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访客的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各岗位从事卫生环境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综合、持续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目标是保持医院环境整洁、卫生、无异味,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并维护环境卫生管理档案,包括环境卫生评估记录、清洁操作规程、环境样本检测结果等。
第二章环境清洁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制定清洁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清洁职责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医院应定期进行环境清洁评估,做好清洁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卫生问题。
第八条医院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清洁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其清洁操作技能和意识。
第九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清洁设备和物品,保证清洁工作的进行。
第十条医院应制定标准化消毒程序,确保重点区域和设备的定期消毒。
第三章医废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医废分类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的医废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
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置医废贮存区,确保医废储存安全和造成污染风险的最小化。
第十三条医院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废收集容器,并定期进行更换和消毒。
第十四条医院应与合格医废处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进行医废的处置。
第四章环境监测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空气、水质、噪音等方面。
第十六条医院应与权威机构合作,开展环境样本检测,确保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环境监测档案,并及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五章交叉感染防控第十八条医院应制定交叉感染防控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和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二十条医院应鼓励医护人员定期进行感染控制培训,提高他们的感染控制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感染控制委员会,定期进行感染监测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管理、分工负责、全面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五条设立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本院后勤部,由后勤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设立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八条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
第九条各部门、科室应按照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认真完成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十条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乱丢垃圾。
2. 不准在楼内吸烟、喝酒、大声喧哗。
3. 不准在公共场所乱贴、乱画、乱摆、乱放。
4. 不准损坏公共设施、绿化植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第十一条医院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
第十二条医院卫生间、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第十三条医院食堂、餐厅、食品商店等食品经营场所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卫生。
第十四条医院垃圾应实行分类放置,定期清运。
第十五条医院药品、器械、器材等应存放于规定场所,分类放置,标识清楚。
第四章环境卫生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全院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环境卫生监督员应加强对本部门、本科室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应责成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6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医技科室。
2、手卫生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3、各科室应配备合格的手卫生设施,洗手应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
4、重点部门、各科室治疗室、换药室等处应____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并保持正常使用。
5、洗手液的容器定期清洁和消毒。
禁止将洗手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出液器中,应在清洁、消毒取液器后添加洗手液。
6、用于洗手的手卫生设施,包括洗手池、水龙头、流动水、清洁剂、干手用品及手消毒剂等应保持清洁,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所有医务人员应掌握并正确运用手卫生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8、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9、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10、医务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11、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骨髓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室、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等科室每季度对手卫生效果进行监测。
当怀疑流行暴发与医务人员手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12、手卫生合格标准如下。
洗手及卫生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10cfu/cm;外科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5cfu/cm。
2213、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及高年资的医务人员应当率先做好手卫生,感染监控小组应将本科室手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纳入科室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监督医务人员手卫生执行情况,努力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医院室内外环境卫生、医疗废弃物处理、卫生设施设备管理、卫生消毒隔离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监测和风险评估,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合理绿化院容院貌,营造舒适、良好的工作及就医环境。
第六条医院对环境卫生实行区域岗位责任制管理。
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责任人,应按照医院下达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完成科室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第七条医院应当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监督和考核科室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督导科室内其他工作人员搞好分担区的卫生。
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污物、乱丢垃圾等行为。
第九条医院工作人员应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挂牌上岗。
医院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应主动劝阻患者及陪护在指定区域吸烟。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章医疗废弃物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弃物进行安全处置,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四章环境卫生监测与评估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监测制度,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环境卫生管理措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第五章奖惩与责任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标准范文(四篇)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标准范文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1、随地吐痰、乱扔污物、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在工作室内存放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在楼道内存放自行车、物品等。
4、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诊疗区域内吸烟。
6、医疗废物不按规定收集存放。
7、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院内控烟工作。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病房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3、预防保健科负责____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场所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四、责任要求1、卫生员按时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
清扫工具有序存放在规定地点。
2、卫生员定期做好洗刷和消毒垃圾箱和清扫工具、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工作。
3、职工宿舍、科室办公场所及病房内部的干净整洁,屋内物品放置整齐,适时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清新。
4、医护人员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5、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指导意见。
办公桌椅、地板每天至少清洁一次,门窗和墙面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周对各科室环境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对不能履行保洁协议的卫生员,按照卫生保洁检查结果,予以扣罚工资或辞退。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标准范文(二)为了加强医院的卫生管理,给广大患者和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工作、生活环境,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医院卫生管理制度【大全15篇】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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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卫生管理制度1(一)医院卫生实行清洁工作承包责任制。
由清洁队负责全院的卫生清扫、保洁、下水道疏通等工作。
(二)医院爱国卫生委员每月对全院的室内外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具体方法参见清洁工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三)院内有足够且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桶,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医疗用一次性物品定点收存,由市危险废物处理站统一收集并处置。
(四)职工饭堂、手术室、门诊卫生要达到国家及卫生部标准,并由防疫站和医院保卫科定期检查监督。
(五)按照市政府要求,搞好“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工作。
(六)由保卫科负责向群众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的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社会风尚,使医院有一个文明、卫生的优良环境。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2一、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强行通过方式,路线不逆行。
二、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窗收发,分室存放,设单独窗口发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内。
三、严格掌握各种医疗器材的洗涤、包装、消毒技术规程。
四、包布容器保持清洁、干燥、完整、一用一洗。
五、各种消毒包应有明显灭菌标志,如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责任人、消毒者。
标志不清,记录不全均不得发放。
六、严格掌握高压灭菌操作技能,每包放化学指标剂,每日做B-D试验,每锅有物理监测记录,每月一次生物检测。
七、进入无菌室必须更衣、换鞋、洗手,无菌物品每月一次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空气、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消毒液培养。
八、每天一次紫外线照射,灯管二周一次95%酒精擦拭。
九、一次性用品及医疗废物管理1、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等由供应室统一领取并进行质量验收,未拆除外包装放入专室内,已拆除外包装可放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2、使用后由供应室一对一以旧换新,统一毁型,浸泡消毒(1000mg/L康威达浸泡1小时)实行登记签名。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各负其责、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的内容包括卫生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病媒控制等方面。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和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医院应当制定与本制度相适应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并将其公告于医院内部。
第二章卫生防护第七条医院应当落实对门诊、住院部和医技科室的区域划分,设立相应的标志和设施。
第八条医院应当制定并完善个人卫生防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的手卫生、佩戴口罩和穿戴卫生服等方面。
第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防护制度,不得随意丢弃医疗废弃物。
第三章清洁消毒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并执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制定清洁消毒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设立清洁消毒人员岗位,确保医院内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消毒设备和器具,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制定清洁消毒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清洁消毒工作的具体要求。
第十五条清洁消毒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垃圾处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明确不同类别垃圾的分类要求和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垃圾箱、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备,确保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垃圾处理岗位,由专业人员负责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垃圾处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五章病媒控制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制定病媒控制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的病媒控制人员,负责病媒的监测、防治和消灭工作。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3篇)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患者及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种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包括建筑物、设施、设备、物品等的卫生保洁、消毒和消杀工作。
第三条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由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包括院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接受环境卫生培训,不得私自调换或更换医院内的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医院应当制定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和设备,确保环境卫生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档案,记录环境卫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并进行归档保存。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外界环境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确保医院内的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九条医院应当加强与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接受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环境卫生问题。
第二章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应当通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具备相应的卫生保洁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医院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工作,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干净。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达标的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设备、器械和物品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和消杀。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废弃物管理,明确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置方式,确保废弃物不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水、废气和垃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符合环境标准。
第三章环境消毒和消杀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环境消毒和消杀管理制度,明确消毒和消杀工作的职责和要求。
第十八条医院环境消毒和消杀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人员应当持有相关的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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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的放射防护要特别注意到病人、医务工作者、周围人群三个层面。
其具体措施如下:
一、合理选择放射投照室位置。
二、建造有足够屏蔽效果的防护隔墙。
亦即机房的墙壁应设防护铅板(厚度在1~2mm铅当量),墙壁亦可用厚砖墙(25~38厘米),顶棚楼板须用13厘米以上的实心钢筋混凝土板,大型高能射线检查室的屏蔽更要厚些。
三、球管投射方向不能朝暗室或其他房间,应朝向窗外。
四、暗室和机房应设良好的通风装置,最好用空调。
五、布局要合理,照射室与控制室要分开。
除应用小型(15~30mm)的X线机进行透视时,工作人员可在X线机房内操作外,其余医用外照射放射源的工作场所,必须将照射室与控制室分开,以保证工作人员免受不必要的照射。
六、面积要够大。
照射室的面积以工作方便和尽量减少辐射场内散射线的影响为原则。
按卫生部门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标准规定,除100mA以下的原用诊断X线机房,其面积可不小于24m2外,其余诊断X射线机房和放射治疗室均不应小于3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