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各项验收条件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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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条件一、质量验收条件1、混凝土工程(1)混凝土配比应符合设计要求,配料、搅拌和浇筑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硬化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混凝土表面平整,无裂缝,无漏筋。

(4)混凝土外观色泽均匀、无色差。

2、钢筋混凝土工程(1)钢筋制作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钢筋连接牢固,间距、弯曲等符合图纸要求。

(2)混凝土面层保护层及厚度符合要求。

(3)钢筋出现裂缝、腐蚀、变形等缺陷情况。

(4)预埋件位置、数量、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3、土石方工程(1)土方开挖、填筑应符合设计要求,坡度、坍方、沉降等符合规范要求。

(2)塑性土、砂土、砾石等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

(3)盲沟、排水沟、挡墙等工程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整体验收(1)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消防设施、材料堆放等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施工过程中是否出现严重的违规行为,如强制加班、无安全保障措施等。

二、安全验收条件1、施工现场安全(1)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合适的安全警示标识。

(2)是否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如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无证上岗等。

(3)是否存在安全设施缺失或者损坏的情况。

2、施工人员安全(1)施工人员是否穿戴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2)施工人员是否接受了必要的安全培训。

(3)施工人员是否存在超负荷作业或者违规操作的情况。

3、施工设备安全(1)施工设备是否具有合格的安全保护装置。

(2)施工设备是否定期检修、维护,并有相关记录。

三、工程验收条件1、工程图纸设计要求(1)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图纸设计方面的差错或者违规变更。

(2)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合理调整。

2、工程质量验收(1)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标准要求。

(2)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3、工程量验收(1)各项工程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四、对外验收条件1、交底验收(1)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纸、质量、进度等方面的交底是否到位。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留意事项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刚好整改。

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符合下列要求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经理、总监执业印章、法人代表签章)。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章)。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6、建筑节能审查看法书。

7、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看法书。

9、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看法书。

10、初验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13、工程质量限制资料检查记录。

1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及监理评估报告。

16、拟申报优良工程看法。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17、甩项说明或报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9、责任主体授权书及终身承诺书。

20、养老保障金缴纳确认证明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看法。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困难工程,依据须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状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2)批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阅历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看法。

建筑结构主体检查若干规定及注意事项

建筑结构主体检查若干规定及注意事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体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的假设干规定为加强对我市建立工程质量的监视管理,进一步规X全市建立工程参建各方在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责任,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

针对近期建立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方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那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出补充意见如下。

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第一条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应验收合格。

2、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应完整。

3、有关平安与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第二条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展验收,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第三条为切实提高实体质量标准,主体分部验收时施工、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落实以下工作:1、监理单位已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平安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根本齐全,已出具主体结构质量评估报告。

2、质量监视机构提出质量整改问题已落实,并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

3、沉降观测点设置完好,沉降观测资料齐全。

4、监理、施工单位对结构实体按规定进展实测的资料齐全。

5、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展结构实体抽测的资料。

第四条监理、施工单位对结构实体实测的有关规定1、楼板厚度:住宅工程不低于总户数的30%,非住宅工程不低于楼板总数的30%;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顶层、底层必测,中间层次应兼顾每个单元不同的楼层与公共部位。

实测要求:按附表一所示位置进展检测,并将实测部位与实测值在现场标识,实测数据如实填写于附表一。

2、主要砼构件断面尺寸:实测该构件的中间部位并将检测部位与实测值在现场标识。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建工程竣设工具体条件包括:(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包括: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 、设备技术说明书;4 、设计变更通知书;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具体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建筑和其它。

(二)具体验收程序是: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在约定期间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3、建设单位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4、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后,再次提请建设单位验收。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建筑工程验收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定,以确定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过程。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是指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环保,并最终实现建筑工程的合格使用。

首先,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应包括对建筑结构、材料、施工工艺、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在进行验收时,应对建筑结构的承载能力、稳定性、耐久性进行检查,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规格、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进行评定,对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审核,对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确认,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和评定。

只有在各项方面均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方可通过验收,取得使用资格。

其次,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应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

验收标准的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到建筑工程的特点和实际使用需求,避免过于理论化和空泛化。

同时,验收标准应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便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实际操作和实施。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因验收标准的不合理或不实用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此外,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还应考虑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遵循国家建筑工程验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验收工作的合法合规。

同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还应与国际接轨,借鉴国际先进验收标准和经验,提升我国建筑工程验收的水平和质量。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应包括对建筑结构、材料、施工工艺、设备安装、工程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注重实用性和操作性,考虑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验收标准,才能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建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知识: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建筑知识: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建筑知识: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建筑是国家重点工程和实施“城市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如何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一个不可忽视问题。

工程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它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小组: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完工后进行,在验收之前各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和整改,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验收小组成员应当由监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技术部门的专家等人员组成。

2.准备验收文件和资料:建成工程竣工验收时撰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在报告中应详细描述工程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概念等内容。

3.验收范围和标准: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确定验收标准和验收范围。

4.开展验收:验收小组应当充分了解工程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各项合同及质量文件进行审查、核对,检查拍摄验收记录照片等。

5.验收报告:验收工作结束之后,验收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撰写验收报告,并签署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审批程序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

二、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1.符合规定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一旦开展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现质量问题会比较麻烦。

2.检查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当是符合国家规定和相关规范标准,确保验收的数据和方法是正确、可靠和科学的。

3.加强安全防范: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注意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对于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4.严格验收流程:在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规定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5.合理评估工程合格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合理评估工程合格率,能够为后续施工和改进提供有效的数据指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结论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建筑工程必做的13个专项验收

建筑工程必做的13个专项验收

建筑工程必做的13个专项验收基于某地区的工程项目实例,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汇总了建筑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的13个专项验收,看看都有哪些?(注:由于不同地区对专项验收的要求有所不同,请以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01规划验线·验收条件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验收程序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02规划验收·验收条件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03电梯验收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验收程序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04消防验收·验收条件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基本要求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确保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结束符号符合设计要求。

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审查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文件,确保其质量管理工作符合规定。

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确保检查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当及时汇总检查验收结果,形成检查验收报告,由相关方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程序1.准备阶段1.1.开展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前,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主体验收单位,同时组织编制验收规划和方案。

1.2.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验收规划和方案,逐项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所需的准备工作,包括整理施工设计文件、收集施工资料、开展试验检测等。

1.3.施工单位应当配合主体验收单位,提供所需的施工记录、检测报告、材料合格证明等。

2.实施阶段2.1.主体验收单位按照验收规划和方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2.2.检查成果应当实时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即时处理并进行整改。

2.3.主体验收单位应当针对工程质量问题,逐项进行评定,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3.总结阶段3.1.主体验收单位应当根据检查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2.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当要求主体验收单位进行整改,并组织复验。

3.3.复验合格后,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验收,并出具工程质量验收证书。

五、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1.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全程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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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验收申请条件以及注意事项
一:防雷检测:
检测条件: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门窗、栏杆安装完成并做好防雷接地工作后),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完成以后(需要电气检测报告与否视情况而定),请气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此项检测由总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合。

二:节能验收:
申报条件:普通商品房住宅楼保温工程主要分为3个分项:屋面保温工程、墙体保温工程、门窗保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分项工程应隐蔽前请节能办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并取的相关验收意见,在各分项验收合格后进行总体节能验收。

注意事项:屋面保温工程应在屋面保温材料施工完成没有进行刚性层施工前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验收,墙体保温工程应在砌体工程施工完成并没有进行抹灰施工时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一次验收,在保温材料施工完成没有进行面层施工时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第二次验收,面层施工完成后进行第三次验收,门窗保温工程应在玻璃安装完成后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其中影响验收时间的主要因素为塑钢门窗玻璃的安装完成时间。

各项工程所使用保温材料必须有相关出厂报告、合格证以及复检报告。

此项验收由总包单位、塑钢窗施工单位、保温施工单位三方配合完成。

三:人防验收:
申报条件:人防地下室相关设施、设备施工完成后。

(防爆密闭门、防爆波地漏、人防封堵框、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等)
注意事项:总包单位在进行人防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时应请人防办工作人员在底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剪力墙钢筋绑扎完成后、顶板钢筋绑扎完成后、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分4次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完成相关资料以备最后人防验收使用。

此项验收由人防施工单位主导,总包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四:空气质量检测:
检测条件:室内墙地面工程施工完成、门窗工程施工完成。

(达到密闭条件)
注意事项:在检测前附近楼层必须没有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工种进行施工。

(腻子工程、油漆工程、草酸清洗外墙等)
此项检测由建设方联系,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五:水质、水压检测:
检测条件:现场达到供水条件后
注意事项:水质检测前应进行室内外管道冲洗工作(可通过防水试水完成此项工作),水压检测前应将户内管道串联在一起。

此项检测由建设方联系,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六:消防验收:
申报条件:在消防设施、设备全部安装施工完成并调试合格后
注意事项:所有消防产品必须有信息网打印出《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消防验收还需要总包单位、防火门单位、弱电施工单位和电梯施工单
位的配合。

此项验收由消防施工单位主导,防火门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七:通风单项验收备案:
申报条件:消防验收后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后报于质检站。

注意事项:玻璃钢管材必须有复检报告。

此项验收由消防施工单位主导,总包单位和其他地下室管线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八:分户验收:
申报条件:室内外工程全部完工后。

(总包单位对质检站对质量要求不太了解造成多次整改而耽误验收及单项备案时间和最后的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

注意事项:此项验收为质检站对项目验收的主要控制验收,其检查内容牵涉到工程质量、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等。

九、规划验收:
申报条件:主体工程和总平工程全部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完成。

注意事项:总平景观图纸应与规建局认可的总平图相符。

十、竣工验收:
申报条件:主体所有分项验收和备案全部完成,规划验收完成后。

注意事项:此项验收为项目最终验收,前期所有资料和各项分项验收必须全面完成后方可进行。

附:竣工验收备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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