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创业工业园区物业服务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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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工业园区物业服务须知

(一)用户服务联络方式

创业大厦及创业园标准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8:00

为保障创业大厦和创业园(以下简称大厦和园区)及广大用户的安全,任何用户或雇员欲在非标准服务时间及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进入大厦和园区,敬请携带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备查,并根据大厦及园区物业管理的要求登记。

晚21:00前请所有人员离开大厦和园区,并严禁在楼内留宿过夜。确因工作需要,应由单位在当日18:00前向物业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

建议:

用户如对大厦及园区物业管理提出建议,可用写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亲自前往的方式,向物业管理部或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部和园区业主)提出,并敬请告知具体联络方式,以便及时予以回复和解决。

大厦及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电话:

物业管理部:

非工作时间值班室:

水电室电话:

(二)迁入手续

用户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迁入手续。

1、用户持园区业主的"入住通知单"、"租赁合同"到物业管理部办理以下迁入手续:

①按规定要求填写"入住企业登记表";

②按规定缴纳有关款项。敬请详见本手册《缴费事项》;

③与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办理入住前的楼宇、设备、设施查验手续;

④办理物业移交手续,领取钥匙事宜;

⑤办理用户名称及公司名录牌制作手续,办理时敬请用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中英文名称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用户迁入应遵守大厦和园区的各项规定,得到批准后,敬请遵守以下条款:

①请按物业部既定的时间及路径迁入。搬迁过程中用户应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②注意保护大厦和园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用户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③向物业管理部提交公司治安、消防责任人及持掌公司用房钥匙人员名单及具体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联络之用。大厦和园区物业部可代为用户联系搬家公司;

3、用户应保证搬家公司人员服从大厦和园区物业管理的指挥,按指定路径进出迁入地域,并注意遵守大厦和园区公共秩序。

(三)用户再装修手续

用户需再次装修其楼宇、楼层或办公间,敬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用户应向物业管理部提交装修申请书及3套装修、材料及结构方案等资料,由物业管理部审核、并征得园区业主书面同意。如用户指定装修商,敬请提交装修商的"资格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用户如需装修商代办上述手续,装修商需持用户的委托书;

2、装修方案通过后,由用户或装修施工商将装修方案提交辖区公安分局防火科审批;

3、装修方案审批完成后,用户需向园区业主交纳有关费用,并由物业管理部颁发《施工许可证》。费用收取敬请详见本手册《缴费事项》;

4、用户指定的装修商应在得到物业管理部的书面认可,办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大厦或园区施工,并应严格遵守有关装修商的各项规定;

5、用户、装修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装修商的各项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否则,由此产生的各项责任由用户承担。

6、用户、装修商及物业部共同进行装修前的物业联合验收;

7、用户不得因装修施工而改变楼宇及设施、设备的结构、承重墙、线路管网设计及位置;

8、装修施工完成并清理施工现场后,用户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物业管理部,由物业管理部维修班、保安班及用户共同进行装修工程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用户方能清结装修工程费,并凭物业管理部验收合格签章,由园区业主返还装修押金。如装修施工损坏物业设施、设备或不清理施工现场,其修复和垃圾清理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9、如用户迁出园区,应负责保持装修原貌或将现有设施恢复原状,此费用由用户承担。

(四)迁出手续

用户如需迁出,敬请按如下程序办理:

1、请提前一个月持园区业主同意迁出的书面材料通知物业管理部;

2、提交园区业主同意迁出的"通知单",告知准确的迁出日期,由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迁出事宜;如使用园区外劳动力,应经过物业管理部许可。

3、用户应与园区业主和物业管理部结清入住期的全部费用;

4、如用户迁出时未保持装修原貌或未将装修过的区域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则物业管理部维修班将负责修复,费用由用户承担;

5、用户将其使用区域恢复原状时,需经物业管理部验收;

6、在迁出过程中用户应注意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不便;

7、用户迁出时应遵守大厦及园区的各项规定,需注意以下各项:

①按物业管理部与用户商定的时间及路径迁出;

②向保安班递交经园区业主签审同意的迁出物资出门证,验收放行;

③注意保护大厦及园区公共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8、用户物资搬出后,由物业管理部组织物业验收,合格后向物业管理部退还使用区域的全部钥匙,出具迁出物业验收证明,凭证明由园区业主退还租房及物业管理费押金本金。

(五)通讯系统

大厦及园区备有完善的通讯系统,可为用户提供优良的服务。

1、电话安装:

用户在大厦及园区新装电话,请向示范区电信局办理装机手续交由物业管理部派员协助装机。

2、用户自用集团电话:

用户如需安装自用集团电话,需得到市话局的批准后方可安装。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园区有关电讯设备使用规定,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对大厦及园区所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的责任与费用。

3、综合网络布线系统

大厦配有智能化网络布线系统,如用户使用敬请直接与综合业务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司名录牌及名牌

在大厦大厅提供印有公司名称及楼宇、房间号的公司名录牌,用户申请手续如下:

1、向物业管理部提交公司中英文名称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置于大厅的公司名录牌,制作费用由园区业主承担;

3、用户要求增加或更换名牌,由物业管理部统一联系制做并安装,费用由用户承担。

4、用户办公室门外的公司名牌,由物业管理部统一联系制作并安装,费用由用户承担;

(七)停车设施

大厦和园区设立停车场和自行车棚,如用户长期使用,敬请与物业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

车辆管理规定:

大厦和园区实行车辆专用"通行证"及专用车牌管理制度。除工程抢修车、急救车、消防车和执勤公务警车外,其他车辆一律凭专用"通行证"及专用车牌进出停车场。为保证停车场、自行车棚的使用及满足用户的要求,所有使用车场、车棚的用户及雇员,应严格遵守并服从保安及管理员的指挥:

1、停车场及车棚的停放时间为7:00至19:00时

2、用户应根据本手册《缴纳事项》的要求,缴纳"通行证"和专用车牌工本费;

3、进出停车场的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地上行驶,园区或停车场内限速5公里以下,不得鸣喇叭;

4、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停车;

5、停车场内禁止存放汽油、柴油、液化气、纸张、纸箱等危险物品,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品的车辆和漏油、漏水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不准在停车场和保管站内洗车、修车、清理车上的杂物;

7、停车场和车棚严禁加油、吸烟;

8、用户应将车辆停在停车位内,不得超过车位或跨车位停放,更不能停于车道上,避免阻碍其他车辆停泊、通行;

9、如因在停车场、车棚内行驶或停放过程中造成其他设备、设施或车辆的损坏,用户应予以赔偿。

(八)电梯

大厦为用户提供电梯营运服务,用户需爱护电梯及电梯轿箱内的设施、保持电梯清洁。电梯内禁止吸烟、涂抹、吐痰和抛掷果皮等杂物。用户使用过程中严禁超重、超长物品进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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