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责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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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修订稿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修订稿

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修订稿行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管理和决策权力。

行政职权的种类有很多,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调查、行政征收等。

下面对这些行政职权进行定义和解释。

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审批的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行政审批的主要特点是以法律为基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有明确的审批结果和责任、实行事中事后监督。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具有争议性的行政案件进行调查、认定事实、解释法律规定、裁决争议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裁决的基本要素是依法裁决、有明确的事实和争议、具有司法效力、以及有裁决机关的决定和裁决责任。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主体予以惩罚或者限制、征用、没收违法所得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处罚的基本要件是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法定处罚和适用程序。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主体采取限制、强制措施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强制的基本要件是违法行为、违法主体、法定强制措施、适用程序以及强制权的行使。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一定限度的权利的授予和行为的认定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许可的特点是受限制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适用程序和结果之间的必然性。

行政检查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和权利进行调查、核实、监督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检查的特点是具有广泛的调查对象、对被检查单位的权利和行为进行监督、以及对检查结果有行政决定的权力。

行政调查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特定事件进行调查,并据以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调查的基本要素是调查许可、调查程序、调查结果和责任。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征收财产、收取费用、征用物品的一种行政职权。

行政征收的基本要件是征收对象、征收对象地位、征收条件,以及据以征收的法律依据。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行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和职责,以行政手段实施公共管理的权力。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奖励与行政处罚等方面。

首先,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之一是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进行项活动或享受项权益,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予以批准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职责重点在于对公众进行监管和管理,促进公共资源的有效分配和利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行政许可的程序必须符合合法、公正、透明和便民的原则,以避免可能的滥用行政权力。

其次,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还包括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单方面具有约束力的决议。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整的重要手段,能对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安全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行政命令的职责在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并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还包括行政奖励与行政处罚。

行政奖励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良好行为或优秀业绩予以表彰、奖励的行为。

行政奖励的职责在于鼓励和推动社会正能量的释放,弘扬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的惩罚性措施。

行政处罚的职责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惩治违法行为,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行政职权的职责内容主要体现为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奖励与行政处罚等方面。

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以确保公共管理的合法性、效益性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行政机关必须履行职责,维护国家权威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5篇)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5篇)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行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在法律授权下行使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它是一种特殊的权力。

行政职责则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履行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责,是一种法定的行为责任。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行为主体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通常是相互关联的,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职责。

行政职权包括权力原则、程序原则和法律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使,遵循程序规定,同时还要遵守法律的限制,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行政职责则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履行管理公共事务的具体任务和责任。

行政职责包括决策职责、执行职责、监督职责和服务职责等。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共服务,并接受公众的监督。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的基础和保障,它们的行使和履行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要求,服务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发展。

同时,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也是行政机关合法性和权威性的重要来源。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2)1、企业文化、政策的宣导落地,总部各类通知、文件和信息的传达。

2、负责招聘组队、考勤监督、人事手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并协助店长做好团队建设。

3、负责门店形象、员工工作形象及网络照片形象的监督和管理。

4、负责合同、收据和款项的每日检查,负责成交单资料初审和定期上交财务部门,复核所在门店的收入/成本。

5、负责门店管理费、水电费、租赁税费、办公费用、维修费用等的管理,及租金发票的递交等。

6、负责门店证照、资产的管理和维护。

7、负责门店及协助片区、区域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的组织和活动策划。

8、协助店长执行和监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地。

9、完成上级在上述职责范围各条款以外的工作安排。

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3)行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管理、监督、执法、审批等行为的权力。

行政职权类型

行政职权类型

行政职权类型一、立法行政职权立法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立法职责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权力。

在我国的行政体制中,立法行政职权主要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行使。

国家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行使的立法行政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责、制定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计划等。

地方立法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行使的立法行政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地方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地方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责等。

二、行政许可行政职权行政许可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许可审批职责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权力。

行政许可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对特定的申请人或对象,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进行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行政职权的行使需要依法进行,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行政机关也要对行政许可的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行政监督行政职权行政监督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权力。

行政监督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监督行政职权的行使需要依法进行,行政机关要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行政处罚行政职权行政处罚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执法职责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权力。

行政处罚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制裁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行政职权的行使需要依法进行,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行政裁决行政职权行政裁决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裁决职责过程中所具有的行政权力。

行政裁决行政职权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行政职权的行使需要依法进行,行政机关要对行政争议进行公正、公平的裁决,确保行政裁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行政职权职责是指政府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行使行政管理、监督和执法等职责的行为。

行政职权职责内容非常广泛,下面将从行政管理、监督和执法三个方面详细介绍。

一、行政管理职权职责行政管理是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事物进行组织、协调、监管和服务的一种行为。

行政管理职权职责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必要的权力设定和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机关有权制定必要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并依法集中、分配和行使行政权力,为行政管理提供合法依据。

2. 行政许可: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即符合一定条件和标准的个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颁发行政许可证件,以确认其拥有特定的权益或行为能力。

3. 行政审批:对需要政府审批的特定事项,行政机关应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提供意见、决策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公共服务等职责,行使行政职权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罚和纠正。

5. 行政规划和管理:行政机关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辖地区和行业进行规划和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等。

6. 组织管理:行政机关应对其所属机构和人员进行组织、编制、调动和考核管理,以保证机关内部的工作正常进行和效率提升。

7. 财政预决算管理:行政机关应按照财政预算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年度预算,并按照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和财务报告等程序进行财务管理。

8. 人事管理:行政机关应根据人事管理制度,对机关内部的人员进行招聘、任免、晋升、奖惩等管理,并保证人员的公正、公平和合法的权益。

9. 行政设备管理:行政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对所使用的设备、资产和财务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的提高。

二、行政监督职权职责行政监督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能性。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

行政职责职权内容
行政职责职权包括:
1.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执行各项法律责任,做好政府工作。

2.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组织进行行政许可,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

3. 行政监督:行政机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类经济主体和行政机关自身进行监督,以保证正常的市场秩序和行政效能。

4.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授予的执法权力,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治,维护社会秩序。

5. 行政裁决: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争议进行裁决,解决各类行政争议,保障公平正义。

6. 行政服务:行政机关提供各种行政服务,满足公众的需求,为个人、组织提供便利和服务。

7. 行政管理: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和调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8. 行政合作:行政机关与社会各方面进行合作,协调各方面利益,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实际行政职责职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还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具体细化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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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权、行政权力等的分类

行政职权、行政权力等的分类

行政权是一种权利。

行政职权是一种权利也是义务。

而行政权限是权利的范围职权强调职责与权力的统一。

职权既不能随意抛弃,也不能任意滥用。

比如宪法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如果不行使便是渎职,如果超过权限便是滥用职权,都要受到制裁。

权力强调宪法法律赋予的一种强加于他人的力量。

是可以自由处分的。

一.根据《宪法》, 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包括: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二. 《宪法》规定的各级权力机关的经济职权:1. 全国人大的经济职权: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经济职权: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二. 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权力机关:1.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的经济职权:第八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十一)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十五)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
1. 立法职权: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

2. 执行职权: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具体实施和执行。

3. 管理职权:行政机关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

4. 监督职权: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和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依法履职。

5. 许可职权: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进行批准、许可或者认定的权力。

6. 审批职权: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进行审查和决定是否批准的权力。

7. 约束职权:行政机关对个人和组织行为进行约束和制约,确保其依法履行义务。

8. 处罚职权: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

9. 强制职权: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手段,强制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10. 公共服务职权: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民、组织和社会的基本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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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负责人 及时限
处室负责人 5日
做出决定岗位 相关责任处室
岗位负 责人及
时限
处室负 责人 3日
送达 岗位
办公室
岗位 负责人 及时限
李丹 1日
法制审核岗位 政策政复 3 日 议机构
河南省商务 厅和郑州市 行政复议中

联系方式 及负责人
63576334 (省厅); 67770393(市
(实施依据) 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
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处理意见 保留
承办处室
市局办公室
处室负 责人
吕建文
承诺办 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
延长办理时 限的条件
情况复杂
登记受理岗位
办公室
岗位负 责人及
时限
李丹 3日
调查取 证岗位
相关责任 处室
复议中心)
执法投诉机构 政策法规处
联系方 式
及负责 人
671803 90
郭利伟
纪检监 察机构
监察室
联系方式 及负责人
67185372 张建
办事流程图(服务承诺)
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否 不属于公开机关的当 面告或书面告知
是 登记申请事项
登记受理阶段 时限:3 日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李丹
按照申请事项转交相关责任处室.
公共服务事项分项表
行政权责种类 基本公共服务 责权编号 010127100004 行政权责名称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 年 4 月 5 日发布,国务院令第 492 号)第十三条:“除本条例第
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
调查取证阶段 时限:5 日 责任处室:相关责任处室 责任人:处室负责人
法制审核、保密审核、分管领导审核 答复
审核决定阶段 时限:6 日 责任处室:相关责任处室 责任人:处室负责人
答复阶段 时限:1 日 责任处室:市局办公室 责任人: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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