则;(四)经济民主原则;(五)经济公平原则;(六)经济效益原 则;(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国家调节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最核心的内涵便是:注重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兼顾社会各方经济利益公平。这一经济法基本原则也可以更简要地表述为: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 经济管理和市场运行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具体适用中所应当遵循的准则。它是经济法精神和价值的反映,是经济法宗旨和本质的具体体现。依此我们认为上面的这些论述各其合理之处,但有的论述得相对不够完整,有的表述得过于宽泛,超越了基本原则的应有之意。从经济法的宗旨与价值的角度考虑,我们认为经济法就是通过国家、社会团体和市场将稀缺将经济资源合理地分配,以营造一个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独立部门法律体系。上述的表述中包含了经济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营造平衡和谐经济环境原则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此三原则并非非此即彼,而是相互依存。所谓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要贯穿于经济法体系的始终,而不能只适用于经济法内的某一法域。当然在经济法内部的法域中此三原则的各自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平衡和谐是贯穿于经济法始终的一种基调,而营造平衡和谐的经济环境原则更侧重于对市场规制法提出了要求。营造平衡和谐的经济环境原则涵盖了前面诸位学者提出的平衡协调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更侧重于对宏观调控法提出了要求。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是要防止贫富两极的严重分化,力求实现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一过程体现了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既是责权利效的相统一,也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的体现。营造平衡和谐的经济环境原则与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是经济实现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一)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一) 〔摘要〕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社会经济的基本法律,其价值取向体现在,经济法追求的一般价值取向———实质正义和社会公正。经济法直接将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这是经济法价值取向的独到之处,以人性的全面实现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价值目标。经济法的三大原则,简明地表达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取向;基本原则 经济法是国家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协调国民经济总体良性运行的基本法,其重要使命是在社会化大生产运行的过程中,克服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不足,协调各种经济比例关系,使社会经济实现快速、稳定、高效、持续的发展,保证国民经济的良性运行。经济法要完成这一使命,必须找准自身的定位和价值取向,以此为起点提炼出能够体现经济法价值的基本原则,从而为经济法体系的构筑奠定基础。 一、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经济法的价值,指的是经济法通过其规范和调整最终所追求的目标。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从哲学的高度对经济法的根本目的和宗旨作了概括,决定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它无疑是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最本质、最深层的东西。构成经济法的各部门法律规范都从整体上体现着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围绕这一中心,它们从经济生活的不同部门、不同方面作出法律规定和阐述,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经济法体系。法的价值在于实现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正义、自由和秩序的要求。经济法的价值也在于实现这些目标,并同时体现出经济法所有的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社会经济的基本法律,其价值取向应为协调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济法追求的一般价值取向———实质正义和社会公正 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正义的实现,经济法也不例外。实质正义是经济法正义观的独特展现。行政法注重“程序正义”,强调的是程序公平促进实体公平。民商法关心的是“形式主义”,它以个人主义为中心,假设人格平等,只强调机会均等,而无法解决事实上的个体差别、收入差距、贫富分化,并导致机会不均等的一系列问题。经济法的实质正义,则追求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实现社会范围内的实质性的、社会性的正义和公平,强调形式的不平等达到实质结果的平等。国家通过对公平、竞争机制的引导和建立,及对处于被管理的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参与和调控,形成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合理的相互制约的关系,既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又保障经济收益的公平和社会分配的公平,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 2、经济法对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追求是其价值取向的独到之处 效益作为一种价值目标导入法学领域,始于六七十年代法律经济学勃兴之时。经济法产生于立法者不再满足于从公开调停经济参与人纠纷角度考虑和处理经济关系,而侧重于从经济的共同利益、经济生产率,即从经济方面的观察角度调整经济关系的时候。因此,经济法从一开始就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为己任,以社会权利本位为宗旨,履行着调控经济、平衡利益、缓和矛盾的职能。 经济法的实质正义价值观及其以社会为本位,决定了它不能只强调经济的、局部的效益,而要注重社会整体效益,这种社会效益,不是一般而言的经济成果最大化,同时更是宏观经济成果、长远经济利益、人文和自然环境、人的价值等诸多因素的优化和发展,微观经济的成果只是社会效益的组成部分。经济法直接将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经济法直接追求社会效益应为经济法价值取向的独到之处,其它法律部门或者不追求宏观社会①效益,或者是在追求实质正义之终极目标的法的体系中,通过形式主义的调整间接地实现社会效益。 3、经济法追求经济自由和经济秩序的统一和谐

论经济法基本原则

论经济法基本原则 【摘要】法律原则是组成法律的必不可缺的一个要素,而经济法作为我国七大部门法之一而单独存在,经济法基本原则有其极具特色、与众不同的确立标准和价值,在此基础上,笔者将经济法基本原则总结为三个,即:社会本位原则、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及适度干预原则。 【关键词】法律原则确立的标准价值经济法基本原则 经济法,产生时间远远晚于其他部门法,是一个刚独立不久的法律部门,其基本原则一直被学界密切关注并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讨论。个人认为,首先搞清楚法律原则的定义、特征,然后根据经济法的特质来探究其基本原则较为妥当。 一、法律原则的定义和特征 我国著名学者文显认为,法律原则是指:一种原理和准则,具有综合性与稳定性,以规则的基础或本源作为存在目的。晖认为,法律原则的定义应该区分外部和部。从外部来看,法律原则是指:依据产生的社会事实,表现出通过一种符号来展现事物规定性的

公共化以及国家化,从而在更宽广的围,通过某种形式来调整公共社会关系。从部来看,法律原则是指:在整个法律体系中,被视为领导地位的行为准则,并且将所有规则串联起来,具有统摄作用。 法律原则的特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分别来体现:1、纲领性。当具体案件的法律规则缺失时,法律原则就会被法官拿过来直接使用,作为依法判决的法律依据。2、融贯性。法律原则无所不在,它体现于每部法律的方方面面,渗透在每个法条当中。3、号令性。也就是说法律原则体现的是法律所要表达出来的本质。 4、抽象性。法律原则“追根溯源”,它表达的不是显而易见的浅显的外在,而是从法的精神出发,提炼挖掘出法律应有的精髓。 5、稳定性。法律原则经过长期的总结和实践终究会被确定下来,之后便不会轻易更改,故其具有可预测性,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准和对案件的把握程度进行自由裁量。 二、经济法原则的确立标准 首先,法律原则具有抽象性,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只是一个定语,核心词汇还是法律原则,也应该满足“高度标准”,也就是说,要达到高度的规。从一个角度来说,要展示出经济法的目的理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又要总领一切具体规则。经济法基本原

循环经济的定义和原则

循环经济的定义和原则 所谓循环经济(Circular Economy),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Closing Materials Cycle)经济的简称。它倡导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建立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新经济模式,以彻底改变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直线、单向流动的传统经济模式。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德国、日本等国家已经将其看作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并制订了相应的法律加以推进,如德国于1996 年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日本在2000 年制订了《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我国一直都非常重视循环经济及其相关概念如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等的推行工作,有意识地引入循环经济的理念并在上海和辽宁等省市层次探索循环经济实施与推进的机制。无疑,循环经济作为区域层次上协调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它在全国范围内的迅速推广和实施将使我国有能力面对可持续发展的进一步挑战,并且有利于保持我国长期的竞争地位。 循环经济的主要原则是:减少资源利用量及废物排放量(Reduce),大力实施 物料的循环利用系统(Recycle),以及努力回收利用废弃物(Reuse),这就是著名的三R 法则。显然,循环经济的实施将使资源和能源得到最合理和持久的利用, 并使经济活动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完全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想,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有益,对子孙后代有益。 江泽民出席全国环境基金第二届成员大会开幕式 并发表重要讲话 全国环境基金第二届成员大会于10 月16 日至18 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家 主席江泽民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了题为《采取积极行动共创美好家园》的重要讲话。他说,推进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协调。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可持续发展才能得到实现。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是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高校动物学实验的动物福利及_3R_原则_张秀玲

-15- 高校动物学实验的动物福利及“3R”原则 * 摘 要:重视实验动物的福利伦理既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也是对用于生命科学研究的实验动物生命的尊重。减少、替代和优化动物实验的“3R”原则是动物福利的一种具体反应和实施方法。本文论述了动物福利的合理性,介绍了“3R”理论的原则及其在动物学实验领域的应用,从减少动物用量、实验内容的替代与整合、实验过程的优化组合等方面论述了高校动物学实验教学贯彻“3R”原则的可行性。 关键词:动物福利;实验动物;3R原则 *基金项目:全国高教研究中心项目(FIB070335-A10-01);山东省教育科学 十二五规划课题(2011JG443) 作者简介:张秀玲(1966-),女,德州学院生物系教授。 张秀玲 孙永岭 郑世英 李 妍 (德州学院生物系,山东 德州 253023) 高校动物学、人体及动物生理学课程中都有动物实验的内容,所利用的动物主要用于组织学解剖观察,神经、肌肉的电生理学测定,消化、循环、呼吸、泌尿、内分泌等系统或组织在不同因子影响下的生理机能测定,以及实验技术课程中的标本制作等。大量的实验鼠、兔、犬、猪、牛、羊、及灵长类动物等被广泛用于科学实验[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特别是生物科学研究领域中实验动物的使用量猛增,实验动物的应用也愈加广泛深入,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2] ,实验动物福利问题应运而生。 “动物福利”的提出,是尊重动物的一种体现,不是一个简单和仅处于同情的过程,更代表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是伴随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及法律、政治、科学、道德等多方面发展的结果[3] 。 1 动物福利的概念和内容 动物福利(animal welfare) 是指为了使动物能够康乐而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和给动物提供相应的外部条件。通俗地讲,就是在动物饲养、运输、宰杀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减少痛苦,不得虐待动物。动物福利主要包括:动物有免受饥渴的权利;动物要有足够的生活空间;动物有免受伤害和疾病痛苦的权利;动物免受恐惧和悲伤的权利;动物享有表达天性的权利,即包括生理、环境、卫生、行为、心理5种福利[4]。以上五点是目前国际动物福利协会一致公认的动物福利五大标准。动物福利的三大需求是,维持生命需要,维持健康需要及维持舒适需要。动物福利与人类利用甚至宰杀动物并无绝对的冲突,动物福利体现的是人类对生命的尊重,主要是要求人们在利用动物时遵守基本的道德,使其免遭不必要的痛苦。 实验动物福利的核心是著名的“3R”原则,“3R”原 则是英国科学家 Russcll和Burch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即在动物实验中遵守减少 (Reduction)、替代(Replacement)和优化(Refinement)的原则。减少就是在实验中尽可能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数量提高实验动物的利用率和实验的准确性;替代就是不利用活体动物进行实验而是以组织细胞培育、活体外实验或计算模拟以及统计分析等方法来加以替代[5],用没有知觉的实验材料代替活体动物,或用低等动物代替高等动物进行实验,并获得相同的实验效果。优化是通过改进和完善实验程序,确保动物在麻醉、镇痛、镇静、或其他适当手段下进行实验,避免、减少或减轻给动物造成的伤害和痛苦,以保证动物健康和康乐,保证动物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提高实验动物福利的科学方法。 2 实施动物福利的合理性和必要性2.1 为科学试验和生命伦理 所有动物都和人一样是有情感和心理活动的,它们也会有喜怒哀乐忧思恐。因此,它们在遇到恐惧或恶劣环境时,不仅会在身体上(生理)患病,也会在精神上(心理) 患病。因此,如何保证动物福利,不仅是动物自身的需要,也是保证实验结果科学、准确、可靠的基本要求。有研究人员对在精神受伤害或患有精神病的动物用于科学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提出了质疑。试想,实验动物在一个不能满足它自身基本生活需要的条件下,是否还能够正确的表现出它对受试物的应有反应? 动物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来自动物自身的因素(如健康状况)、环境(如温度、湿度、光照、气流速度、空气洁净度、噪声、饲养密度等) 和营养以及动物实验技术方面(实验人员是否善待动物? 操作熟练程度等) 的因素。所有这些都与实验动物福利直接相关,是影响动物实验结果科学性和准确性的重要因素[6]。合理的推论是,用这样的动物所做的科学试验结果值得怀疑,至少会影响到科学研究所得出的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同时,这也意味着疾病模型的设计、药 教育探索///2012年1期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三﹑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调制法定原则:依据调制法定原则,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来加以规定。这一原则在形式上是“议会保留”或“法律保留”原则的体现,是议会与政府在调制权分配上的一种均衡,但在实质上,其主要目标则是力图保障调制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保障市场主体或第三部门的财产权等重要权利,保障法律的被遵从和实效。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调制法定原则可以覆盖整个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领域。 在宏观调控法领域,调制法定原则尤其要求“调控权法定”。在市场规制法领域,调制法定原则主要体现为规制权、竞争权、消费者权的“法定”。 (二)﹑调制适度原则:调制适度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与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调制适度原则体现了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的特征,它与调制法定原则密切相关;包括调控适度和规制适度两个方面。 调控适度,要求调控权的行使、调控手段的选择、调控性规范的周期变易等,都要适度。规制适度,更强调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护以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要实现调制适度,就必须注意总体上的平衡。衡量调制是否适度,要看是否有利于实现平衡,包括经济指标的平衡、社会分配的公平,特别是法律对各类主体法益保护的均衡,等等。要实现平衡或均衡,就要注意协调,尤其是各类调制手段之间的协调,或相关调制制度之间的协调。因此,适度是与平衡协调直接相关的。这样的调制,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法的宗旨。 (三)﹑调制绩效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目标,因而追求调制的效果或称绩效,追求总量的平衡和社会总体福利的增长,在经济法领域也会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和原则。这与调制法定原则和调制适度原则的目标也是一致的。 除以上三个基本原则外以外,在我国特有的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我认为还应有以下三个基本原则应包括: 首先:捉进社会和谐、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的原则: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我国的国民生活也得到了相应提高,但是并不表示我国的经济已经达到可以保证满足了绝大多数人民的基本需要,也不能为眼前的经济指标而跨跨其谈,因为我国毕竟只是发展中国家,而且人数众多,地区性贫困还存在,区域性不平衡还很严重,故而经济法的任务可以说是任重道远。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在中央对国家政策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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