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后如何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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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的税务处理

增资扩股的税务处理

增资扩股的税务处理展开全文读罢《税局答复:增资扩股,个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编对增资扩股的税务处理进行梳理和总结。

一、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案例1:甲公司净资产1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万元,留存收益50万元,张三持股100%。

现乙公司投资100万元银行存款到甲公司,增资后,计入实收资本50万元,剩余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乙公司会计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100贷:银行存款1002.甲公司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100贷:实收资本 50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0增资后,甲公司的净资产为200万元:1.对投资方乙公司来说股东的投资款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乙公司溢价支付的50万元如转为股本,已包含在其初始投资成本100万中,不得增加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

另外,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就期初增加,可能会引起长期股权投资增长印花税测算值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差异额偏大,但该差异为企业对外投资,而非购买股权,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2.对被投资方甲公司来说注册资本增加,资本溢价50万元如转为股本,不作为投资方的股息、红利收入;不同与股权转让,如果是股权转让,被投资方注册资本不变。

3.对股东张三来说占股由原来的100%变更为50%,计税成本不变。

案例2:B企业是A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评估,B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为2000万元,C公司拟成为B 公司的股东,拥有50%的股权,可以采取两种方式:(1)股权转让。

即A企业转让其所拥有的B企业50%的股权给C企业,转让价为1000万元;(2)增资扩股。

即B企业采取定向增发的方式,注册资本增加为2000万元,C出资2000万元,获得B企业50%的股权。

假定上述两种业务的支付形式均为货币资金,且忽略交易发生的相关税费,那么两种方式下的会计和所得税处理如下表所示:可见,引入新股东的增资扩股行为与股权转让行为完全不同,两者之间有以下几点区别: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图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图

金税三期工程《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V1.0目录第1章概述 (1)1.1主要内容 (1)1.2预期读者 (1)1.3注意事项 (1)第2章系统简介 (2)2.1系统术语与约定 (2)2.2基本操作说明 (2)第3章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6)3.1业务概述 (6)3.2功能描述 (6)3.3操作人员 (7)3.4前置条件 (7)第4章操作流程 (8)4.1操作流程图 (8)4.2扣缴个人所得税模板填写 (8)4.3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说明 (11)4.4作废申报 (14)4.5异常与处理 (16)第1章概述1.1主要内容本文档为申报征收-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内容包含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

1.2预期读者纳税服务平台身份验证用户。

1.3注意事项1、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首先需要税务机关认定纳税人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为代扣代缴。

2、新版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与原有系统一致,纳税人可使用原有的导入模板进行进行数据导入申报。

3、纳税人应正确填报个人所得税Excel模板,通过模板导入的模式将明细数据导入到纳税服务系统,系统根据明细数据自动生成汇总数据进行申报。

第2章系统简介2.1系统术语与约定网上办税服务厅身份验证用户:指通过帐号和密码登录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社会公众:指未通过帐号和密码直接访问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人员。

2.2基本操作说明●申报征收功能可由纳税服务平台身份验证用户从如下入口进入。

图2- 1●申报表填写期间可通过红色方框标识部分,将左边和右边辅助区域打开或关闭。

➢如图是辅助区域打开页面图2- 2➢如图是辅助区域关闭页面图2- 3●在操作人员填写过程中对于必填项目,系统会有红色方框相应提示,如下图。

图2- 4●在申报过程中,如纳税人有多条登记信息,则在申报前需要进行纳税人登记信息选择。

图2- 5●在保存信息或是提交申报数据时,如果纳税人填写的数据不符合要求,系统会弹出提示语,点击问题列表可直接跳转至对应的数据单元格,如下图。

金税三期个税扣缴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金税三期个税扣缴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1) 人员新增 选择“人员登记>>添加”进入人员新增界面
图 4-3 7 / 20
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根据内容填写信息表。在完整填写内容后点击保存完成纳税人信息。 2) 点击“ 修改“,对人员信息进行修改。
3) 删除 对人员信息进行删除,支持多选批量删除。
4) 查询 通过条件筛选,可快速查询到对应人员信息
2.2 信息获取
图 2-4
业务说明
从局端获取该企业的信息。
操作说明
可以通过【网络下载】或者【介质导入】的方式获取到该企业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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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3 人员登记
业务说明
人员管理是个税申报模块纳税人信息获取来源!本章主要介绍人员信息的维护管理操作。
操作说明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选择【添加】或【导入】两种方式完成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系统。 可通过点击【人员登记模版下载】连接或点击窗口右侧【业务指引】获取人员信息模版
3) 以系统内置的用户名登录本系统。(用户代码:admin;用户默认密码: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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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图 1-1
4) 点击【登录】,进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如下图。
2 基础设置
图 1-2
2.1 填写报表模式设置
业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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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4.1 正常工资薪金..........................................................................................................10 4.2 全年一次性奖金......................................................................................................12 4.3 其他收入 .................................................................................................................13 5 个税申报 .......................................................................................................................14 5.1 申报表报送.............................................................................................................14 5.2 申报更正 ................................................................................................................15 5.3 其它收入 ................................................................................................................15 6 查询统计 .......................................................................................................................16 6.1 申报明细查询.........................................................................................................16 6.2 申报情况查询..........................................................................................................16 6.3 个人收入统计..........................................................................................................17 6.4 分项目分税率统计..................................................................................................17 7 网上缴款 .......................................................................................................................18

资产评估增值如何缴纳个税

资产评估增值如何缴纳个税
个 人 资产 评 估 发生 增 值 ,是 否需 要 缴 纳 个 人 所得 税 ,有 期缴 纳 计划 并报 主 管税 务 机关 备 案后 ,自发 生 L述应 税 行 为
无 减 免个 人 所得 税优 惠政 策 ,如何 计算 申报个 人所 得 税 ?近 之 日起不 超过 5个公 历年度 内(含 )分 期缴纳 个 人所得 税
非 货 币性 资产 ,包 括 企 业持 有 的货 币性 资产 (即 持
人 掌握 和 运 片j个 人资 产评 估增 值 个 人所 得税 政 策法 规 ,笔 者 有 的现 金及 将 以 固定或 可 确定 金额 的 货 币收取 的 资产 ,包括
经 过 收 集 、梳理 、归 纳 、分 析 ,专题 说 说 资 产评 估 增 值 个人 所 现 金 、应 收账 款 、应 收票 据 和债 券 等 )以 外的 资产 ,包括 存 货 、
个人 以非 货 币性 资产 投 资 ,应按 评 估后 的 公允 价 值确 认 税 问题 的批复 》(国税 函 [2011]89号 )明确 .根据 《个 人所 得税
非 货 币性 资产 转 让 收人 。非 货 币性 资 产 转 让 收 入减 除 该 资 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 ,南京浦东建设发腱有限公i fj然
所得 税 。税款 由被投 资企业 在个 人取 得股 权时代 扣代 缴 。
业 以非 货 币性 资产 对 外投 资 ,应 于投 资 协议 生 效并 办理 股权
个 人 非 货 币性 资 产 投 资按 评 估 公 允价 值 减 除 资产 原 值 登 记手续 时 ,确认 非 货 币性 资产转 训:收入 的实 现
产原 值 及合理 税 费 后 的 余额 为应 纳税 所 得 额 、个 人 以非 货 人 以其所 持该 公 司股 权 评估 增 值后 ,参 与苏 宁环球 股份 有限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与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与案例分析

吉祥公司可抵扣200万元的企业所得
税。
纳税筹划方案节税为53+200=
(四)自产货物且安装
文件依据《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 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 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2002]117号 )规定:“纳税人以签 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 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 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 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 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 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 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 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 业税
建筑安装企业在提供劳务时,有两种 选择,一是劳务分包形式,另一种是 招聘员工的方式,哪种方式更好呢?
例:吉祥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其
中有劳务8000万元,可以采取临时招
聘员工方式,亦可以采取劳务分包方
式。从税收角度分析:
劳务分包勿需缴纳营业税,由提 供劳务的建安公司缴纳。
而招聘员工需缴纳营业税240万元, 而且因计税工资的原因,税前不一定 能全扣除!
筹划前:按每月3万元支付劳务报 酬,李某的个税为
[30000×(1-20%)×30%- 2000]×12=62400元。
筹划后:一是由吉祥公司负担每月 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办公用 品费等相关费用全年共计3万元(分 解费用);
另外将提供劳务分为设计与安装两项 来分别计算劳务费(分解项目);
付款方式分为13次(增加次数),
递延收入、纳税主体:物业、) 5、从组织形式入手。(混合销售)
二、案例分析
(一)改变合同形式,将包工包料合同 改为甲供设备的形式。
文件依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的规定,对于安装工程,如果安 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 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不 作为工程产值的,不征收营业税。 例:吉祥公司承包某上市公司的火电 厂建设项目,其中设备金额为3亿元。

公司六种增资途径的法律税务指引

公司六种增资途径的法律税务指引

【增资税务】公司六种增资途径的法律税务指引(2019)公司六种增资途径的法律税务指引(2019)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即万分之二点五,作者提示增资后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均要缴纳印花税。

但企业法人以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以及货币增资中均不发生所得税义务;自然人股东只有在以货币增资中不发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01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科目下设7个明细项目: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等准备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等项目是所有者权益中已实现的资本公积,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增资本。

1、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税务依据。

(1)法人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因此,公司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居民企业的法人股东税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自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自然人股东,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会计经验:个人以无形资产出资和转让无形资产形成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

会计经验:个人以无形资产出资和转让无形资产形成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

个人以无形资产出资和转让无形资产形成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个人以无形资产出资和转让无形资产形成的股权如何缴纳个税 我公司是由甲乙丙三个自然人于2002年2月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

其中甲乙二人以一项无形资产-软件著作权评估价值350万元进行投资,拥有公司70%的股权。

著作权中甲某占60%比例,乙某占40%,著作权原始取得成本为50万元。

丙某以货币出资150万元,拥有公司30%的股权。

 公司于2012年增资500万元。

其中丁货币出资150万元,甲乙用另一项软件著作权评估后作为无形资产投资350万元,著作权中甲某占60%比例,乙某占40%,此项著作权的原始取得成本为50万元。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其中无形资产出资为700万,货币出资300万元。

甲作为股东之一,拥有该公司42%的股份。

甲准备将自己持有的股权以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另一家公司。

 请问,个人以无形资产出资和转让无形资产形成的股权应该如何缴纳个税? 某科技公司公司张经理 答:为了将研究成果转化成生产力,科研人员将拥有的部分专利、专有技术有形化,以货币价值的形式投资到企业,是《公司法》明文规定的合理、合法的出资方式,不但可以展示高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而且可以将知识产权真正运用到企业,将知识转化成生产力,解决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较小问题,起到树立和展示企业形象与实力的作用。

为企业招商引资、合资合作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并且无形资产摊销额可抵减应纳税所得额,故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

因此有必要对个人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以及转让投资形成的股权纳税问题进行分析。

 首次出无形资产出资评估增资时暂不交税 北京某科技公司2002年成立时,甲乙丙丁以评估后的软件著作权出资,应分解为股权投资和转让无形资产两项行为,但因转让无形资产换取的只是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并未取得货币资金收入,没有纳税必要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非上市公司是否纳税当时没有具体规定。

事业单位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思考

事业单位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思考

事业单位补发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思考朱茗丽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事业单位经常会遇到工资调整,例如近几年的工资结构的调整和每年晋档工资的升等,都会因为执行时间的不同步,造成补发以前月份工资的问题,那么这部分补发工资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众说纷纭。

没有定论。

下面我们通过事例来分析此项业务究竟如何纳税。

一、事例分析例:事业单位张某月平均工资4000元,2011年11月补发以前10个月增长工资额6800元,平均月增资680元。

假设不考虑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计算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1.第一种观点,认为补发工资应作为一个月工资,并入发放当月工资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月应交纳个人所得税=(4000+6800-3500)×20%-555=905(元)2.第二种观点,认为补发工资可以当做年终一次性奖金,参照相关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当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000-3500)×3%=15(元)2.2补发工资6800元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为3%。

补发工资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额=6800×3%=204(元)2.3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204=219(元)3.第三种说法,认为补发工资可以返回到所属月份重新计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本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000+680-3500)×3%-(4000-3500)×3%]×10=204(元)以上是我们以事例分三种情况计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现在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二、分析1.第一种观点认为,补发工资并入当月工资合并为一个月计税,理由是工资实际发放才须纳税,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月份,作为一个月合并计税。

我认为此说法不妥,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是按月正常发放工资时缴纳个税的情况,而此项业务因为国家政策执行时间的滞后造成补发工资并不属正常业务。

再者,补发工资对纳税人来说,在时间上已经是滞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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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A和B为自然人。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A出资60万元,B出资40万元。

2011年自然人股东C对该公司增资300万元,其中20万元为实收资本,280万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3月准备将28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

其中自然人A为200万元,即转增140万元;自然人B为133.33万元,即转增93.33万元;自然人C为66.67万元,即转增46.67万元。

那么,自然人股东A、B、C是否需要就增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
第一步:原股东出资。

A、B股东分别出资60万元和40万元,持有该公司60%和40%的股权。

其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亦分别为60万元和40万元。

股东出资无纳税义务。

(假设不考虑印花税,下同。


第二步:C入股。

C股东出资300万元,其中2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因此A、B、C股东注册资本中的出资额分别是60万元、40万元和2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是50%、33.3%和16.7%;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和300万元。

C增资时的税务处理。

原股东A和B :无税务影响,其股权投资计税成本保持不变。

新股东C :投入的全部300万元作为其计税成本。

本步骤为被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是股东的投资行为,不涉及股权转让,也没有任何一方取得收入,因此无所得税问题。

第三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将28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转增额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转增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实际投入资本以及被投资企业的资本总额均保持不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等文件规定的精神,对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征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处理方案
对股东A和B而言,转增的股本并非来自自己的实际投入,因此应该按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具体处理又有两种方案:
处理方案一:股东A、B的转增均不缴税,同时保持原有计税成本不变。

理由是A、B股东在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过程中,尽管其持有的注册资本有所增加,但其本身并未实际取得收益,而且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前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分红权利比例不变,与之对应的A、B股东的投资计税成本也应保持原来的低成本不变。

处理方案二:股东A、B转增资时按转增金额缴纳个税,同时增加计税成本,股权转让或收回投资时作为扣除成本。

理由是A、B股东在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过程中,持有的注册资本金额实质增加,而其增持的注册资本的来源并非A、B股东自己的投入,因此就要在本环节视同先分配股息红利后投资,对于分配的股息红利计缴个税,缴税后A、B股东持股的计税成本相应增加。

比较上述两个处理方案,对A、B股东而言是缴税的时间性差异,相对于方
案一,方案二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实践中更容易被税务机关接受。

对C股东而言应该不缴税,原因就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来源是C股东自身的投入,已经在C的计税成本内,只不过换了一个明细而已,不能再增加C的计税成本,但以上文件都未说明。

同时,此事项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不存在扣除成本问题,如果对C征税,会形成C的永久旧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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