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禹一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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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下井带班相关制度

矿领导下井带班相关制度

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认真履行我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本矿实行矿领导带班工作制,矿级领导、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采取轮流现场带班的形式,带班领导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2、公司主要领导每半年至少下井一次;公司主管安全和生产、建设的副总经理每季度至少下井一次;矿主要领导每月下井不少于4个班次;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作业。

3、矿领导在井下带班中,要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三违”行为,杜绝自身出现违章指挥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4、矿领导若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遇到险情时,要立即组织停产撤人,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5、接班领导与交班领导要认真搞好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交接。

接班领导入井后,首先清点人数,对各工作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消除后,方可允许工人作业;交班经理下班时,要对各工作面或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待工人全部升井后,方可交班。

6、带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内容包括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调度室要填写好领导带班台帐。

7、当班带班领导与特殊情况时,确实不能带班作业的,必须由其他矿领导替班,杜绝空岗;不允许带班领导连班。

8、矿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矿领导带班情况调度会,对矿领导带班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度,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对带班工作认真负责,解决安全生产事项较多的矿领导给予奖励;对该带班不带班或带班走过场,流于形式不解决安全生产事项的领导给予处罚。

矿领导带班下井奖惩奖惩制度1、带班领导该带班而未带班,找带班领导范围以外人员替班,不与工人同进下井、同时升井等擅离职守行为,一次扣罚200~1000元。

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样本

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样本

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的管理水平,保证矿井的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操作,包括交接班的程序、要求等内容。

第二章交接班程序第三条交接班的时间为每班次开始和结束时。

交接班程序一共包括六个环节:矿领导上井、交接班签到、情况汇报、值班工作、井下巡视、换班交接。

第四条交接班开始时,矿领导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入井下,并与接班人员完成签到手续。

签到手续必须包括井下及时到达时间、名称、职务等信息。

第五条交接班期间,矿领导需要向接班人员汇报班前所发生的重大事项和情况,包括生产情况、设备状况、安全隐患等。

第六条交接班过程中,矿领导需详细指导接班人员进行值班工作,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交接班后,矿领导要进行井下巡视,核实地质、通风、水文、瓦斯等各项指标的情况。

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交接班最后环节是换班交接,交接人员要就值班交班手续进行确认,交接人员签字并记录换班时间。

第三章交接班要求第九条交接班时,矿领导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交接班时,矿领导必须学习并掌握相关的矿井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管理能力。

第十一条交接班时,矿领导必须对井下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向接班人员进行详细汇报,确保信息传递无误。

第十二条交接班时,矿领导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入井下,并与接班人员完成签到手续,确保接班人员及时上岗。

第十三条交接班时,矿领导必须对接班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确保接班人员能够胜任值班工作。

第十四条交接班时,矿领导要进行井下巡视,核实地质、通风、水文、瓦斯等各项指标的情况,确保井下安全。

第十五条交接班时,矿领导必须仔细检查交接班手续,确保无误。

第四章交接班记录第十六条交接班时,要详细记录矿领导的情况汇报及接班人员的指导情况。

第十七条交接班记录由交接人员填写,要求记录清楚、准确,签字确认无误后,交接班记录存档。

第十八条交接班记录是重要的交接班证据,必须保留并妥善保存。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 引言在矿山等特殊行业中,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下井进行巡视、指导和管理工作。

为了确保矿井运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制定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非常关键。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以确保下井工作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2. 目的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目的如下:•确保矿井运营的安全和工作效率;•指导和督促下属员工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加强对矿井现场的了解和把握,及时解决问题;•提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3. 责任和权限3.1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标准;•对下属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出必要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3.2 下属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工作;•在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4. 流程和要求4.1 下井准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掌握下井时间和路线,并提前了解矿井的情况;•携带必要的工作文件和装备,包括矿井地图、扩音器、安全帽、安全鞋等。

4.2 下井操作•在下井前,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与下属员工沟通并明确任务目标;•下井时,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向下属员工传达工作安排和要求,确保他们理解并熟悉工作内容;•下井期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下属员工的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

4.3 安全措施•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个人安全;•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对下属员工的安全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

4.4 巡视与总结•在下井期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对矿井的运营情况进行巡视和监督;•下井工作结束后,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与下属员工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提出改进意见。

5. 注意事项•下井期间要随时保持联系,并与地面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下井前要详细了解矿井的地质情况、风险点等,做好充分的安全准备;•下井期间要严格遵守矿井的相关制度和规章,确保个人和团队的安全。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精选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精选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一、领导带班下井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消费任务和平安本卷须知及班前危险预知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井下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各工作面的平安情况、存在的征询题及缘故、需要留意的事项、隐患情况以及整改意见后方准离开。

二、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平安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三、关于井下交接班,安监站要严格检查催促执行,觉察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按制度严肃处理;对未进展交接班而出现征询题,从严加倍处分。

四、关于存在严峻征询题的,接班人员能够回绝接班。

五、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平安消费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带班领导的姓名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一种管理措施,旨在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备的正常运行。

该制度要求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定期下井参与班组的工作,并承担相关工作的责任。

具体来说,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下井频率:规定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下井的频率,例如每周、每月或每季度下井一次。

2. 下井范围:明确下井的具体范围,包括下井的区域或井下工作部门。

3. 下井时间:确定下井的具体时间,如工作日的白班、夜班或双休日。

4. 下井任务:明确下井的任务,包括参与工作、指导和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5. 安全防护:规定下井人员必须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6. 培训要求:规定下井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岗位培训证书,且定期参加更新培训。

7. 责任追究:明确下井人员在下井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并规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管理人员对井下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加强对工作现场的监督和指
导,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矿山生产的安全和效率。

同时,该制度也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提高对矿工的关心和照顾,从而促进矿山的可持续发展。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领导带班下井人员: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防突矿长、副总。

2、领导带班下井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入井次数不少于12次,生产系统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8次,入井次数不少于15次,副总、科长入井次数不少于18次,副科级入井次数不少于22次,区队长入井次数不少于24次。

3、带班领导下井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不准迟到早退。

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领导下井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地点为采区变电所,交接班时间为每班整点提前30分钟为准),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

5、带班领导升井后,及时到调度室将下井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6、带班领导必须每班向矿调度室三次汇报,带班领导没有下井带班或晚下早上每次罚款1000元,没有现场交接班罚款200元,带班领导一次不汇报罚款100元,矿井存在重大隐患瞒报不报罚款200元,井下汇报记录、井下交接班记录不对照的一次罚款100元,发现弄虚作假者罚款200元。

7、带班次数必须完成,凡是学习请假超过5天的可以按比例缩减次数,正常情况下带班次数少一次罚款500元,下井次数少一次罚款200元。

8、带班人员的职责:①、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②、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③、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④、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管理制度范文1. 任务分配(1) 领导在下井带班时,应根据作业任务的性质和要求,明确分配每位班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2) 分配任务时,领导应根据成员的能力和经验进行合理安排,确保任务的高效完成。

(3) 领导应经常与班组成员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指导。

2. 安全管理(1) 在下井作业中,领导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安全第一。

(2) 领导应严格遵守井下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 下井作业前,领导应组织必要的安全会议,向班组成员传达安全事项和要求,并提醒大家随时注意井下的危险源。

(4) 领导应定期检查井下作业环境,确保井下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作业计划(1) 领导应根据作业任务的时间要求和工序安排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

(2) 作业计划应包括作业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时限和责任人等要素,确保作业进程的可控性和有效性。

(3) 领导应定期评估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计划,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4. 质量管理(1) 领导应注重作业质量,牢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

(2) 领导应具备良好的作业技术和质量管理知识,能够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掌控和监督。

(3) 领导应制定严格的作业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作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4) 领导应定期对井下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5. 绩效评估(1) 领导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班组成员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2) 绩效评估要依据作业任务的完成情况、质量要求、安全生产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领导应及时与班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估结果的反馈和沟通,指导他们改进工作方法和提升工作能力。

6. 沟通协调(1) 领导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沟通机制,促进班组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2) 领导应组织班组例会,及时传达工作安排和要求,解决问题和困难。

(3) 领导应关心班组成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反馈他们的建议和需求,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三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一、制度背景在矿山企业中,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是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人员,他们负责矿井的管理和运营工作,对矿井中的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需要深入了解矿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下井带班制度的目的1. 确保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对矿井情况的全面了解,能够及时发现矿井中的安全隐患;2. 提高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增强他们对矿井安全作业的监督和管理能力;3. 加强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实践经验,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下井带班制度的内容1. 下井带班时间和频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下井带班,确保全面了解矿井的运营状况。

具体时间和频率由矿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确定。

2. 下井带班的具体内容(1)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应带齐所需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2)下井带班期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与矿井中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对矿井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4)对矿井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5)在下井带班期间,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讲解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下井带班的责任与权力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期间,对矿井的管理和运营工作负有责任。

他们有权要求矿井中的工作人员配合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

4. 下井带班的记录和汇报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期间,应当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矿井的运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这些记录和汇报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报告。

5. 下井带班的考核与奖惩矿山企业可以根据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表现进行考核,以评估他们对矿井安全生产的贡献和个人工作能力。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简单版5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简单版5篇)篇1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是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紧要环节,它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核心内容:1. 交接班时间:明确规定的交接班时间,确保工作连续性和责任无缝对接。

2. 交接班程序:包含现场巡查、设备检查、安全情形说明等步骤。

3. 交接班记录:认真记录交接班情况,供后续参考和追溯。

4. 责任落实:明确交接班双方的责任和权利,防止推诿。

篇2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下井:规定矿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需定期亲自下井,了解井下实际情况。

2. 责任明确:每位下井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需明确本身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对井下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 带班时间:设定合理的带班时间,确保领导在关键时段能在井下引导工作。

4. 工作记录:记录下井期间的工作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便于后续跟踪和改进。

篇3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是矿业安全生产的紧要环节,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交接班时间规定:明确交接班的具体时间,确保交接过程有序进行。

2. 交接班内容:包含当前工作进度、安全情形、设备状态、存在问题及待处理事项。

3. 交接班程序:认真规定交接班双方的职责和步骤,确保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 记录与报告:记录交接班内容,必需时向上级汇报。

篇4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业企业中,由矿级领导亲自参加井下作业,与一线工人同班次、同进退的工作模式。

这种制度重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 矿长及副矿长定期下井,确保每月至少一次亲自参加井下工作。

2. 下井期间,领导需全面了解井下安全生产情形,排查隐患。

3. 领导需与工人进行沟通,掌握实际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篇5矿级领导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参加井下作业,与一线员工共同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的制度。

这种制度通常包含以下关键构成部分:1. 定期下井:领导需依照规定频率下井,直接了解井下工作情形。

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矿工下井作业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工下井作业,包括开采、支护、修筑、煤气等岗位。

3. 管理要求3.1 人员配备矿工下井作业,必须由矿领导带班。

矿领导必须由矿长或主管领导指定,且必须是熟悉下井作业规程,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

3.2 责任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切实履行下列职责:3.2.1 安全生产责任矿领导必须时刻关注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矿领导必须做到:1.熟悉各类井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对井下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3.做好井下通风、防止瓦斯和防火等工作。

3.2.2 生产管理责任矿领导必须做到:1.严格按照规程要求组织矿工作业。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3.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不合格情况。

3.3 下井作业规程1.矿工必须按照整组、整批下井,并始终保持矿领导带领下一起行动。

2.矿工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下井作业。

3.严禁矿工在井下吸烟、使用明火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矿工必须按要求使用作业工器具,并定期检查。

3.4 应急措施矿领导下井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需要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做到:1.报告指定领导并向保护区、应急施救与支援组发出紧急通知。

2.安排好作业人员待命,保护好作业现场和井下工作区域,防止险情扩散。

3.确保救援人员能够及时到达营救现场。

4. 效果评估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

为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请矿领导们能够: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

2.确保遵守下井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3.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疑虑。

4.定期进行巡查和纠正,关注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的变化。

5. 结论本制度是针对矿工下井作业的管理规范,矿领导必须坚守职责,做到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和应急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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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煤电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井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2、带班次数:矿长、党委书记每月带班下井次数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完成每月带班下井次数。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同级别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6:30、中班14:30、夜班22:30,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调度室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26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7、矿井领导带班下井时,其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矿井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矿井公示栏公示,接收群众监督。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矿组干科会同安监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当班未与员工同上同下的,一律按违章作业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5、本制度从二0一0年十月七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归矿井所有。

平禹煤电公司一矿
二〇一〇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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