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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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信用证的特点
01
独立性
信用证一经开立,便独立于基础 交易合同,银行仅根据信用证的 条款进行付款。
02
严格相符原则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 条款严格相符,否则银行有权拒 付。
03
信用证欺诈例外原 则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欺诈行 为,法院有权干预信用证的执行。
信用证的种类
01
不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 义务,不得撤销或修改。
审查单据制作是否规范
检查单据的填写、签章等是否规范,确保没有格式错误或遗漏。
关注特殊条款
对信用证中特殊条款或附加条件进行重点审核,确保满足要求。
综合审核
综合分析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将所有单据进行综合比对,确保各单据之间 信息一致,没有矛盾。
判断是否符合交单条件
根据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条件,判断单据是否 满足交单要求。
保兑信用证
由保兑行对信用证进行保兑,承担 第一付款责任。
03
02
可撤销信用证
开证行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受益人的 情况下撤销或修改信用证。
不保兑信用证
未经保兑行保兑,仅为开证行的付 款承诺。
04
02 单据审核要点
单证一致
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据上的信息应与信用证条款完全一致,包括商品描述、 数量、金额、运输方式等。
确保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品质规格等关键信息 准确无误,并与合同一致。
注意单据的欺诈行为
01
核实单据的真实性,确保单据是合法、有效的,避免使用伪造 或变造的单据。
02
仔细核对单据上的信息,如发票号、提单号、装运日期等,确
保单据之间的一致性。
注意单据中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如货物描述、数量、

信用证审核指南

信用证审核指南

信用证审核指南信用证付款方式强调“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严格符合”原则,如果受益人(通常为出口人)提供的文件有错漏,不仅会产生的额外费用,而且还会遭到开证行的拒付,对安全、及时收汇带来很大的风险。

事先对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出口合同规定或无法办到的信用证条款及时提请开证人(通常为进口方)进行修改,可以大大避免今后不符合信用证规定情况的发生。

一、信用证的审核许多不符点单据的产生以及提交后被银行退回,大多是对收到的信用证事先检查不够造成的,往往使一些本来可以纠正的错误由于审核不及时没能加以及时地修改。

因此,一般应在收到信用证的当天对照有关的合同认真地按下列各条仔细检查,这样可以及早发现错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二、收到信用证后检查和审核的要点1.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应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是一项有效的付款保证或该项付款保证是存在缺陷问题的:---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消的;此信用证由于毋须通知受益人或未经受益人同意可以随时撤消或变更,应该说对受益人是没有付款保证的,对于此类信用证,一般不予接受;信用证中如没有表明该信用证是否可以撤消,按照UCP500的规定,应理解是不可以撤消的;---应该保兑的信用证未按要求由有关银行进行保兑;---信用证未生效;有条件的生效的信用证;如:“待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才能生效”。

---信用证密押不符;---信用证简电或预先通知;---由开证人直接寄送的信用证;2.检查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与有关合同规定相一致---信用证在国外到期。

规定信用证国外到期, 有关单据必须寄送国外, 由于我们无法掌握单据到达国外银行所需的时间且容易延误或丢失,有一定的风险。

通常我们要求在国内交单/付款。

在来不及修改的情况下,必须应提前一个邮程(邮程的长短应根据地区远近而定)以最快方式寄送。

---如信用证中的装期和效期是同一天即通常所称的“双到期”,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应将装期提前一定的时间(一般在效期前10天),以便有合理的时间来制单结汇。

8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8 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审核
原产地证明的签发日不得迟于提单日期,但是可以迟于发票日期 6
(二)商品检验证明的审核要点
商品检验证明应由信用证规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出具,并签字, 1 其名称应该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商品检验证明的出证日期应略早于提单日期,表示是在货物装船 2 之前检验的结果
第13条之审核单据的标准规定: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 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条款不一致
(三)审单时间
审单时间
第14条B款规定:“被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有的话),以 及开证行各自拥有从交单次日起最多不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 的时间以决定提示是否相符。该期限不因交单日适逢提示有 效期或者最迟提示期当日及其之后而被缩减或受到其他影 响。”
五、运输单据的审核要点
确保运输单据种类与信 用证规定的相符
运输单据上的价格条款 或有关运费的记载应与 信用证和发票一致
收货人名称应符合信用 证要求
如果运输单据需要背书, 确保它被适当地背书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 须为全套 (Full set) 的 正本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上的货名描述 可采用信用证所规定的 货物描述的统称
UCP600将银行审核单据的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 作日,对受益人有利
(四)UCP600关于相符提示的规定
UCP600 关于相符提 示的规定
相符提示:提交到开证行、保兑行和指定银行的单据必须与 信用证内的要求和规定一致;同时,相符交单还要与 UCP600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与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
取的措施
1
UCP600关于单据审核的 相关规定
一、UCP600关于单据的有关规定
条件的单据化与非单据 条件
关于单据的签发人 与签字的规定
关于单据出单日期 的规定
关于单据正本和副本 的规定

信用证中的单据及单据审核

信用证中的单据及单据审核
3.收货人(Consignee)
一般都是提单的抬头人一栏内列明,所以收货 人又称为抬头人。
注意 ✓ 海运提单的转让性取决于抬头人的写法
三、海运提单的当事人
┌──────────┬───────────┬─────┐
│种
类│写
法 │转让性│
├──────────┼───────────┼─────┤
6.发票的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如信 用证中对份数没有规定,至少需提交两份
第三节 海运提单
一、海运提单的概念 二、海运提单的作用 三、海运提单的当事人 四、海运提单的种类
一、海运提单的概念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是指港(装运港)至港(卸货港)装运提单 . 《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规定提 单是指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 人接管或装 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黄曲霉素检验证
数量检验证
尺码单
兽医检验证
检验证书
植物检疫检验证
三、单据审核的一般原则
(一)关于指示、行为单据化的原则
UCP600第五条规定 银行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可能涉及 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
案例分析 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规定: 1.货物必须采用十五年船龄船只装船; 2.未规定需提交船龄证明书。



│2.To the order of A.B.│背书转让 │
├────┴──



│抬


│交付转让 │
└──────────┴───────────┴─────┘
三、海运提单的当事人
4.受让人 (Transferee)
在提单的背书转让过程中,接受被转让 提单的人。

外贸单证操作10单据审核操作

外贸单证操作10单据审核操作

四、审单流程
(一)审核单据种类和份数的完整性
1、信用证及修改正本 2、单据种类完整 3、单据份数完整 ◆额外交副本的要求:ONE EXTRA COPY OF ALL REQUIRED DOCUMENTS SHOULD BE PRESENTED FOR ISSUING BANK’S RETENTION, OTHERWISE USD10.00 WILL BE DEDUCTED FROM THE PROCEEDS.
四、审单流程
【问题3】如果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日期恰逢节假日,能 否顺延?
四、审单流程
【问题3】如果信用证的最迟装运日期恰逢节假日,能 否顺延? 【答案3】不可以。
四、审单流程
(二)审核单据内容的准确性
1、审核三期:信用证有效期、交单期、最迟装运日期 ◆最迟装运日期: UCP600第29条c款:最迟发运日不因第二十九条a款规 定的原因而顺延。

ZHEJIANG JINYUAN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李立
◆示范操作——审核汇票
BILL OF EXCHANGE
凭 Drawn Under
HSBC BANK PLC,DUBAI, U.A.E.
不可撤销信用证 Irrevocable L/C No.
FFF07699
日期 Date
1、信用证 2、单据: 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保 险单、一般原产地证、装运通知、受益人 证明
◆示范操作——审核三期
实际
信用证
装运日期:APR.17, 2012
交单时间:APR.21, 2012
44C: 080428
48: 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IS CREDIT.

信用证项下审单指南.

信用证项下审单指南.

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指南单证的审核是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方式)的有关内容进行单单,单证的及时地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一、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1、及时性。

及时审核有关单据可以对一些单据上的差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更正,有效的避免因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各项工作的被动。

2、全面性。

应当从安全收汇和全面履行合同的角度来审核单据。

一方面,我们应对照信用证和合同认真审核每一份单证,不放过任何一个不符点;另一方面,要善于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衔接,使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3、“严格符合”原则。

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单相符,单证相符是安全收汇的前提和基础,所提交的单据中存在的任何不符哪怕是细小的差错都会造成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单证审核的基本方法单证审核的方法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1、纵向审核法:是指以信用证或合同(在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一一审核,要求有关单据的内容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做到“单证相符”。

2、横向审核法:在纵向审核的基础上,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使有关的内容相互一致,做到“单单相符”。

三、单证审核的重点(一)综合审核的要点:1.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2.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3.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4.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5.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二)分类审核的要点:1、汇票●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汇票上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规定;●检查汇票金额是否超出信用证金额,如有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一词,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都必须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的规定;●币制名称应信用证和发票上的相一致。

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要点

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要点

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要点一、引言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常见的结算方式。

在信用证交易中,单据的审核至关重要,因为它们是银行支付的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的要点,帮助外贸从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业务。

二、单据种类与要求1.审核单据的种类:根据信用证条款,认真核对所要求的单据种类,确保齐全无缺。

2.单据格式:检查单据的格式是否与信用证一致,包括大小写、字体、颜色、编号等细节。

3.单据内容:仔细审查单据的内容,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三、关键点审核1.单据与信用证的一致性:核对单据与信用证条款是否完全一致,避免出现误解或遗漏。

2.单据的准确性:检查单据的制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清晰、易于理解,避免产生歧义。

3.单据的时效性:注意单据的有效期,确保在信用证有效期之前提交所有必需的单据。

4.软条款:特别关注信用证中的软条款,确保其有效性,防止开证行无力支付的风险。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单据遗失:如遇单据遗失情况,及时报告银行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2.单据不符:如发现单据不符,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寻求解决方案,确保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

3.语言障碍:如外语水平有限,可聘请专业人士协助审核单据,确保准确理解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

五、审核流程与注意事项1.审核步骤:按照信用证条款,依次审核单据的种类、格式、内容、关键点及软条款等。

2.记录与反馈: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反馈给相关方,协商解决。

3.复查与确认:在提交单据之前,进行一次复查以确保无误,并确认收件人的确认和签字。

4.电子化传输:如使用电子化传输工具递交单据,需确保文件传输安全,避免数据泄露风险。

六、总结通过以上对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要点的详细介绍,外贸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相关业务。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确保提交符合要求的单据,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同时,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审核技巧和方法,提高业务水平,为企业的国际化发展贡献力量。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第三节 审核单据的基本内容
一、对汇票的审核
• 1、汇票载有正确的信用证号码; • 2、汇票出票日未过信用证有效期; • 3、签字或出票人的名称与受益人的名称一致; • 4、付款人是否正确; • 5、金额大小写一致; • 6、汇票的期限符合信用证要求;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国际结算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基本原则,掌握对非单据 条件和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的处理;
熟悉审证、审单的方法,并能在实践中理解运用; 了解信用证项下主要单据中常见的不符点; 掌握指定银行和开证银行对单据处理方法。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第一节 审核信用证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 7、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及商品的数量单位前面如加有(约、 近似、大约)或类似词语时,发票金额、单价、数量可有 不超过10%的增减或伸缩性;
• 8、如果信用证和合同中规定的单价含有“佣金”,发票要 照样填写,不应以“折扣”字样代替;
• 9、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发票不许列入包租、佣金、电报 费等额外费用;
• 7、收款人应是受益人或交单银行; • 8、是否已正确背书; • 9、包括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必须条款,如利息条款等是否
已得到体现; • 10、开立金额不超过信用证可使用余额; • 11、汇票金额与发票金额一致; • 12、除非信用证授权,不开立“没有追索权”的汇票。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发票一致。 • 7、运输单据如需要背书,应确保其背书正确。
第七章 审核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 8、货物的描述一般符合信用证所说明的货物描述,货名、 唛头、号码、数量、重量以及其他规格,要与表现在其他 单据上面的内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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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项下单据审核指南
单证的审核是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方式)的有关内容进行单证,单证的及时地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 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
及时性。

及时审核有关单据可以对一些单据上的差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更正,有效的避免因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各项工作的被动。

全面性。

应当从安全收汇和全面履行合同的高度来重视单据的审核工作,一方面,我们应对照信用证和合同认真审核每一份单证,不放过任何一个不符点;另一方面,要善于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衔接,使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按照“严格符合”的原则,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单单相符,单证相符是安全收汇的前提和基础,所提交的单据中存在的任何不符哪怕是细小的差错都会造成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

单证审核的基本方法
单证审核的方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纵向审核法:是指以信用证或合同(在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一一审核,要求有关单据的内容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做到“单证相符”
横向审核法:在纵向审核的基础上,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使有关的内容相互一致,做到“单,单相符”。

上述审核一般由制单员或审单员进行,为第一道审核;为安全起见,应当对有关单据进行复审。

单证审核的重点
(一)综合审核的要点:
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
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
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
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 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二)分类审核的要点:
汇票
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汇票上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
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规定;
检查汇票金额是否超出信用证金额,如有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一词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都必须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的规定;
币制名称应信用证和发票上的相一致。

出票条款是否正确如出票所根据的信用证或合同号码是否正确。

是否按需要进行了背书。

汇票是否由出票人进行了签字。

汇票份数是否正确如“只此一张”或“汇票一式二份有第一汇票和第二汇票”
商业发票
抬头人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签发人必须是受益人;
商品的描述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商品的数量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单价和价格条件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提交的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

发票的金额不得超出信用证的金额,如数量、金额均有“大约”,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
投保加成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保险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且无遗漏;
保险单据的类型应与信用证的要求相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银行不予接受;
保险单据的正副本份数应齐全,如保险单据注明出具一式多份正本,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所有正本都必须提交;
保险单据上的币制应与信用证上的币制相一致;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相一致;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都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相一致; 如转运,保险期限必须包括全程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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