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应急预案
核医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加强核医学安全管理,提高核医学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核医学事故对人员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核医学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核医学单位发生的放射性同位素丢失、泄漏、污染、辐射事故等安全事件。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核医学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指挥核医学安全事件应急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建议。
(2)医疗救治组:负责事故伤员救治、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保障。
(3)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放射性监测。
(4)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物资保障、现场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
四、应急响应1.事故报告发生核医学安全事件后,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故响应(1)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2)医疗救治组立即组织救治伤员,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性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
(4)信息发布组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引导公众正确应对。
3.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消除事故隐患。
五、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人员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3.信息保障: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机制。
六、预案实施与更新1.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核医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核医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核医学工作者的生命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确保核医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核医学领域各类医疗机构、研究机构、企业及其他涉及核医学工作的单位。
三、预案内容1. 组织机构(1)成立核医学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核医学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响应(1)预警响应当核医学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时,启动预警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监测,密切关注事故发展态势;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响应当核医学安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2)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事故扩大;3)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5)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3.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2)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事故扩大;3)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4)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环境处置1)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监测,确保环境安全;2)对污染区域进行清理,消除污染;3)对受污染的物品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4. 应急保障(1)物资保障1)储备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2)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满足应急处置需求。
(2)人员保障1)组建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5. 信息报告(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2)按照事故性质、等级和影响范围,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四、预案实施与监督1. 各级单位应按照本预案要求,建立健全核医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 加强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核医学科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保障核医学科工作人员、患者及环境的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核医学科内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源泄漏、辐射事故、火灾、爆炸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由核医学科主任担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事故的救援、处置和人员疏散。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医疗支持。
(3)通讯联络组:负责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医院其他科室的沟通协调。
(4)安全防护组:负责现场辐射监测、防护措施落实和事故调查。
(5)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
四、应急处置流程1. 现场报告(1)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小组进行处置。
2. 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立即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评估,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转运和医疗支持。
(3)安全防护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辐射监测,评估辐射风险,采取防护措施。
3. 通讯联络(1)通讯联络组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医院其他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支援。
4. 物资保障物资保障组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要,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5. 应急终止(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人员安全得到保障,现场辐射水平降至安全标准以下。
(2)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终止,恢复正常工作。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2. 应急总结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 事故通报将事故情况通报上级部门、相关部门、医院其他科室,提高安全意识。
核医学应急预案

1.核医学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
-增加条款:放射性物质泄露的应急处理流程、个人防护措施、环境污染监测与处理、公众信息沟通与疏散指导。
-详细说明:针对放射性物质泄露,应具体规定紧急封闭泄漏源、控制污染扩散、对受影响人员进行去污处理等措施,同时明确公众疏散路线和临时避难所的设置。
2.核医学设备故障导致的辐射暴露事件
4.加强核医学应急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核医学突发事件。
六、预案的修订和演练
1.根据核医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适时修订本预案。
2.定期组织核医学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预案同时废止。
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1.信息沟通不畅:在紧急情况下,信息传递可能不及时。
-解决办法:建立多渠道信息传递系统,包括电话、短信、应急广播等,确保信息快速、准确传达。
2.应急物资不足:在突发事件中,应急物资可能出现短缺。
-解决办法:定期检查应急物资库存,与供应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补充。
3.应急预案不熟悉: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人员可能对应急预案不熟悉。
-详细说明:建立反恐协调机制,与公安、国安等部门合作,制定针对恐怖袭击的紧急预案,包括紧急撤离、封锁现场、法医放射性检测等。
4.核医学临床试验事故
-增加条款:临床试验事故的报告程序、患者救治和权益保障、临床试验的安全监管。
-详细说明:明确临床试验事故的紧急报告流程,为患者提供救治和心理支持,加强对临床试验的安全监管,确保患者权益。
-增加条款:设备故障的紧急处置程序、辐射暴露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治、设备维修与质量保障。
核医学科应急预案

核医学科应急预案核医学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承担着为患者提供安全、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服务的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核医学技术的特殊性质,科室面临着一些潜在的风险和突发事件。
为了确保核医学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核医学科应急预案概述本应急预案旨在针对核医学科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流程,以确保科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预案涵盖了放射性药品泄漏、设备故障、医疗纠纷等方面,以保障科室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放射性药品泄漏应急处理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报告科室负责人及医院相关部门。
2. 迅速撤离患者及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3. 对泄漏现场进行隔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配合医院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做好记录和总结。
三、设备故障应急处理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报告科室负责人及医院设备管理部门。
2. 采取紧急措施,保证患者安全。
3. 对设备进行检修或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4. 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总结,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四、医疗纠纷应急处理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报告科室负责人及医院相关部门。
2. 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安抚,了解纠纷原因。
3. 对纠纷进行调查处理,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协商。
4. 如无法协商解决,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五、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报告科室负责人及医院相关部门。
2. 根据事件性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对事件进行记录总结,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检测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3. 对演练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七、应急预案的评估与修订1.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检查其是否符合实际需求和有效性。
核医学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核医学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病人、医护人员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核医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核医学科在放射性药物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应用、放射源管理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
4.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作战;(4)科学处置,确保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核医学科事故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科室主任;(2)副总指挥:科室副主任、护士长;(3)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护士、技术人员等。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核医学科事故应急预案;(2)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3)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事故应急工作;(4)组织事故应急演练;(5)对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3. 各部门职责(1)医务科:负责组织抢救伤员,协调医院其他科室进行救治;(2)护理部:负责组织护士参与事故应急工作,协助医务科进行伤员救治;(3)保卫科: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协助维护秩序;(4)设备科:负责事故现场放射性物质的检测和处理;(5)后勤保障科:负责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供应;(6)宣传科:负责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和舆论引导。
三、事故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部门、单位;(3)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2. 事故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隔离、疏散、救治等措施;(3)组织事故现场放射性物质的检测和处理;(4)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维护秩序;(5)组织伤员救治,协助医院其他科室进行救治;(6)加强事故应急物资的供应和保障。
核医学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核医学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核医学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1.对于注射放射性核素后病人的呕吐物、大小便造成的污染,或由工作人员失误所致的放射性药物打翻或散落在地,造成的污染:1)立即撤离有关人员,暂时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迅速开展检测,严防对食物、畜禽及水源的污染;
2)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3)对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者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
4)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对于呕吐物及大小便等排泄物直接入衰变池,对于洒落的液态核素用纸巾由外向内螺旋式搽拭三次入放射性废物桶,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5)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解除封锁。
2.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危险源采取应急安全处理措施。
3.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应当保护好现场,并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侦破。
核医学科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核医学科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核医学科从事的是放射性核素工作,医疗安全是首要的工作内容,为确不出现放射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1.加强全员医疗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放射性药品的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严格遵照无菌操作常规进行标记,放射性药物标记用的玻璃器皿,注射器不得随意放置,以防污染。
2.科室使用放射性131I进行甲状腺扫描及治疗,对可能出现的碘过敏和甲状腺危象,制定抢救方案,配齐抢救药品,以备急用。
3.放射性敷贴治疗严格按规定剂量进行,严格掌握适应症并按要求进行病人身份证号码或有效证件号码登记,以备查找,每天上午将敷贴器取出,下午将敷贴器锁入源库,发现敷贴器丢失,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报告。
4.严格按规程进行各项工作,发现放射性污染立即向科主任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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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应急预案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总则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应对核医学放射事故,提高医学应急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因放射性核素造成的放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国家核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核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本预案。
核医学突发事件开展核医学诊疗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防止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人体、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接受体内放射性药物诊治的患者进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众受到超过允许水平的照射。
医疗机构发生下列放射事件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如实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①诊断放射性药物实际用量偏离处方剂量50%以上的;②放射治疗实际照射剂量偏离处方剂量25%以上的;③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④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和污染的等。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放射事故的医学应急工作。
工作原则核医学应急工作坚持“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国家核应急工作方针。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体系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分管领导及核医学科负责人,成员各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措施失效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报;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恢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日常管理组织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主要由医务科、预防保健科、急诊科和核医学科负责人组成,主要成员为相关的科室工作人员。
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
专家委员会主要由本院核医学专家组成。
专家组职责是:提供放射事故医学应急技术建议;参与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的制定及修订;参与对核与放射防护、救治等相关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参与核与放射事故后的卫生学评价;参与核与放射事故现场医学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或参与现场处置的指导工作。
应急处理机构在应急指挥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理小组,主要包括现场处理小组、现场救护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现场处置组:主要职责: (1)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4)配合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卫生,环保,公安)进行检测和现场处理等各项工作。
现场救护组:主要职责: (1)接到指挥小组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 (2)现场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小组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3)联系相关临床科室,跟随救治; (4)将受伤人员恢复情况随时报指挥小组。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接到指挥小组命令后,立即启动应急人员和设施; (2)保证水,电供应,交通运输; (3)保证食物用餐。
应急处置程序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蔓延扩大危害范围,并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第三部分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突发事件的监测:主要由核医学技术人员负责。
放射性核素必须存贮在指定的位置,并具有放射防护设备及防盗措施;放射源必须有专人保管,做到收货及使用有登记,严防放射源丢失;科室内需具备有放射监测仪器,防止和监测放射性泄露或污染;放射性工作场所禁止非本室工作人员停留。
突发事件的预警:根据发生事件的类型及可能产生的后果,作出判断。
放射事故等级划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含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制的照射。
就核医学而言,可能发生的事件仅为一般的放射性事故。
突发事件的报告:突发事件的报告,主要包括如下。
①迅速报告。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上报科主任;科主任立即报告给放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办公室立即将情况向放射事故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汇报,并做好准备。
②现场控制。
现场处置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③启动应急系统。
放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同时进行物资准备。
④现场报告。
根据现场情况,由本单位应急指挥中心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核素,核素现有活度,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报告卫生局,环保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⑥现场处置。
在等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损失降到最小。
第四部分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终止应急响应原则按照《江苏省核应急预案》的规定,各应急小组包括指挥小组、现场处理组、救助组和后勤组立即进入相应的应急响应状态,根据响应级别,按照医学应急工作流程进行处置,并实时组织专家组对事件的健康与环境危害程度进行评估。
应急响应急程序一般的程序如下:(1)人员救护:对伤病人员进行现场救护,普通伤病员和轻度放射损伤伤病员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治疗,中、重度放射损伤伤病员送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治疗;(2)现场辐射监测:开展与人有关的事故现场辐射监测,确定放射性核素种类或射线种类,剂量率大小,为救治放射损伤病人和病情的判定提供剂量依据。
(3)受照剂量估算:对有可能受到超剂量照射的受照人员进行受照剂量估算;(4)污染处理:对放射性污染事故,在事故现场设立人员放射性污染洗消站。
洗消站配备放射性污染监测仪、放射性物质洗消液等去除污染的设备和用品,受污染人员经初步去污处理后送相关科室救治。
按照突发事件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应急程度。
①放射源被盗事故应急程序:保护现场→报告当地环保→配合当地环保、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侦破→事故处理完及时写出事故总结报告。
②放射源泄漏污染事故的应急程序:撤离人员→封锁现场→报告当地环保→切断污染环节→迅速开展检测→确定污染范围及程度→事故处理完及时写出事故总结报告。
③人员误照或误用放射性药物的应急程序紧急救助→上报科主任、医院领导→事故处理完及时写出事故总结报告。
第五部分善后处理放射性事故处理结束后,参与处置的各小组根据自身工作内容,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事故应急处理及评估报告报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处,同时抄报省卫生厅。
重大或特别重大核与放射事故的处理及评估报告上报卫生部,抄送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
核医学科主任主持总结、评审会。
会议需有事故当事人、院辐射安全小组、辐射监测人员参加。
要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理清责任。
表彰应急过程中的先进个人,对肇事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事件过程的受害人员提出可行的补偿方案。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成立技术专家小组:主要由核医学专家和急诊科专家组成;后勤保障:由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经费保障:先由医院支付,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通讯保障:核医学与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预防保健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持联络。
核医学科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习,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
第七部分附则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科室的放射事故的发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预案中需要补充的内容和必要的更新,向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