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证明书(精选多篇)
股东证明合同书

股东证明合同书本合同书由以下双方共同订立,即股东(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声明并承诺:1. 甲方为乙方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证明,并对其股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2. 甲方声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要求。
3.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股份证明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
4. 甲方保证其股份证明的签署和交付是合法的,并且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5. 甲方同意在任何时候,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文件或信息,以证明其对公司股份的所有权和合法性。
二、乙方声明并承诺:1. 乙方承认并确认甲方所持有的股份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保证不会因任何原因否认或质疑甲方的股份所有权。
2. 乙方保证将尊重甲方的股东权益,并在公司经营中给予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利益。
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供有关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透明信息,并保证甲方享有相应的知情权。
4. 乙方同意在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合并重组等情况下,优先通知甲方,并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进行。
在签署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确保充分理解和同意。
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及时寻求法律意见或协商解决。
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并遵守合同约定。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模板)股东出资证明书

(模板)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证明公司股东已经完成了出资义务。
在公司设立、增资或者变更股权结构等情况下,股东出资证明书都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定义、内容、格式、签署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定义1.1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一种书面文件,用于证明公司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
1.2 股东出资证明书是公司设立、增资或者股权变更时的法律依据。
1.3 股东出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内容2.1 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2.2 股东姓名、出资金额、出资方式等详细信息。
2.3 出资日期、出资方式、出资账户等具体细节。
三、股东出资证明书的格式3.1 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采用正式的书面形式,加盖公司公章。
3.2 格式上应当清晰明了,内容完整准确。
3.3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四、股东出资证明书的签署程序4.1 股东应当在股东出资证明书上签字确认。
4.2 公司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4.3 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在出资完成后及时签署,确保法律效力。
五、股东出资证明书的注意事项5.1 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保存在公司档案中,备查不易丢失。
5.2 出资证明书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避免虚假陈述。
5.3 在出资证明书签署前,应当仔细核对所有信息,确保无误。
综上所述,股东出资证明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公司和股东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作股东出资证明书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进行,确保其合法有效。
同时,公司和股东在签署股东出资证明书前应当仔细核对所有信息,以免出现纰漏或错误。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股东出资证明书的相关内容和要点。
股东持股证明书()

股东持股证明书()引言概述:股东持股证明书是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持有股份的重要文件。
它记录了股东的姓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以及持股比例等信息。
股东持股证明书在股东之间的交易、公司治理和股权转让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从证明书的定义、作用、内容、申请和使用等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股东持股证明书。
一、股东持股证明书的定义1.1 证明书的概念:股东持股证明书是由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
1.2 法律地位:股东持股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是股东享有股权的重要凭证。
1.3 证明方式:股东持股证明书可以以纸质形式或电子形式存在,具体形式根据公司制度和法律规定而定。
二、股东持股证明书的作用2.1 股东权益保护:股东持股证明书是股东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工具,可以证明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情况,确保其享有相应的权益。
2.2 股权交易依据:股东持股证明书是股权交易的重要依据,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证明书的交割来完成股权转让。
2.3 公司治理参考:股东持股证明书为公司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可以帮助公司管理层了解股东结构和股权分布情况,从而更好地决策和规划发展战略。
三、股东持股证明书的内容3.1 股东信息:证明书应包含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确保证明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2 持股数量:证明书应明确记录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以便核实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权益。
3.3 签发日期:证明书应标明签发日期,以便确定证明书的有效期限和股东持股的时间点。
四、股东持股证明书的申请4.1 申请流程:股东可以向公司或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股东登记证明等。
4.2 申请条件:股东持股证明书的申请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一定数量的股份或满足公司制度规定的股东资格要求。
4.3 申请费用:申请股东持股证明书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费用金额根据公司制度和证券交易所规定而定。
五、股东持股证明书的使用5.1 股权交易:持有股东持股证明书的股东可以通过证明书完成股权交易,包括股权转让、股份赠与等。
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
尊敬的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愿意向公司出资。
特此,本人出具股东出资证明书,详细说明本人的出资金额、方式和时间等相关事项。
一、股东基本信息
本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二、出资金额和方式
1. 出资金额:本人愿意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出资金额]元整。
2. 出资时间:本人将在公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实施出资。
3. 出资方式:本人向公司出资的方式为现金出资,将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股权转让和其他约定事项
1. 股权转让:本人同意,在公司经营期间,有权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合适的第三方,但需提前[转让期限]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并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转让手续。
2. 其他约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遵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股东意愿确认
本人特此确认,以上所述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并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
若因本人违反承诺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出资证明书,为证明本人愿意向公司出资的真实意愿。
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股东出资证明书的范本,仅供参考。
具体的出资证明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写,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股东证明书

公司股东证明书标题:公司股东证明书引言概述:公司股东证明书是证明某个个人或者实体持有公司股分的重要文件。
它在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权益转让、财务审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股东证明书的内容、作用和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证明书的内容1.1 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公司股东证明书应包含公司的正式注册名称和注册地址。
1.2 股东信息:证明书中应包含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注册号码等个人或者实体信息。
1.3 股分信息:证明书应明确股东持有的股分数量、种类和比例。
二、公司股东证明书的作用2.1 股东大会参预:持有公司股东证明书的个人或者实体有权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2 股权转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股东证明书是证明股权归属的重要文件,能够保障股东权益。
2.3 财务审计:在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时,公司股东证明书可以作为证明股东身份和股分比例的依据。
三、公司股东证明书的注意事项3.1 签署有效性:公司股东证明书需由公司授权的签署人签字确认,确保证明书的有效性。
3.2 定期更新:股东信息和股分信息可能随着公司股东结构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证明书需要定期更新。
3.3 保管安全:公司股东证明书是重要的股东权益证明文件,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或者被盗用。
四、公司股东证明书的申请流程4.1 联系公司秘书:股东可以通过联系公司秘书或者财务部门来申请公司股东证明书。
4.2 提供必要材料:申请公司股东证明书时,股东需要提供个人或者实体的身份证明、股东信息等必要材料。
4.3 审核确认:公司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申请人的身份和股东信息真实有效。
五、结语公司股东证明书是公司股东权益的重要证明文件,对股东参预公司事务、股权转让和财务审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股东在申请和使用公司股东证明书时,应注意保管安全、定期更新和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伤害。
愿本文内容对您有所匡助。
公司法人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精选3篇)

公司法人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公司全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市*****区*****街*****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元)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元。
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年****月****日(公司印章)公司法人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第二篇)合同范文:公司法人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摘要:本出资证明书(下称“证明书”)确认了[公司名称](下称“公司”)股东[法人股东姓名](下称“甲方”)出资[出资金额]人民币(下称“出资”)作为公司的股东。
正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作为公司的法人股东,向公司出资。
甲方特此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1. 出资金额和方式:1.1 甲方现确认向公司出资[出资金额]人民币,作为其持有的[公司名称]股份。
1.2 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
2. 出资款项来源:2.1 甲方特此承诺,所出资款项来源合法合规,并不存在非法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2.2 如果出资款项来源于贷款或其他非自有资金,甲方已取得相关授权和批准,并且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出资责任和义务:3.1 甲方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财务权益。
3.2 甲方应履行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缴纳股东出资款项,对出资款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等。
4. 受限制性条件:4.1 甲方承认并同意,在公司任何股东权益转让或公司解散清算的情况下,其出资款项不可撤回或返还。
4.2 甲方同意,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股东权益受到限制或出资款项受到冻结。
5.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 本证明书的签署、效力、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股东出资证明书模板

股东出资证明书模板
兹证明:
股东姓名:[股东全名]
股东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股东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股东地址:[股东居住地址或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全称](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本公司注册资
本为[注册资本金额]元人民币,分为[股份数量]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金额]元人民币。
股东[股东全名]已于[出资日期]向本公司出资,出资金额为[出资金额]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共计[股份数量]股。
股东[股东全名]的出资方式为[出资方式,如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特此证明,股东[股东全名]已成为本公司的合法股东,并享有相应的
股东权利和义务。
本出资证明书一式[份数]份,股东、公司及相关部门各执[各自持有的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名称(盖章):[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日期]
请注意,此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使用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公司资信证明精选3篇

公司资信证明精选3篇致某某某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兹有某某某某等同志共事宜,需登某某某籍某某某某轮,请予签发本航次有效的临时《登轮许可证》。
我司核实了该登轮人员的有效证件,确认了其登轮意向已获得船方认可,并且已向其宣传了各项登轮管理规定并能督促其认真遵守。
公司某某某(盖章)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街某某号。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元):某某(股东姓名或名称)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元。
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公司印章)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与我公司合作零售商中有部分续签合同原件未能于我公司留存,特出此证明,并保证该证明的真实性。
以下提供信息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2.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3.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无法提供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4.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续签合同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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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证明书(精选多篇)第一篇:公司股东证明书公司股东证明书中华编号编号: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或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出资日期: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核发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出资证明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其他用途;2.本出资证明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有效。
相关说明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2.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样本一、公司全称:××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住址:××柿×市××区××街××号。
三、公司登记日期:××年××月××日。
四、公司注册资本:(元)五、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向本公司缴纳出资元。
该股东自本出资证明书核发之日起,享有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
核发日期:××年××月××日(公司印章)3.公司股东出资瑕疵的问题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和出资瑕疵问题一直是公司领域比较多发的问题。
由于出资瑕疵直接导致法人财产的减少,大大增加了其它市场主体与之交易的风险,使债权得不到充分的财产担保。
其结果不仅是对具体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同时对整个社会信用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以下本文将就股东出资瑕疵的表现形式、性质及其相关的责任等问题进行解析。
一、出资瑕疵的界定出资瑕疵,是指公司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行为。
包括出资义务不履行和出资不实两种情形。
拒绝出资、迟延出资、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均属出资义务不履行。
后者则指《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与前者不同,出资不实不适用于以现金出资的情形,且其必须以实际出资的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出资额为条件。
我国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即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并由各股东全部认足,在公司设立前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否则公司不得设立。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抽回投资。
股东出资瑕疵显然违背了公司法这一原则。
对市场交易主体而言,交易的安全性与盈利之目的一样,都是其重点考虑的因素。
作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公司财产的多少必然影响到交易对方的债权能否实现,影响双方交易的安全性。
实务中有的人往往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的特点,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使公司成为“空壳”,负债经营;其运营的资金相当部分来源于债权人,一旦公司发展不顺利,债权人要执行公司财产时才发现根本没有有价值的财产可供执行,使债权落空。
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套用了债权人的资金,而且将投资风险实际上转嫁给了债权人。
对债权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
出资瑕疵同时也是对其它按章程履行了出资义务的股东权益的损害。
公司得以持续经营的重要前提之一即其有充足的资产,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的股东享有与其出资比例不符的经济利益,对其它股东也有失公允。
公司法上设立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本意是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投资。
所以这一制度所侧重保护的并非债权人,而是股东。
但从现实来看,这一制度往往被利用作转嫁风险的工具。
在对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保护上,显然已经失衡。
因此,尽管因缺乏灵活性而受到批评,但我国公司法上采取法定资本制仍有其现实必要性。
二、出资瑕疵产生的法律后果(一)公司未能取得工商登记按我国《公司法》规定,在申请公司登记时须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如因股东出资瑕疵问题,导致验资机构不予出具验资证明,公司无法成立的,即应向其它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后,除另有约定外,股东仍有继续出资或补缴出资的义务,公司仍可继续设立。
(二)公司已登记成立股东出资存在瑕疵但取得公司登记的,可引起多种法律效果。
1、股东的补缴义务:股东之间的关系开始于股东之间缔结的发起人协议,但在这一契约下各方当事人并不因此而取得股东资格,而仅仅是启动了公司设立程序。
在公司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这一契约即为公司章程所取代,各股东取得股东资格,并确定其出资的义务和份额,因此股东的出资义务源于公司章程。
从公司章程性质来看,其首先是各股东之间的一项契约,其次是作为公司的根本制度。
从最简化的角度来看,单一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可视为股东以其出资换取作为公司股东的资格,享有股东权。
因此股东违反公司章程的,实际上同时违反了两种性质的契约,需承担两方面的违约责任。
但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向公司履行,而不是向其它股东。
如果公司已经成立,则其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作为出资的接受方,由其向股东主张权利是理所当然的。
与此同时,工商部门作为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也有权责令改正,即要求股东补足出资,并可处以罚款。
2、其它股东的连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未能补足出资的,公司其它股东负有连带补缴的义务。
按《公司法》规定,股东有出资不实情形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即首先由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自行补缴;未能自行补缴时,再由其它股东补缴。
这里仅规定了出资不实情形下其它股东的补缴责任,对股东未实际出资或迟延出资情形下是否仍适用其它股东的连带补缴责任,则未予明确。
这一连带责任的法理依据何在?本人以为,各股东在共同发起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类似于合伙性质的组织,并共同承担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其它不利后果。
我国公司法所实行法定资本制,并要求股东在公司成立前足额缴纳出资,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这一法定责任所针对的不是某一股东,而是发起人全体。
而且不以责任人的过错为前提,只要有资本不足的事实,即产生股东之间的连带补缴责任。
其它股东补缴后,可以向出资瑕疵股东追索赔偿,也可按实际出资比例对股权进行调整。
3、补缴出资(来源说明好范文网:)前股东权的分配公司运营和股东享有股东权的基本前提都是股东对公司的出资。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迟延出资、抽逃出资,却要按公司章程规定份额享有股东权,显然有违利益与风险一致性的原则。
因此股东出资存在瑕疵的,应按其实际出资份额享有股东权;未出资的,即不应享有股东权。
如在发现出资瑕疵前公司已经向该股东分派过红利,应对该部分收益的全部或超过部分进行追缴,再按比例分派给其它股东。
4、对债权人的保护股东出资瑕疵直接导致公司法人财产的减少,对债权人实现债权显然不利。
而公司基于各种原因,实际上可能并不会向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追索。
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利的角度,赋予其向出资瑕疵股东追索的权利是有必要的。
但这一追索权的设置存在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上的障碍。
因为在公司设立后,公司本身即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公司与债权人的交易同公司股东并无直接联系。
由此产生的债务和交易风险应由公司以其财产独立承担。
因此,在对债权实现没有实质性障碍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应对公司内部的事务进行干涉。
但从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来看,股东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公司可以要求股东按章程出资或补足差额。
即公司对出资瑕疵的股东享有债权。
在公司怠于主张其债权,使债权人债权难于实现的,债权人应可参照合同法领域的代位权制度,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股东补足出资及迟延期间的利息,并由其它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的,这一制度同样应予适用。
实践中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直接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基于侵权赔偿。
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可视为公司对外公示的债务担保能力,交易相对人基于对公司担保能力的信任而与之交易。
股东恶意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出资不实的行为,使得公司公示的债务担保能力与其实际履行能力不符,实际上是对不特定交易相对人的欺诈。
因此在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应由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从结果来看,该种观点有一定道理。
但出资瑕疵是否一定构成欺诈则不一定,而且侵权的主体是某一股东还是股东全体?也存有疑问。
如果只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某一股东,则只能由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其它股东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如何认定属全体股东共同侵权,则其它股东所承担的就不仅是补充性的连带责任,而是一般性的连带责任。
而且侵权造成的损害范围如何界定也是一个现实问题。
综合来看,代位权制度相对更符合债权人这一权利的特征。
(三)公司被撤销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设立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登记,情节严重的,公司登记机关可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将被视为自始即无法人资格。
此外,如因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实收资本少于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使公司登记机关不主动撤销其登记,其同样会因不符合设立公司的基本条件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缺失。
公司被撤销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其法人资格被否认,但其实际上形成了一个经济实体,而且可能已经展开经营活动,如进行生产、对外签订合同。
对这一经济组织及其经营活动如何定性?综合来看,这种情形比较类似于合伙。
因此可以比照合伙企业有关制度进行调整。
对外由所有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各方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包括公司设立的费用、经营亏损、公司登记机关的罚款等。
一个突出的实际问题是:出资存在暇疵的股东是否还有义务补缴出资?虽然股东出资的义务存在于公司成立之前,但公司设立无效后,公司章程的目的显然已经落空,继续要求股东按照章程规定出资已经没有意义。
对债权人和其它按章程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的人来说,以该股东的出资对公司设立的费用和设立无效的损失负责并未超出其本来意思,因此要求其继续出资并无不妥。
本人以为,公司既已不复存在,则无所谓“出资”义务。
此时各方关系转化为所有出资者(即无效公司的股东)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设立无效的结果承担责任,其中当然包括当初拟出资而未出资或不足的部分。
在这种情形下,“出资”实际上已转化为“赔偿”。
综上,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和股东出资设置严格条件是有其现实必要性的。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要强调交易的灵活性,也不能忽视正常市场主体对交易安全性的合理期望。
只有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社会经济才能稳健发展。
第二篇: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证明书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成为有限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书。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丢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