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励制度-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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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提高企业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质量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程质量奖励制度第五条工程质量奖励制度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

第六条个人奖励的条件:(一)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二)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三)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

第七条集体奖励的条件:(一)工程项目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二)工程项目质量取得显著进步的;(三)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

第八条工程质量奖励制度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三、工程质量惩罚制度第九条工程质量惩罚制度分为个人惩罚和集体惩罚。

第十条个人惩罚的条件:(一)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二)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三)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个人。

第十一条集体惩罚的条件:(一)工程项目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二)工程项目质量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评定中出现严重问题的集体;(四)在其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集体。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惩罚制度惩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停职检查、降级、撤职等。

四、奖惩实施的程序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奖励和惩罚由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奖励和惩罚的申报、审核、审批程序如下:(一)个人奖励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二)集体奖励由所在单位申报,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三)个人惩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四)集体惩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施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施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一、引言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使用功能。

为了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施工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二、奖励制度(一)对于在施工质量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团队或个人,将给予以下奖励:1、质量优秀奖对于在单个工程项目中,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合同约定标准,且在质量检查中表现优异的施工团队,给予质量优秀奖。

奖励形式包括荣誉证书、现金奖励等。

奖励金额根据项目规模和质量提升程度确定,一般为项目合同金额的X%至X%。

2、创新质量奖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有效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创新质量奖。

奖励形式为荣誉证书和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现金奖励金额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效益确定。

3、质量先进个人奖对于在质量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为保证施工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质量先进个人奖。

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以及晋升机会等。

(二)奖励的评选标准和程序:1、评选标准施工团队: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X%以上,无重大质量事故,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工程资料齐全、规范。

个人:严格遵守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质量职责,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提出有效的质量改进建议。

2、评选程序由项目部提出推荐名单,并提交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评估。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确定获奖名单。

三、惩罚制度(一)对于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团队或个人,将给予以下惩罚:1、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一般质量事故,对相关责任团队或个人进行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除了承担经济损失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降职、撤职等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质量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不按照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团队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等处罚。

罚款金额根据违规情节和造成的损失确定,一般为X元至X元。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地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设计要求,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及个人工作人员。

3.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二、奖罚标准(一)奖励标准1. 优秀施工团队奖: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表现突出,无重大质量事故的施工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荣誉证书。

2. 质量创新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3. 先进个人奖:对于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避免质量问题的个人,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二)处罚标准1. 质量不合格处罚:对于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2. 违规操作处罚:对于违反施工操作规程,造成质量隐患的个人或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迟延交付处罚: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延期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三、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奖励建议,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 处罚程序:由质量监督部门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罚意见,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奖罚执行1. 所有奖励和处罚均需公示,接受全体参建人员的监督。

2. 奖励资金由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确保奖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处罚所得款项用于工程质量改进和安全教育培训。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二篇)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二篇)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整体控制、全过程质量保证”的原则,确保项目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奖励和处罚应公正、公平、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通过正当途径通知相关当事人。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工程质量管理部门。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第七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管理: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审查,确保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三)材料管理:对施工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使用符合要求。

(四)检测监控:对工程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五)验收管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六)质量记录:对工程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证和追溯。

(七)质量反馈:及时向相关方面反馈工程质量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全面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文件,明确工作内容和质量目标。

第三章工程质量奖励制度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奖励应根据项目完成的质量目标和工作表现,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事先制定工程质量目标和奖励的评定标准和程序。

(二)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定奖励,遵循激励鼓励的原则。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惩制度旨在明确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标准,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
术员、安全员等。

3. 奖惩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做出,并将结果公示于所有相关人员。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2. 对于在技术创新、成本节约、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物质
奖励或者晋升机会。

3. 对于积极参与项目管理改进,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
者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员工,将给予停职反省直至开除的处分。

3. 对于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奖惩程序
1. 奖惩事项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提出,并提交至项目管理团队审议。

2. 对于需要执行的奖惩措施,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记录在案。

3. 对于受到奖励的员工,应当在团队会议中进行表彰;对于受到惩罚的员工,应当在适当
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附则
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项目管理部门,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公司项目部奖罚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部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项目部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项目部,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三条奖励原则:1.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2. 公平、公正、公开;3.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

第四条奖励范围:1.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表现突出的;2. 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3. 在施工进度管理中,提前完成或超额完成工程任务的;4. 在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方面有突出贡献的;5. 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为项目部赢得良好声誉的。

第五条奖励形式:1. 荣誉称号:如“优秀项目经理”、“优秀技术负责人”等;2. 经济奖励: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金;3. 培训机会: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三章罚则第六条罚则原则:1. 严肃纪律,严明奖罚;2. 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3. 罚有度,罚有据。

第七条罚则范围: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2. 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因工作失误导致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的;3. 在施工进度管理中,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的;4.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5. 在团队合作中,消极怠工,影响团队正常工作的。

第八条罚则形式: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罚款:根据违规程度和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3. 撤职: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撤职或辞退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奖罚管理制度,旨在激励项目部全体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为建筑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工程管理奖惩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工程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

3. 工程项目部应将本制度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奖励制度1. 质量奖励1. 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并视情况给予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2. 对于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升工程质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奖励。

2. 进度奖励1. 对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扬和奖金。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有效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进度的行为,给予特别奖励。

3. 安全奖励1. 对于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对于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表现突出,提高团队安全意识的行为,给予认可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惩罚1.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处理。

2. 对于故意隐瞒质量问题,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直至开除。

2. 进度惩罚1. 对于无故拖延工程进度,影响整体工期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改正。

2. 对于重复延误且无正当理由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罚款或降级处理。

3. 安全惩罚1.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不服从安全管理,影响他人安全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四、执行与监督1. 工程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奖惩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2. 任何奖惩行为都应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并经过委员会讨论决定。

3. 对于奖惩结果,应及时公布于全体参与人员,确保透明公正。

4.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须经项目管理高层批准后修订。

五、结语。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一、奖励措施
1. 质量奖励:对在质量检测中连续达标或超出预期标准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2.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关键节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
奖励。

4. 安全奖励:对于长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记录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二、处罚措施
1. 质量处罚:对于施工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
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2. 进度处罚:对于因个人或团队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
责任追究。

3. 安全处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潜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根据后果的严重性进行
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4. 纪律处罚:对于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影响团队合作和项目秩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
纪律处分。

三、执行与监督
1. 公正透明:奖罚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奖惩标准和
结果。

2. 定期评审: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审和调整,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3. 多方参与:奖罚决策应有项目经理、监理、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的参与,确保决策的合理
性和公正性。

4. 记录归档:所有的奖罚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作为日后评估和审计的依据。

四、附则
1. 解释权: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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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施工企业从开始施工准备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其目的在于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工期生产用户满意的建筑产品。

为了更有效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企业的竟争力,特制定如下制度:—、总则。

1、施工队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制。

建立以队长为领导、技术员中间控制、专职质量检查员基层检查的三级管理体制。

2、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应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从而提高自已的工作质量。

对工作成绩好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年终时给予个人500~5000元奖励;对工作成绩差的,年终时给予施工队质检员(施工人员、班组长)500~5000元的罚款。

项目部有权撤换不称职的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

3、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作业班组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的,每项或每处将处以罚款1000~5000元;对执行好的,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4、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施工中必须坚持隐蔽工程不经检查验收就不准隐蔽的原则。

每一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经过班组自检、队质量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复检,在确认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

在每次隐蔽验收时,工长、质检员及各工种至少两名工人必须到场,会同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检查验收。

对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作业班组必须及时彻底地整改,不得推诿、敷衍、蒙混过关。

对实施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好的,每次给予班组或个人200~500元的奖励。

对不认真进行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的,每次给予班组200~1000元的罚款,给予质检员或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5、在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工长、质检员必须跟踪预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对不重视预检,造成隐蔽验收时出现较大错误的,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6、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形成许多中间产品,如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它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某一分项工程一部分已完工,而别一部分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品不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则其成品就可能造成操作,以致影响质量。

因此,各工种、各班组之间必须相互注意成品保护。

对不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造成影响工程质量的,给予班组200~5000元的罚款,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100~500元的罚款。

7、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测和验收。

加强试验和计量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充分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

若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用到工程上的,除必须返工外,给予责任人(施工人员、班组长)500~2000元的罚款。

8重视事后的评比、总结和经验积累。

对质量好的、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对质量差的,要认真总结分析,查出根源,在以后施工中一定要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二、钢筋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

1、施工前,钢筋工长必须熟悉图纸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对复杂节点部位,必须先画出施工大样图并制定专项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报请项目部审批同意。

然后按图纸、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向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对钢筋工长不熟悉图纸、规范等或对复杂节点部位未先画出施工大样图并未制定专项保证措施的或未向班组进行有关交底而导致施工出现错误的,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 丿元。

2、钢筋进场后,应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复试是否合格。

对无出厂合格证、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用到工程上,除必须返工外,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元。

3、钢筋成型前,应检查有元锈蚀现象,对锈蚀钢筋必须除锈;对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对锈蚀钢筋不经除锈或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用到工程中去的,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 元。

4、柱、墙筋的施工:1)柱、墙筋生根时,柱、墙筋位置必须用油漆标出外边线,柱、墙筋的锚固长度、根部的箍筋或水平筋的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固定牢固。

对上述的每根钢筋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丿元。

2)柱、墙竖向筋连接前,必须将钢筋清理干净。

柱、墙焊接接头或绑扎长度,均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

柱、墙焊接头必须先班组自检,后队质检员复检,然后经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若发现污染的钢筋未清理干净的或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的(指接头处轴线位移偏差2mm,偏折角大于40,焊渣未清理干净等)或绑扎长度不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或不按验收程序进行施工的每一个根钢筋,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元。

3)柱墙筋接头的位置必须相互错开,在受力筋直径35d区段落范围内(且不小于500mm)的同一个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

若接头未相互错开或在规定范围内同一根钢筋有两个接头,对每一根不符合要求的钢筋给予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丿元。

4)每层板结构施工时,柱墙插筋必须参照上一层柱(暗柱)、墙体的配筋图进行轴线位置、截面尺寸、钢筋规格及数量等的复核、调整。

验收时,若发现一根柱筋的轴线位置发生偏移,偏移在5cm以内时,每偏移1cm对班组罚款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 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元;偏移在5cm以上时,每偏移1cm对班组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5000元。

对截面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或一根柱,对班组罚款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5000元。

对钢筋规格或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时,每发现一根不符合要求的钢筋对班组罚款5000元,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5000元。

5)浇筑砼前,对伸出板的面的柱(暗柱)、墙竖向筋,放线工必须用油漆标出外边线。

对钢筋不到位的,必须调整到允许仿差范围内,并用两道箍筋或两道较硬直的螺纹钢筋作为临时定位的横筋以保证柱筋或墙筋的位置正确,且整齐顺直。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班组罚款200~5000元,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元。

6)绑扎钢筋或水平筋时,必须在柱墙筋上画好间距。

然后进行绑扎,主筋必须到位,箍筋或水平筋必须水平、数量足够(含梁板内数量)、间距均匀(允许偏差控制在土20 mm以内;柱墙筋在端部或转面处的收头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根水平筋或箍筋,给予班组罚款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5000元。

7)对柱墙封顶筋,每发现一根钢筋锚固长度、位置、弯钩朝向不符合图纸要求的,给予班组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元。

8)柱墙筋的保护层垫块必须固定在主筋上,垫块数量以能保证钢筋保护层符合要求为准。

柱墙筋的拉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如发现上述任何一项的一处不符合要求,给予班组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元。

5、梁板筋的施工1)在柱模(含柱头修补)未校正、加固完前,梁筋不得绑扎,否则,每个柱头对班组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2000元。

2)梁筋穿过柱了或墙体部位要正确,不允许出现梁筋在梁模内不居中、“并筋”等现象。

梁筋焊接头,其上层筋不宜设在箍筋加密区内(受拉区内),下层筋不宜设在跨中(受拉区内)。

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给予班组罚款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0元。

3)梁板筋的钢筋规格、数量必须正确,钢筋间距、搭接长度、锚固长度、骨架截面等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钢筋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5mm (即不允许出现“并筋”现象);钢筋焊接长度不得小于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长度,钢筋焊接接头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2mm,弯折角度必须小于4度(接头处钢筋焊接前必须弯折);梁负弯距筋位置不宜过低(上下两排筋之间宜用短钢筋隔开,再用扎丝绑牢),梁负弯矩筋伸出柱边或梁边长度应等长且不得小于设计长度;挑梁弯起筋的位置必须安放正确;板中的马凳筋应置于板上、下层筋之间,且固定于下层筋上,不得落于模板上;板筋的弯钩角度、朝上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数量要适宜(决不允许出现因保护层过小,造成砼表面的泛锈现象)。

以上要求,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对土建队罚款1000~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0~10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0~5000 元。

4)奖励。

对上述规定执行好且施工质量好的,每层第次给予工长或质量员1000~5000元奖励,对责任班长给予200~5000元奖励。

三、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

1、施工前应根据结构形式及现场施工条件,对模板进行设计,对特殊截面形状要定做专用模板。

在绘制全套模板设计图的基础上,确定模板、钢管的合理配置数量。

并验算模板和支撑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对模板和支撑系统的特殊部位(如后浇带处、悬挑处、外墙大角及拐角、转换梁及反梁、加厚板处、电梯井、门窗洞、外挂现浇板、接茬处等)要重点加固,并指派专人负责,严禁出现漏洞。

如出现坍架子等重大质量事故,给予班组罚款5000~20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0~1000元。

2、柱子、剪力墙的模板在拼装时应留清扫口或灌浆口,对少留或不留清扫口的,每少留或未经清理干净而先封清扫口的,给予班组罚款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0~2000元。

3、模板施工前,应放好轴线、模板边线,搞好控制线,模板底口应做砂浆找平层。

4、柱墙筋、水电管线等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支模。

若业主、监理公司尚未验收,班组擅自封模隐蔽的,除必须返工重新验收外,对每根柱或每段墙,给予班组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0~2000元。

5、柱墙模的施工1)墙模从底面起2m以内,紧固钢管及螺栓坚向间距不得大于45cm,从底面起2m以上,紧固钢管及螺栓竖向间距大得大于60cm并且采用加重双螺帽。

对不按以上规定施工,造成涨模等质量事故的,每发现一处给予班组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0~10000 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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