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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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银行):
兹有(授权人)(包括公司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人等)授权(银行)在办理佛山市优质技改创新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项下业务范围内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
础数据库查询并获取(授权人)的信用报告,并将上述报告向佛山市优质技改创新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公司提供。

授权人(包括公司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人等)(签字盖章):
日期:第一联
银行留存联
(银行):
兹有(授权人)(包括公司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人等)授权(银行)在办理佛山市优质技改创新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项下业务范围内使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
础数据库查询并获取(授权人)的信用报告,并将上述报告向佛山市优质技改创新项目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公司提供。

授权人(包括公司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人等)(签字盖章):
日期:第二联
基金公司留存联。

人行对公征信查询授权书

人行对公征信查询授权书

兹有我方(以下简称“授权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贵方(以下简称“征信机构”)申请进行对公征信查询,特此授权如下:一、授权范围1. 授权人同意征信机构对其所拥有的对公账户信息进行查询,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名称、账户号码、开户行、账户余额、交易记录等信息。

2. 授权人同意征信机构对其所拥有的企业信息进行查询,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信息。

3. 授权人同意征信机构对其所拥有的担保信息进行查询,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信息。

二、授权期限1.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如授权人需要延长授权期限,应在授权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征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征信机构同意后,授权期限可适当延长。

三、授权方式1. 授权人应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向征信机构提交授权申请:(1)亲自前往征信机构办理授权手续;(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授权手续,委托人须提供授权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3)通过征信机构提供的线上平台进行授权。

2. 授权人提交授权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授权人签署的授权书;(3)授权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保密义务1. 征信机构在查询、使用授权人信息时,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授权人信息。

2. 征信机构在授权期限内,如因授权人信息查询导致授权人权益受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授权撤销1. 授权人可在授权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征信机构撤销授权。

2. 一旦授权撤销,征信机构应立即停止查询、使用授权人信息。

六、法律效力本授权书系授权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如因授权人原因导致授权书无效,授权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征信机构各执一份。

企业人行查征信授权委托书

企业人行查征信授权委托书

企业人行查征信授权委托书尊敬的企业征信机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企业信用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需定期查询自身征信报告。

现就我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贵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方”)查询企业征信报告一事,特制定本授权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1. 委托方授权受托方代表委托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查询、打印委托方的企业征信报告。

2. 受托方在查询征信报告时,应严格遵守征信中心的相关规定,确保查询过程的合法、合规。

3. 受托方在查询到征信报告后,应将报告内容及时、完整地反馈给委托方。

二、委托权限1. 受托方在查询企业征信报告过程中,有权查阅与委托方信用状况相关的所有信息。

2. 受托方在查询企业征信报告过程中,有权向征信中心提出相关疑问,并寻求解答。

3. 受托方在查询企业征信报告过程中,有权对征信报告中的错误信息进行异议申请。

三、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委托方书面通知受托方终止委托事项之日止。

四、法律责任1. 受托方在履行本授权委托书约定的义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查询、使用信用信息的过程合法、合规。

2. 受托方在查询企业征信报告过程中,如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委托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委托方应对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一份。

2. 本授权委托书的修改、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3. 本授权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解决。

特此授权。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受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定期查询自身征信报告,以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

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模板

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模板

授权单位(盖章):兹有我单位(以下简称“授权单位”)因(以下列举具体事由,如信用评审、贷款评审、贷后管理、担保及抵质押评审、风险管理等)需要,特此授权以下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我单位进行企业征信查询。

一、授权范围1.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商业银行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授权单位的企业信用报告。

2.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单位获取授权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信用评级、贷款记录、担保信息等。

3. 受托人有权代表授权单位对查询到的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分析、评估和决策。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期限届满后,本授权书自动失效。

三、授权限制1. 受托人仅限于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本授权书所赋予的权利,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2. 受托人不得利用本授权书查询授权单位以外的企业信用信息。

3. 受托人不得泄露授权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确保信息保密。

四、责任承担1.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授权单位的行为,授权单位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受托人因授权行为给授权单位造成损失的,授权单位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授权撤销1. 在授权期限内,授权单位有权随时撤销本授权书。

2. 授权单位撤销本授权书,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立即收回授权书。

3. 授权单位撤销本授权书后,受托人应立即停止行使本授权书所赋予的权利。

六、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单位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授权单位和受托人另行协商解决。

3.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日期:【年月日】受托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备注:(以下为授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 授权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2. 授权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人行企业查询征信授权书

人行企业查询征信授权书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授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授权以下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受托人”)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并同意受托人将查询结果用于以下用途:一、受托人查询授权人的个人信用信息范围:1. 查询授权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联系方式等;2. 查询授权人的信用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历史、公共记录、查询记录等;3. 查询授权人的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信息;4. 查询授权人的其他可能影响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

二、受托人查询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的用途:1. 为授权人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金融业务提供参考;2. 为授权人提供信用评估、信用修复等服务;3. 为授权人提供个人信用咨询、信用培训等增值服务;4. 为授权人提供其他与信用相关的服务。

三、授权人同意以下事项:1. 受托人查询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授权人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2. 受托人在查询、使用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3. 受托人不得将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授权人本人同意;4. 受托人应当对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信息丢失、损毁、泄露、篡改等风险。

四、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期限】,授权期满后,本授权书自动失效。

五、授权撤销:在授权期限内,如授权人需要撤销本授权,可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立即停止查询和使用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并妥善处理已获取的授权人个人信用信息。

六、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授权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如本授权书内容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3.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可由授权人和受托人另行协商解决。

授权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日期:受托人(签名):机构名称:联系方式:日期:。

企业征信报告的授权书

企业征信报告的授权书

兹有我方,[企业名称],为全面了解我方信用状况,提高信用管理水平,特授权[征信机构名称]对我方进行征信调查,现将相关事宜授权如下:一、授权范围1. [征信机构名称]有权对我方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全面调查。

2. [征信机构名称]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我方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的信用报告、工商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海关进出口信息等。

3. [征信机构名称]有权对我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期限],授权到期后,本授权书自动失效。

三、授权内容1. [征信机构名称]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调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我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征信机构名称]有权将调查结果用于为我方提供信用评估、风险管理、信用咨询等服务。

3. [征信机构名称]未经我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调查结果用于其他目的。

四、责任与义务1. [征信机构名称]应确保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不得侵犯我方合法权益。

2. [征信机构名称]应妥善保管调查所得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征信机构名称]应按照我方要求,及时提供调查结果,并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违约责任若[征信机构名称]违反本授权书规定,造成我方损失的,[征信机构名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我方与[征信机构名称]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单位(盖章):授权单位名称:[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地址:[企业地址]授权单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授权单位传真:[传真号码]授权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征信机构名称]:[征信机构名称]地址:[机构地址][征信机构名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征信机构名称]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征信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征信机构名称]授权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

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

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篇一: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悉,从即日起,有16家银行的银联卡支持持卡人网查个人征信报告的身份验证,加上之前的数字证书和私密问题验证方式,居民通过互联网渠道管理查询个人信用情况将有...篇二: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本单位授权XXXX银行在本次业务过程中,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信用报告,并将本单位的基本信息、财务报表信息、当前负债信息、历史负债信息、担保信息、欠息信息和不良负债信息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

委托单位:年月日篇三: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委托代理人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于X年X月X日代理查询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委托人签字:代理人签字:委托日期:承诺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责任。

代理人签字:责任编辑:ang篇四: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企业:名称   注册号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事项: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企业盖章: 年  月  日篇五:企业征信授权委托书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XXX分行:鉴于借款人于年月日向你行申请金额为万元的授信(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业务,由提供担保或由授权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法定代表人同意你行遵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查询用途,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上述申请业务终结(包括业务申请被驳回或根据该申请发放的信贷业务全部结清)之日止,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本人的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本人在上述业务和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公司征信委托查询授权书

公司征信委托查询授权书

兹有我司(以下简称“授权方”),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委托贵司(以下简称“受托方”)对公司征信信息进行查询,特此出具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1. 授权方同意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对授权方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伙伴等在贵司所持有的征信信息进行查询。

2. 授权方同意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对授权方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伙伴等在贵司所持有的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等级、信用记录、财务状况、资产状况、法律诉讼、行政处罚等征信信息进行查询。

3. 授权方同意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将查询到的征信信息用于授权方在业务经营、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合规审查等方面的决策。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如需延长授权期限,授权方应在授权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受托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本授权书。

三、保密义务1. 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查询到的授权方征信信息,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受托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授权方征信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篡改等情况的发生。

3. 受托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得利用授权方征信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损害授权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责任承担1. 受托方在授权范围内查询授权方征信信息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贵司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查询行为的合法性。

2. 如因受托方查询授权方征信信息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贵司相关规章制度,导致授权方遭受损失的,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授权方在授权期限内,如因受托方查询授权方征信信息的行为导致授权方遭受损失的,受托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授权书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贵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由败诉方承担。

六、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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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
锦州银行天津行:
本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现不可撤销地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并使用本人信用报告,并将包括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审核个人贷款申请;
□审核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
□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
□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及出资人信用状况;
□涉及本人的贷后管理查询;
□发展特约商户进行实名审核;
□审核涉及本人征信异议处理;
□其他。

授权查询期限为:业务申请日至业务终结日。

本人现声明知悉并理解授权条款,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本人的授权书、个人信用报告等资料一律不退回。

对于超出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贵行承担。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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