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环境友好,规范建设工程管理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最终责任,确保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2. 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并及时提出质量问题整改意见。
3. 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三、质量管理要求1. 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确保设计符合国家建设标准。
2. 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操作,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货、验收、使用、保管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四、质量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程质量验收1.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申请质量验收。
2. 工程质量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3.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六、质量问题处理1. 在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停工或停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检查,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做出整改计划并落实。
3. 质量问题应当及时追责,由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质量管理宣教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的宣教工作,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宣传,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1.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2.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问题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优秀5篇)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优秀5篇)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篇一一、总则1、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特别是本市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及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2条)以后,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内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使集团公司在建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努力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措施得力、信誉良好的建筑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2、贯彻落实企业质量方针,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3、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
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4、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子分公司、项目部依据本制度制定其具体实施细则。
二、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1、质量方针:质量第一、服务第一、2、质量目标:集团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竣工一次验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年“白玉兰奖”创优项目1个,年“市优质结构奖”创优项目1个及1个以上。
三、企业质量管理保证体系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2、公司设置“工程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质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质量管理第一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责,下设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受上级单位督导。
4、各项目部应积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确保质保体系正常运行。
5、各管理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的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6、质量保证体系图;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框图四、企业质量管理机构1、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按三个层级进行层层管理。
第一层为公司高层领导层级,第二层为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层级,第三层为项目部层级。
2、公司总部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2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所属子、分公司须设立独立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配置1人以上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并应专业齐全。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一、引言建筑公司是一个组织机构复杂、涉及多个专业的企业,为了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制定并执行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员工行为规范、工作流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对建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员工行为规范1.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保守商业秘密: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包括项目信息、客户信息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人员。
3.尊重隐私权:员工应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查阅、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4.不得偷窃公司财物:员工不得私自占用、盗窃公司财物,对发现的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
5.礼貌待人:员工应彼此尊重,与同事、客户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不得使用恶言恶语。
三、工作流程管理1.工作分配与监督:公司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岗位要求,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评估。
2.工作时间和休假:公司应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和加班情况,并规定员工的休假制度,以保证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3.项目管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计划、进度控制、质量验收等环节,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绩效考核: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提高工作效率。
四、人力资源管理1.招聘与培训:公司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岗位职责,进行招聘和培训,以保证员工具备所需的专业技能。
2.薪酬福利: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表现,合理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3.职业发展:公司应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和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培训的机会,激发员工的事业心和主动性。
4.岗位轮岗:公司应定期安排员工进行岗位轮岗,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质量控制1.安全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控制,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地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包括新建、扩改、装修等各种类型的建筑项目。
第三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质量、进度”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需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全过程监管。
第五条建筑工地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设定、质量控制、质量检查、质量整改与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建筑工地质量目标应根据项目要求和技术规范确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施工质量控制第七条建筑工地施工质量控制应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包括工艺要求、质量检查、材料管理等方面。
第八条施工工艺要求包括工序文件编制、工序顺序控制、标准化施工等。
第九条施工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自检、互检和专项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第十条建筑工地材料管理应建立档案,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选材、检验、保管和使用。
第四章质量检查与验收第十一条建筑工地质量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质量验收跟踪、分部检查等环节。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记录,整改情况应在规定期限内反馈。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质量验收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用户要求。
第五章质量整改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措施应有效并及时填报整改报告。
第十五条对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应明确,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追究。
第十六条相同或类似质量问题的频繁发生,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处以相应处罚。
第六章安全保障措施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必须理顺施工顺序,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艺,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七章培训与提升第二十条建筑工地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建筑施工工地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工地规章制度一、安全管理规定1、入场培训所有进入施工工地的人员,包括工人、管理人员、访客等,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地的危险因素、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未经培训者不得进入工地。
2、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对于特殊作业,如焊接、切割等,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面罩、手套等。
3、施工设备与机械施工设备和机械必须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网。
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
5、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
作业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6、临时用电临时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电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箱要上锁并由专人管理。
7、安全标识在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通道口、楼梯口等位置,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
8、事故报告与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对事故要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质量管理规定1、施工图纸与技术交底施工前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图纸,理解设计意图。
施工人员要接受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质量标准和要求。
2、材料质量所有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假冒伪劣材料。
3、施工工艺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对于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要进行旁站监理和验收。
4、质量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质量检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阶段性验收等。
5、成品保护对已完成的施工部位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在后续施工中受到损坏。
三、进度管理规定1、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月计划、周计划和日计划。
建筑单位质量规章制度

建筑单位质量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单位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本规章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类工程建设单位。
第二条建筑单位质量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建筑单位各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促进工程施工的规范、科学、安全,并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第三条建筑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和贯彻本规章,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建筑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四条建筑单位应当设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任务,确保施工过程有序、安全、高效。
第五条建筑单位应当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和条件,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并及时调整计划以应对不可抗力事件。
第六条建筑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范,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七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和成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建筑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九条建筑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质量验收。
第三章质量保证第十一条建筑单位应当在施工前认真组织设计、材料选购和施工方案确定,确保施工过程有序。
第十二条建筑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不发生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建筑单位应当设立质量跟踪制度,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
第十四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档案,保存施工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查阅。
第十五条建筑单位应当为工程建设提供质量保证书,并接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有序。
第十七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建筑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公司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工程建筑公司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工程建筑公司规章制度〔精选10篇〕工程建筑公司规章制度〔精选10篇〕工程建筑公司规章制度1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平安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工程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2、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项罚责任人50元3、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措施,或擅自修改平安措施者,造成平安隐患罚责任人100元;4、脚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电梯,搭吊、施工用电,不按有关规定进展验收而使用,罚责任人50元;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平安帽,不系帽带,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人罚款20元,在高处悬空作业不栓平安带者每人罚款50元;6、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有防晒设施和明显的防火标志,应安装有出厂合格证的保险装置,乙炔与氧气瓶存放点要保持不小于5m的平安间隔,凡违章者罚责任人50元;7、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应装各种限位器,吊钩保险齐全,灵敏可靠,凡不全或失灵,符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8、起重机械作业违背"十不吊"规定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司机等责任人罚款100元;9、对挪动平安设施,如跳板、平安网、盖板、防护栏杆、外架等不及时复原的违章者罚款50元;10、各种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防护罩,机械保持清洁光滑,螺丝紧固,凡无罩、不卫生、光滑差、螺丝松动、每台机械罚责任人20元;11、配电箱要符合标准,门锁齐全,有防雨设施,箱内无杂物,清洁卫生,下班或停电必须切断电上好锁,对上述违背者罚款责任人50元;12、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那么,熔丝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胶开关外壳不得有破损,对违章者罚款50元;动力电必须按要求进展接零保护,地下室、楼梯、电梯部位必须用平安电压,电线、电缆架设,绝缘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13、高处作业者包括楼层内,严禁向、向地面抛掷任何东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块、垃圾等,凡违章者处分50元。
建筑公司质量科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质量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通过规范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2. 质量科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质量科应设立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2.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定期接受质量管理培训。
3. 质量科负责制定年度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监督检查计划等。
三、质量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前,质量科应审核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2. 材料管理: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经过质量科的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施工过程控制:质量科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执行情况。
4.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质量科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四、质量控制措施1. 技术交底:每个工序开始前,技术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2. 三检制:实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三检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质量奖惩:建立质量奖惩机制,对于质量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质量问题的责任方进行处罚。
五、质量改进1. 质量科应定期收集质量信息,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2. 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3.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和更新,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需求。
六、文件与记录管理1. 质量科应建立和维护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质量计划、检查记录、改进报告等。
2. 确保所有质量相关文件和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七、监督与审计1. 质量科应定期对内部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邀请外部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科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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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制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二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周例会制度
二、质量检查制度
三、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四、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度
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
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
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
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
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
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
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
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
⑸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⑹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⑵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⑶参加图纸会审
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⑸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⑹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⑺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⑼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具体执行《程序文件》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⑽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
⑾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及质量分析
四、生产副经理质量责任制
⑴协助项目经理制订项目、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
⑵定期检查方针、目标的执行情况,确保总目标的实现
⑶负责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教育,帮助项目建立和指导小组活动和整理成果资料,表彰全面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有成效的优秀小组。
在项目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⑷严格按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⑸协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项目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落实项目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⑹组织工长,班组长进行工序自检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对每道工序的质量负责
⑺对项目不合格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
对违章作业拒不改正的人,有教育处理的责任
⑻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预检、交工验收
⑼负责物资进场验收,工程分包工作
五、质量员质量管理责任制
⑴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制定的各类技术规程、规范、工艺标准、质量验评标准和各种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⑵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检查,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半产品的使用
⑶负责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对重要部位、隐蔽部位进行检查和施工班组间交接检查
⑷加强工程质量业务管理,建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台帐
⑸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及时上报
⑹负责对本工程项目内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对工程进行预隐检查,办理主体结构的完工和签订手续
⑺参加上级质量部门对本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现场会,并负责介绍情况和提供所需的各项质量资料
⑻及时上报年、季、月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和工程质量小结
第二节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周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使项目部管理层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质量情况,科学地搞好项目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⑴项目质量例会应每星期召开一次。
重要工序质量分析会应根据施工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下,当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有较大的倒退趋势)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召开质量研讨会,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法(或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⑵工程质量例会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项目部质量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仓库管理员、施工机械操作员、施工班组长等应参加会议
⑶质量例会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本周施工情况,原材料质量情况,送检结果,过产品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改正要求,施工进度情况,施工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情况,施工安全情况等;下一阶段的施工安排等。
⑷工程例会要做好例会记录,与会人员要签到,会议内容整理后要及时以文件的形式发至各施工班组,项目部资料员要收集例会记录,并归档形成工程质量资料
二、质量检查制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⑴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饿积极作用
⑶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⑷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
⑸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⑹建立样本制。
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
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⑺建立三检制度。
各分包单位、外包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
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止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⑻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担
⑼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⑽建立健全混凝土开盘申请及拆模申请制度。
浇筑混凝土前均须办理浇筑申请手续,若不办理此手续不得进行浇筑。
混凝土拆模时间必须按照技术要求,不得随意拆模
三、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要求和公司管理体系要求,制定本制度
⑴安全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公司进行预检收,达到合格标准要求后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业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⑵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分部工程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分公司、业主、监理等部门共同验收
⑶分项工程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合格基础上,由技术负责人组合子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共同自检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⑷检验批验收: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基本单位,也是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的依据,为保证工程质量、检验批验收实行“三检制”:施工完成后施工班组先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报质检员组织后道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共同进行交接检,最后由质检员邀请监理进行验收。
四、工程质量评定、核定制度
⑴依据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执行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⑵分项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班组长参加评定,由专职质检员核定
⑶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负责人、工长参加评定,专职检察员核定,其中地基和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由企业技术部、质量安全部组织核定
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几乎、质量部参加评定。
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签证负责
⑸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后,将与关评定资料提交质量监督部门申请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