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本所内部监督工作和外部被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二、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和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

(三)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四)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

(六)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七)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的现场监督检测情况;

(八)监督文书规范执行的符合率及文书书写和使用情况;

(九)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十)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十一)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

(十二)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觉悟,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掌握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质量。(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监督执法工作经验。

因违法、违纪、失职等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卫生监督稽查职务,不得从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四、稽查科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的拟定、实施和总结、资料建档工作。必要时可抽调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协助做好稽查工作。

五、稽查科应当定期开展对本级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稽查科每季度应将稽查工作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稽查结果在所务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按照年度向所报告稽查工作的全面情况。七、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稽查工作时应当符合有关程序要求,必须按照程序性要求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作出稽查决定或提出稽查意见。

八、卫生监督稽查员必须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稽查工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在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稽查建议。

九、卫生监督稽查员在开展卫生监督稽查活动时,应有两人以上并着卫生监督制服。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卫生监督员证、行政执法证或卫生监督稽查证等)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十、卫生监督稽查员在开展稽查活动时,应当向被稽查的卫生监督员和被管理对象就具体的稽查内容进行说明来意和

工作要求,解释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

十一、作出卫生监督稽查决定或者提出卫生监督稽查建议时,应当组织三人以上单数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合议。合议结论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告诉被稽查的卫生监督机构或者

被稽查的卫生监督员。

十二、卫生监督稽查员在开展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稽查活动时,应当予以回避,禁止个别卫生监督稽查员单方面接触被稽查的卫生监督员或者在实施稽查时需要调查的第三人。

十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同心县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保障卫生监督管理的正确有效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主要考核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是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管理权限,把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卫生监督执法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和执法人员,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并进行监督考评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参照《上海市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制定,仅用于对我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考核评议。第四条实行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建立卫生监督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改善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社会效果。

第五条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和奖惩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六条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责、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各负其责的卫生监督执法责任体系。

第七条所考核领导小组对本机关实施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考核

第八条考核工作由执法机关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终考核,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要按要求对本单位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的考核。

第十条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考核结果,要纳入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国家公务员、卫生监督员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分为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和执法责任制落实

情况两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进行。

(一)卫生监督执法机关、科室和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情况(20分)

1.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情况(5分);

2.法定职责分解情况(5分);

3.执法程序流程图(5分);

4.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公示制度、培训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过错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占5分)。

(二)卫生监督执法机关、科室和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落实

情况(80分)

1.领导重视情况(研究执法工作会议、签订责任状等,占5分);

2.法律、法规宣传情况(大型活动宣传情况、日常工作宣传情况、法制宣传稿件采用情况,占5分);

3.法律、法规及规章培训情况(对执法人员培训情况、对管理相对人培训情况,占5分);

4.卫生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及准确率(包括审批的件数、批准率与驳回率等,占10分);

5.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公示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分);

6.卫生行政处罚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包括处罚案件数量、处罚种类、罚没数量及上缴、准确率、执法程序、文书等情况,占15分);

7.行政性收费情况(5分);

8.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5分);

9.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情况(5分);

10.行政执法过错追究情况(10分);

11.执法人员廉政情况(5分);

12.案卷归档情况(5分)。

第十二条考核方法

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各科室进行考核评议。

第三章奖惩

第十三条经过考核,对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中取得良好成绩的执法科室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评选执法先进个人。

第十四条对没有实行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或者执行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科室、人员由卫生监督执法考核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十五条没有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的科室和执法人员,不能评为任何形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十六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言代法,随意解释,有法不依;

(二)索贿受贿,以权谋私;

(三)隐瞒伪造证据,执法犯法;

(四)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五)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七)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

二00七年三月三日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制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科学指导卫生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管理范围包括国家统计局批准的中国卫生监督统计报表。

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于每年九月二十日前向市、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报表。

三、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实行单位主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审核、签名制度,经其认可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四、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均有卫生监督统计上报义务,各科室应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卫生监督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监督科负责全县食品卫生报表整理上报;公共场所卫生报表整理上报;学校卫生报表整理上报;饮用水卫生报表整理上报;职业卫生报表整理上报。稽查科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报表整理上报;卫生监督稽查报表整理上报。卫生监督科、稽查科负责报表汇总后将总表交综合业务科初审,初审后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办公室加盖公章后由综合业务科上报市、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处。五、各科室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拒报、迟报、伪

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六、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行政处分,直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七、有关统计报表由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负责发放。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制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及时、高效处理各种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管理范围包括各种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必须及时报告的事件。

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度。

三、各科室和全所人员均有卫生监督信息上报义务。

四、实施紧急报告的范围:

(一)食物中毒、事故性环境污染事件、不明原因疾病流行同时发生50人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

(二)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食物中毒;

(三)急性职业中毒同时发生10人或死亡1人、职业性炭疽1人以上;

(四)其它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公共卫生事件。

报告程序为:各科室和全所人员接报上述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领导,所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市、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处报告。有相应报告时限规定的如职业危害事故等的报告从其规定。事件处理报告在处理工作结束后3日内报县卫生局和市、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处。

五、必须及时报告的范围:

(一)在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或监督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形;

(二)接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毒报告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接报处理后初步处理意见;

(三)查处重大案件的情况;

(四)科室开展专项检查的检查情况;

(五)其他部门需要协助配合,抽调人力或需要我所提供有关数字、被监督单位资料的;

(六)其他需要及时报告的情形。

上述事件各科室或工作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前、后均要及时报告所领导。

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卫生监督信息。未经所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向外发布、透露卫生监督信息。政务公开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

为保证卫生监督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职权,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所各服务窗口、各科室。

三、卫生行政执法公示范围包括执法机构的机构设置、执法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工作时限、职责范围、办公电话、办公地点等。

四、公示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公示板、手册、传单、微机系统等,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了解情况。

五、公示实行负责人制度。每个公示制度上都要注明负责人姓名、职务,无注名为办公室负责。

六、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检查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在服务窗口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投诉。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为规范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确保执法人员严肃、认真、准确地实施依法管理,提高办案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全所全体执法人员。

二、执法人员的培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三、综合业务科负责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制定总体培训规划,负责对全体执法人员的培训。

四、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特别要注重对法制原则、执法程序和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培训。

五、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适时进行举办骨干培训班、法制讲座和执法人员集中培训。

六、执法人员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0天,上岗执法人员年内培训学时不少于6天。

七、每次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公布成绩,并作为年度考核评议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调离执

法岗位。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办事窗口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水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窗口服务以“两化一建设”为主题,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被监督单位和人民群众为服务对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第三条窗口服务要与时俱进,在服务方式、服务特色上不断创新,务求办实事、求实效、促发展。

第四条强化窗口服务的廉政建设,营造廉洁、勤政、高效的政务环境。

第二章窗口的设置和职能

第五条窗口服务实行“窗口统一接办制”。

“窗口统一接办制”是对需要经本所审批、备案的事项,对业务咨询、来访、来电事项实行由受理办证窗口统一接办,减少层级和中间环节,提供便捷和全方位服务。窗口接办的

事项,原则上初审、核批、回复都要在窗口完成。需要相关科室完成的事项,由窗口统一受理后送回相应业务科室,并告知申办人办理时限。

第六条根据本所的职能要求和工作特点,受理办证窗口要为群众、为被监督单位到本所办事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窗口主要业务包括:

(一)负责食品、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等卫生许可申报登记、资料审查受理工作。

(二)负责对申办各类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答疑,告知办证程序、资料、发放有关宣传资料。

(三)负责卫生许可证变更、注销登记工作。

(四)负责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

第七条根据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本所将对窗口职能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窗口的管理和运作

第八条建立健全窗口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服务、依法办事。

(一)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负责工作人员必须在职权范围内主动、热情引领服务对象,全程负责按办事流程把服务对象需要办的事情办好。

(二)实行“一次性讲清”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将所办事

项需提交的资料、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准确、完整地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并告知联系咨询电话。

(三)实行许可受理时限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本所接到申请书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

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应在1周内发给卫生许可证,或转送上级发证机关。

(四)实行“五公开”制度。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违纪处罚规定。(五)实行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窗口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忠实履行职责。对在工作中出现行政行为过错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照《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第九条根据本所业务职能特点,实现窗口与业务科室的互动和联动,做到程序规范、秩序井然、制度健全、服务高效。第十条窗口设置政务公开栏,按照许可类别摆放办证须知、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要求等资料,方便前来办事人员取阅;窗口悬挂办理各类卫生许可证须知。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要建立严格的行为礼仪标准,树立和维护良好的窗口形象。仪态端庄,着装整洁,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工作纪律、行为举止方面要达到文明服务的要求。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强化责任。接办事项

资料属于受理范围的,要认真审查,符合准入条件并合乎规范要求的一次性受理或办理,否则,应当一次性告知其所缺资料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审查合格的卫生许可的申请项目,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做到即到即办。

第十三条不断提高窗口办公自动化水平,积极通过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实现窗口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十四条实行窗口服务轮流值班制。

第十五条加强窗口的廉政建设,实行窗口廉政建设责任制,窗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与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第十六条窗口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

第四章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为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素质,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业务知识、相关的法律政策、专业发展情况、窗口办事规范和工作流程等。培训方式主要有自学、科室专题学习培训、外出学习等,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内容和时间。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时,要结合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和岗位过错追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要作轮岗处理,不合格的作待岗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

卫生协管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岗位责任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制度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例会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市场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村、医疗服务市场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线索。 三、督促村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四、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村、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村、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村、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村、卫生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卫生监督机构在本村、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卫生监督协管本底资料、监督检查情况、群众投诉举报记录、工作记录或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领导和承办人员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回乡镇卫生监督组进行整理、立卷、定期归档、上柜保存,以便利用。 2、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3、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围,规定不同的借阅审批手续。 4、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应在档案室永久保存。 5、定期对已超过档案管理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凡是需要销毁档案,均应有领导、监销人、经办人员在场。销毁现场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以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 6、档案室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到防鼠、防潮、防火、防尘等。 7、档案分类及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乡镇卫生监督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乡镇卫生监督组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教师、学生健康,使大家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特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室地面(包括门口走廊)每天要有值日生负责卫生扫除,并设置班级卫生监督岗,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二、课桌椅每天要摆放整齐无浮尘,课桌内和地面无纸屑、杂物,课本、学习用品、劳动工具要摆放整齐。 三、教室内及走廊的门、窗、玻璃、宣传橱窗要擦洗干净,做到无蜘蛛网、无残缺的标语和乱涂乱写的字画。 四、各班做到垃圾袋装化,垃圾不过夜,安排同学将垃圾倒在垃圾房内,对于乱丢垃圾的班级、个人,学校将予以处罚。 五、要经常开窗透气,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由班级安全文明监督员负责监督。 七、各班依据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卫生公约,排好卫生值日表并在班级公布。 八、各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每半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 九、教室墙壁无鞋印、脏手不往墙壁摸。 十、搞好个人卫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1、学校将环境卫生治理纳入学校日常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学校领导亲自过问卫生问题,并配有一名保健教师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2、全体师生要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任何人不得破坏,对于违反制度的学生应在周一晨会时予以批评。 3、学生应爱护校园公共卫生,不谁随地吐痰,不准随意将瓜果、纸屑、烟头等扔进花坛内或操场上,不准乱倒垃圾、污水及其它脏物。对于违反制度的班级要予以扣分并在晨会上通报批评。学生课余不得在沙坑乱蹦,更不许乱扔沙。 4、学生要爱护校内花草树木,不得在花丛里追打,不乱折树枝,乱摘花草。

5、学生在校园内不许高声大叫,追逐打闹,更不许在校园墙壁上乱涂乱画,对于乱画的学生应要求其擦掉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6、教师在办公室及会议室内不准吸烟,努力将我校营造为一个美好的无烟区。 7、清扫环境区的班要认真负责,班主任要做好指导监督工作,环境保持好的班级在晨会上给予表扬,不好的班级要予以通报批评。打扫教室应坚持一日三扫,做到六面光,保健教师每日不定时检查并予以打分,该成绩在周一晨会时由总值周老师公布,并作为文明班级评比参考项目。 9、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自行车要放在学校指定地点并放整齐。 10、学生放学后不得在校园玩耍,双休日未经允许也不得来学校。 小学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每天三扫,平时与突击相结合,卫生检查天天进行,及时公布,学期末评比,落实“表扬奖励先进,批评督促落后”的奖罚制度,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向师生进行创建卫生城市的宣传活动教育,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卫生意识,杜绝“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具体要求如下: 一、环境卫生: 1、每天早读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科任教师、值班教师应到责任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责任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3、课间操,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生对责任区的卫生进行维护,针对卫生检查小组通报的情况及时清理。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二、教学楼卫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及组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有关科室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服务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乡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学校卫生服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等工作,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 (二)每月开展三次对本乡镇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登记,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未发现异常问题将本月三次巡查情况,报县级卫生监督机构。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对本乡镇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报告。 (五)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

机构开展群众举报和突发公共卫生收集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对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置。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八)完成县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 (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各项职责。 (二)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巡查人员公开,巡查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巡查时不饮酒,严禁着卫生监督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娱乐。 (五)不准以权谋私,收受被监督对象钱物。 (六)不准利用职权对管理相对人借故刁难、拖延或设置障碍。 (七)不准借执行公务之便吃、拿、卡、要。 (八)不准在卫生监督巡查时购买被监督对象的产品。 (九)不准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不得擅自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措施,扣留、收缴、销毁相关产品。

卫生监督协管员服务内容及形式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供血信息报告。 三、服务形式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得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得工作与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区内卫生设施得设置、建设、管理、维护与环境卫生得清扫保洁以及废弃物收运处理。 3、凡在本单位工作得员工与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工会为环境卫生管理得职能部门,负责单位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它科室都应当按照各自得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得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得开支经费由工会提出计划,经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监督使用。 6、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得宣传,提高职工得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得环境卫生习惯。 7、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得劳动。 8、室内(公司统一使用得除外)得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二、公共区域得清扫与保洁 9、公共区域(包括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公共绿地、公共走道及阶梯等)得清扫与保洁,由保洁人员负责。会议室、

厕所、公共走道及阶梯等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设施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无异味、无污秽;宣传设施、公告栏、公共绿地等位置,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卫生死角。 10、各科室应当按照工会划分得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 11、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得部门,负责占用区域与占用期间得清扫与保洁。 12、禁止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得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办公区内焚烧垃圾与树叶,禁止随地吐痰与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13、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4、必须按工会规定得区域与位置停放车辆,严禁乱停放自行车与汽车。 15、单位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与动物。 16、办公区内得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与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或其她公共设施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得管理 17、各科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得制度。 18、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目录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四、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五、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六、资金管理制度 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八、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九、信息收集、报告、管理制度 十、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十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十四、疫情报告制度 十五、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十六、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十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十八、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十九、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二十、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二十一、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二十二、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流程 二十三、确定建档对象流程 二十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二十五、健康教育服务流程图 二十六、儿童体检服务流程图 二十七、孕产妇保健服务流程图 二十八、老年人体检服务流程图 二十九、预防接种服务流程图 三十、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流程图 三十一、高血压筛查流程图 三十二、高血压随访流程图 三十三、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流程图 三十四、重性精神病患者服务流程图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章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为建立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加强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分片包干,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加强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辖区内联合检查、巡查或对口检查。 (三)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办),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四)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每半年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协管情况。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和指导,做好巡查和指导记录。在开展巡查和指导时,应出示相应证件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六)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规定范围内,协助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及时发现并报告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协助调查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开展对本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和指导,并制作检查记录和指导意见书;及时发现并报告被监督单位的违法行为,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查处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定期的监督、监测工作。 (四)协助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接受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委托,代为办理许可等相关手续。 (五)负责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对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 (七)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和会议。 (八)完成当地政府、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016-1-10

公共卫生管理各种规章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 1、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管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科研及培训信息。 2、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全统计台帐,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4、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6、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2、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由社区中心(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3、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4、对各科室(站)借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等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5、熟练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配合中心(站)办公室保证信息,每月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规范操作,严防服务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2、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在班在岗,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3、药品必须从合法渠道统一购进。 4、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处方。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或顶撞病人。抢救病人时医务人员应严肃认真,不说、不做与抢救治疗无关的话与事,更不允许谈笑风生。 6、社区医生接待病人,解释病情要耐心、细致。与病人对话要讲究语言艺术,要将病情及预后交待清楚,不得大包大揽,对疑难、危重病例要及时转诊。 7、认真实行医疗纠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对发生的差错,纠纷组织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一、永年镇中心卫生院公卫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公卫所设置专门卫生监督协管室,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4人,由县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各村村卫生室中聘任一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定期巡查,每年至少四次。要做好巡查发现的情况记录、监督指导及处置记录、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记录,并建立健全完善的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信息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县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永年镇中心卫生院公卫所,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永年镇中心卫生院

小学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卫生保洁制度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场所,应环境优美,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包括校园、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其基本要求是净化、绿化、美化。学校卫生管理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内容,它关系到班容班貌、校容校貌,也关系到师生的文明举止。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包括卫生责任区工作、检查评比工作。 一、设立卫生管理组织 1、学校设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班主任是各自卫生责任区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卫生责任区工作制度。 1、室内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窗、玻璃、黑板、桌凳、清洁用具、电视机、教室门前楼道等; 2、室外卫生是指班级卫生包干区; 班级卫生每天打扫三次,分别在早上到校、中午饭后、下午放学后由值日生完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办公室、功能室卫生 各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的教师负责卫生清洁和保持,坚持每天清扫、保洁。功能室卫生,由所定功能室的责任人负责,每周打扫一次。 4、学校成立卫生检查组,采用常规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常规检查学生负责完成,抽查由学校完成。 5、检查时间:常规检查每天一次。抽查每周一次,临时决定抽查时间。 6、检查结果:日查日公布、周末总评。检查小组对卫生质量较差的班级提出整改措施与批评。检查结果作为对班主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卫生标准 1、教室卫生标准 ⑴地面干净,无纸屑、包装袋等杂物。

⑵墙面无积尘蛛网,无脚印,窗台上及夹层内无积灰尘。 ⑶讲台清洁整齐。 ⑷课桌椅摆放合理、整齐,课桌内无杂物;课程表、时间表、值日表及有关规章制度、宣传图画等张贴、悬挂规范。 ⑸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倒,卫生工具要保持清洁并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⑹保持教室清洁、安静和空气流通,室内做到物放有序、摆放整齐,精心布置。 2、公共区卫生标准:要做到地面干净无果皮、枯叶、纸屑、烟蒂、痰迹,墙面无污迹、蛛网、灰尘,窗台无灰尘,垃圾入箱,无卫生死角。 3、办公室卫生标准:办公室要做到门窗清洁;室内无杂物;面无纸屑;墻面无灰尘;桌、椅、盆、桶、柜、橱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图、表、字画、规章制度等悬挂规范。 四、奖惩方案及措施: 1、学校按每月每班投入40元专项资金用于卫生奖励。(实行卫生管理工作打分制,每周每班10分,根据卫生情况酌情奖励及扣分,一周一公布,学期结束结算) 2、对于不认真打扫卫生,不遵守卫生制度的班级及个人行为,以及卫生不清洁的每次扣1分。 3、实行卫生保洁制度,卫生区内禁止乱扔杂物,各班卫生区内由值日学生巡视,发现一人乱扔垃圾者,扣该学生班级1分。 4、以上依据卫生检查表进行评比,每项的打扫情况按具体情况定,检查有少量垃圾者,扣1分,垃圾较多者,扣2分。学校将派专人分组不定时检查,及时总结,对卫生工作较好的班级和个人将进行表扬,对不负责人的值勤者或经常随地乱扔杂物的学生将点名批评和令其清扫。 5、学校安排的义务劳动,一次加5分。 6、北楼楼梯由靠近班级打扫、东西楼另安排班级打扫,每周抽查打扫干净另加两分,一次抽查打扫不净扣1分。 五、少队干部监督岗工作制度 1、建立学生少队干部监督岗的目的,是为了配合学校卫生管理,督促学生日常行为的自我监督与自我管理,以促进良好校风、良好学风的形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及流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制度及流程 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2、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3、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5、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6、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制度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制度 1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卫生院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3、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5、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6、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表的中医体质辨识内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医务人员或经过培训的其他医务人员填写。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您现在的位置:岳西县卫生网 >> 卫生监督所 >> 法律法规 >> 法规 >> 信 息正文 网站首页 | 机构概况 | 监督动态 | 办事指南 | 监督简报 | 执法公告 | 法律法规 | 政策信息 | 文件通 知 | 文本下载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信息来源:建设部、卫生部 点击数:更新时间:2007-03-08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Admin(2003-12-10) (1996年7月9日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

目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巡访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告处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举报投诉接待处理制度卫生监督协管宣传及业务学习培训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流程图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收集报告处理流程图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要求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职业卫生、“两非”行为、食品安全及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本辖区各类服务市场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发现并上报违法线索。 三、督促、指导本辖区公共卫生经营单位开展整改,协助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手续。 四、开展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辖区群众投诉、举报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开展本辖区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并协助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在本辖区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九、完成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 一、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及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着装和证件的统一定购、发放和管理。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颜色、面料、式样及帽徽、肩章、领带等,参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 三、卫生监督协管员不配发胸牌号,制服臂章字样为“卫生监督协管”。 四、《重庆市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由市卫计委统一制作,由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负责证件编号、发放和管理。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要求着装,注意仪容举止,保持良好形象。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爱护和保管好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不准借给或赠送他人,不准私自拆改和变卖,非执行公务时不得穿用。 七、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着装及证件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工作,严格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利用卫生监督协管制服及证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卫生科工作管理制度

公卫科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院长办公会的工作要求,未了完成本科室的工作任务、规范科室工作人员管理行为,完善科室的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科室工作管理制度。 (1)科室人员高度树立敬业精神,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全体科室人员要树立“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精神,营造科室积极进取,追求效率的工作氛围。 (2)科内人员必须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围绕以科室主任为中心按照公共卫生工作服务要求分为防疫、妇幼、慢病、儿保、健康档案及老年人管理、健康教育、卫生协管等。 防疫接种门诊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辖区适龄儿童的各类疫苗的接种,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平台。需熟练掌握免疫规划程序,接种方式。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管理,加强自身业务素质及工作态度管理。 防疫外线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辖区内的行政村级居委会常住,暂住3个月以上适龄儿童的人、卡、证、电脑四相符的校对以及对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录入信息平台。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搜索、上报以及疫苗出入库的管理。 慢病管理的工作任务:负责辖区糖尿病、精神病、高血压专案的真实动态管理,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疾病的分类、分型以及

各项指标数。完成每个季度的随访及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 妇幼保健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适龄妇女的保健及妇女常见病的宣教,做好孕期及产后访视管理。提高高危孕产妇筛查率、新生儿访视率、产后访视率及早孕建册率。加强业务学习,完善各类报表并及时录入电子信息。 儿童保健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0-6岁儿童免费体检、听力筛查。完成各项登记,录入电子档案。加强业务学习,完成指标任务数并加强对高危体弱儿的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及老年人管理:核实辖区内居民档案的真实性,并检阅纸质与电子档案相符。完善个人信息资料。负责每年一次体检表的放入,慢病随访资料的放入以及特殊人群档案的分类,死亡人员档案的抽调及新增65岁老年人档案的管理。加强业务学习。 健康教育的工作任务:完成每月一期的宣传栏更换,每年9次的健康咨询,每年12次的健康讲座以及音像资料的播放及宣传资料的发放。 (3)分组人员如下: 防疫组:XX XXX XXX 妇幼组:XX XXX XXX 慢病管理组:XXX XXX XXX 儿保组:XXX XXX XXX 健康档案及老年人管理:XXX XXX XXX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同心县卫生监督所稽查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客观公正的原则,其主要职责包括对本所内部监督工作和外部被管理对象的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二、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任务和事项的执行完成情况; (二)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 (三)卫生监督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越权查处、滥用职权的情况; (四)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中程序、实体内容的合法性情况; (六)执法过错的有关情况; (七)与公共卫生监督相关的现场监督检测情况; (八)监督文书规范执行的符合率及文书书写和使用情况; (九)办事程序、工作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执行情况; (十)监督员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十一)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成情况; (十二)与监督工作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觉悟,以确保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

(二)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掌握各类卫生监督工作业务知识和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保证稽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质量。(三)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监督执法工作经验。 因违法、违纪、失职等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担任卫生监督稽查职务,不得从事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四、稽查科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的拟定、实施和总结、资料建档工作。必要时可抽调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卫生监督稽查人员协助做好稽查工作。 五、稽查科应当定期开展对本级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稽查科每季度应将稽查工作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稽查结果在所务工作会议上公布。同时按照年度向所报告稽查工作的全面情况。七、卫生监督稽查员进行稽查工作时应当符合有关程序要求,必须按照程序性要求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作出稽查决定或提出稽查意见。 八、卫生监督稽查员必须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完成相关稽查工作。在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在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图

. 附件1: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 卫生监督协管室工作流程图 ↓↓

. 附件2: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2.凡属于卫生许可范畴的单位,均应在备注栏内填写其卫生许可证号(或执业许可证书号),并标明卫生许可 期限(或执业许可证期限)。 精品

附件3:卫生监督协管现场检查记录 公共场所巡查登记表 单位名称:负责人: 经营地址:电话: 经营项目:卫生许可证号: 1、证照应齐全: 卫生许可证完备有效是□否□ 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数:健康证数:)是□否□ 卫生制度、体检档案等卫生资料齐全是□否□ 2、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无果皮垃圾及痰迹是□否□ 3、室内通风换气良好,空气清洁是□否□ 4、旅店业: 应有消毒间及消毒设施,被套、床单、茶具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是□否□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床位应配备不同标准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并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是□否□ 5、浴室业 应设有更衣室、休息室和厕所等房间,地面要防渗、防滑;是□否□ 应有消毒间及其消毒设施和药品;是□否□ 浴室内及其卫生间应及时清扫、消毒无积水、无异味;是□否□ 应设有禁止性病和皮肤病的顾客就浴的明显标志;是□否□ 茶具、拖鞋等公用品一客一用一消毒。是□否□ 6、理发美容业 应有消毒设施,理发工具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理发用毛巾、围布要清洁,要经常清洗,物品分类存放;是□否□ 应配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有明显标志,并存放在指定的专用箱内; 被检查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案,一份交被检查单位。

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照工作安排对各社区、连对进行下基层工作,有事需向院长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及公共卫生信息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社区、连公共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填好后,经院长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坚持学习,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做好笔记,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组或个人的工作,实行定期抽查、检查,对其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补助。 一六三团疾控中心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一六三团疾控中心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通用版)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88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通用版) 为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上级文件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档案管理员要对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四、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厨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七、对于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得到规范的落实,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一、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校医或保健老师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1.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2.当出现以下3种情况时,教师应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疫情报告人核实情况后24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在共同用餐、饮水后多人出现相似症状。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其他部门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二、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晨午检应在校医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每日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告知校医,校医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县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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