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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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敬老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敬老院的所有工作人员、老年人及其家属、访客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敬老院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消防通道的畅通,火灾隐患的排查等。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4. 老年人及家属遵守敬老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设施(1)敬老院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2)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应张贴在显眼位置。

2. 消防通道(1)敬老院应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2)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3)定期对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确保其畅通无阻。

3. 火灾隐患排查(1)定期对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对老年人宿舍、食堂、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

(3)对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

4. 消防安全培训(1)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消防安全宣传(1)在敬老院内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3)邀请消防部门对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在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11.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实行专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报告保卫部门查清原因后进行维修和更换。

4.消防设施器材到期,及时到消防部门检测维修并予以办理更换。

5.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正确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丢失、损坏。

6.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对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报告领导,给予处理。

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保证方便可取,严禁随便改变位置。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2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3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老院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养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第二条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护理人员均应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养老院应设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四条养老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老人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七条养老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八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第九条养老院应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并正确使用。

五、消防安全检查第十条养老院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检查内容包括: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老人疏散逃生演练等。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六、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三条发生火灾时,养老院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疏散老人。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老人有序疏散,确保老人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火灾现场扑救和人员疏散。

七、奖惩措施第十六条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和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八、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养老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养老院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养老院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养老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养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全体工作人员、老人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养老院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养老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养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4. 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5.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养老院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七条养老院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3. 火灾预防、扑救和逃生自救知识;4.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条养老院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检查内容:1.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3.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4. 火源、电源管理;5. 防火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三条养老院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符合国家规定,并符合养老院实际需要。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应合理,便于使用和维护。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六条养老院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镇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

镇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

镇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镇敬老院内的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镇敬老院全体员工和住户。

所有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自觉执行消防安全措施,确保火灾安全。

第三条镇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是应消防法、消防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的,具有法定和规范性。

第四条镇敬老院要不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提供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确保老年人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镇敬老院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等。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巡查消防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等。

第三章消防设备设施与防火措施第七条镇敬老院应制定消防设备购置计划,确保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

消防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等。

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消防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安全标准,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九条镇敬老院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明确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在镇敬老院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禁止在通道和电缆桥架上堆放杂物。

第十一条镇敬老院应划定消防车道和消防通道,确保消防车能够进入院区并顺利疏散。

第四章操作程序第十二条镇敬老院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演练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火灾的应急疏散、灭火器使用等。

第十三条每个员工和住户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具备基本的灭火和逃生能力。

第十四条在镇敬老院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必要时,应设置吸烟点并配备专用熄灭器材。

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范文(三篇)

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范文(三篇)

敬老院消防安全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敬老院内老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制定本消防安全制度。

二、消防设施管理1. 敬老院应当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合理布置消防设施,确保老人们能够及时疏散。

2. 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并按时进行维修和检测。

一旦发现消防设施有损坏或者故障,应立即报修并迅速修复。

3. 每层楼梯口、走廊等公共区域应设置充足的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三、消防演练1. 敬老院应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器材使用等内容。

2. 演练时应保证老人们的安全,合理选择演练时间和方式,提前通知老人们,并有专人进行指导和保护。

3. 演练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修正不足之处。

四、火源管理1. 敬老院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加强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厨房使用电器应定期检测,禁止老人私自使用电炉、电热毯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3. 定期对敬老院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并建立消防检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管理1. 敬老院内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应由专业机构定期检测和维护。

2. 电线、插座、电源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 禁止老人私拉乱接电线,切勿将插头插在水箱、油罐等易导电物体上。

若发现老人有此类行为,应及时劝阻。

六、灭火器材管理1. 敬老院应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使用。

2. 每个楼层敬老区域应设立消防器材储存点,并通过明显标识标明位置和使用方法。

3. 灭火器材应由专人定期检查、保养和更换,确保其正常可用。

七、灭火器材的使用1. 在火灾发生时,老人应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并按照疏散指示逃离火灾现场。

2. 如能自行扑灭初起火灾,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如情况无法控制,应立即离开火灾现场,并向救援人员报告火灾情况。

敬老院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敬老院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敬老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老人及访客。

第三条本敬老院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敬老院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四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和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条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六条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老人和工作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成立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八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协调、指导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

(三)对敬老院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四)处理敬老院消防安全事故。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消防安全。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十条敬老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二)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标志明显,易于识别。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位置合理,便于使用。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私自拆装、改动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三条定期对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情况。

(二)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情况。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敬老院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条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院长任期目标考核,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敬老院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安全员、消防设施操作员为成员。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敬老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二)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老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定期检查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敬老院火灾应急处理能力;(五)及时报告火灾事故,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六)履行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敬老院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二)各部门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日常工作;(三)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维护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四)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五)各部门应当配合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敬老院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敬老院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老年人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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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20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敬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证花园镇物老院止常的生产、生活铁序,假护特困老人的人身
安金,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放的发生。

根据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要求各敬老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责任人。

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所有敬老院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

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眼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四、舍务消防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合。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频护,严禁个人系就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

花园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障我镇敬老院在院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处理敬老院各种突发安全事故,提高对敬老院突发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县民政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花园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安
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杨彪副组长: 陈淋
成员: 谭兴亮、漆勇、杨淼、唐力、康友明、张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谭兴亮任办公室主任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镇领导小组为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責组织协调人员进行及时处理,调集所需物资及交通工具等,同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4、敬老院发生实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实请求援助。

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
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教。

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城。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情形严重的,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敬
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镇教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实发安全事放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和县敬文老院安全享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重报告。

并在最组时间内到达事放现场,组织抢成和者后处重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频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

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普后处置工作。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
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
报告后,在第时间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组办公室报告,处置工作。

6、发生火灾时二楼特供人员走左侧铁楼梯,三楼特供人员走右侧砖混楼梯。

五、其他实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六、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预案由花园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0xx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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