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取名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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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字

英文名字

熊发现大家对英文的姓名都很感兴趣,所以今天就来给大家从起源和含义两个角度讲一讲英文姓名的文化渊源~1.姓氏起源随着人类语言的进化,人们逐渐学会使用名字作为代号来区别具体不同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姓氏慢慢也出现了。

不同的家族逐渐学会使用不同的姓氏,作为本家族代代相传的特殊的标记。

我国自公元前1000多年的商周起,贵族们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姓氏;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除了奴隶之外的平民也都有了家族的姓氏。

而直到13世纪十字军(Crusade)兴起时,英国贵族及社会上层阶级才开始觉得有“姓氏”的必要,并开始由子孙沿用。

到了文艺复兴之后,欧洲平民们才开始有自己姓氏。

英美姓氏起源主要分下列四大类:(1)取自祖先所从事的行业:Miller(磨坊主)米勒、Smith(铁匠)史密斯、Baker(面包师)贝克、Taylor(Tailor的变体,裁缝)泰勒、Carpenter(木匠)卡朋特、Cook(厨师)库克、Singer(歌手)辛格等(2)取自自然界的山、水和动植物名称:Brook(小河)布鲁克、Bush(树丛)布什、Wood (树林)伍德、Stone(石头)斯通、Field(田野)菲尔德(3)由于祖上有人在生理上有某些特征而起的浑名所形成的姓氏:Red(红色)瑞德、Armstrong(胳膊粗)阿姆斯特朗、Russell(= redhaired,红发)罗素等(4)由祖父或父亲的名字演变而来:Johnson(约翰的儿子)约翰逊、Richardson(理查德的儿子)理查德森、Edson ( Edgar + son,埃德加的儿子)艾德森、Wilson(William + son,威廉的儿子)威尔逊等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顺序为:Smith、Johnson、Williams、Brown、Jones、Miller、Davis、Martinson、Anderson和Wilson。

2.名字含义(1)宗教和神话①女名:Elizabeth(伊丽莎白),源自希伯来语,含有“神”的意思。

关于英、美人名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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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国家姓名文化内涵和历史渊源

英美国家姓名文化内涵和历史渊源

中英人名的文化内涵与差异人名是用来区别一个人与其他人,或者一个人群与其他人群的符号。

要接触、了解一个社会往往是从接触、了解这一社会的成员开始的。

姓名不仅仅是人们相互区别的语言标志,而且隐含着不同民族的历史、语言、心理、宗教、习俗、道德、伦理等等方面的信息。

(楼光庆,1985)因此,人名的研究领域之广泛、内容之丰富已远远超出了人名本身。

著名学者楼光庆早在1985年就对人名的历史渊源、种类及文化含义作了系统的介绍,之后又有一些学者对其作了进一步的探讨。

众所周知,人名首先传递着明确的男女性别之分这一信息,英汉男子名和女子名往往是分开的,尽管有“男人女名,女人男名”的现象,但二者相同毕竟不多。

本文旨在分析英汉语男女人名在结构、命名的方式及特征和各自的文化内涵方面的差异,从而进一步加深中西文化的了解,促进中英文化的交流。

一、英汉语人名在结构方面的差异英汉人名拥有两民族的共同特征,即有名有姓。

但其结构有别。

英语国家人的姓名由两部分或三部分组成:名+姓,或名+中名+姓。

其排列次序恰好与中国人的姓+名相反,比如:Linda Jones, Kerome J.Kerome,有的人只有一个名字,比如-Christina,Lorenzo。

也有人有两个、三个、甚至更多的名字,比如:Anna Nicole Smith。

当然取三个以上名字的人是少数。

人们在大多数情况下只用一个名字,即首名(first name )[又称与名( given name )或教名( Christian name),或洗礼名( baptismal name),总之与姓氏相对的名]。

只有在办理公务或签署文件时才使用中名(middle name)或第三个名字。

平时可省略或以首字母代替,在书写时按教名+中名+姓的次序排列,比如:Linda Jane Smith(林达.简.史密斯) 或L. J. Smith (L.J.史密斯)。

汉语人名系统中没有中名,中名是英语人名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

外国人姓名详细解说-《科技翻译工作手册》

外国人姓名详细解说-《科技翻译工作手册》

外国人姓名详细解说 -《科技翻译工作手册》外国人名的构成情况和排列次序相当复杂。

有的有姓有名,有的有名无姓;有的姓前名后,有的名前姓后,情况不一。

这里据《科技翻译工作手册》,节选对英美人、法国人、德国人、等的姓名予以简单介绍,供参考。

一、英美人姓名(1)英美人的姓名排列次序为名在前,姓在后。

如Herbert George Wells(赫伯特·乔治·威尔斯),第一、第二两个词是名,末一词是姓。

(2)英美习俗,通常在婴儿受洗礼时,由教士或父母亲朋起名字,献为教名,排列在姓名的最前面。

此外,长辈或本人也可起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这就是英美人常常有两个甚至更多名字的原因。

名字可以来自许多方面。

有人因其母系属于名门望族或有其他特殊荣誉,把母姓作为子女的第二个名字。

也有借用名人或亲属或与家庭有密切交往者的姓为名的。

有时,子孙完全袭用父辈名字,这时需在姓名后加Junior(略作Jr.或Jun.)一词或加罗马数字,以示区别。

如John Ford Jr.(小约翰·福特)。

Thomas Daly Ⅲ(托马斯·戴利三世)( 3 )英语名字,数达几千个。

有些用来作姓,但也有也可用来作名的,如Henry。

为了书写或口语方便,往往将本名缩短,如Frederick 缩为Fred。

Margaret 缩为Maggy等。

亲友之间,常用昵称,以示亲切。

昵称一般比本名短,但也有比本名长的,如Johnny 是John 的昵称。

一个名字的省略形式和昵称有时不止一种,如William 可以分别为Bill、Billy、Willy 等。

( 4 )英国人在历史上一个很长时期内,只有名,没有姓。

约到十一世纪,一些贵族家庭用宅邸的名称来称呼一家之长,后又传诸子孙,世代相袭,形成了姓。

姓的使用首先兴起于伦敦等城市。

其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①表明血统关系:有的在父名后加s、son 等词尾,以表明系某某之子,例如父名Adam ,子以Adams 为姓,父名Jack ,子以Jackson 为姓;有的在父名前冠以Fits、O’、Mac、Mc。

英国人取名起变化

英国人取名起变化

英国人取名起变化初到英伦的中国人,往往会对英国人不如东方人那般“认真”地给孩子取名心存疑虑。

其实这是出于对英国文化的不熟悉而产生的一种误解。

要知道这只是英国人“认真”的“形式”跟中国人不太一样:中国人往往崇尚名字的独特性,以便别人一见就能留下深刻印象,而英国人却偏爱以取一样的名字的方式来表达“格外重视”。

最典型的例子是:在英国司空见惯地让男孩子沿用其父亲乃至祖父的大名而根本不取新名。

这倒不是英国的家长们懒得动脑筋,而是英国文化中有这么一条:给男孩取跟爸爸或爷爷一样的名字,意味着下辈对长辈的纪念和尊敬,而并不代表东方人推想的那是“对长辈不恭”。

有意思的是,英国人也并不害怕这么一来很可能在家庭内部导致“呼叫混乱”。

此外,英国人还热衷于给喜爱的小狗小猫甚至小猪等宠物取好朋友、长辈的大名以表示友谊或喜爱,然而这对东方人而言却简直是“匪夷所思”了。

当然,借用《圣经》中的人物为孩子取名一直是英国人(特别是居住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英国人)的悠久传统,因为英国人大多笃信基督教。

无怪乎诸如约翰、彼得、所罗门等《圣经》人物的名字数百年来一向是英国男性最常用的名字,其中“约翰”一名,又是英国男性名字中使用最为频繁的名字(就像中国男性中“建国”“伟民”随处可见一样),差不多在全体英国男性中占了2%。

但近些年来,情况出现了有趣的变化:《英国姓名大全》一书的编者邓达琳经过近两年的调查后指出,曾经最为吃香的男性名字“约翰”在“姓名频度表”上已从名列榜首下降至第40位,而以前英国人颇为讨厌的犹太名字“艾赛亚”却迅速跻身于前10位,此外被30年代英国人看作“土里土气”的名字——“玛泰”如今也比“约翰”讨人喜欢。

至于一些来自异族的名字,如“罗佳”已上升至第九位,“玛卡”上升至第28位。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英国一些“名流”不是仍保留着“约翰”的大名吗?如前首相梅杰等。

但显而易见的是,他们都是中老年人了,取名都早在大约半个世纪之前。

相比之下,近些年来出生的新生儿中,就很少有人取名为“约翰”。

英式命名方式

英式命名方式

英式命名方式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英式命名方式是指用于给人命名的传统、久经考验的方式,主要在英国及其殖民地地区使用。

英式命名方式通常包括几个固定的元素,如名字、中间名和姓氏。

在英国,人们通常将名字用于区分不同的个体,而中间名则用于表明家庭或传统意义。

姓氏则代表一个家族或家庭的传承。

在英式命名方式中,名字通常由父母为孩子取名,通常是在孩子出生时或诞生前确定。

父母可能会选择一个传统的名字,或者是一个借鉴历史或文学的名字。

父母还可以将其祖先的名字或姓氏作为孩子的名字。

姓氏是英式命名方式中的最后一个元素。

姓氏通常是由家族传承下来的,代表了家族的根源和传承。

姓氏可以是父亲或母亲的姓氏,也可以是由祖先传承下来的姓氏。

在英国,姓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代表了一个人的身份和家族传承。

在英国,人们通常会遵循传统的命名方式,但也有一些人会选择非传统的名字或组合来命名自己的孩子。

无论是传统还是非传统的命名方式,英国人都非常重视自己的名字和姓氏,这代表了他们的身份和家族传承。

英式命名方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化传统,代表了英国人对传统和家族的尊重。

无论是名字、中间名还是姓氏,这些元素都反映了一个人的身份和背景。

在当今社会,英式命名方式仍然被广泛使用,成为英国文化的一部分。

第二篇示例:英式命名方式是英国人在给自己的名字、公司、产品或者事件等取名时遵循的一种传统方式。

英国一直以来都有着浓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传统,这种传统也体现在了他们的命名方式上。

英国的命名方式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有其独有的特点和规则。

英式命名方式中常常使用复合名和双字节名。

John Smith这样的姓名就是比较常见的英式命名方式。

在英国,许多人的名字中有一个或者两个中间名,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

英国的人名很少用单字母作为名字,而是多为两个或以上的字母组合。

这种方式使得英国人的名字显得更加富有韵味和个性。

英式命名方式中注重姓和名的顺序。

在英国,人名的姓氏通常排在名字的前面,而且在正式场合使用时,常常会使用全名。

欧洲各国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

欧洲各国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

欧洲各国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在欧洲各国,婴儿的命名习俗承载着浓厚的文化传统和家族意义,不仅仅是给孩子取一个名字,更是对历史、文化和家族血脉的延续。

本文将介绍欧洲几个国家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一下这些有趣的命名文化。

一、英国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在英国,给孩子取名字是非常讲究的事情。

根据英国的传统,孩子通常会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正式的「First Name」,另一个是用来日常称呼的「Nickname」。

一般而言,「First Name」会比较正式,通常会选取一些具有古老和高贵气质的名字,如William、Elizabeth等。

而「Nickname」则是通常用于亲密的称呼,更具亲切感,比如Bill、Lizzy等,这些昵称通常与「First Name」的发音有关。

此外,在英国,还有一种流行的命名习俗是以祖先的名字为孩子取名。

这种方式能够体现家族血脉的延续,并向祖辈表示敬意。

而在皇室家庭中,孩子的命名往往更加讲究,绝大多数都会有中间名,以示尊贵。

二、法国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法国人对于给孩子取名字也非常重视,他们相信一个好的名字能够影响孩子的一生。

法国的传统是以圣徒的名字来命名孩子,因此很多法国人的名字都是与圣徒有关的,如Jean、Catherine等。

此外,法国人也喜欢使用带有浪漫氛围的名字,如Amélie、Gabrielle等。

与英国不同的是,法国人通常只会为孩子取一个名字,而不会有中间名或昵称。

法国人的名字通常是根据发音来选取,注重音韵的和谐与美感。

三、德国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在德国,孩子的命名习俗也与家族传统息息相关。

在取名字时,德国人通常会将祖辈的名字作为参考,并通过加入一些字母或音节来创造一个新的名字。

这样做的目的是保留家族血脉,同时展示对祖辈的纪念。

德国人也很注重名字的含义,他们相信名字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和命运。

因此,取名时会明确地考虑名字的含义,以确保给孩子带来好运和幸福。

四、西班牙的传统婴儿命名习俗在西班牙,传统的婴儿命名习俗受到基督教的影响较大。

英语名字的变异

英语名字的变异

姓名变异英国人的姓氏(family name)经常是来自父亲的名字,这种构成方式在英语中叫做(patronymics)。

美国出版的Verbatim杂志1996年冬季号上刊有一篇文章,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姓氏的若干构成方式。

姓氏可以直接使用父亲或祖父的名字,例如父亲的名字是William,儿子的名字可以直接叫做John William;也可以在父亲名后面加上-s,起名为John Williams或者用父名的简称John Wills,意思是“William’s John”;还可以在父名后面加上-son,起名为John Williamson或John Wilson。

父名后面有时可以加上各种后缀,例如加上表示亲昵的后缀-y或-ie,变成Willy或Willie,还可以加上表示亲属意思的“-kin”,变成Wilkin。

这些后缀都是比较常见的,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猜出Davis或Davies来自Davy,Johnson来自John,Tomkins来自Tom。

英国人的名字(first name)也有许多变体,以Susan为例,可以缩写成Sue,也可以再加上-ie或­-y,变成Susie或Suzy。

变体的构成可以找到几条规律性的原则:1.r变成d或h:例如,Robert的变体是Dob或Hob,Roger的变体是Dodge和Hodge,Richard 的变体是Dick,Hick和Hitch。

这些变体产生了Hobbes和Hopkins之类的姓氏,以及Dodge 牌的汽车。

2.r变成l:例如,Dorothy的变体是Dolly,Harold的变体是Hal,Mary的变体是Mal和Molly,Sarah的变体是Sally。

3.r消失:例如,Barbara的变体是Babs,Christopher的变体是Kit,Dorothy的另一个变体是Dot,Frances的变体是Fanny,Herbert的变体是Hab或Hub,Margaret的变体是Maggie 或Meg,Martha的变体是Mattie,Theresa的变体是T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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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取名起变化
初到英伦的中国人,往往会对英国人不如东方人那般“认真”地给孩子取名心存疑虑。

其实这是出于对英国文化的不熟悉而产生的一种误解。

要知道这只是英国人“认真”的“形式”跟中国人不太一样:中国人往往崇尚名字的独特性,以便别人一见就能留下深刻印象,而英国人却偏爱以取一样的名字的方式来表达“格外重视”。

最典型的例子是:在英国司空见惯地让男孩子沿用其父亲乃至祖父的大名而根本不取新名。

这倒不是英国的家长们懒得动脑筋,而是英国文化中有这么一条:给男孩取跟爸爸或爷爷一样的名字,意味着下辈对长辈的纪念和尊敬,而并不代表东方人推想的那是“对长辈不恭”。

有意思的是,英国人也并不害怕这么一来很可能在家庭内部导致“呼叫混乱”。

此外,英国人还热衷于给喜爱的小狗小猫甚至小猪等宠物取好朋友、长辈的大名以表示友谊或喜爱,然而这对东方人而言却简直是“匪夷所思”了。

当然,借用《圣经》中的人物为孩子取名一直是英国人(特别是居住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英国人)的悠久传统,因为英国人大多笃信基督教。

无怪乎诸如约翰、彼得、所罗门等《圣经》人物的名字数百年来一向是英国男性最常用的名字,其中“约翰”一名,又是英国男性名字中使用最为频繁的
名字(就像中国男性中“建国”“伟民”随处可见一样),差不多在全体英国男性中占了2%。

但近些年来,情况出现了有趣的变化:《英国姓名大全》一书的编者邓达琳经过近两年的调查后指出,曾经最为吃香的男性名字“约翰”在“姓名频度表”上已从名列榜首下降至第40位,而以前英国人颇为讨厌的犹太名字“艾赛亚”却迅速跻身于前10位,此外被30年代英国人看作“土里土气”的名字——“玛泰”如今也比“约翰”讨人喜欢。

至于一些来自异族的名字,如“罗佳”已上升至第九位,“玛卡”上升至第28位。

也许有人会说,现在英国一些“名流”不是仍保留着“约翰”的大名吗?如前首相梅杰等。

但显而易见的是,他们都是中老年人了,取名都早在大约半个世纪之前。

相比之下,近些年来出生的新生儿中,就很少有人取名为“约翰”。

伦敦的一名教师就因为给自己的爱子取名为“约翰”而受到同事和亲朋好友们的讥笑,说他是“老古板” “老夫子”。

虽说“本杰明”确实是《圣经》中的一个人物,但对15名为儿子取名“本杰明”的家长的问卷调查表明,他们之所以给爱子取“本杰明”之名,倒并不是因为对这位“圣人”的热爱,而是出于对曾经风靡英伦的美国电影《毕业生》中男主角本杰明(由巨星霍夫曼扮演)的无限崇拜。

电视对家长取名倾向的影响比电影更甚。

如果当年叫座的连续剧中男女主角叫“汉森”和“凯丽”,那么接下来全国就很快会
增加成千上万个小汉森和小凯丽。

值得一提的是,也许是由于语言和文化背景的相通,在给孩子取名时,英国人常常跟大洋彼岸的美国人互相影响甚至相互模仿。

当年美国“花蝴蝶”格里菲斯在奥运会上出尽了风头,故在接下来的好些年中,美国出现了“多如牛毛”的小小格里
菲斯,而且至今这股势头仍然不弱。

更有意思的是,美国的“格里菲斯热潮”也涌向了英伦三岛,使得英国小女孩中的格
里菲斯也比比皆是。

此外,在一些“随心所欲”地给孩子取名
的美国家长的影响下,英国也出现了一些“随心所欲”的家长——如果是车迷,就给孩子取名为“奔驰”,如是美食家,就
给孩子取名为“可乐”。

有的英国人也会帮小孩取本国或异国领导人(尤其是英国在位首相)的名字,当然口碑必须是好的。

不过进一步的调查还显示,有占一半以上的英国人认定给子女取政治人物之名并不妥当。

原因很简单:政治家们的命运常常如同英伦的气候那么“多变”,响当当的“大亨”一夜之间就成了“落水狗”的例子可谓数不胜数,倒还不如影星、歌星、球星、文豪那样大多还可“稳稳当当”地“流芳百世”。

在给子女取名时标新立异也是一些年轻父母的嗜好。

据调查,最近几年来一些“史无前例”的新异之名频频出现,如“威尔克姆”(即WELCOME,意为“欢迎”),“多芙”(即DOVE,意
为“鸽子”),“凯西亚”(即CASSIA,意为“肉桂”)等等。

随着东西方文化的日益交融,一些对东方文化情有独钟的英国人也竞相给自己的孩子取中国人、日本人的常用名——这恰恰跟中国人、日本人时兴给自家孩子取“洋名”相映成趣。

网络时代的到来也激发了一些“网虫”的灵感。

据悉,已有数十名英国人与美国网虫所改的大名“.Com.GUY”(即“网上人”之意)遥相呼应,利用“.”和“com”等因特网网址上常见的符号和后缀,纷纷为自己改名。

还有的网虫则直接废弃自家由父母取的大名,而改用自己为自己取的网名。

由此,越来越多的英国年轻人的名字就显得既不规范又不伦不类,让热中守旧、规矩的老一辈人不禁摇头叹息。

环保热的兴起则鼓动人们给子女取的名字披“红”带“绿”,如“格林”(即GREEN,意为“绿色”)、弗列斯特(即FOREST,意为“森林”)、兰得森(即RED SUN,意为“红日”),或与大自然息息相关,如“拉克”(即LARK,意为“云雀”)、斯加尔(即“SKY”,意为“天空”)等等。

一名诗人叹曰:这样的名字本身就是一幅幅五彩斑斓、美不胜收的图画。

许多华裔家庭在英国已定居好几代人,仍绞尽脑汁地要帮小孩取一个既风雅又独特的中文名字,同时还要煞费苦心地再取一个英文名字。

华人帮小孩取的英文名字,往往跟一般白人或黑人取的英文名字大不相同。

如华裔家庭中男孩最常见的Michael(迈克)、Tim(汤姆)、Rick(瑞克)等,虽然都没有进入“英国男性最常用英文名字排行榜”上的前50名,但
是由于翻译成汉字很有“男子气”,或很有“吉祥”味,所以,长期以来一直都受到华裔家庭的普遍欢迎。

(作者:谢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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