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资源整合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拥有丰富的煤炭资源。
然而,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煤炭行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包括产能过剩、煤炭价格下跌等问题。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推动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决定进行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
二、目标与意义1. 目标:通过兼并重组,优化煤炭企业布局,实现资源的整合和效益的提升,推动内蒙古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意义:- 促进资源整合:通过兼并重组,整合零散的煤炭企业,形成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加强产能优化。
- 提高行业效率:通过兼并重组,消除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运营能力。
- 推动行业升级:通过兼并重组,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附加值,推动内蒙古煤炭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1. 煤炭企业调研和筛选:对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煤炭企业进行调研和筛选,确定适合兼并重组的企业。
2. 重组方案设计:根据调研结果和兼并重组的目标,设计合理的重组方案,包括企业合并方式、产能整合方案、人员安排等。
3. 兼并协商和合并实施:与相关企业进行兼并协商,明确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和实施步骤,完成企业合并和产能整合工作。
4. 人员安置和资源整合:对合并后的企业进行人员安置,确保合并过程中的员工权益。
同时,对资源进行整合,合理分配煤炭矿山、设备和技术等。
5.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兼并重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落实。
四、工作保障措施1.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煤炭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2. 资金支持:建立兼并重组专项资金,为企业的合并和整合提供资金支持。
3. 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对兼并重组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引进,提高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能力。
4. 市场开拓:加大对外市场的开拓力度,拓宽煤炭销售渠道,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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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1〕92号2011年10月9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煤矿整合改造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行为,切实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后凡是煤炭生产企业提出的煤炭资源整合申请,均由盟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上报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不宜单独设置采矿权的煤炭资源,原则上就近纳入资源整合范围;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煤炭资源,作为较近煤矿开采接续资源预留。
资源整合的煤矿必须是相邻煤矿,资源整合必须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
资源整合要有利于统一开采布置,有利于形成一个生产系统,有利于安全生产。
三、煤炭资源整合主体必须是合法保留的煤矿,拟整合的煤炭资源赋存区域必须具备统一开采条件,或有利于整合主体就近接续开采。
四、资源整合属相邻采矿权合并、不涉及扩界的,由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审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据此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待采矿权登记材料齐备后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
五、拟整合的矿权之间或外围有空白区的,且空白区的面积及资源量不具备单独设置采矿权的,空白区面积小于0.5km2 或估算储量少于1000万吨的,资源整合时纳入整合范围,由自治区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意见后审批,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据此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待采矿权登记材料齐备后办理采矿权变更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重要的煤炭资源基地,拥有丰富的煤炭储量和产能。
然而,目前该地区的煤炭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分散,产能过剩、效益不高等问题突出,严重困扰了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需要进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实现优势互补、规模效益、集中化发展,提升整个煤炭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工作目标1.实现内蒙古煤炭企业规模优势。
2.提高内蒙古煤炭企业效益和盈利能力。
3.减少内蒙古煤炭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4.加强内蒙古煤炭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促进内蒙古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步骤1.确定兼并重组对象。
根据企业规模、产能、效益等综合指标,确定适合兼并重组的煤炭企业。
2.开展充分调研。
全面了解兼并重组对象的资产状况、债务情况、地理位置、市场竞争情况等,为后续的兼并重组方案提供依据。
3.制定兼并重组方案。
根据兼并重组对象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兼并重组方案。
方案应考虑到企业间的互补性和提升整个煤炭产业的竞争力和效益。
4.相关政策支持。
制定支持兼并重组的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用地资源保障等,以营造积极的政策环境。
5.深入推进兼并重组。
根据确定的方案,推动兼并重组工作的实施,包括资产置换、人员安置、产能整合等。
6.加强监管和评估。
建立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管机制,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定期对兼并重组后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策略,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工作保障1.加强兼并重组工作机构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
2.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相关部门的兼并重组认知和理解,提升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支持,确保兼并重组工作的资金需求。
4.加强与企业家和行业专家的合作,充分利用外界资源,提供决策支持。
同时,充分利用内蒙古煤炭企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力量,推动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预期效果通过兼并重组工作,内蒙古煤炭企业将实现规模优势、提高效益和盈利能力,减少恶性竞争,加强国际竞争力,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6〕0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0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设立组织管理机构组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配套的制度、措施;管理和维护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评标评审专家库;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的投诉举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对各级各类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情况组织考核评价,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整合期间,自治区本级各类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及机构不改变现有的法人地位,按照法定职责,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的统一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改变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不动产登记中心、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与原主管部门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现管办分离。
(自治区编办、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落实,2016年2月底前完成)二、界定交易事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成熟一个、进场一个”的原则,分批次将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一)第一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
1.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当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应当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2.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3.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矿业权出让转让;4.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文化产权、知识产权转让,党政机关房产处置及公务用车拍卖;(二)第二批和第三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
内蒙古农村市场信息资源整合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

的综合信息服务平 台。 巴彦淖尔市为进一步将内蒙古星火科技1 36 2 9 信息服务
巴彦 淖尔市农业 科技信息研究将 基础信息服 务站分为 “ 内蒙 古 巴彦 淖 尔市星火科 技 1 3 6 2 9 综合信 息服务 站” 与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星火科技136 牧业 科技服务 站”两 29农
个站 ,其中 ,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星火科技1 36 合信息 2 9综
不同信息用户的多样 化信息需求 。 典型案例1 :巴彦淖 尔市 星火科技 13 6“ 2 9 二站”建设
过组织 制度 安全和管理运 作协 调来增进 组织部门问的相互 务的最 大瓶颈 。为 了使 农村信息服务 真正在 农村地区得 到 融 合 ,增强 信 息化 的综 合效果 ,提高 农村 信息 化服 务水 落 实 ,基 层信息服务 站的建立发挥着 重要的桥梁作用 ,为 平 。近年来 ,内蒙古农村 市场信息整合 工作处在不断的探 进一 步了解农民信息 需求 、传播市场 信息资源提供 了有效
中央 到地方农业广播 电视 学校 、中共 中央组织部 的农村 党
员远程教 育 、农业部 市场与经济信 息司开通的全国农业信
息服 务特 ̄ 136 : 1 、内蒙古 星火科技 13 6 2 29信息服 务体系 、
密集程度 。同时 ,寻求资 源配置与需求 的最 佳结合点 ,通 农技 10 ,但 “ 等 1 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然成为农村信息服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1. 引言煤炭工业是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国家对煤炭产业的深化改革,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份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工作方案,以推动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
2. 背景随着国家对煤炭产业的政策调整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企业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煤炭市场供过于求,许多煤炭企业面临产能过剩和市场竞争压力;另一方面,传统的小型煤矿企业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存在隐患,无法满足国家对煤炭产业的要求。
3.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内蒙古自治区的煤炭企业资源,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和竞争力,实现煤炭产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4. 方案本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煤炭企业筛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和煤炭产业的发展需求,制定煤炭企业筛选标准,包括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的指标,以确定兼并重组的对象。
4.2 兼并重组方案设计基于筛选出的煤炭企业,制定兼并重组方案。
该方案应明确兼并重组的目标和原则,确定兼并重组的步骤和时间表,并考虑到员工安置、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关键问题。
4.3 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兼并重组工作。
该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工作责任、协调各方利益,并确保兼并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
4.4 监督评估建立兼并重组工作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兼并重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兼并重组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5. 风险与挑战在实施兼并重组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的风险与挑战:- 资金压力:兼并重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 员工安置:兼并重组可能导致部分员工的岗位调整或流失,需要妥善处理员工的安置问题。
- 市场反应:兼并重组可能引起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抵触情绪,需要积极应对市场的反应。
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10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10年发布)【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10〕8【适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时间】2010-01-14【生效时间】2010-01-14【关键词】资源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8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监察厅公安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水利厅林业厅安全监管局煤矿监察局工商局煤炭工业局广电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年一月)《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下发了全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煤炭和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成立了自治区、盟市及旗县(市、区)三级整合工作机构,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督查,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区确定实施资源整合的230处煤矿区全部完成整合工作,关闭了地方煤矿852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4216.35万吨。
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全区矿井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平均不足9万吨/年,提高到70万吨/年,资源回采率提高了20%以上。
稀土、钨矿通过整合实现了有序开发,5个重点矿区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0号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0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设立组织管理机构组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配套的制度、措施;管理和维护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评标评审专家库;受理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的投诉举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行业监管;对各级各类平台提供公共服务情况组织考核评价,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整合期间,自治区本级各类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及机构不改变现有的法人地位,按照法定职责,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的统一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改变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所属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不动产登记中心、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排污权交易管理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与原主管部门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现管办分离。
(自治区编办、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落实,2016年2月底前完成)二、界定交易事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成熟一个、进场一个”的原则,分批次将全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一)第一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
1.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当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应当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2.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3.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矿业权出让转让;4.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文化产权、知识产权转让,党政机关房产处置及公务用车拍卖;(二)第二批和第三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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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办发…2010‟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厅监察厅公安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水利厅林业厅安全监管局煤矿监察局工商局煤炭工业局广电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年一月)《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下发了全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煤炭和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成立了自治区、盟市及旗县(市、区)三级整合工作机构,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深入督查,资源整合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全区确定实施资源整合的230处煤矿区全部完成整合工作,关闭了地方煤矿852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4216 35万吨。
通过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全区矿井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平均不足9万吨/年,提高到70万吨/年,资源回采率提高了20%以上。
稀土、钨矿通过整合实现了有序开发,5个重点矿区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全区共确定非煤资源整合区320个,已完成了294个,其中重点整合区基本完成了整合工作。
全区矿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明显改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和有效遏制。
但由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目前各地区整合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区还存在违法违规、矿山布局不合理以及环境和安全等问题,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体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在全面完成自治区矿产资源整体方案已确定的资源整合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和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强化整合政策和措施,进一步调整优化矿产开发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着力构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
要依托基础地质和矿产勘查成果,科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和矿业权年度投放计划,实施矿业权投放计划管理。
出让矿业权必须符合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和矿业权年度投放计划,确保矿业权合理设置、布局优化。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加大矿业权整合力度,实施整装勘查、滚动勘查、勘查开发一体化,进一步推动矿产资源向具有实力、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到位的优势企业集聚。
全区采矿权数在2006年的基数上减少30%左右,资源整合重点区域的探矿权数在2006年基数上减少30%左右。
地下开采的金属矿产回收率达到85%以上、露天开采达到95%以上,各类矿产选矿回采率提高2个百分点,综合回收共伴生矿种能力提高10%。
铁选厂及非金属下游加工企业减少30%左右,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选矿厂减少20%左右。
到2010年年底,单井规模在30万吨以下的煤矿全部退出市场,全区井工矿平均单井规模由2007年的70万吨提高到100万吨以上,全区煤炭生产企业控制在200家以内,矿井总数控制在500处左右(不含新建煤矿),资源回采率提高到60%以上。
(三)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
通过进一步整合,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尾矿库得到有效治理,全区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61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从2009年至2011年,完成8个资源型城市的13个矿区以及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42个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解决矿山地质环境历史欠账问题。
强化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治理责任,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生态环境恢复和水土保持“三同时”义务,进一步有效防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矿业和绿色矿业。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进一步建立以基础地质工作为先行、以矿产资源规划为龙头、以准入制度为引导、以市场优化配置为手段、以有偿使用为条件、以资源储量管理为基础、以矿业权管理为核心的矿业权管理制度体系,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高效开发利用。
(五)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进一步整顿和治理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资源利用水平低和证照不齐的矿山;整顿和治理井工开采大型采空区、水患及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和通风管理混乱的矿山,露天开采边坡不符合安全规程的矿山,存在上下层开采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整顿和治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没有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整顿和治理一个矿区内总选矿能力大于矿区总开采矿石能力的设置多家选矿厂,入选矿石量6万吨/年以下的铁选厂,3万吨/年以下的铜、铅锌选矿厂,金矿露天氰化堆浸场、混汞法选金场,无上、下游产业链的选矿厂,无矿山合法来源或持勘查许可证建设的选矿厂,四等以上尾矿库、险库以及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和尾矿坝下游有居民区或有重要设施的尾矿库。
二、基本原则(一)进一步推进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
进一步优化矿产勘查开发结构和布局,大力支持和鼓励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
(二)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相衔接。
按照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合理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和资源整合方案,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培育大型矿业集团,推动大型矿业基地建设,努力推进勘查、开发、选冶、加工一体化。
(三)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
以关闭促整合,以整合促整改,发挥好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矿山安全效益和矿区生态环境效益。
(四)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改进生产工艺与提高综合利用水平相结合。
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矿山企业、选矿厂、冶炼企业管理水平。
淘汰落后开采、生产工艺,应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三、整合范围及重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的规定,整合范围包括自治区已设探矿权、采矿权的所有矿种及符合整合条件的所有矿区。
重点是中型矿产地及其周边地区,探矿权、采矿权密集区域,建筑用砂石、粘土开采区,主干公路、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区,以及重要成矿区带、重点整装勘查区等。
(一)采矿权整合范围及重点。
在加快推进煤炭、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整合影响统一规划开采的布局不合理小矿、一矿多开和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和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产业政策和设计要求的小矿,以及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二)探矿权整合范围及重点。
整合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成矿地质条件的矿产资源勘查区,重点是大兴安岭成矿带已划定的五个区域,即得尔布干成矿带南段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区、甘河—乌尔其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区、阿尔山市—梨子山—博克图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区、二连浩特市—东乌珠穆沁旗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区、西乌珠穆沁旗—霍林郭勒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区。
整合探矿权设置和布局明显不合理的勘查区、已有采矿权之间的探矿权、重叠的探矿权、勘查投入达不到勘查实施方案要求和“圈而不探”的勘查项目、不符合矿区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勘查项目,以及其他需要整合的勘查区及勘查项目。
四、总体部署2010年1月底前,各地区要结合已往的矿产资源整合和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经自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2010年9月底前,按照经批准的整合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并进行自查和总结,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制度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
(一)科学编制整合方案。
各地区在完成和总结前一阶段整合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及产业政策,依据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成果,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进一步推进整合的矿区逐一登记造册,确定整合范围,编制整合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明确2010年9月底前必须完成的整合重点及目标任务,整合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中,对于盟市级发证的砂石、粘土、萤石采矿权的整合方案,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
(二)依法合理确定整合主体。
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整合后的矿山建设规模、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指标,从资金、技术、管理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制订整合主体标准。
要注重运用经济、法律、政策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应优先从整合矿区内产生整合主体。
对矿区内参与整合的矿业企业均达不到整合主体标准,或者参与整合的矿业企业在规定整合期限内未达成整合协议的,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优先选择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的下游优势企业作为整合主体,或者以招标方式规范引入优势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整合主体,或者将矿区内矿业权依法收回,统一规划后按规定权限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重新向符合整合主体标准要求的企业出让矿业权。
鼓励优势企业充分利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运用市场方式,实施整合,培育壮大矿业龙头企业。
(三)依法从快办理整合矿山相关证照。
负责整合工作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明确整合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实行限时办结等制度,依法为参与整合的企业换发和注销相关证照。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矿区整合主体确定后,应及时划定矿区范围。
对于应发放采矿许可证的,在划定矿区范围后,列出办证所需要件清单;具备条件后,从快优先颁发采矿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