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化学实验室药品规章制度

化学实验室药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学实验室药品管理,提高实验室药品使用安全性和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使用化学实验室药品的实验室工作人员。
第二章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2. 保证药品的正确使用;3. 保证药品的合理储存和管理;4. 保证药品的准确记录和管理;5. 保证药品的合理采购和使用。
第四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应当贯彻“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药品的购买和使用第五条实验室药品的购买应当按照实验室的需求和规模进行,确保实验室药品的充足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实验室药品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的说明书进行,不得擅自更改用药方法或剂量。
第七条实验室工作人员使用药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培训,保证正确使用药品。
第四章药品的储存和管理第八条实验室药品的储存应当符合药品的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九条实验室药品的管理应该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药品的安全。
第十条实验室药品的管理应该建立相应的档案和记录,保证药品使用的追溯。
第五章药品的废弃和处理第十一条实验室药品废弃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处理。
第十二条严禁私自将药品带离实验室,禁止擅自私用实验室药品。
第十三条实验室药品的报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报废。
第六章药品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药品管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实验室药品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报告,确保药品管理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对于存在药品管理不当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实验室药品管理的规范性。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实验室负责人所有。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化学实验室药品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
希望各位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确保实验室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6篇)

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严格规范化学实验室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适用于化学实验室药品的管理。
3、药品管理制度内容:3.1、化学实验室应存放适量需用的药品。
3.1.1、化学药品按固液、酸碱、日常与危废分类存储等3.2、化学药品的申购3.2.1、化学实验室的药品由实验室负责人保管,随时检查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药品存放量不足时,应在公司采购系统内进行申报,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3.2.2、药品到货后由采购人员通知化学实验室负责人对购买的药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后入库,否则不予入库。
3.2.3、化学实验室的药品及器皿由化学实验室专人对其负责摆放,严禁危险药品、普通试剂、玻璃仪器、常用药品在同一层货架摆放。
3.2.4、任何人在领用药品时,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药品,不得浪费药品,不得将药品转送他人。
如发现要追究责任。
3.3、化学危险品的存贮3.3.1、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贮,并做好标识。
3.3.2、毒害品。
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保持药瓶密封性。
3.3.3、强酸类。
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
3.3.4、强碱类。
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
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措施。
3.3.5、易燃易爆品。
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3.3.6、应尽量控制化学药品的库存量。
3.3.7、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3.4、化学实验室药品领用要求3.4.1、化学实验室药品的领取由专人负责.3.4.2有毒、特别是剧毒的药品应存放在柜中,必须做到专人保管3.5、各类化学药品的使用:3.5.1、药品配置必须按照药品配置方法由专业人员配置,并在试剂瓶上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配置时间、配置人(标准溶液应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标定日期、标定人等),无特殊要求的可以直接放在药品架上,需要干燥存放的药品必须存放在干燥器中。
小学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小学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1. 实验室药品的存储:药品应当存放在专门的药品柜中,柜子应有锁并置于实验室内的安全区域。
药品柜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2. 药品的登记和管理:实验室应当建立药品登记台账,记录每次领取、归还和消耗的药品名称、数量和用途。
每次使用药品前,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申报并记录用途和用量。
3. 药品的使用规范:实验室人员必须按照实验的需求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药品。
禁止私自使用药品或将药品带离实验室。
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和登记。
4. 药品的保管和消耗:药品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至药品柜并由实验室负责人进行清点和确认。
如果药品过期或不再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禁止乱倒药品或随意丢弃。
5. 药品的供应和采购: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定期进行药品的库存核对,并根据实验需要合理安排药品的供应和采购。
药品的采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验室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采购的药品具备相关资质和质量保证。
6. 药品的紧急处理和事故报告:如发生药品泄漏、意外事故或误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
同时,需及时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并进行后续的事故评估和整改。
7. 药品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实验室应当定期对药品柜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柜子的密封性和安全性,以及药品的干燥和存储环境的清洁。
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以上是针对小学实验室药品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实验室药品的安全性和使用合规性,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实验室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制度,对实验室药品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小学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二)一、药品库管理1. 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库,库房应保持干燥、阴凉、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易燃物品,保证药品的安全存放。
2. 药品库应有专职管理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入库、出库及库存管理工作。
3. 药品的采购应根据实验室的实际需求,采购质量合格、来源可靠的药品,并妥善保管相关采购记录和发票。
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药品的管理,保障实验室药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采购、储存、使用、处理废弃药品和过期药品等环节。
第三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的原则,确保实验室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药品管理工作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人员负责,并对药品管理负责。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实验室采购药品应按照实验室需求和药品质量要求,选择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
第六条实验室采购药品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供货商、购货日期、验收日期等。
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验收记录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供货商、验收日期、验收人员等。
第三章储存与管理第九条实验室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选择储存设施和储存方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实验室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的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储存要求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药品追溯制度,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
第四章使用与处理废弃药品第十三条实验室使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的说明书或者医生的处方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药品的剂量或者使用方式。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等。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建立废弃药品处理制度,明确废弃药品的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人员等。
第十六条实验室处理废弃药品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废弃药品的安全处理。
第五章过期药品的处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建立过期药品的识别和处理制度,明确过期药品的标识、处理方式、处理时间、处理人员等。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2篇)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1.试剂的保管1.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登记。
1.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1.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1.4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1.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1.7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1.8每周六下午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1.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1.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学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化学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
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6.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7.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8.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制度1.试剂的保管1.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登记。
1.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1.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1.4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1.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1.7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1.8每周六下午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1.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1.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学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化学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
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6.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
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7.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
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8.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4篇)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保障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室。
第三条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五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并提供必要的人员培训。
第六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台帐和库存盘点,确保数量准确,分类清晰。
第七条学校实验室应当进行定期的化学药品储存间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八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水平。
第二章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和标识第九条学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药品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和标识,明确危险性等级。
第十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腐蚀、致癌等具有特殊危险性的化学药品,在实验室使用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进行储存和使用。
第十一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制定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规范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对危险化学药品进行正确的标识和包装,确保标识清晰可辨认。
第十三条学校实验室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未经检验合格的危险化学药品。
第十四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药品的领用和消耗台账,并建立相应的报废、回收制度。
第三章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和保管第十五条学校实验室应当建立专门的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储存间应符合安全规定,防止火灾、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和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第十七条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应当根据药品的性质和数量,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防火柜、防腐柜、排风设备等。
第十八条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储存间应当有明确的入库和出库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药品领用和消耗登记表。
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六篇)

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一、化学试剂、化学药品是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的质量以及正确发放和准确配制是试验取得预期结果的重要保证,也是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主要部分。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师生,均应当遵守本室制定的药品管理制度。
二、药品进入实验室,应当有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建帐、入库和保管。
凡是实验室工作人员,都应当熟悉主要的化学药品的性质,尤其是____、易燃、____、易挥发和有放射性、有腐蚀性的药品,应当定室定点放在有提示性的专用柜内,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接触。
使用人员须向专人报告,填写领取纪录后方能领取使用。
负责管理的人员在发放后应当及时收回剩余的药品及溶液,不得与其他药品混放。
配制试剂时,应在专用的通风良好的有防护措施的位置进行。
有毒、有害药品的废弃物应当按要求进行处理,不得与其他杂物废弃物混放。
三、贵重药品严格控制发放数量,使用多少,领取多少,不得浪费,不得多报多领。
四、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须按要求放入所需的环境(低温冰箱)。
冰箱内应当专辟空间存放,并在冰箱门上标明。
其他试剂不得占用此空间。
五、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及其所配制的试剂,均应按要求用棕色容器(瓶)保存,或用深色纸包裹。
六、药品一律放入药品柜内,不得与配制的溶液混在一起放置。
七、液体药品放置矮柜。
固体药品与液体药品分开放置。
八、所有药品按英文字母顺序放置。
九、配制的试剂每天使用后放回原位,配制时,按保质期和使用量的需要进行。
十、因使用不当或不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时,首先应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
十一、使用中,做到安全、准确。
不浪费,不乱弃乱扔。
十二、使用和存放化学药品、试剂的实验室、库房,加强防火防水、防盗,做到安全使用,安全存放。
十三、管理人员需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应当有纪录。
对药品的数量进行抽检清点,清点时如发现与药品帐目不符,要及时向使用人提出,并在纪录上做出说明。
十四、购置药品、酶类及合成引物需要通知负责人订购。
十五、药品和耗材收货后按照指定条件放置归位,单据交由指定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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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
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
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所有化学试剂(包括标样、溶液、固定试剂)的试剂瓶上都应贴有醒目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试剂名称、配制时间或购置时间、保存期限、存储人、试剂体积。
五、禁止在贴有标签容器内盛装与标签不符的物品。
六、禁止使用实验室器皿盛装食物;切勿用茶具、食具盛装药品;切勿用烧杯充当茶具使用。
七、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到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八、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切勿对人,最好在通风橱内进行。
九、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十、配制试剂或在实验室中会产生有毒和腐蚀性气体的操作过程应在通风厨内进行。
十一、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二、实验室中应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十三、下班前检查水、电、门、窗等,确保安全。
十四、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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