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个法律问题解答完整版
50个劳动法律问题及解答

个劳动法律问题及解答在工作中需要知道很多知识,除了专业内地知识外,还需要知道法律、心理等相关地知识.特别是劳动法律相关地知识,这也是工作地基本知识.但是,多数对工作需要地法律知识,并没有一个全面地了解.下面是工作中常会遇到地个法律问题,及解析:、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地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b5E2R。
答: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地,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p1Ean。
、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地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DXDiT。
答:企业须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在该表格中注明如员工填写内容失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保留员工作**据.RTCrp。
、对于违纪违规地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地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5PCzV。
答:违规违纪员工,一则厂内批评教育,要求员工在处分单上签字确认,二则报工会处理或在宣传栏张贴公示,三则保留违规违纪证据,要有照片.jLBHr。
、如何进行违纪员工地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答:事实调查需要有证据支持,错误不断地员工,公司应给予书面处分单由员工签字确认或直接由员工本人提交《检讨书》,事实调查包括找员工同事及直接上司、员工本人了解情况,谈话记录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xHAQX。
、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答:违纪员工,建议在违纪事实发生后一周内处理,但这个时间地要求完全可以在《企业奖惩制度》或《员工手册》中固定下来,以公司地规定为准.《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需要列明员工违纪事实经过,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地规定,还可以加上工会意见等.最后交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保存在员工档案中.LDAYt。
企业法律案例分析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
2018年,科技公司与某知名企业(以下简称“知名企业”)签订了一份软件定制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科技公司为知名企业开发一套企业资源管理(ERP)系统,开发周期为6个月,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按照约定开展了软件开发工作。
然而,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双方就软件功能、交付时间等方面产生了分歧。
2019年,知名企业以科技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软件开发,且软件存在严重缺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返还已支付的50万元预付款,并赔偿因其未能使用软件造成的损失。
二、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合同履行、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
1. 合同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科技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6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知名企业有权要求科技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科技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软件开发,导致知名企业无法正常使用软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科技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知名企业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3. 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经常遇到的劳动方面的法律问题解答

公司经常遇到的劳动方面的法律问题解答一、关于单位的规章制度问题。
职工提出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说了算,根本没有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有些职工认为《员工守则》没有用。
公司应该如何指定规章制度?律师意见:1、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这就是说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劳动法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
但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法律效力的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则该规章制度即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也就是说,只有按照该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本单位内部才有法律效力。
工作中,对于那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否则,就是违法的。
2、职工提出公司的《员工守则》没有用,形同虚设,员工守则的法律地位如何?律师认为:《员工守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是对职工行为准则的规范,也是对企业处理职工时的程序规定。
因为目前法律法规对职工的违纪行为,不可能一一列举,劳动合同中一般也不具体规定何种行为为违纪行为,以及违纪行为达到何种程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所以企业的《员工守则》或规章制度就是对法律法规的这一空白,进行补充。
但是《员工守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它的制定一定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才对职工具有约束力。
否则,守则只能是形同虚设。
企业一旦依据《员工守则》处分职工,往往会因为规章制度或守则制定程序不合法而导致败诉,使企业和职工的关系更加紧张。
二、有一职工问:“原合资企业签定的合同期满,以后又在独资企业重新签订合同,问以后的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职工的工作年限应当如何计算?”律师认为:根据[2002]44号文《关于处理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该职工新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有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法律问题咨询与解答

法律问题咨询与解答在当今社会,法律问题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
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在面临法律问题时都需要准确迅速地得到解答和指导。
本文将就几个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与解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解决相关法律纠纷。
1. 劳动纠纷1.1. 问:我在公司工作多年,突然被解雇了,但我觉得没有正当的理由,我应该怎么办?答:从法律角度来看,雇佣双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守规定的程序。
首先,你可以要求雇主提供解雇的理由和事实根据。
如果你认为解雇没有正当理由,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劳动纠纷。
1.2. 问:我将要离职,公司不同意支付我剩余的加班费,我该怎么办?答: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工作的报酬。
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尽量解决纠纷。
如果公司坚持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来要求支付加班费。
2. 婚姻家庭纠纷2.1. 问:我和丈夫已经分居多年,但他不同意离婚,我可以强制离婚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并且感情确已破裂,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如果你无法与丈夫达成协议,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离婚诉讼。
2.2. 问:我和配偶感情破裂,但我们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如何进行分割?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同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合理的分割。
你可以与配偶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并签署离婚协议。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财产分割。
3. 侵权纠纷3.1. 问:我在购买产品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商家不愿意退货赔偿,我应该怎么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换货或者修理,也可要求商家赔偿。
你可以与商家沟通协商,要求得到合理的补偿。
如果商家不配合,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
法律常识问答:了解法律常见问题与解答

法律常识问答:了解法律常见问题与解答引言你是否曾经对法律感到困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与法律相关的问题,例如租赁合同、劳动合同、交通违法等。
因此,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对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回答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法律挑战。
面对合同纠纷该如何应对?1. 如何确定合同有效性?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明确合同的内容、权利和义务,并确保自己具备签署合同的能力。
合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合法目的: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对合同的内容达成共识,并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表达出来。
•合同标的明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明确具体,不能存在模糊或不确定的部分。
•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某些合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书面形式,如不动产买卖合同。
2. 如果发现合同中的违约行为,该怎么办?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称为违约。
如果你发现合同中的对方违约,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解决问题:•第一步:与对方进行沟通。
通过友好的方式与对方沟通,了解问题的原因,并尝试解决分歧。
如果对方能够承认错误并提出解决方案,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步:寻求调解。
如果无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你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法律咨询机构或律师。
调解可以帮助双方达成一致,并解决纠纷。
•第三步:提起诉讼。
如果调解无效,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记住,提起诉讼是一项复杂的过程,你可能需要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代表你出庭。
如何应对道路交通事故?1.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是什么?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原则是根据交通法规对各方行为进行判断和归责的原则。
根据中国的交通法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全责: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一方承担部分责任,但主要责任在对方。
•同等责任:各方均承担部分责任。
•没有责任:各方均没有责任。
企业常见100个法律问题解答

目录1.关于试用期合同 (1)2.关于社保的问题 (1)3.想开除考勤异常的员工,对方要求赔偿合理吗 (1)4.孕妇不愿意换岗该怎么处理 (2)5.内退返聘人员,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 (2)6. 劳务派遣用工要注意什么 (3)7.公司债务该如何有效追讨? (3)8、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 (3)9、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 (3)10.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 (4)11.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4)12. 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4)13.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 (4)14.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4)15. 合同中打印部分和手写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 (5)16. 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 (5)17. 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有哪些部分构成? (5)18. 回扣条款是否有效? (5)19. 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 (6)20.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6)21. 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6)22. 企业规模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6)23. 企业个别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7)24. 公司裁员的情形 (7)25.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依据 (8)26.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 (9)27. 什么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 (9)28. 在合同中应该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9)29. 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金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10)30. 因违约造成损失的,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10)31. 产品销售合同中质量标准应如何确定? (10)32. 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10)33. 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怎么办? (10)34. 用人单位只对两年内的工资支付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11)35. 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加班工资,是否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11)36. 什么是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公司规章制度? (12)37. 什么是终局裁决? (12)38. 公司实行每季度进行全体员工的考评、打分,然后按最终分数进行大排名,各部门排名最末尾的一名员工被辞退的“末位淘汰制”制度,请问合法吗? (13)39. 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内部员工不准谈恋爱,请问合法吗? (13)40. 公司的规章制度能规定每月只发70%的工资,其余部分年底一次发放吗? (14)42. 职工医疗期内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14)43. 双休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休还是应当支付双倍的工资? (14)45. 如何衡量违纪是否严重? (15)46. 单位需要保存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吗? (15)47. 什么是标准工时? (15)48.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16)49.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16)50. 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补偿金是否有效? (16)51. 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劳动合同是否仍然有效? (16)52. “单一领导对单一下属的评价”能作为认定不胜任工作的标准吗? (17)52.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是否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 (17)53. 对于公司而言,怎样来约束并防止法定代表人滥用权利? (17)54. 什么情况下,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法律责任? (17)55.要是公司出了事,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8)56. 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或法律,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18)57. 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征得原法定代表人同意?原法定代表人不配合怎么办? (18)58.变更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有时间要求吗? (18)59. 到哪个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手续? (18)60. 法定代表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不能继承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19)61. 公司哪一级机关有权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 (19)62. 何时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9)63. 何时企业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9)64. 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是多久 (20)65. 企业应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20)66. 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几年? (20)67. 劳动合同是否为劳动关系建立的必要条件 (21)68.企业保存劳动合同的义务 (21)69. 企业能否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21)70.何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1)71. 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2)72. 退休职工返聘能否签合同 (23)73. 退休返聘离职要进行经济补偿吗 (23)74.职工工伤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23)75. 职工工伤待遇有哪些 (24)76. 企业如何变更工时制度 (25)77. 企业能否强制员工变更工时制度 (25)78. 企业能否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25)79. 企业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如何处理 (26)80. 劳动者的培训费用由谁承担 (26)81. 、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培训费怎么办 (26)82. 试用期内可以辞退员工吗? (27)83. 辞退试用期内员工员工有经济补偿吗? (27)84. 单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吗 (27)85. 试用期内单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28)86. 集体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28)86. 什么情况下能解除集体合同? (29)87. 约定保密事项应注意什么 (29)88. 保密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30)89. 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是什么? (30)90. 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30)91. 单位能否单方放弃竞业限制要求 (31)92. 退休金能否一次性结算 (31)93. 单位能否单方降低退休金待遇 (32)94. 劳动规章制度怎么举证 (32)95. 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怎么计算? (32)96. 保密期限与劳动期限有关吗? (32)97.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33)98. 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有效吗 (33)99. 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33)100.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伤赔偿都包括哪些? (34)1.关于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国有企业常见法律问题问答
国有企业常见法律问题问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性质和地位?(一)《企业国有资产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国内法,在中国地域范围内,对所有涉及国有资产的公民和法人等主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属于特别法,只调整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而《公司法》是普通法,规范和调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它们之间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在法律适用上要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才适用普通法。
(三)《企业国有资产法》即包含管理性规范,又包含效力性规范,因此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不仅会产生管理责任,也会影响有关协议的效力。
因此,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必须加强涉及各种国有资产的协议的效力管理。
(四)《企业国有资产法》不仅仅是实体性规范,也是程序性规范,是一部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法律。
因此,国有资产管理,不仅要遵守实体规范,也要遵守程序规范。
二、国有资产的范围是什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一)国有资产划分为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两大类。
《企业国有资产法》只将企业中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调整范围,而金融企业类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尚未纳入调整范围。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仅包括物权、股权和知识产权,也包括债权;不仅包括资产,也包括由出资而形成的各种权益;不仅包括现有权益,也包括可期待权益。
(三)国有权益的外延大于国有资产。
国有权益是由国家以出资方式投资形成的各种权益,国有资产只是其中之一。
三、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哪些?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参股以及实际控制公司。
四、出资人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是什么关系?股东与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股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企业具有法人财产权、生产经营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权利。
了解劳动法:十个常见法律问题解答
了解劳动法:十个常见法律问题解答“劳动法”是每个员工和雇主都应该了解的重要法律领域。
它为双方提供了保护和指导,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和平衡。
然而,由于劳动法的复杂性,许多人可能对其中的某些方面感到困惑。
在本文中,我们将解答十个常见的劳动法问题,帮助你加深对劳动关系法律的理解。
1.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1.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达成的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在劳动关系建立前15日内签订。
合同内容应包括雇佣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1.2.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事项可以涉及工资调整、工作内容的变更以及工作时间的调整等。
双方均应遵守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否则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
2. 劳动合同的终止2.1.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解除和终止两种情况。
解除是指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终止,例如退休、达到法定工作年龄等。
2.2. 辞退和辞职雇主辞退员工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而员工辞职的话,应提前30日向雇主提交辞职通知,并完成工作交接等准备工作。
请注意,一方擅自终止劳动合同可能会引发劳动纠纷,应避免。
3. 工资和福利3.1. 工资的支付和加班费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合理计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加班工资也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通常为平时工资的1.5倍或2倍。
3.2. 年假和带薪休假员工在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规定,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享受不同长度的年假。
此外,员工还有其他带薪休假的权利,例如法定节假日休假和病假等。
4. 劳动保护和安全4.1. 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劳动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纠纷常见问题解答
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纠纷常见问题解答在法律服务领域,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法律事务上常常会遇到各种疑问和困惑。
本文将针对法律服务工作中的纠纷常见问题提供解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一、什么是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服务工作是指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法律从业人员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代理和其他法律服务的工作。
其目的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常见的法律服务纠纷及解答1. 律师服务合同纠纷律师服务合同是律师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约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内容、标准、报酬等事项。
如当事人对律师服务质量、费用等方面产生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纠纷:(1)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与律师进行沟通,找出纠纷的症结,通过协商达成解决办法。
(2)投诉律师协会: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要求律师协会介入调解。
(3)司法救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律师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损失。
2. 法律顾问责任纠纷法律顾问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的专业人士。
如果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过失或违反承诺,导致当事人遭受损失,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纠纷:(1)协商谈判:当事人可以与法律顾问协商解决纠纷,要求法律顾问承担相应责任或赔偿损失。
(2)仲裁申请:根据合同约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3)诉讼救济: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法律顾问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法律援助服务纠纷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制度安排。
如果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的律师服务质量不佳或存在其他问题,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纠纷:(1)投诉法律援助机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投诉,要求解决服务质量问题。
(2)司法救济: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调查和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的问题。
三、如何预防法律服务纠纷?1.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机构:在选择律师、法律顾问或法律援助机构时,应充分考虑机构的信誉、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
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范本一:中小企业法律问题一百问问题一:什么是中小企业?解答:根据我国的相关法规,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国法律视角下,按照营业额、从业人数等标准进行划分的非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的企业。
问题二: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如何?解答:中小企业在我国法律中享有与大型企业相同的法律地位,受到相关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问题三:中小企业的注册流程是什么?解答:中小企业的注册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备案登记;3.申请企业注册;4.领取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6.税务登记。
问题四:中小企业如何进行资金筹措?解答: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金筹措,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
问题五: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如何?解答: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商标、版权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合同、保密协议等方式进行保护。
问题六:中小企业的劳动用工如何规范?解答:中小企业的劳动用工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支付、劳动保险等相关事项。
问题七:中小企业如何处理合同纠纷?解答:中小企业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问题八:中小企业如何应对环境保护要求?解答:中小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减少污染排放。
问题九:中小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申报缴纳?解答:中小企业应依法进行税收申报缴纳,具体内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问题十:中小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何?解答:中小企业有违法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小企业:按照营业额、从业人数等标准进行划分的非国有独资、合资、合作的企业。
2. 知识产权:指智力创造的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
3. 劳动用工:指企业进行劳动力招聘、聘用等相关事项。
4. 环境保护:指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防治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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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个法律问题解答目录1.关于试用期合同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关于社保的问题目前按规定社保要求强制,都有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希望缴纳,公司这边让其用书面形式说明签字确认,并按公司应缴纳金额发补偿金给员工。
后来发生纠纷,员工以未上社保要求公司赔偿。
如何处理书面的自愿放弃说明,能否作为证据单位和个人之间关于不缴纳社保的约定是无效的,因为缴纳社保是双方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私下的协议排除法定义务和责任。
原因是,自愿放弃社保产生两个后果,一个是国家没有收到社保,二是相当于个人放弃了追究单位过错的权利。
对国家负有的法定义务,不能自己约定排除,而对自己的权利,可以自愿放弃,因为这种对个人经济补偿金的放弃,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3.想开除考勤异常的员工,对方要求赔偿合理吗一员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但仍然在为企业提供劳动服务,企业也仍然在每月为该员工发放岗位工资,同时,为其按期缴纳社会保险,但近期该员工经常出现出勤异常(有出勤记录为证),按公司规章制度可以予以开除(前期出现考勤异常,其直接主管已经找其谈话并提出口头警告,但未见明显改善),公司按流程向该员工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而该员工以“合同到期公司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认为公司在遵守劳动合同法方面有缺失为由要求经济补偿,请问:该员工的要求合理吗?固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双方又建立了新的实际用工关系。
与初次用工时法律给与一个月的订约宽限期不同,在本案例中,自上一次劳动合同到期次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与个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署书面合同,不等于员工有违章的合法理由,如果员工的违章行为达到开除程度的,可以开除;但是,你所说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民主程序订立,且告知了员工。
你还需要掌握确凿的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开除员工与不签署书面合同是两个无关的问题。
即使可以开除该员工,公司也应该赔偿未签署书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如果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被开除的,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开除员工之前应当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这个程序必须履行,当时未履行的,事后补也可以。
4.孕妇不愿意换岗该怎么处理对于孕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们不能因为不胜任岗位而辞退她,但是单位有权利因为孕妇不胜任岗位而调岗。
作为孕妇,服从正常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工作的义务没有改变。
以为怀孕了就可以为所欲为是法盲的表现。
你的目的也不是非开除她不可,让她老实点就行。
但是需要注意,第一,考核指标和方法要让她事先书面签字,第二、考核不合格或者她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要留下客观证据,第三、即使给她调岗,也建议不要降薪,除非她本人同意。
5.内退返聘人员,签订合同该注意什么对于已达退休年龄的两位员工,您应与他们签署劳务合同,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您只能与他们建立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即不适用劳动法律规定,但虽然是劳务关系,贵司应为他们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方面的商业保险,因为劳务工作者因工作负伤的,公司仍有比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退休的员工,贵司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并依法交纳社保。
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具体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来决定签署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合同。
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有没有内退材料已经不重要了。
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当提供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 劳务派遣用工要注意什么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7.公司债务该如何有效追讨?1、电话催讨2、通知书催讨3、登门催讨4、发出律师函5、诉讼讨债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每次的催帐都要留下证据,比如,外地的客户,要保存好传真或邮递凭证,本地的客户尽量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
这对于某些欠款数额不明或有争议的欠款,都是一种间接的证据,如果对方对之前发出的催帐欠款数额没有异议的,超过一定期限都会被视为默认。
8、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9、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
如使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10.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未加盖企业公章,也是有效的。
但易引发纠纷,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11.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12. 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3. 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14.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答: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实务合同关系中多存在格式条款,如出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条款等。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易被认定为无效。
法律规定,如果格式条款存在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如果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而将条款制定的极其不公平,使相对方无法保护权益的,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15. 合同中打印部分和手写部分有冲突的,以哪个为准?答:如果打印的部分是事先制定好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的),那么手写的部分与打印的格式条款相冲突的,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16. 签合同之前有口头约定,签合同时出于信任没有认真校对合同条款,合同叙述与口头约定不一致,导致被骗,如何维权?答: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则可向法院申请变更相应的合同条款。
17. 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有哪些部分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18. 回扣条款是否有效?答: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
不存在合法的回扣,收受回扣都是违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论处。
《刑法》第385条第2款也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19. 合同是不是只要签字即生效?答: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大多数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按规定,如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
另外当事人如果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成就的合同才生效。
20.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答:合同成立不代表合同生效,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即成立,但是合同是否生效却要满足更高的条件,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合同的生效是第二步。
21. 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答: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22. 企业规模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规模以上裁剪人员的法定程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