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稽查方法
建筑市场稽查暂行办法-建建[2001]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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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稽查暂行办法正文:---------------------------------------------------------------------------------------------------------------------------------------------------- 建筑市场稽查暂行办法(建建[2001]166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国建筑市场稽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部派出建筑市场稽查特派员(简称稽查特派员,下同),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第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筑市场稽查工作,为稽查工作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五条建筑市场稽查坚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稽查特派员与被稽查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稽查特派员不参与、不干预被稽查单位的日常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稽查特派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稽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法定建设程序;(二)稽查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是否认真执行了建筑许可、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建设监理、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三)稽查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四)稽查其他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行为;(五)及时向建设部报告稽查情况,并对被稽查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罚建议。
第七条建设部设立稽查特派员办公室,负责稽查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建筑市场稽查的规章制度;(二)制定稽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与部内司、局工作的联系;(四)协调与稽查有关的工作;(五)上报稽查报告,编印《全国建筑市场稽查工作简报》;(六)承办建设部及其有关司、局交办的有关事项。
2020年整合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时应注意的几个重点和处理方法名师精品资料

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时应注意的几个重点和处理方法税务稽查部门在进行稽查时,应紧扣施工项目这个中心,对企业的施工项目都掌握了再查账就比较容易了。
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
(一)首先弄清被查企业的稽查年度内所有工程项目情况。
在开始稽查前,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收集该企业近几年的承揽工程信息;进点稽查后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所有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合同逐一核对其账簿的款项往来;按照现行规定,所有建筑项目施工前都必须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对企业提供的合同是否齐全有怀疑的,可以到当地建委调查了解该企业几年来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二)详细审查企业的账簿。
在审查收入科目的同时重点审查核对往来款项,包括银行贷款的使用流向,通过对其账簿的款项往来与所提供的合同逐一核对项目,从中发现没有计入收入的工程项目和已收工程款。
(三)对所属挂靠、承包项目部的账簿要一并进行检查。
由于建安行业的特殊性,挂靠、承包是当前建安行业盛行的潜规则,而建安企业对这些挂靠、承包项目部的管理又是松散型,基本是签合同时盖个章,结算时收足管理费,至于财务方面是基本不管,各个项目部都有自己的财务人员和账簿、账号,而税收问题往往又出在这些挂靠、承包的项目上,因此必须对所属挂靠、承包项目部的账簿一并检查。
(四)对会计凭证内的发票、收据的记账联进行比对检查。
由于当前假发票还很猖獗,其制作又很逼真,排除故意的因素,企业也很容易受一些所谓“低税率优惠”的诱惑而被开了假发票,通过对发票记账联与税务机关的开票记录进行比对,可以从中发现是否有在社会上开具假发票的问题。
对收款收据进行仔细检查,可以发现企业收取的预收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临时借款(抵工程款)等工程款项是否全部计入收入。
(五)到工程项目的建设方进行数据核对和实地查看。
由于工程款这个所有涉税事项的源头是来自建设方,所以这是最能发现问题的一个途径,但是需要耗费很大的人力和时间,因此可以采取先抽样再视情况决定是否普遍铺开的办法。
建筑业税务稽查重点

(5)支付给无用工手续的临时工工资,是否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
(6)发生自然人股东变动的,是否存在平价低价转让,是 否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7)支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给个人的利息是否代扣个人所得税。
(3)期间费用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扩大期间费用列支范 围及标准。
4、个人所得税 (1)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奖金、实物
以及其他各种应税收入,是否足额、准确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
(2)以发票报销方式或定额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加 班补助、通信补贴等,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 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4)审核外出施工项目是否完税。查看工程承包合同、外 经证和完税凭证,核查外出施工项目是否超出 6 个月仍未 缴纳营业税。
(5)审核是否存在延迟纳税现象。查看建设工程承包合 同、银行往来记录,审核纳税人是否按税法规定的时点确 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核查纳税人是否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原值。对长期挂账“在建工程”未转 “固定资产”项目,核查是否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已实 际使用。承租使用的房产,是否存在无租使用但未代为缴 纳房产税的情况。 3、企业所得税
(2)审核甲供材是否足额纳税。查看合同、材料交接单, 核实甲供材是否计入营业额,扣除的设备款是否由甲方提 供,设备的划分是否准确。
(3)审核分包工程差额征税是否准确。查看分包合同、分 包发票及“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核实“应付账款”等账户 核算内容,核查其营业额是否为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 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
建筑行业稽查方法

关于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工作的主要方法与步骤一、对于检查已竣工决算工程项目1、首先、企业必须提供合格的《竣工决算工程项目书》。
依据《竣工决算工程项目书》所反映的工程成本、费用项目的总金额与账簿中“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的“借方”累计结转的工程成本、费用项目的总金额进行核对,查瞧就是否一致。
如实际结转数大于决算数。
应进行进下一步核查。
2、依据《竣工决算工程项目书》所反映的工程成本、费用项目数量与金额与企业账簿中“工程施工”科目所归集的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的数量与金额进行比对,查瞧与比对具体的项目的差异。
3、对于超出决算部分的成本、费用数量与金额原则应区别下两种情况处理:(1)、能提供有关权力与资质部门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2)、不能提供有关权力与资质部门鉴定结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4、结合《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2009年版)的中公布的建筑安装业成本、费用指标:“一般来说,在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中:人工费约占15%;材料费占60~65%;机械使用费、其她直接费与间接费占20%~25%。
在材料中其参考值就是七层以下的普通住宅需钢筋30~35公斤/平方米;小高层每平方米需钢筋50~60公斤。
”5、检查时充分利用以上指标与企业“工程施工”科目中实际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金额进行对比,查瞧就是否大体一致,如发现企业某成本、费用项目与指标金额差异较大,有可能企业存在将改项工程暗中分包收取管理费不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或不按规定取得建筑业工程成本、费用发票的问题。
一但发现上述问题存在,就要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二、对于检查未完工程项目1、对于跨年度的未完建安工程,要严格执行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
在检查企业未完工程时,企业应向检查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被查项目的《中标书》、《工程合同书》、被查年度终了的《工程施工进度明细表》。
如企业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以上资料,检查人员可抽取一、二个在建工程项目到甲方调取。
建筑企业税务稽查方案

建筑企业税务稽查方案建筑企业税务稽查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建筑企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税务稽查对于确保税收合规和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建筑企业税务稽查的需要,制定本方案旨在加强税务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确保税收的正常征收和管理。
二、稽查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建筑企业,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设计咨询企业等。
三、稽查内容1.税务登记情况的核对:对建筑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书、税务登记信息等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是否存在虚假登记的情况。
2.纳税申报情况的核查:对建筑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格、申报金额等进行核查,确认是否按照法定期限进行申报,是否存在漏报、误报、虚报等情况。
3.税款缴纳情况的核实:对建筑企业的纳税凭证、缴纳金额等进行核实,确认是否按照规定期限和金额缴纳税款,是否存在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
4.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建筑企业开具和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发票的开具和使用规定,是否存在发票冒用、伪造等情况。
5.企业账务情况的审查:对建筑企业的财务报表、账簿等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登记和核算,是否存在账务不实、虚假记账等情况。
6.合同及票据真实性的核实:对建筑企业的合同、票据、收款凭证等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合同虚假、票据伪造等情况。
四、稽查方法1.现场检查:税务稽查人员可以随时进入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检查经营场所的环境和设备,查阅企业的财务账簿、合同、票据等。
2.数据比对:通过建筑企业的纳税信息和其他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调查核实。
3.举报线索: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举报,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和调查,查证是否存在涉税违法行为。
五、稽查程序1.稽查通知:税务稽查人员向建筑企业发出稽查通知,通知稽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企业配合稽查工作。
2.取证调查:税务稽查人员携带稽查工具和工作证件,进入建筑企业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记录相关情况和发现。
建筑安装业税务稽查基本办法

建筑安装业税务稽查基本办法1. 引言建筑安装业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业的税务管理,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稳定性,税务部门制定了建筑安装业税务稽查基本办法。
2. 稽查范围和对象•稽查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安装业的纳税人和相关税务事项。
•稽查对象:税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对建筑安装业的相关税务事项进行稽查,并根据税收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稽查方式:税务部门将采取多种稽查方式,包括现场稽查、核查账务和票据、调阅相关资料等。
同时,也会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潜在的稽查对象。
•稽查程序:稽查程序包括稽查准备、稽查实施、稽查报告编制和稽查结果处理等环节。
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稽查对象进行调查取证,并在稽查结束后向纳税人出具稽查报告。
4. 稽查重点税务部门将重点关注以下事项进行稽查: - 纳税申报和缴纳:查验纳税申报表和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开票情况:查验开票行为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费用扣除:核查费用扣除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业务往来:核对业务往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防止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稽查结果处理包括两种情况:合规和违规。
- 合规:对于合规的稽查对象,税务部门将给予表彰和激励,鼓励其继续遵纪守法。
- 违规:对于违规的稽查对象,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收取滞纳金等处罚措施。
6. 稽查结果的法律效力稽查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税务部门将与相关执法机构进行合作,确保稽查结果的执行。
7. 稽查隐私和保密税务部门将严格遵守税务机关的保密规定,保护纳税人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并依法严格规范税务稽查人员的行为。
同时,纳税人也应积极配合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8. 结论建筑安装业税务稽查基本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业的税务管理,维护税收的合规性和稳定性而制定的基本办法。
税务部门将依法进行稽查工作,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时应注意的几个重点和处理方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时应注意的几个重点和处理方法税务稽查部门在进行稽查时,应紧扣施工项目这个中心,对企业的施工项目都掌握了再查账就比较容易了。
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发现问题并依法作出处理。
(一)首先弄清被查企业的稽查年度内所有工程项目情况。
在开始稽查前,可以通过互联网等途径收集该企业近几年的承揽工程信息;进点稽查后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所有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合同逐一核对其账簿的款项往来;按照现行规定,所有建筑项目施工前都必须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对企业提供的合同是否齐全有怀疑的,可以到当地建委调查了解该企业几年来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二)详细审查企业的账簿。
在审查收入科目的同时重点审查核对往来款项,包括银行贷款的使用流向,通过对其账簿的款项往来与所提供的合同逐一核对项目,从中发现没有计入收入的工程项目和已收工程款。
(三)对所属挂靠、承包项目部的账簿要一并进行检查。
由于建安行业的特殊性,挂靠、承包是当前建安行业盛行的潜规则,而建安企业对这些挂靠、承包项目部的管理又是松散型,基本是签合同时盖个章,结算时收足管理费,至于财务方面是基本不管,各个项目部都有自己的财务人员和账簿、账号,而税收问题往往又出在这些挂靠、承包的项目上,因此必须对所属挂靠、承包项目部的账簿一并检查。
建筑企业稽查要点

建筑企业稽查要点
1. 合同签订得仔细不仔细呀?就好比建房子得先把根基打牢一样,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是不认真,那后面可不得出大乱子!比如,如果合同里对工程范围、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不明确,这不就等于给自己挖坑嘛!
2. 资金使用合不合理呢?这就像给汽车加油,得恰到好处。
如果把钱胡乱花在不必要的地方,工程进度会不会受影响呢?像那种资金被挪用的情况,可绝对不能有!
3. 工程质量能让人放心不?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呀!想象一下,如果房子质量不过关,那跟住在危房里有啥区别?偷工减料这种事,坚决不能干!
4. 安全生产有没有落实到位啊?哎呀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跟出门要系安全带一样重要。
要是不注重安全,出了事故可怎么办哟!看看那些因为忽视安全导致的悲剧,多痛心啊!
5. 人员资质得过硬吧?这就好比医生得有行医资格证。
没有专业资质的人来干活,这工程能做成啥样呢?这不是瞎胡闹嘛!
6. 材料采购能保证质量吗?这就像是做饭得用新鲜食材呀!要是材料质量差劲,建出来的房子能坚固吗?所以得把好材料关!
7. 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不规范呢?乱糟糟的施工现场就像没收拾的屋子,能出好活儿吗?必须井井有条才行呀!
8. 项目进度有没有按计划推进呀?这就像跑步比赛,得有节奏地向前冲。
拖拖拉拉怎么行!不然怎么按时交付呢?
9. 环保措施有没有做好呀?现在都讲究绿色建筑呢!可不能把环境给破坏啦。
结论:建筑企业的稽查要点可真是一个都不能马虎呀,每一项都重要得不得了!得认真对待,才能保证企业健康发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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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超出决算部分的成本、费用数量和金额原则应区别下两种情况处理:(1)、能提供有关权力和资质部门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2)、不能提供有关权力和资质部门鉴定结论的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5、检查时充分利用以上指标与企业“工程施工”科目中实际列支的成本、费用项目金额进行对比,查看是否大体一致,如发现企业某成本、费用项目与指标金额差异较大
,有可能企业存在将改项工程暗中分包收取管理费不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或不按规定取得建筑业工程成本、费用发票的问题。一但发现上述问题存在,就要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4、建议市稽查局对建筑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本次检查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对发现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及需要补充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书面报送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对发现基层分局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薄弱环节在书面报送市局征管科同时并建议市局相关部门及时开展对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对建筑行业税收征管工作进行辅导与培训,以堵塞征管漏洞强化
4、结合《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2009年版)的中公布的建筑安装业成本、费用指标:“一般来说,在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中:人工费约占15%;材料费占60~65%;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占20%~25%。在材料中其参考值是七层以下的普通住宅需钢筋30~35公斤/平方米;小高层每平方米需钢筋50~60公斤。”
关于建筑安装行业税务稽查工作的
主要方法和步骤
一、对于检查已竣工决算工程项目
1、首先、企业必须提供合格的《竣工决算工程项目书》。依据《竣工决算工程项目书》所反映的工程成本、费用项目的总金额与账簿中“工程结算成本”科目中的“借方”累计结转的工程成本、费用项目的总金额进行核对,查看是否一致。如实际结转数大于决算数。应进行进下一步核查。
“以查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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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检查未完工程项目
1、对于跨年度的未完建安工程,要严格执行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在检查企业未完工程时,企业应向检查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被查项目的《中标书》、《工程合同书》、被查年度终了的《工程施工进度明细表》。如企业不提供或不能提供以上资料,检查人员可抽取一、二个在建工程项目到甲方调取。
2、在只取得企业未完工程的《中标书》、《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合同书》时,检查人员可根据这些资料结合《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中规定的“施工利润”取费标准。按照税法规定的对年度未完工程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年度终了的工程结算收入和施工利润。
3、对于长期以来基层分局采取的“以票控税”的简单错误做法应逐步纠正并加以规范,使之尽快恢复到税法规定的要求上来。对于本次在检查以前年度未完工程时按照税法有关规定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出需企业补缴的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在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时,建议考虑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