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二)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2(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3(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3(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5(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5(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6(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篇一」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供腐烂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
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
能食用的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烹制。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
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
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供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内衣。
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2)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
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定地点,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9、食堂有专用留样冰箱。
每餐要求留样(饭菜各100克,留48小时以上),认真做好记录,留样人签字。
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篇二」一、食品卫生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
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
清洗要彻底。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保障安全食品的规章制度

保障安全食品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国家将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演练。
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加强对食品的质量检验和监测,确保售卖的食品安全无忧。
第六条食品餐饮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建立健全的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修订工作,提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食品安全联防机制。
第二章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食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接受相关培训,熟悉食品安全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和追溯,确保产品的来源可查。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器具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和清洗消毒,防止设备对食品的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

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食品安全首位原则:食品安全工作应贯穿于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卫生、无毒、无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强化源头治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全过程控制原则: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1.4 诚信自律原则: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诚信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2.2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
2.3 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的信息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2.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2.5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三、食品安全责任3.1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3.2 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3 社会共治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保障措施4.1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4.2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4.3 加大食品安全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经费,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4.4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5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五、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章制度不符的,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记录食品来源:食品经销商应当记录每批食品的来源地和供应商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2.严格质量检验: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程序,对每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正确储存食品:食品经销商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储存方式和温度,避免食品腐败或变质。
4.定期清洁消毒: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严格追溯管理:食品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管理制度,能够追溯到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
6.整改风险隐患: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
7.培训员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8.合理标识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必要的产品信息和警示标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9.配送运输安全:食品经销商应当确保食品配送运输过程安全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破坏。
10.备案备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备案,留存生产、销售等必要资料,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一、厨房内要保持卫生干净,粗加工间保证操作台干净无积水。
二、食品原料的清洗分别设置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蔬菜类分开使用,并按照标识使用器具,不得乱用。
三、清洗蔬菜的`功能区要设有蔬菜浸泡池,所有蔬菜要经过浸泡并充分清洗干净后方可用于加工烹煮,各种蔬菜要摘洗干净,无虫、无杂物、无泥沙,蔬菜要先洗后切,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眼,剥去发绿的皮肉。
四、发现感观异常或变质的食品原料,必须彻底清除处理。
五、垃圾废弃物要做到日产日清,并加盖密封。
六、不加工已变质、腐烂有臭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加工后的半成品,如不及时使用,应存放在冷库内储存,但保存时间不宜太长。
七、加工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菜池、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并要做到荤、素分开加工,废弃物要及时处理,放在专用容器内,不积压、不暴露。
八、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食品做到随进随加工。
掏净、剔净、洗净并及时冷藏。
绞肉不带血块、不带毛、不带淋巴、不带皮。
鲜活水产品加工要立即烹调食用。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精选10篇)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用户的健康和食品安全,本公司制定此规章制度,明确食品加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合格。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制定程序:1.成立规章制度编写团队;2.收集权威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制定具体章、节、条款,并确定责任主体、执行程序及责任追究制度;4.讨论、修改、征求意见和主管部门审批;5.发布、宣传、落实、监督实施。
四、《劳动合同法》:1.严格执行人员录用、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人员素质合格;2.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疾病信息档案,保证员工健康状况符合从事食品加工制造的要求;3.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完善举报机制,保护员工举报权益。
五、《劳动法》:1.规范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2.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实施职业防护措施,预防职业健康危害;3.落实工时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劳动时间合理控制。
六、《劳动保障监察条例》:1.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社会责任;2.加强食品生产环境监测,确保生产环境安全;3.加强劳动保障管理,保障员工的法律权益。
七、《行政管理法》:1.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明确食品加工许可的审批程序和标准;2.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造许可证管理制度,确保许可证的使用合法性;3.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考核和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
八、制定相关制度:1.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2.食品加工制造质量管理制度;3.食品生产环境卫生标准制度;4.食品加工作业安全制度;5.食品加工制造秩序管理制度;6.食品加工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九、责任主体:1.管理部门负责该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2.各部门负责该部门制度的组织实施;3.员工应当遵守食品加工制造各项管理规定。
十、执行程序:1.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制度;2.建立落实机制,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3.对于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问题的,进行整改,及时纠正。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doc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doc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餐饮服务等领域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管理者以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得生产卫生不安全的食品,做到食品源头可追溯。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内部管理,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相关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第六条食品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有相关食品安全从业资格证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安全。
第七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公众安全。
第九条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监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限期整改,如情况严重,可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章食品生产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设施设备卫生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食品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档案,确保食品原材料来源合法合规,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对生产工艺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不添加有害物质,保障产品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操作,加强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做到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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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2)(二)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2)(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2)(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 (3)(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3)(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4)(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 (5)(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5)(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6)(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需保证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活动。
2、在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购进的产品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字样。
3、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4、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
5、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6、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二、索证要求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
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 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需完整填写。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
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
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干2年。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7、餐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1.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2.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3.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5.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6.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7.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8.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店)实际情况,充分使用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1、避免污染。
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
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时间。
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
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3、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
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
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清洗消毒。
4、控制加工量。
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
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洗洁精)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
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
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 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五)发生食物中毒处理:1、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