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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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疗技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院不得开展应用。

3.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应与功能任务相适应,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各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守本制度。

(二)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1.医院按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不得开展禁止类技术,对限制性技术重点管理。

2.禁止类技术是指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1)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2)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3)该手艺曾经被临床淘汰。

(4)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3.限制类手艺是指禁止类手艺目录之外并具有下列景遇之一的,作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医疗手艺,由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管理。

(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

(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

(3)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

(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三)管理与控制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医疗、质量管理药学、护理、院感、设备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管理、伦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医疗管理部门,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与实施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2)审定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

(3)对医院首次应用的医疗手艺举行论证,对曾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手艺定期评估。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内医疗技术的应用,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医疗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和挑战,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权益,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成为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医疗技术应用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医疗技术应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以及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针对不同的技术应用需制定不同的管理制度,明确技术应用的适用条件,确保其在合适的场合和范围内使用。

其次,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需要规定医疗技术应用的程序和流程。

包括技术应用前的评估和准备工作,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以及技术应用后的评价和反馈等。

通过明确和规范技术应用的各个环节,可以有效地减少技术应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保证技术应用的质量和安全。

另外,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技术应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医疗技术的应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不断地监督和评估其效果和风险。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技术的应用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同时,还需要建立技术应用的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此外,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还需要制定医疗技术应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办法。

医疗技术的应用需要特定的知识和技能,对应用人员的要求较高。

医疗机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确保技术应用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或调整。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保护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该认真制定和执行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提高医疗技术应用的水平和效果,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医疗技术分类与分级 (3)1. 医疗技术分类 (4)a. 诊断类技术 (6)b. 治疗类技术 (7)c. 辅助类技术 (8)2. 医疗技术分级 (10)a. 一级医疗技术 (12)b. 二级医疗技术 (12)c. 三级医疗技术 (14)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15)1. 许可管理 (17)a. 许可程序 (17)b. 许可条件 (18)2. 人员资质要求 (19)a. 医生资格 (19)b. 护士资格 (20)c. 其他相关人员资格 (20)3. 设备设施要求 (22)4. 操作规范 (23)5. 质量控制与评价 (25)a. 质量控制标准 (25)b. 质量评价方法 (26)6. 应急处理与不良事件报告 (27)四、培训与教育 (29)1. 培训内容 (30)2. 培训方式 (31)3. 培训考核 (32)4. 继续教育 (32)五、监督管理 (33)1. 监管机构与职责 (35)2. 监督检查 (36)3. 违规处理 (37)六、附则 (38)1. 解释权 (39)2. 生效日期 (40)一、总则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内所有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科室、团队和个人。

定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是指将经过临床研究验证、安全性可靠的医疗技术应用于患者的诊疗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手术、介入治疗、腔镜手术、放射治疗、化疗等。

依法执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科学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管理体系,包括医疗技术评估、审批、监督、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

保障安全: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防范医疗风险,保障患者权益。

促进发展:鼓励技术创新和学术交流,推动医疗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涉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科室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与管理第四条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1.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3.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五条第一类医疗技术由我院自行审核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由我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准入管理,第三类医疗技术由我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准入。

第三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临床、医技、药学、护理等专业人员组成。

第七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审议并批准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及新技术的开展;3. 对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4. 协调解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中的重大问题;5. 承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由业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职责:1. 贯彻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2. 负责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项目的审核、评估和日常管理;3. 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培训和考核;4. 协助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处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中的问题;5. 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其他工作。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1.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1)一类医疗技术:成熟、普遍应用,风险较低的技术;
(2)二类医疗技术:有一定风险,需严格管理的技术;
(3)三类医疗技术:风险高,需严格审批、监管的技术。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技术分类。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措施
1.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技术的日常管理工作。
2.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有效。
3.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技术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确保医疗技术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4.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和处置制度,提高医疗风险防控能力。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与监管
3.医疗机构应通过优化费用管理,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服务性价比。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通过上述各章节的详细阐述,本文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原则、分类与评估、管理措施、审批与监管、信息化管理、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同时,对医疗技术培训、创新与研究、质量控制、伦理审查、信息公开、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此外,还强调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标准化建设、监测与评价、风险管理、资源配置、政策支持、文化建设等重要性。在持续改进、档案管理、国际合作、监督考核、宣传教育、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最后,对合规管理、数据保护、费用管理等进行了严格规定。通过这些措施,旨在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体系,为提高我国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1.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医疗技术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第一条医务科作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的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对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意见,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敦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第二条医疗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管理。

科主任、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定期进行质量监控,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并予以有效的解决。

第三条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待新技术对于患者的适应性、效益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费用情况,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做好应用记录和总结分析工作,完善疗效的评价分析,应当(1)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2)定期总结病历,每年对新技术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追踪登记表》,《追踪登记表》中详述开展例数、疗效、经济及社会效益、质量评价等;(3)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新技术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医务科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第五条经医院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医务科根据评估结论决定该技术院内停止使用。

第二章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的暂停、评估与停用、复用第六条疗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后果或技术问题时,有关人员必须采用措施保证医疗安全并及时向科主任、项目负责人报告。

中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中医院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临床应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中医院内所有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针灸、推拿、艾灸等。

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流程1.医生必须根据病情进行全面的望、闻、问、切等中医四诊,确立诊断;2.医生根据诊断结果,结合患者情况,选用适当的医疗技术进行治疗;3.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必须遵循保守、适度、个体化的原则,严禁滥用医疗技术;4.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病情观察、用药、治疗效果等内容;5.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必须经过医疗团队的讨论和决策,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6.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严禁违法行为。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1.中医院设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技术的规范和管理制度;2.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技术的特点和临床需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操作细则;3.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医疗技术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4.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医疗技术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为;5.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对医疗技术的进展和更新进行跟踪研究,推动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五、医疗技术的研究与创新1.中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技术的研究与创新,提高中医医疗水平;2.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技术研究时,必须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3.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技术研究时,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要求,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4.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技术创新时,必须经过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确保安全可控。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部分,将在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调整。

总结: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中医院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和管理,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通过统一流程和规范操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最终促进中医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我院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四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使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我院审批)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题目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省卫生厅审批)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景遇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厉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卫生部审批):(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非凡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五条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六条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

第七条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必须是卫生部公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

第八条我院负责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

第九条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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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应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完善新技术的准入、评估,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第18号])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一条医务科作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的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

对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或意见,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敦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条医疗新技术实施过程中,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技术
规范、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科室管理。

科主任、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定期进行质量监控,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并予以有效的解决。

第三条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委托人详细交待病情,重点交待新技术对于患者的适应性、效益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费用情况,尊重患者及委托人意见,在征得其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做好应用记录和总结分析工作,完善疗效的评价分析,应当(1)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2)定期总结病历,每年对新技术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追踪登记表》,《追踪登记表》中详述开展例数、疗效、经济及社会效益、质量评价等;(3)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新技术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医务科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

第五条经医院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医务科根据评估结论决定该技术院内停止使用。

第二章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的暂停、评估与停用、复用
第六条疗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后果或技术问题时,有关人员必须采用措施保证医疗安全并及时向科主任、项目负责人报告。

科主任、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原因,认真分析,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暂停临床应用:
(1)发生涉及违反国家、省、市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或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
(2 )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
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3)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4 )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或发生与医
疗技术相关的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
(5 )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6 )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暂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项目所属科室向医务科书面
提出终止报告,说明情况,申明理由,提出建议;医务科经过讨论后做出评估结论,医务科通知科室停止该技术的临床应用。

经医务科评估决定,认为暂停该技术临床应用的情况不存在或与医疗技术无关,医疗技术本身不存在相关缺陷,能保证患者安全的,医务科通知科室可以继续该技术的临床应用。

第九条科室或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诊疗项目存在缺陷严重影响医疗质量或医患安全时,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科主任,或直接报告医务科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对于终止或暂停的诊疗项目,条件具备后,由医务科或项目所属科室提出重开意见,经医务科评估讨论通过后,通知相关科室重新开展该技术的临床应用。

第三章医疗常规技术的管理
第十一条H级医疗新技术的临床试用期为3年,第I级医疗新技术中具有创伤性的技术临床试用期为 1年,第I级医疗新技术中非创
伤性技术临床试用期为半年,新技术试用期满即可转化为医疗常规技术。

第十二条医疗常规技术包括目前已正常开展现存的技术和经试用期满转为常规技术的医疗新技术。

第十三条医务科负责全院医疗常规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相关科室在医疗常规技术应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该领域医疗新技术的发展和科学研究进展,结合医院情况及时引进、开发, 进行医疗技术革新,实现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质量提高。

第十五条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医疗常规技术临床应用暂停等情况时,参照医疗新技术的评估的规定启动再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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