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制度材料
学校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制度范文(4篇)

学校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务公开工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是指学校依法公开、公示和预先发布涉及学校内部管理事务、学校财务收支、招生录取等事项的决策、执行、监督、绩效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条学校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及时高效的原则,坚持依法公开、依规公示,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学校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工作由学校党委(行政)主管,学校事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第二章涉及范围第五条学校务公开公示和预公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学校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二)学校决策、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信息;(三)学校财务收支、项目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信息;(四)学校招生录取、人事任免和师资队伍建设信息;(五)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信息;(六)学校师生权益保障、管理规定等信息;(七)学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管理等信息;(八)其他需要公开、公示和预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学校在公示和预公开内容时,应注重信息的实用性、可读性,采取图文并茂、简明扼要的方式呈现。
第三章公示和预公开程序第七条学校公示和预公开的程序如下:(一)确定公示和预公开事项,制定公示和预公开计划;(二)组织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收集、整理与公示和预公开事项相关的信息和数据;(三)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权威性,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四)编制公示和预公开文件,明确公示和预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公示和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六)及时收集和处理社会各界对公示和预公开事项的意见和建议;(七)定期评估公示和预公开工作的实施效果,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四章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第十条学校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示和预公开事项进行监督,并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工作。
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本(2篇)

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学校的公开工作,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环境,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的公开工作,明确学校各个部门的职责,切实保障师生与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开范围与内容一、学校公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财务状况、人事情况、招生录取、教学研究、社会服务、学术交流、校园安全和环境卫生等。
二、学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相关数据和信息,具体形式可采取公告、通报、发布信息等。
第三章公开渠道与方式一、学校应建立健全公开渠道,将公开信息发送给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
二、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广播、校内传媒以及其他适当的宣传渠道。
第四章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个部门应负责公开本部门相关信息,并为学校行政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五章公开信息的发布要求一、学校公开信息的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发布的信息应当与学校公示的实际情况一致,不得有虚假、误导性言论。
三、公示信息应当经过多方核验,并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第六章公众参与和监督一、学校支持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公开工作的参与。
二、学校应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学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章公开工作的评估与奖惩一、学校每年对公开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对于公开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对于公开工作存在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予以相应的处理和纠正。
第八章附则一、本工作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二、本工作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取消之前所有不符合本工作制度要求的有关规定。
三、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补充规定。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如有疑义或纠纷,可向学校行政部门申请解释或调解。
初中校务公开制度范文(4篇)

初中校务公开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障师生权益,促进学校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学部的校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依章办事的原则,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应注重保护学校的商业秘密和各个成员的隐私权。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第五条学校的校务公开内容包括校务公告、校务文件、校务信息和校务决策等。
第六条校务公告是指学校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与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校务文件是指学校内部发布的行政规章、管理规定、工作细则等文件。
第八条校务信息是指学校的各类数据、统计资料、报表等。
第九条校务决策是指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方式第十条学校的校务公开方式包括公告牌公告、网络公告、公共信息平台等。
第十一条公告牌公告是学校常用的校务公开方式,学校应在明显的地方设置校务公告栏,并定期更新公告内容。
第十二条网络公告是学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校务公开信息的方式。
第十三条公共信息平台是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建设的信息发布平台,用于向社会公开发布与学校相关的校务公开信息。
第四章校务公开的程序第十四条学校的校务公开程序应包括信息合规性审查、信息发布、公示和回应。
第十五条信息合规性审查是指学校对校务公开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是指学校将校务公开信息通过公告牌公告、网络公告、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发布给社会。
第十七条公示是指学校将校务公开信息公示一定时间,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意见。
第十八条回应是指学校对社会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应,并及时将回应结果公开。
第五章校务公开的监督第十九条学校应设立校务公开监督机构,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校务公开监督机构应由学校的党政工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生代表等组成。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4篇)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是指学校对校务公开进行管理的制度。
校务公开是指学校依法、依规公开学校相关事务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教育公信力和办学透明度的行为。
具体的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校务公开范围:明确学校校务公开的范围,包括学校的基本情况、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生资助工作、教职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2. 校务公开内容:明确各个方面需要公开的内容,例如学校的机构设置、师资力量、校园建设情况、学生成绩情况、学校资产管理情况等。
3. 校务公开方式:确定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可以包括学校的官方网站、校园公告栏、教育局网站等渠道。
4. 校务公开周期:明确校务公开的时间周期,可以根据需要设定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或者特定事件公开等。
5. 校务公开责任人:明确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分工合作,确保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6. 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对校务公开的监督,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7. 校务公开效果评估:定期评估校务公开工作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学校与家长、社会的信任关系,促进学校的良好发展。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学校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促进学校与师生家长的有效沟通和合作,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校务公开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小学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条学校校务的公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评价、学生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第四条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和渠道,并及时向相关群体公布。
第五条学校校务公开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第六条学校应当将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办学特色、师资队伍建设、学生评价等内容作为常态化的校务公开内容。
第七条学校应当将学校本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考核标准、教师岗位职责等内容作为必要时的校务公开内容。
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文(4篇)

学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学校务公开工作,增强学校办学透明度,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地开展学校务公开工作,提升学校办学质量,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和社会声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定义:学校务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的各项办学内容,包括经费使用情况、办学计划、学术成果、教育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等。
第四条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公认是学校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学校信息公开第五条信息公开范围: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学校的各项基本情况、办学质量、研究成果等信息。
第六条信息公开方式:学校应当通过校园网、校报、校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学校信息。
第七条信息公开内容:学校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名称、办学层次、领导机构、管理制度、师资力量、学科设置、学术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教育质量评估等。
第八条信息公开方式确认:学校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信息的公开方式,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九条信息公开时间:学校应当按照事项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信息公开的时间表,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章办学质量公开第十条教学质量公开: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定期公开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学术成果公开:学校应当通过学术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申报等方式,公开学校师生的学术成果,并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二条教职工信息公开:学校应当定期公开教职工的学历情况、教学经验、职称评定情况、教师资格证等信息,确保教职工的信息真实可信。
第十三条学校经费使用公开:学校应当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公开学校经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公开责任及监督第十四条责任主体:学校应当明确学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员,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和督导工作。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学校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生、教职员工和家长的参与度,特制定学校政务、校务公开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学校各项事务的透明性和公开性,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等。
二、政务公开1. 学校机构设置: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管理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后勤管理部门等。
学校将机构设置情况公示于学校网站。
2. 学校领导班子组成: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名单以及职责分工公示于学校网站,并向全校师生做通报。
3.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内容:各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应当明确,需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公示于学校网站。
4.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报告:行政管理部门每学期应对所属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报告公示于学校网站,并可邀请师生代表参与报告会。
5. 行政管理部门经费使用情况: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公开本部门的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包括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差旅费使用情况等,公示于学校网站。
6. 学校重要决策:学校领导班子在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教学计划、招生计划等重要事项时,应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并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和解释。
7. 学校财务情况:学校每学年应对学校财务情况进行公开,包括资金收支情况、资产状况、投资收益情况等,公示于学校网站。
三、校务公开1. 教职员工名单及资质认定:学校应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本校教职员工名单及其资质认定情况,包括教学资格证书、职称等。
2. 教学计划:学校每学年制定教学计划,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以便学生和家长了解课程设置和学习进度。
3. 学生考试成绩:学校每次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学业发展情况,公示方式可包括学校网站、成绩单邮寄等。
4. 学生评优评先: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评优评先,评选标准和结果应当公示于学校网站及学校内部公告栏。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文(4篇)

小学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促进校务公开,提升教育教学效果,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务公开是指学校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条件、财务收支、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质量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在依法履行校务公开职责的同时,要保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校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第四条学校校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的办学层次、学段设置、办学规模等;2.学校办学目标和规划: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办学规划等;3.学校办学条件:学校的硬件设施、办学设备、教学资源等;4.学校师资力量:学校的教师队伍数量、职称、学历等;5.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招生情况、学生学业水平、师生参与科研、教研活动等;6.财务情况:学校的收入、支出、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五条学校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1.学校网站: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网站,及时发布校务公开信息;2.公告栏:学校应设立校务公开的专门公告栏,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3.通知公告:学校可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师生及其家长发送校务公开信息;4.认定文件:学校应编制校务公开认定文件,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责任部门;5.信息公开申请: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第三章校务公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第六条校务公开的责任单位为学校行政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第七条校务公开的责任人员指学校行政公开办公室主任及其下属工作人员,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八条学校行政公开办公室主任应具备较高的法律、管理和沟通能力,负责统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校务公开任务。
第九条学校行政公开办公室下属工作人员应具备熟练的文字处理和网络应用能力,负责收集整理校务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公开信息,接受信息公开申请,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校务公开制度(精选8篇)

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制度(精选8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校务公开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务公开制度篇1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领导体制全面建立校务公开领导机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协助开展工作,学校办公室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三、校务公开监督机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建立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校务公开的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校务公开制度。
凡是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不能搞假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校务公开的重点需放在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关系到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点上。
3、坚持民主监督的原则。
要突出民主监督的重难点,广泛吸纳群众、学生和教职工关心参与学校管理,支持和监督校务公开工作。
4、坚持实效性的原则。
对群众关心、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目前学校的“难点、焦点”等问题必须要及时公开,讲求公开的实效性。
校务公开制度。
5、坚持一贯性的原则。
校务公开是一项关系到学校发展和稳定的长期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五、校务公开的内容1、关于重大决策的事项:学校中远期发展和年度实施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办学体制、内部管理体制及教育教学改革的举措和实施情况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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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对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
它可以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直接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
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交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方案、规划、措施,更加完善、合理、科学。
同时,又可以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
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从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
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互相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一)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国家的法律、法规,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外,有关学校的重大问题均要向教职工公开。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要抓住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点问题。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校务公开既要客观、事实、全面地反映学校管理的情况,又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注重效果,成熟一项搞一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四)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
对教职工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详尽地介绍上级的政策精神,又要充分地介绍实施中的具体措施、方式、步骤,还要如实地公布落实结果。
(五)坚持群众满意的原则。
校务公开的成败,归根结底需要有群众来检验,来认可。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一)学校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公开,包括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二)学校的办学思想、近期目标、远景规划。
(三)学校收费公开,包括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四)财务收支公开,包括学校财务预决算、年终收支决算等。
(五)招生情况公开,包括招生政策、计划、录取结果等。
(六)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包括基建项目立项、设计、资金预算、公开招投标、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等。
(七)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公开,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的实(八)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职务聘任、奖惩、奖金分配、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以及奖惩的原则和办法、工资调整、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等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办法、名额、名单、审批程序等。
(九)对拟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十)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有有关工作公开,包括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优秀学生推荐、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
(十一)学校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和需要监督执行的有关制度以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一)建立教职工代表监督制度。
由工会组织教职工代表就学校重大事项和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议案,进行议事,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按季、按月或随时公开。
(二)举行校情发布会。
根据需要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类别,选择适当的方式,及时地进行公开,校长每学期至少应向教职工通报一次学校校务情况,执行各项决议以及落实校务公开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保证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之间的信息畅通。
(三)建立公开栏。
可利用学校现有的条件,如公告、宣传栏、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四)发挥校领导工作联系点和接待日的作用,直接向广大教职工了解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五)发挥工会、团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推行校公开制度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是学校党政工的共同责任,建立党支部领导、行政负责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工会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制。
从化市良口中学学校校务公开制度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实施并坚持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由党支部书记、校长刘佰强,党支委员蔡小彬、汤国忠、李铁成、工会主席曾石坚、团委书记黄权斌为成员,刘佰强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履行下列事职责:(1)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成立由工会主席曾石坚、总支纪检委员李铁成、教工代表朱浩标、张秋丽、巫颖祯为代表的成员,曾石坚为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1)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本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面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4)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
3.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1)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2)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重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3)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4)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和五个环节。
五个重点是:(1)单位的热点和教职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2)制约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影响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积极性的热点问题。
(5)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的关键问题。
五个公开环节是:(1)管理权限公开(2)办事依据公开。
(3)办事程序公开。
(4)办事制度公开。
(5)办事结果公开。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的工作计划。
(2)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待岗、转岗、下岗、分流的原则和程序。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5)重大基础建项目的校产发展计划。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进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学样的奖惩工作。
(8)学校的各类创收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9)学校招待费用、校车用车情况、有关人员通讯费用支出,外出考察学习(包括境内外)费用及其他有关经费的支出情况。
(10)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校务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教代会、公开栏、座谈会和报告制度等途径与形式实施。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1)听取并讨论由校务会集体形成、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2)讨论通过校内聘用任、奖惩、分配、改革等事项的原则和办法及与教职工权效力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办法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4)民主评议干部。
3.公开栏(或发清单):在校内醒目处设置“公开栏”,对规划性的通报事项,对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对评优、评职称的结果情况,通过“公开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4.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党外人士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5.报告制度:对党政主要干部的收入、购房、住房装修等内容,定期向局组织科、纪检科统计上报;对党政领导外出考察学习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局长室提出报告,经批准方能外出,外出期间的经费支出情况事后向局党委、局长室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6.其他形式:根据公开内容,属于向教职工工作情况通报的可用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直接向教职工公开;属于阶段性情况的,可以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程度:1.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周,按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3.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表明改进的意见或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措施。
4.学校监督机构定期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并向教职工公布。
5.校务公开的制度、内容、报告,经教代会审议后,一并上报市教育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砖桥中学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大举措,其根本目的是对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群策群力办好教育。
为使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行,保证校务公开的质量,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务公开的原则依法治校,民主公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周密健全,积极稳妥。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不干预学校领导行使正当的管理职权。
主要内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校重大事项公开。
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2、人事管理公开。
学校的机构设置及职能;教师、干部岗位聘任办法;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职称评聘以及晋职晋级的条件、名额分配、评聘办法和结果;聘用人员情况等。
3、财务收支情况公开。
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结算,全年收入情况,全年支出情况;食堂、门店等收支情况。
4、工程建设项目公开。
学校工程项目依法实行招标投标的情况,工厂项目的资金来源,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以及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等。
5、大宗物资采购公开。
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招投标情况;非通过招投标采购的物品要公开采购渠道、质量、价格、数量等。
6、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
各种补贴、奖金等发放办法及发放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及结果;教职工评优评先情况等。
7、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公开。
学校招生政策及招生情况;收费标准、期末代办费结算情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特困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