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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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

大学学代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治理中的作用,规范和维护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的最高学生代表机构,是全校学生的根本利益维护组织。

第三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校内学生自治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道德风尚,负责向所代表的广大学生汇报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各项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和代表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若干名组成,下设秘书处。

第七条代表委员会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八条主席团负责召开和主持全体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工作计划、议程,执行全体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九条代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的立法机关,行使最高权力。

第十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重要事项。

第三章代表选举第十一条代表委员会代表由各学院代表根据候选人的资历、政治表现、社会活动、个人品行和辩论表现等进行评议,最终确定当选代表。

第十二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每届任期为一学年,结束后可连任。

第十三条代表委员会代表在任期内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向他人兜售选票。

第四章代表职责第十四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权对学校的校务工作进行监督,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对学生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保障学生权益。

第十六条代表委员会代表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做好学生工作。

第五章大会程序第十七条代表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可召开临时全体代表大会。

第十八条全体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议程由主席团制定。

第十九条全体代表大会需全体代表过半数出席始能举行。

第二十条全体代表大会议程应提前三天告知全体代表,并在代表委员会指定的会议地点举行。

第二十一条全体代表大会决议需过半数代表出席通过。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管理,保障学代会的正常运作,充分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学校稳定。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3. 坚持团结、务实、创新,发挥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三、学代会的组织架构1. 学代会由全校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按照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2. 学代会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学代会工作。

3.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的日常事务。

四、学代会的职责1. 选举产生学代会主席团。

2. 审议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学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学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

5. 审议学校学生代表提案。

6.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7. 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学代会的召开1. 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

2. 学代会召开前,由学生会向各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征集提案。

3. 学代会召开时,代表应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4. 学代会召开期间,代表应积极发言,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

六、学代会的提案处理1. 学代会提案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审查通过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负责跟踪落实。

3. 提案处理结果应及时向学代会报告。

七、学代会的监督1. 学校党委、团委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2. 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学代会工作进行协助。

3. 全校学生代表对学代会工作进行监督。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生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生实行自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它的常设机构是生物医学工程系学生会。

学生代表大会是由学工办领导下的学生会负责召开。

第二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工作职能:
1、参加一年一届的学生代表大会;
2、审议并选举学生合会干部学生代表;
3、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听取并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4、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评议;
5、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并重新实施学生会各项策划。

第四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并对全体同学负责。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如在任期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后,学生会有权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五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XXX,全面负责常委会工作,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并召开委员会议。

第六条召开时间: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上是每年的三月份、九月份,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迟的,学生会须在重订时间前两周得到学生代表的确认,否则不予改动。

第二章监票组产生举措
第七条总监票人由学工办老师担任,总监票人有监督、指导监票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监票人名单肯定后须提交学工办老师审核经由过程。

第九条监票人由学生会选举审核经由过程后产生。

学校学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学代会工作制度

一、总则为了充分发挥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在学校学生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的性质和任务1. 学代会是学校学生最高权力机构,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

2. 学代会的任务:(1)审议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的重大决策;(2)监督学校学生工作计划的实施;(3)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和要求;(4)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5)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

三、学代会的组织机构1. 学代会设主席团,负责主持学代会日常工作。

2.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3. 学代会设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

四、学代会的召开1. 学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2. 学代会的召开由主席团负责组织,提前一个月向全校学生公布会议议程、时间、地点。

3. 学代会代表由各学院、班级民主推选产生,代表人数原则上不少于全校学生总数的5%。

4.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4)热心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五、学代会的职权1. 听取和审议学校学生工作总结报告;2. 审议和通过学校学生工作计划;3. 审议和通过学校学生工作经费预算;4. 对学校学生工作重大决策进行表决;5. 对学校学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6. 选举产生学生会组织。

六、学代会的表决和决议1. 学代会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 学代会决议需经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 学代会决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全校。

七、学代会的监督1. 学代会代表对学校学生工作有权进行监督。

2. 学代会代表有权对学校学生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质询。

3.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对学代会的监督工作给予支持和协助。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中心小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一、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1、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是我校对学生日常管理制度上民主的体现,是辅助我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

2、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全体学生对我校日常学生管理工作及少先队大队部工作的监督机关。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组成及任期1、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出的代表组成。

代表产生时间为每年新生入学后由各班级选举产生。

2、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按各班级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出代表团团长。

3、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年,一年内如有变动,代表团团长可提出更换人选。

一年后代表身份自动失效,如有意愿继续担任学生代表可参加次年的学生代表选举。

4、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

5、如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会议。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1、监督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听取和审议少先队大队部的工作报告;2、对学生提交议案的审议与整理;3、每年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4、对学生代表大会的责任和义务的修改。

四、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办法(一)选举基本办法本次代表选举采取班级内部选举制,各年级各班班委会内部讨论并提名候选人(班级内同学如有意愿可向所在班级班委会提交申请),其中毕业年级由各班班主任推荐。

候选人名单产生后送交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审核并在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如学生有异议可向筹备委员会反映,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代表身份自动生效。

(二)选举原则及比例选举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各年级比例、各班级比例、男女比例平等协调,以争取代表最广大学生利益。

根据我校情况,特拟定如下选举比例。

班级内部采取1:8的选举比例,即按班级总人数的80%选取,四舍五入。

例如某班班共有48人,按比例应选取6名学生代表(48+8=6)。

(三)代表团的组建各班在选举出代表以后应立即召开各班代表内部会议并组建代表团,并选举出代表团团长。

代表团团长负责各班议案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如有需要需在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言宣读本代表团议案。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学校学代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推进学校学代会工作的开展,加强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学校学代会学校学代会是学生的代表性组织,依照学生会组织章程和相关规定成立,负责组织和安排学校内的学生事务。

学校学代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代表全体学生参与学校决策,并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2. 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和活动,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3. 组织和开展学生宣传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二)学生代表会学生代表会是学校学代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班级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代表同学们参与学校学代会的活动,并向学校学代会反映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2. 推选和选举班级的学生代表,协助学校学代会开展学生事务的工作。

三、选举与产生(一)学生代表会的产生学生代表会的产生分为两个环节:班级级选举和学校级选举。

1. 班级级选举:每个班级选出一名学生代表,代表本班级学生参与学校学代会的活动和决策。

2. 学校级选举:各班级的学生代表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学校级代表的选举。

选举方式可以是民主选举、提名选举或者通过学生评议选举得出。

(二)学生代表任期与轮换学生代表的任期为一学年,一学年结束后重新进行选举。

学生代表会按照一定的轮换机制,进行学生代表的更迭,以保证学生代表的代表性和活跃性。

四、权力与职责(一)学校学代会的权力与职责1. 参与学校决策:学校学代会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提出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2. 组织和安排学生事务:学校学代会有权组织和安排学生的课外活动、文化活动和学生自治活动。

3. 维护学生权益:学校学代会有权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的诉求和问题。

4. 撰写和发表学生意见书:学校学代会有权代表学生撰写和发表学生意见书,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生代表会的权力与职责1. 参与学校学代会的活动和决策:学生代表会有权参与学校学代会的活动和决策,向学校学代会反映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

大学学代会的工作制度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大学生自治组织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为了充分发挥学代会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本文从学代会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职权、工作程序等方面对其工作进行探讨。

一、学代会工作原则1. 民主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充分体现学生的意志,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自治组织的民主性。

2. 法治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法治原则,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为依据,保证学生自治组织的合法性。

3. 公开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原则,会议议程、提案、讨论结果等应当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学生的监督。

4. 效率原则:学代会的工作应当遵循效率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生自治组织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代会的组织机构1.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全体学生自治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

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为学生委员会。

2. 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学生自治组织工作。

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 学生会: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

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 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部门,负责具体的学生事务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成员选举产生。

三、学代会的职权1. 讨论和决定学生自治组织的重大事项,如学生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学生自治组织的选举等。

2. 听取和审议学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 student council 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3. 选举学生委员会成员,对学生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4. 选举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5. 提出对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评议。

高中学校学代会制度

高中学校学代会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高中学校民主管理,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代会性质学代会是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简称,是学校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实施民主治校的重要途径。

三、学代会职权1. 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2. 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等;3. 对学校经费使用、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4. 参与学校规章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奖惩办法等制定和修订;5. 对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6. 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民主权利。

四、学代会组织1. 学代会代表由各年级、各班级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一般为学校学生总数的5%左右,代表任期为一年;2. 学代会代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组织协调能力和代表性;3. 学代会设主席团,由学代会代表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学代会日常工作;4. 学代会设秘书处,负责学代会文件起草、会议记录、提案整理等工作。

五、学代会工作制度1. 学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 学代会会议期间,代表有权发言、提问、表决;3. 学代会提案由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经秘书处审查后,提交学代会审议;4. 学代会审议通过的提案,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答复;5. 学代会工作制度、提案处理办法等,由学代会制定或修订。

六、学代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1. 学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保证学代会的正确方向;2. 学代会与学校学生会、团支部等组织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3. 学代会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董事会等组织保持沟通,共同促进学校发展。

七、学代会保障1. 学校应为学生参与学代会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如会议场地、经费等;2. 学校应加强对学代会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学生参与学代会的积极性;3. 学校应尊重学代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代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给予关注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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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唐山学院东校区“学生代表大会”
一、学生代表大会
1、“学代会”的介绍:
学生代表大会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机构,学代会在校党总支领导下,在学校共青团指导下,按照《学代会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力,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2、“学代会”的职权:
“学代会”的主要职能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选举学生会委员会。

听取学生会委员的述职并打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学代会”的选举
1、“学代会”的民主选举:
“学代会”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

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根据东校区的具体情况,可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成员的选举。

希望辅导员老师能够重视选举过程,并提供信息,将愿意参与学校各项建设、积极向上、有想法的学生推选出来,也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摸底,将摸底材料作为参考。

2、“学代会”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拥护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
(3)、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在工作、学习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实事求是,有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5)、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不及格科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前50%。

3、学生代表选举方法
(一)方法:由各班根据学生代表条件推荐本班代表候选人。

具体操作环节为:本学年第一学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从09级、10级学生中选出学生代表,参与此学期学生会新老换届以及纳新工作。

第二学期(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从10级、11级学生中选出学生代表,参与年终换届之后的学生会的述职以及评分工作。

(注:10级学生代表可以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或是不调整)。

此后学生代表的选举程序以此类推,进行顺延。

(二)具体时间安排:(将学代会与学生会建设联系起来,充分发挥学代会的作用)
(1)第一学期开学初(9月份)进行学生代表选举,召开学代会。

(2)学生会的纳新工作。

(10月份)
(3)第一学期末(1月份)召开学代会,总结工作。

(4)学生会述职、换届工作。

(1—2月份)
(5)第二学期开学初(3月份)进行学生代表选举,召开学代会。

(6)换届之后的学生会开展相关工作。

(7)第二学期学期末(6月份)召开学代会,总结工作。

并未下一个新学年的第一学期准备学生代表的选举以及学生会纳新等工作做好宣传准备工作。

(三)名额分配问题:学生代表人数本学期按照班级人数8%的比例选举。

09级713人,10级1052人,11级1127人(2011年9月14号教务处的统计)(713+1052)*=141人;(1052+1127)*=174人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管理:
“学代会”由校党总支领导,由学校共青团指导。

“学代会”做为一个学生机构,也应有负责人,及学代会的主席团。

第一届学代会主席团暂行空缺,由相关老师先行负责。

在第一学期末召开学代会,
选举产生主席团。

负责第二学期学代会的相关工作。

第二学期末更新主席团成员,负责新学年第一学期学代会的相关工作。

以此类推。

四、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自荐及产生办法
(1)、各系可根据现任本系学生会成员的具体情况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各系推荐人选应为本系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少于一人,可根据本系学生会成员人数调整。

(2)、符合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条件要求的学生,均可自荐报名参加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个人自荐的同学可领取《唐山学院东校区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登记表》,将个人信息填报清楚,待审核。

(3)、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A,报名(时间可与学生会纳新同步)
B,笔试,考察候选人对学校、学生工作的了解,所有报名者参加。

C,第一轮面试,综合笔试成绩,选出较优秀者进入第二轮面试。

D,第二轮面试,确定进入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并公示。

E,演讲,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投票。

唐山学院东校区团委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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