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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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精编版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精编版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与病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号主席令199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号主席令2010年7月1 )◆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2002年9月1日)◆部门规章●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10年3月1日)《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2002年9月1日)《卫生部关于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2002年1月1日)《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07年5月1日)《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卫医管发〔2010〕28号)《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卫科教发〔2008〕45号,2009年1月1日)●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鲁卫医字[2010]105号) ● 医院:病历检查评分标准病案奖罚规定病房病历管理规定案科病历管理规定病历概念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它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系统记录,是临床医师根据问诊、查体、辅助检查以及对病情的详细观察所获得的资料,经过归纳、分析、整理、书写而成的档案资料;病历转交到病案室并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则为病案。

不是所有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都是病历资料,如入院证、申请单和病理切片、X线片。

病历价值反映病情:疾病全过程、健康档案、民事权利、个人隐私反映医疗质量(病历质量是医疗质量的文字体现)反映学术水平反映管理水平为医、教、研提供基础资料为医院管理、政府决策提供医疗信息判定法律责任的依据付费凭据体现医疗发展史病历单纯为医院管理、医教研服务的时代已经结束,而在处理医疗纠纷、意外伤害类事件等法律问题时的原始证据作用及在医保医疗付费时的凭据作用日显突出病历书写质量的要求不再只是医院加强医疗质量内部监督管理的需要,更关键的是病历质量将面对的是来自患者及社会的挑剔以及法律法规的约束病历已成为政府、医疗机构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病历意义培养医师思维的基本方法,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检验临床医师实际工作能力的标准之一,它体现书写者工作态度、责任心、知识水平、实践经验、表达能力、文字修养、法律意识、病历书写管理制度的理解执行情况。

病历书写规范(2010年版)

病历书写规范(2010年版)

个人史(1分)
1、出生地、生长史、居住较长的地区和时间。 2、有无疫区居留史(包括疫水或疫源接触史)。 3、烟酒嗜好史(有烟酒嗜好应记录其具体情况)及不洁性交史。 4、工作性质及有无毒物接触史。 5、儿童病历须记录出生史、喂养史、预防接种史和生长发育史等。
(六)婚育及月经史(1分)
(1)婚姻史:是否结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及子女的健康情况等。 (2)生育史:生育情况的记录方式如下:
病历
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 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重要的医疗文书。
住院病历
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 料、病理资料等 。
头部及其器官:外形
听力粗测
结膜
巩膜 瞳孔
鼻通气 副鼻窦压痛 乳突压痛
口腔粘膜 扁桃体
颈部:软硬度 气管位置 甲状腺 颈静脉
胸部:外形 肋间隙
乳房
肺部:呼吸运动 叩诊音 呼吸音 罗音
心脏:心率次/分 心律 心音
杂音
血管:周围血管征
腹部:外形 蠕动波 腹壁紧张度
压Hale Waihona Puke 反跳痛 包块肝脏胆囊
脾脏
肾区叩痛
肠鸣音
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现在子女数。 (3)月经史:记录方法如下:
经期(天) 初潮年龄----------------------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
月经周期(天) 此外还应询问月经量、性质,有无痛经和白带情况。
(七)家族史(1分) 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病历书写规范2010版

病历书写规范2010版
2002年,卫生部印发了《病历书 写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原规范”), 该规范实施7年来,我国医疗机构病历 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2010年,卫生部在充分总结“原 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 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 势和新特点,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 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以下简称“新规范”)。
二. “新规范”的内容及组成
◆新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共分为五章38条
第一章:基本要求,共10条;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共5条; 第三章: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共15条; 第四章: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新增部分),共3条。 第五章:其他(补充说明部分),共5条。
三.“新规范”与“原规范”的不同之 处
• 16、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是指在麻醉实施 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 险评估的记录。麻醉术前访视可另立单 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 17、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是指麻醉实施后, 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 行访视的记录。麻醉术后访视可另立单 页,也可在病程中记录。
• 18、麻醉记录是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 中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 麻醉记录应当另页书写,书写内容增加 术前特殊情况、麻醉诱导及各项操作开 始及结束时间、麻醉期间用药名称、方 式及剂量、麻醉期间特殊或突发情况及 处理。
• 4、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 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 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 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 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 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 5、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 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 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 并注明患者去向。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 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 内容及要求执行。

(完整版)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完整版)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该病历查出缺陷:_____项,共计扣_____分,该病历得分:_____分。

其他需说明适事宜:病历评审员签名:日期:说明:1、本评价标准适用于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质量评价,包括对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及终末质量评价,同样部分可运用于其他各类病历质量评价;2、用于病历的环节质量评价时,按评分标准找出病历中存在的缺陷,不评定病历等级;3、用于病历的终末质量评价时:(1)首先用单项否决法进行筛选(单项否决共计17条,评分表上“·”号注明,单列附后)。

病历中存在的单项否决所列缺陷之一者,为乙级病历;存在3项单项否决所列缺陷或缺入院记录者,为丙级病历;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缺陷的病历不再进行质量评分;(2)经筛选合格病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分;(3)对每一书写项目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方法,最高不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标准分值,如:病程记录部分标准分值为4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内的扣分累计最高可达40分;(4)对复杂疑难患者病历、查房内容体现国内外新进展以及有教学意识的加3--5分;(5)总分100分,根据所得分数划分病历等级:≥90分为甲级,≥70分为乙级,<69分为丙级。

附:1、病历中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之一者病案质量属乙级病历。

(1)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2)传染病漏报;(3)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主要诊断、鉴别诊断及诊疗计划;(4)危重患者住院期间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5)缺手术记录;(6)缺有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手术方案;(7)新开展的手术与大型手术缺由科主任或授权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8)缺有主治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的诊疗方案;(9)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10)缺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11)缺有创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字;(12)缺对诊断、治疗起决定性作用的辅助检查报告单;(13)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14)缺整页病历记录造成病历不完整;(15)有明显涂改;(16)在病历中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

病历书写规范及评价标准00

病历书写规范及评价标准00

诊断未分级、分组、分型
初步诊断:①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失代偿期) 心功能IV级
②呼吸衰竭 ③高血压病
评析 本例呼吸衰竭未进行分型(I型、II型) 高血压病未进行分级、分组
首次病程录
高度概括病情特点,重点突出,不能重抄现病史。可以写一个自然 段,也可按性别、年龄、病程缓急、主诉、主症、体检、辅检、治疗 分点列出。 对上述资料作初步分析,提出最可能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其根据。 单纯性外伤、有病理结果、妊娠可免写鉴别诊断 为证实诊断和鉴别诊断还需作哪些检查及理由,根据入院时患者情 况所作的诊疗计划。
主诉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能导出 第一诊断
不超过 20个字
症状/体 征+时间
主诉
主诉虽然文字不多,但书写错误却比较常见
1. 主诉超20字 2. 主诉主要症状过多 3. 主诉用体征(现病史描述有症状) 4. 次要症状为主诉 5. 主诉中症状和时限颠倒
主诉
主诉不能导
案例
病程记录
主要内容: ⑥各种知情谈话记录; ⑦各种会诊记录; ⑧新诊断的确定或原诊断的修改,并说明诊断依据和鉴 别诊断; ⑨抢救记录; ⑩出院(死亡)记录。患者交接时要写出交接班、转科 记录。住院时间长写阶段小结。
二、2019年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2019年病历评价标准 2019年病历单项否决
三、2019年病历单项考核
不能写“皮肤巩膜轻度黄疸”,应写为“皮肤巩膜 轻度黄染”;
病历中记录“淋巴结无肿大”,表达不正确,应写 为“浅表淋巴结无肿大”。
注:体格检查内容一定要客观、真实。
意识障碍写错误
主诉:反复咳嗽10年,气促3年,双下肢水肿2周。 体格检查:T37.8℃ P104次/分 R22次/分 BP130/78mmHg

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

病历书写规范和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病历书写规范及住院病历考核评分标准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一、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等可以使用外文扣分标准: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二、所有内容字迹清晰、无错别字、自造字、严禁涂改,严禁采用刮、粘、贴、擦、涂等方法去除原来的字迹扣分标准:有一处涂、刮、粘、贴、擦为丙级病历三、病历应按规定标注页码,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如姓名、病案号等)扣分标准:应标注页码的部分空一项扣0.5分填写不完整或信息记录有误,一处扣0.5分四、各种记录应当有书写医生的亲笔签名并字迹清楚,不得摹仿或代替他人签名扣分标准:各种记录医师、护士未签全名或签名不能辩认,一处扣0.5分;记录缺医师、护士的亲笔签名或非本人签名,一处扣5分;有伪造行为,扣26分五、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内容不得互相矛盾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相一致2、医嘱所开具的诊疗措施应与病程记录内容相一致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应与原报告单内容相一致4、病历内容不得前后互相矛盾扣分标准:1、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10分2、诊疗医嘱与病程记录不一致,一处扣5分3、病历中转抄的辅助检查结果与原报告单内容不一致,一处扣5分4、病历中记录内容互相矛盾,一处扣10分丙级病历评分标准一、有涂、刮、粘、贴、擦的,一处即为丙级病历二、有以下缺项的:1、首页;2、出院记录(死亡记录);3、住院志;4、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上级医生查房记录、转科记录、抢救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5、术前小结或术前讨论记录;6、输血同意书;7、手术同意书;8、麻醉同意书;9、麻醉记录单;10手术记录;11手术护理记录;12、病检报告单;13、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书;14、医嘱单;15、体温单病历首页中除进修、实习生栏及未输血者“输血栏”不填外均不得空项,其中职业项农村患者填“农民”扣分标准:传染病漏报扣11分;空项或填错一项后0.5分。

完整版)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完整版)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完整版)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评价住院病历质量的标准如下:首页方面,必须填写医疗信息,不得漏报传染病,且需要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签名。

同时,缺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的签名也会被扣分。

门(急)诊诊断必须填写,且不能有缺陷。

入院诊断也必须填写,且不能有缺陷。

出院诊断和出院情况栏也必须填写,且不能有缺陷。

此外,院内感染栏、手术操作名称栏和病理报告中的病理诊断也必须填写,且不能有缺陷。

药物过敏栏也必须填写正确,除单列项目以外的任何一项都不能有缺陷。

对于入院记录,要求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并且必须由住院医完成(实医师代写不算)。

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院记录,或者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有缺陷,也会被扣分。

此外,主诉必须体现症状、部位和时间,患者一般项目也必须填写齐全。

现病史必须与主诉相关,能反映主诉描述,且要求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概念明确,不能与主诉和现病史不符。

术语必须准确,有鉴别诊断资料,且现病史发病诱因描述必须清晰。

对于病程记录,要求描述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和现病史的主要疾病发展变化过程,且必须描述清楚。

此外,要求体格检查项目齐全,且必须全面。

如果系统或重点检查症状描述不全,也会被扣分。

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史、婚育史和家族史必须填写齐全,且不能有重要缺陷。

体格检查也不能遗漏主要阳性体征,且必须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

表格病历中,体格检查记录也不能有漏项。

对于需要写专科情况的病例,必须填写专科情况,且不能有缺陷。

辅助检查也必须填写完整,且不能有缺项或抄写有缺陷。

初步诊断和住院医师的签名也必须填写,且不能有缺陷。

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且必须包括拟诊讨论(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

病程记录是医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变化、诊疗过程、治疗措施及效果观察等信息。

日常病程记录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记录,病危患者每日至少记录1次病程,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次病程,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1次病程。

2010版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药管理局)

2010版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中医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

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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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5.入院前诊治经过及效果
入院前诊治经过未描述,或描述有缺陷。
1/项
6.一般情况(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一般情况未描述或描述不全
1
7.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缺少描述。
1
既往史
3
1.既往一般健康情况,心脑血管、肺、肾、内分泌系统等重要的疾病史。
分析讨论不够,或与首次病程记录中的内容雷同
1
6.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要体现对抗菌药物使用的具体意见(使用原则﹑疗程﹑剂量﹑观察事项等)。
无抗菌药物使用的具体意见。
2
7.危重病人24小时内有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的诊视记录
危重病人24小时内无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的诊视记录
单项否决
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5
1.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内容应包括对病情演变的分析,明确诊疗措施,评价诊疗效果
1/次
日常病程
记录
15
1.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记录患者症状、体征,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地观察并记录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及效果等。
未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观察记录无针对性、对新的阳性发现无分析及处理措施等
1/次
2.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单项否决
主诉
3
1.简明扼要﹑能导出第一诊断
主诉未能导出第一诊断。
2
2.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原则上不能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
用诊断名称代替主诉,而在现病史中发现有症状的。
1
3.主诉超过20个字
主诉不规范或超过20个字。
1
现病史
8
1.现病史与主诉相关相符
现病史与主诉不相关、不相符。
2
2.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次
14.病程中应记录会诊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
未在病程中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
1/次
15.记录异常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并有分析﹑处理意见及处理效果。
未记录异常的检查结果,或无分析、判断、处理的记录
1/次
16.输注血液或血液制品当天应有记录,内容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种类及计量、有无输血反应,以及输入血液或血液制品后的效果。
5
缺项、写错或不规范
1/项
无手术医生签字(包括由第一助手书写的记录)
2
8.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是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对患者拟施麻醉进行风险评估的记录。
缺麻醉实施前评估记录
2
记录内容不全,或书写不规范。
1/项
9.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是麻醉实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行访视的记录。
缺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缺重要脏器疾病史,尤其与鉴别诊断相关的
1/项
2.手术、外伤史,重要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输血史
缺手术史、外伤史,传染病史,输血史
1/项
3.食物或药物过敏史
缺药物过敏史,药物过敏史描述有缺陷或与首页不一致
1
个人史
1
1.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1/项
分析讨论不够、鉴别诊断不够
2
4.针对病情制订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体现出对患者诊治的整体思路。
诊疗计划用套话、无针对性、无具体内容
1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
记录
5
1.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在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2.主治医师查房,体现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术前讨论记录有缺项、漏项等
1/项
4.手术前应有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的记录
无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的记录
3
5.有手术前一天病程记录
无手术前一天病程记录
2
6.手术病人应有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巡回护士共同签注的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和风险评估记录。局麻手术有局麻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无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和风险评估记录
缺术后病程记录或记录不规范
1/次
缺项、写错或不规范
1/项
12.术后首次病程记录是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录。应有术后连续3天,每天至少一次的病程记录;术后三天内应有手术者查看患者的记录。
缺术后病程记录或病程记录不完整。
1/次
术后3天内无手术者或上级医师查看患者的记录
2
13.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重大手术,应有科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签名确认,报医院审批后开展的手术。
7.交、接班记录,交班记录应当在交班前由交班医师书写完成;接班记录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无交、接班记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
交班与接班记录、转出与转入记录雷同
1
8.转科记录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
主治医师日常查房无内容、无分析、无处理意见或有其它缺陷
1/项
2.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记录内容应有对病情的进一步分析以及对诊疗的意见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无分析及指导诊疗的意见
2/项
3.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至少2次
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少于2次
1/次
4.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记录每周至少1次
无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每周查房记录
缺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单项否决
有创诊疗操作(介入、胸穿、骨穿等)记录不完整或有缺项
1
无知情告知记录
2
12.普通会诊单应在申请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记录
会诊申请单发出后24小时内未完成会诊记录。
2/次
13.会诊记录单填写应完整并记录会诊申请理由及目的,会诊意见要具体。
会诊记录单未陈述申请会诊理由及目的,无会诊意见,会诊记录有缺陷
单项否决
2.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照搬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未归纳提炼,条理不清
1
3.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
无诊断依据、无鉴别诊断
2/项
3.专科检查情况全面、正确(限有专科要求的病历)
专科检查不全面,应有的鉴别诊断体征未记或记录不全
2/项
辅助检查
1
记录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辅助检查结果未记录,或记录不完全。
1
诊断
2
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当天病程中无记录或记录有缺陷
1/次
17.病程记录能反映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特殊类抗菌药物要有申报审批﹑适应症﹑疗效观察﹑副反应以及应对措施的记录。
无相应记录,特别是特殊类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应记录。
3
围手术期
记录
10
1.术前小结是经管医师手术前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等。
单项否决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和风险评估记录填写有缺项
0.2/项
7.手术记录是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手术记录应当另页书写。
无手术记录或未在患者术后24小时内完成
单项否决
非手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的手术记录
无抢救记录,或抢救记录、抢救医嘱未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2
抢救记录内容有缺陷
1
抢救医嘱与抢救记录内容不一致
2
11.有创诊疗操作(介入、胸穿、骨穿等)记录应书写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操作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及术后观察事项及是否向患者或家属履行知情告知。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应由操作者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0.5
体格检查
5
1.项目齐全,填写完整、正确,某些阳性体征(如心界扩大﹑肝脾肿大等)记录规范,也可用图表示
头颈五官、胸、腹、四肢及神经系统检查缺任何一项。
1/项
2.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与主诉现病史相关查体项目有重点描述,且与鉴别诊断有关的体检项目充分。
与本次住院疾病相关查体项目不充分,肿瘤病例未查相关区域淋巴结情况。
未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对病史有无补充、查体有患者入院5天内完成
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记录未在患者入院5天内完成
1
4.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查房,需体现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诊断、无诊疗意见
1
5.上级医师查房,要体现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
2
未进行分析,或分析内容简单,记录内容有明显缺陷。
1
5.入院7日内未确诊的疑难病例,应有科内讨论记录。入院15日内未确诊的疑难病例,应有全院会诊讨论记录,并在讨论后24小时内完成记录。
无讨论记录或讨论后24小时内未完成记录。
1
记录内容不完整。
1
6.病程记录应有管床医师签字
病程记录无管床医师签字
1/次
未按规定记录病程记录。
1/次
3.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与重要医嘱更改的理由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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