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新规范功能性检测(附全套资料表格)
全套工程施工资料表格(完整版)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建设部膜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最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新版规范在省全面贯彻实施,使于实际操作,报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程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江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
填飞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 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井按此检森验收:2、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最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井按此检查验收;3、当检责表中菜检查项目的版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什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4、当检企表中某检查项有多种检在内容时(仅限定量检在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成合同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直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
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直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内填与“符合要求"成“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自定用调:5、当同检自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成不应)在某时间次性检办验收时,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擦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 栏1,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直内容个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了,日期以填写“脸收结论”的日期为准: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直项目的检查(验收) 记录栏分为10 个小格时,井不表示只需抽查10 个点,现场实际抽自点最应按施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骑批人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 波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米(检查數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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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1234,应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7、当某一张检验批表有多个编号,填写时应将无关的编号划去,保留实际1(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5.0.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456主控项目中的强制性条文都以黑体字凸显,以示提醒。
第一节通用部分检查用表①后浇带混凝土(010604);②混凝土结构缝处理(010605);③主体结构中网架和索膜结构的网架制作(020601);④网架安装(020602)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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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检查用表填写说明建设部膜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最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新版规范在省全面贯彻实施,使于实际操作,报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程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江编"。
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飞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 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井按此检森验收:2、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最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井按此检查验收;3、当检责表中菜检查项目的版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什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4、当检企表中某检查项有多种检在内容时(仅限定量检在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成合同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直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
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直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内填与“符合要求”成“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自定用调:5、当同检自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成不应) 在某时间次性检办验收时,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擦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1,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直内容个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了,日期以填写“脸收结论”的日期为准: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直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 个小格时,井不表示只需抽查10 个点,现场实际抽自点最应按施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骑批人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 波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米(检查數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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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
填飞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 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井按此检森验收:2、当合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最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井按此检查验收;3、当检责表中菜检查项目的版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什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4、当检企表中某检查项有多种检在内容时(仅限定量检在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成合同的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直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
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直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内填与“符合要求”成“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自定用调:5、当同检自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成不应) 在某时间次性检办验收时,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擦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 栏1,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直内容个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了,日期以填写“脸收结论”的日期为准: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直项目的检查(验收) 记录栏分为10 个小格时,井不表示只需抽查10 个点,现场实际抽自点最应按施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骑批人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 波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米(检查數量) 确定的点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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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
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
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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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
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
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
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结论”应在表列检查内容全部检查并填写完整后填写,日期以填写“验收结论”的日期为准;6、当检查表所列某一检查项目的检查(验收)记录栏分为10个小格时,并不表示只需抽查10个点,现场实际抽查点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划分的检验批大小和相关专业规范(企业标准)或本表说明中规定的抽样方案(检查数量)确定的点数抽查。
功能性检测汇总表

工程名称:施工阶段: □装饰装修 □安装 共 页第 页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
系统、部位
数量
检测单位
检测结果
报告时间
报告编号
备注
审查结论
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源自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制说明:
1、本表所指功能性检测,即工程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监督抽检)对装饰装修、安装阶段已完工的实物质量进行的现场抽样检测。
2、主要包括以下检测项目:
装饰装修阶段:幕墙现场淋水试验、门窗现场气密怀、水密性检测、面砖拉拔、保温层粘贴强度等。
安 装 阶 段:绝缘接地电阻、防雷、通球、环境、现场热工性能、智能等检测,空调测试等.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及功能性检测参照表

1施工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
2设计认为重要的部位;
3局部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部位;
4当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检测方法时,应根据前一种方法的检测结果确定后一种方法的抽检位置;
5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处理地基可采用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或其他方法进行检测。
6注浆地基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钻芯法进行检测。
钻芯法检测
排桩、地下连
续墙质量检测
钻孔抽芯检测
声波透射
法检测
钢支撑构件焊
接质量检测
超声探伤
法检测
锚杆(索)抗
拔力验收试验
锚杆(索)
抗拔力
02
水泥土墙
质量检测
钻孔取芯检测
基坑工程
水泥土墙
质量检测
试块单轴
抗压强度
逆作拱墙
质量检测
钻孔取芯检测
土钉墙质量
验收检测
土钉抗拔力
钻孔检测混凝土面层厚度
03
地基工程
天然地基持
力层检验
1压板试验
2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
3标准贯入试验。
4圆锥动力触探。
5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
6低应变法
3.2《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DB J15-60-2008
3.2.1天然土地基、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应合理选择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地基检测,并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
3.2.2处理土地基和复合地基检测宜在合理间歇时间后进行。
基验收试验
地基工程
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验收试验
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验收试验
1压板试验
2单桩竖向抗压载荷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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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施工分册)1 总则1.0.1为提高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施工过程控制,完善工程技术资料,统一全省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依据现行、行业、地标准,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
水利、交通、铁路等专业工程中与本规程有关专业相符的可参照使用,同时,应按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1.0.3单位(子单位)工程中电梯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要求及其相关记录表格,仅供电梯安装单位使用参考。
1.0.4执行本规程时,尚应遵守、行业和地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设工程: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2.0.2建筑工程:指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施工文件: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地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2.0.4立卷:按照一定原则和法,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也称组卷。
2.0.5归档: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2.0.6单位工程: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2.0.7子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列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 基本规定3.0.1施工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围。
3.0.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协助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
3.0.3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发包给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监理(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见附表A.0.1),主要是考核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综合水平,如项目多,表中空格不够,可增添附页。
该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结论,归入本规程的施工准备文件。
3.0.5建筑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使用本规程各专业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附有相关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附有相关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0.6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见附表A.0.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按相关规及本规程规定,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入表中验收记录栏。
表中验收结论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后填写。
综合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组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商定后,建设单位根据参加验收各所提意见填写验收结论。
3.0.7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见附表A.0.3),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逐项细致、认真地对照核查,提出核查意见交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核查结论。
3.0.8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见附表A.0.4)中,资料核查部分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逐项对照核查,提出核查意见,交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核查结论;主要功能抽查部分,由项目验收组成员商定抽查项目进行资料抽查,有疑义时可对实物局部(或全部)进行现场实测,并由验收组填写抽查结论。
3.0.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中“室环境检测报告”项,应在建筑工程竣工时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室氡、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含量指标进行检测。
3.0.10质量控制资料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时,如某项核查未达到本规程规定的相应“核定原则”,则该项目核查结果应定为“不符合要求”。
3.0.11各类核查资料出现“不符合要求”项目时,如该项目关系到结构安全、人身健康和重要使用功能或影响环保和公众利益时,则该单位工程不具备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处理,达到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后,可重新验收。
3.0.12建筑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见附表A.0.5),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抽查。
抽查数量及质量评价规定按下表《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抽查数量及评价表》执行。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抽查数量及评价表给排水与采暖1 管道接口、坡度、支架管道接口、支架按不同类型各抽查不少于10个,不足10个时应全数检查;管道坡度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段,不足5段时应全数检查2 卫生器具、支架、阀门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组(处),不足5组(处)时应全数检查3 检查口、扫除口、地漏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处(个),不足5处(个)时应全数检查4 散热器、支架按不同类型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组(处),不足5组(处)时应全数检查建筑电气1 配电箱、盘、板、接线盒配电箱(盘、板)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台,不足5台时应全数检查;接线盒一般按总量的5%抽查,且不少于10个2 设备器具、开关、插座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10个,不足10个时应全数检查3 防雷、接地防雷、工作、重复接地及系统保护接地应全数检查;线路、设备接地及等电位联结等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10处,不足10处时应全数检查智能建筑1 机房设备安装及布局按各自总量的10%抽查,且各不少于5台,不足5台时应全数检查2 现场设备安装按各自总量的5%抽查,且不少于10台(个),不足10台(个)时应全数检查通风与空调1 风管、支架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洁净工程按制作总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2 风口、风阀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洁净工程按制作总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3 风机、空调设备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1台4 阀门、支架按总量的1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洁净工程按制作总量的20%抽查,且不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5 水泵、冷却塔全数检查6 绝热按总量的10%抽查,其中风管部件、阀门不少于2个,管道阀门、过滤器不少于5个,不足最低数时应全数检查电梯1 运行、平层、开关门按电梯台数的50%抽查,不足10台时应全数检查;每部电梯除首层及顶层必查外,中间层抽查数量每10层抽查1层,不足10层抽查1层;自动扶梯运行应全数检查2 层门、信号系统按电梯台数的50%抽查,不足10台时应全数检查;每部电梯除首层及顶层必查外,中间层抽查数量每10层抽查1层,不足10层抽查1层3 机房按电梯台数的50%抽查,不足10台时应全数检查;自动扶梯机房按自动扶梯梯台数的50%抽查上下机房,且不少于5台,少于5台时应全数检查质量评价:(1)抽查结果有90%及以上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规定的外观质量,其余量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评价为好。
(2)抽查结果有80%及以上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规定的外观质量,其余量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评价为一般。
(3)抽查结果达不到80%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规定的外观质量,评价为差。
评价为差的子目应进行返修。
3.0.1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是全面系统地反映工程主要结构技术性能、使用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记录证实文件,各类证据、数据必须及时、真实、可靠、齐全,并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3.0.14各类检(试)验报告中的数据应按有关标准和规的规定进行采集、检(试)验而得,检(试)验结果所代表的批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规程的规定。
3.0.15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检(试)验报告及施工试验报告应由企业实验室负责出具,当本企业试验室无法检(试)验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
见证检测报告必须由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
出具的检(试)验报告必须按本规程的表格填写,字迹清晰、数据真实、结论明确,不得涂改或错填、漏填,并予以编号,具有可追溯性。
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3.0.16检(试)验、测试所用的检(试)验测试设备、仪器等必须定期由相应的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检定合格后,可使用。
3.0.17出厂合格证应随产品供货提供,重要设备应提供质量保证书及安装技术和使用说明书。
进口材料或设备应提供商检证和有关中文技术说明书。
3.0.18本规程所有工程施工文件的纸面尺寸统一采用A4幅面(297mm×210mm),书写应采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或兰黑墨水。
3.0.19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按本规程规定将所有施工文件整理立卷后随工程竣工报告一并报建设(监理)单位。
附表:A.0.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A.0.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A.0.4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A.0.5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全文请搜索:建筑工程资料员工作手册(附全套资料表格)共865页4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4.1 建筑与结构4.1.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Ⅰ基本要求和容(1)图纸会审1)图纸会审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交底,勘察、施工等单位参加(含分包)。
2)图纸会审前各单位应做好图纸自审,形成自审记录,报建设(监理)单位并由其转交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准备。
3)图纸会审纪要由施工单位按建筑、结构、安装等顺序整理、汇总,各单位技术负责人会签并加盖公章形成正式文件。
4)图纸会审纪要是正式文件,不得在纪要上涂改或变更。
5)对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凡涉及设计变更的均应由设计单位按规定程序发出设计变更单(图),重要设计变更应由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后可实施。
6)图纸会审的主要容: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规标准和施工技术装备条件;特殊技术措施在技术上是否有困难、能否保证施工安全;特殊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是否满足需要;建筑、结构、水卫、电气、设备等之间有无矛盾;图纸尺寸、座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是否正确;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是否已反馈并通过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