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定稿)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定稿)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定稿)

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

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2009)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

第五条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坑支护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现场按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统一简称为“方案”)实施,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估。

第七条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基坑施工的施工和安全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

第八条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与审核,方案审核由项目部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经审核合格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并将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公司科技部经理组织公司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科技部经理签字,并将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收集由专家组成员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及专家组成员签字的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项目总工程师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总

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

组织实施。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

关人员,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

技术交底,经交底与被交底各方签字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在项目安

全部门备案。

第九条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审核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条款,负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全面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和制止,必要时采取停工整顿和予以处罚,有否决权。

第十条工程技术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编制支护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监测方案,负责编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检查日常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负责随时搜集质量、安全动态,每月填写质量月报和安全月报,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月报分别报公司工程部和安全部。负责施工前工程试验工作和日常施工中的管理工作和与我方有关的日常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材料供应组具体负责材料、机具和劳保用品进场、材料复(试)验、机具试运转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员在项目安全总监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安全总监汇报并采取措施整改,做好施工日志。

第十三条施工队长具体负责支护工程的日常施工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项目经理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和质量文件,教育职工按操作规程精心操作,做到保证支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设有分公司的区域性公司,其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一切资料和文件,可直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的各职能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履行公司相应的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对于单位工程的设计方案和

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及时上报公司科技部备案,有关安全月报和质量月报必须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分别上报公司安全部和工程部备案。

第三章施工前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设计准备

一、基坑支护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前必须掌握以下内容:

1.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规模和埋置深度。

2.地质勘察部门提供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的勘察资料。

3.到现场调研建(构)筑物场地周围环境、地形、地貌、地表水、道路及附近已有的和在建的工程实况。

4.到有关部门了解场地周围地下已有的各种管线(设施)布局和走向。

二、通过计算,进行多方案对比后,选取最优支护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深基坑支护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三、绘制全套的建筑、结构施工图纸和各节点详图。

四、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场地周围环境,提出对现场监测的要求。包括:观测项目、测点布置、观测精度、观测濒度和临介状态报警值等。

第十六条施工准备

一、通过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各类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

二、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学习和熟悉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纸后,请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交底、双方会审并做好记录、存档。

三、基坑支护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障条件。

2.编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支护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工艺、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机械选型和降水方案等。

5.详细绘制支护体系各桩位或地下连续墙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各节点详图。详细绘制地下连续墙与地下室底板和各层楼板间相连接节点详图。

6.详细绘制各基坑内部支护体系各层次的平面图和剖面图,以及各节点的详图。

7.详细绘制土方放坡坡度,锚杆、土钉和挡墙的构造和节点详图。

8.详细绘制降水井以及各级轻型井点降水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具体构造详图。

9.支护(支撑)体系、降水以及土方开挖等应有详细的计算过程,

各种数据来源应准确。保证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行性。

10.通过计算明确降水停止的具体部位和具体工序。

11.逆作法施工的具体方法和施工的可行性,明确地下(基坑)施工和地上施工两者间的相互关系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12.详细列出基坑(地下)和地上各类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明确技术间隔的时间。

四、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我方负责的监测监控方案等。

五、编制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编制监测项目的实施细则等。

七、编制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数量和进出场计划。

八、编制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保存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记录,公司科技部应建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台帐,包括方案名称、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的完成时间和实施的部位等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队长分别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进行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的交底,全体工人已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监测人员和记录人员定岗、定位,分工明确,并已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组织原材料进场,并经复试合格。

第二十一条组织机械装备进场,并经试运转合格。

第二十二条组织各类检测仪器(表)和检测工具进场,并具有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和率定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劳保用品和器具准备齐全,经检验合格备用。

第二十四条现场障碍清除完毕。

第二十五条建议和督促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有监测资质证明的监测检测单位进场,并做好投入监测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四章支护工程施工管理

第二十六条各种类型支护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先行做或一根桩或一个单元的工程试验,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诸如:护壁泥浆的密度、水泥浆的水灰比、砂浆(砼)的配合比、搅拌下沉速度、喷浆提升速度、重复搅拌速度、静压桩的静压力和沉桩速度、预应力的施加方法和施加应力的比例等。为大面积的顺利施工和施工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十七条保证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基坑工程安全施工奠定基础。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土建工程各工种的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诸如: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质量检查、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故障和质量问题的报告等。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第五章支护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基坑施工作业条件复杂,除土建工程各工种外,还涉及诸如机械、电气等多工种联合作业,涉及地下和地面的高处交叉

作业等,因此施工中除执行本安全管理规定外,尚需执行诸如土建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有关工种和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现场内工程桩洞口较多,现场内外降水井洞口较多,现场中泥浆搅拌池、循环池、沉淀池、排污渠道等占地面积较大,必须采取各项具体措施,加强总平面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第六章技术复核和工程监测

第三十条基坑支护开工前,项目经理会同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等对工地四周的地形地貌、地上、地下的各类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对进场的机具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对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的书面资料以及施工队伍的资质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等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第三十一条项目总工程师针对各种类型的支护,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的单体试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和分析,必要时申报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公司总工程师共同研究后对有关各施工参数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大面积施工时的正常进行。

第三十二条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工程监测、检测单位就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部位的监督监测进行具体会商,以达到基坑工程监测的预期目的。以随时掌握基坑支护、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动态的变化,据此,制定应急预案和采取应的急措施,为地下工程和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正常施工和使用,提供安全保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技术组根据设计人员提出的对支护工程的监测要求,经过和现场监测单位协商后,编制由我方自行完成的现场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编制、监测项目、监测部位、监测内容、仪器(表)的配置、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处理和反馈报告等。

第三十四条现场监测的项目,主要是根据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和周围环境的各种因素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表1。

第三十五条监测工作从基坑土方开挖始,直至回填土完毕止监测人员随时根据各监测项目的动态变化的数据,分别绘制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表,见表2,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见表3。当累计数据接近报警值时,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并经和现场监测单位协商,以便共同制定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论证后处理。

每三十六条记录人员随时做好记录,填写记录表格并签字确认。监测人员随时提供基坑工程现场监测报告,并在报告书上签字确认。记录表格和报告书分别报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核后存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现场监测项目表1

注:△—必测项目;○—宜测项目;╳--可不测项目。

现场监测项目记录表项目名称:表2

13

图表

(应

13

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表3

注:当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时,时间间隔可适当增大。(由施工、

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商后确定。)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规 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供电局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6174 供电局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供电局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保障电力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四、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生产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负责制、工作许可制、工作间断转移制)和“三措书”等制度,在供电所施工工作之前会同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参加供电所的工前会,严格审查工作票、三措书及标准化作业书,对工作票等的内容填写不完整,安全措施不齐全等问题须指出并立即改正,杜绝供电所走形式主义,对工作安排不合理的地方也要立即指出,施工工作现场严禁供电所无票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如施工工作现场不按照工作票内容进行,安全措施做的不齐全的,必须当场指出,严重的必须严令施工工作马上停止,将安全措施作齐全以后再恢复工作,并立即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事后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这样确保各项安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

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2009)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 第五条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坑支护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现场按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统一简称为“方案”)实施,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估。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10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车站施工深基坑值班室各类工作,促使现场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深基坑管理制度 2.1 深基坑值班制度 1、在现场建立值班室门卫。由项目部抽调门卫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实行24h值班制度。值班室必须安设施工员、领导、医院的电话。 2、门岗对进入深基坑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深基坑,对无关人员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2.2 进深基坑人员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站施工规范化建设,增强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修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和确保工程质量,接受项目部、监理单位等监督,特制定本制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 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气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气装 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 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 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禁止在电缆沟附近挖土、打桩。

供电所安全管理

供电所安全管理 农电体制改革完成后,乡(镇)电管站改为供电所,划归当地供电企业管理,负责农村电网的运行维护与用电管理,成为供电企业实施设备运行维护和用电管理的最基层单位。长期以来,农电安全管理薄弱,农电人员技术素质较低以致农村电网安全事故不断,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村城镇化的发展,更加迫切地要求农村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因此,抓好供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供电所安全生产水平,对促进农村电力发展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树立供电企业的良好企业形象意义重大。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问题,供电企业很难对农村供电所实施严格管理,使得供电所缺乏必要的安全监督和技术指导,导致了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供电所管理人员“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严重,造成农村电网安全事故居高不下的现象长期存在。要做好供电所的安全管理,首先要扭转安全意识不到位的现象,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执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制度,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使安全工作在整个农电工作中置于首位。

2、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近年来,通过大规模的农网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得到很大的改善,农网结构趋于合理,供电能力得到提高,基本满足安全运行条件。但是,由于供电所安全管理基础仍然薄弱,存在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安全活动和安全分析浮于表面、反违章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不高等情况,管理水平没有跟上设备水平,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要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就必须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多年以来行之有效的规程、制度,大力开展安全分析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活动等安全生产例行工作,规范供电所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和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提高供电所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在安全生产中,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为失误占较大的比例,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是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造成事故的重要途径。目前,各地供电所的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文化水平偏低,技术水平不能满足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农电职工队伍整

深基坑安全措施

深基坑安全措施 深基坑的定义: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一般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在深基坑施工的过程中,安全措施怎么做,主要的措施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阶段分部位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2、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落实到人,严格履行经理负责制;签定各项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奖惩办法等安全保证措施;承发包或联营各方之间应依据有关法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明确。 3、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实施指挥部、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实施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 4、施工组织设计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特殊作业、生产环境和季节影响等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审批手续。 5、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各级管理人员均应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

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作业人员都按要求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安全检查: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重点、危险部位明确;检查记录齐全,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对大型施工机械等,应做好重要设施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并形成良好的班前检查制度和周一安全活动制度,即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 8、各级管理与施工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胸卡和识别标记的安全帽;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行为。 9、按规定对各类事故应进行报告处理,事故档案齐全,并做好”三不放过”。 10、安全防火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防火安全制度齐全;建立一定数量人员的义务消防队和响应的活动制度;严格实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到手续完善,监护防范措施得力;重点防范部位明确,防火奖罚、火灾事故、消防器材管理记录齐全。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第三条按照建质[2009]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供电局安全管理规定

供电局安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供电局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有效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保障电力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三、电力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保证电力正常供应,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四、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农电安全生产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2、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和工作负责制、工作许可制、工作间断转移制)和“三措书”等制度,在供电所施工工作之前会同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参加供电所的工前会,严格审查工作票、三措书及标准化作业书,对工作票等的内容填写不完整,

安全措施不齐全等问题须指出并立即改正,杜绝供电所走形式主义,对工作安排不合理的地方也要立即指出,施工工作现场严禁供电所无票作业,严禁违章操作,如施工工作现场不按照工作票内容进行,安全措施做的不齐全的,必须当场指出,严重的必须严令施工工作马上停止,将安全措施作齐全以后再恢复工作,并立即上报农电科安全主管,事后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这样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的落实,确保农电工作的安全。 3、每月不定期参加供电所安全分析例会,参与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监督检查供电所落实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开展安全考核工作。 4、负责双流供电局农电设施的保护,组织供电所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和检查供电所对供电区域内的其他电力设施如变电站、输电线路、光纤等开展辅助性的看护和保护工作,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经属地供电所上报后要立即到现场进行查勘,及时加以制止并上报农电科生产主管。 5、负责对农电每年的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动员、指导、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成都电业局和我局春、秋安大检查的文件精神和安排,制定我局农电的检查确认表、资料统计表、线路排查表等,全程追踪检查供电所的自查,收集供电所的检查确认表、检查总结、缺陷统计和缺陷处理情况,在农电科生产主管的领导下,检查供电所的春、秋安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的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一)做到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第三章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九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每年一次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

深基坑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深基坑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

深基坑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基坑防护 1、基坑临边防护。基坑上口设置黄黑相间的水平警示护拦一道,采用Φ48×3.5钢管搭设,立杆间距2.5m,高1.2m,栏杆柱打入地面30-50cm深,钢管离基坑边不小于50cm,横杆二道,设置20cm挡水墙处,并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封挡,待土方回填完毕后,方可全部拆除。 2、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下坑通道设置利用钢筋混凝土支撑和上下相邻两道支撑间的斜梯(用钢管搭设)构成人员上下基坑的通道,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走通道。 3、基坑设置排水。坑外降水有防止临近建、构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基坑外四周设置排水沟,并在四角设置三级沉淀池,抽排水经过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 4、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机械设备作业)与槽边距离符合规定。基坑周边5米范围内不得堆载。 5、有专人负责对基坑支护变形或透水先兆进行监测。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车站施工深基坑值班室各类工作,促使现场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深基坑管理制度 2.1 深基坑值班制度 1、在现场建立值班室门卫。由项目部抽调门卫管理人员进行值班,实行24h值班制度。值班室必须安设施工员、领导、医院的电话。 2、门岗对进入深基坑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深基坑,对无关人员门岗有权拒绝其进入现场。 2.2 进深基坑人员登记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站施工规范化建设,增强施工作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修养,规范施工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和确保工程质量,接受项目部、监理单位等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进出深基坑登记制度(范围:所有进、出深基坑人员) 2、登记的具体要求 ①进入深基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先登记。所有进入深基坑施工人员应登记上岗,下班或出深基坑后要登记销号。值班员认真作好出入现场人员的统计。凡需进入深基坑的人员,特别是零星进出深基坑作业人员,必须在进入深基坑前在值班室登记,并说明去向及工作内容,

并且出深基坑后必须及时向值班室登记室汇报。 ②上级领导及其它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深基坑除实行安全检查,也应在《进、出深基坑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应注明进深基坑原因、进出深基坑时间。 ③作业人员进深基坑出深基坑后,进行销号,严禁他人代签或不签。 三、现场门岗岗位职责 1、在项目部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安质部的指导,应熟练掌握车站施工的相关知识,随时了解深基坑内施工状况。 2、负责现场进入深基坑人员的安全检查、登记工作。 3、负责对进入现场物资的检查,进入深基坑的物资必须由运送员随同,门岗核查后,登记后方可运入深基坑内。 4、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车辆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机械设备进入深基坑内,门岗必须对车辆驾驶室、驾驶员及随车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否则门岗有权禁止进入深基坑。 5、负责现场深基坑的警戒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6、负责对进深基坑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和销号工作,并严格执行登记和销号制度。 7、门岗实行24h值班制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负责值班室内卫生的清理工作。

供电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820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供电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供电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 为了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争创 一流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安全。特 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全所车辆管理的职能,管理 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全所各部门局属产权的车 辆及驾驶员管理。 二、车辆管理: 1、车辆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车辆管

理工作负总责,应结合实际制定出本部门的车辆管理制度,将车辆的安全行驶里程、油耗、检修保养费用等指标详细记录,综合考核。 2、车辆必须做到定车、定人、定责。严禁公车私用,非专人驾驶,私自出车,因此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除按局交通考核规定执行外,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处以下岗处理。 3、车辆的使用应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应由车管人员签发,申请用车人员签名,并应登记派车牌号、驾驶员姓名、用车人、随行人员、出车时限、行驶里程,驾驶员和车管人员要凭派车单核对行驶里程、油耗等。 4、车辆的停放保管。车辆回单位后必须按所规定地点停放,供电所车辆停放在所院内,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㈠、交接班制度 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五是一个工点有几个工种同时施工时,除班长参加交接工作外,组长也参加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接班负责人向生产员工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交待上班安全情况,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㈡、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 1、施工生产班(组)必须执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立即上报,求得解决。 2、班前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 3、班中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4、班后检查内容:一是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 决办法;二是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追查事故及未遂事故。

㈢、安全无事故挂牌,事故次数登记制度。 1、实行安全无事故挂牌、登记制度,是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激发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集体荣誉感。 2、各工区必须在群众集会的或出工必经处设置安全无事故牌,并做好事故次数登记,每天一次填写各工班累计安全无事故天数和发生事故次数。 ㈣、班组安全员及安全岗哨制度 1、各班设工班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监督岗哨,建立群众性安全工作网络。 2、兼职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佩戴"安全员"红袖章或臂章进行工作。

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131-64 供电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安监部的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 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安监部。 二、职责 1. 代表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及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2. 负责监督本单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两票三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的贯彻执行。 3. 负责监督涉及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负责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机动车辆的定期试验、报废、补充更

新工作。 4. 在生产副总领导下负责本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管理人员定期做好消防培训及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新工作。 5.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6. 协助领导监督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题性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7. 参加或协助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上报。 8. 经常深入班站、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章。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 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措施,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2. 监督检查本单位和班站书面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3. 对生产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认真查处、纠正违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工作。三、定义:1、原则1.1 分类原则即可控可不控分类原则。1.2 事前预防原则。1.3 谁使用谁负责。1.4 检查处理到位。2、组织架构??3、岗位职责?? ?3.1 机关安全主管对机关安全负管理责任,有制订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事务直接调查、调配、宣传、处理的权利,对其下属有安全考核权利。3.2 机关安全主任、机关安全助理对机关安全负直接管理及培训责任,对办公室安全工作有调查、协调、宣传权利,对其下属人员有直接领导权。3.3 办公室各部领导对其所属辖区负间接安全责任,对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咨询权,对自身下属有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权利。?3.4 机关安全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办公室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有培训、警告、巡查权利。3.5 机关人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自属安全负直接责任,有接受安全培训、咨询安全工作的权利。四、管理办法?1、类别 1.1 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可以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电脑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电源使用

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楼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盗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为火灾、资料丢失及被盗、资金财产被盗等。?? 1.2 不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不可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设备的老化、被抢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灾害等。?? 2、具体工作?2.1 日检:机关安全员每天晚上十二点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表,如遇突发且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人员回报。机关安全助理当日审核巡检表。2.2 周检:机关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办公室安全不定期进行四次检查,并出检查报告。报告阐述一下内容:检查项目、问题、处理方式、合理性意见。2.3 月会:机关安全人员及各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会议,会议阐述以下内容:工作概述、已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的问题、合理性意见、下月工作。

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台建规[2006]419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台州市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台州市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坑中坑除外),以及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或相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特别重要的基坑。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降排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程勘察、设计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设计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勘察。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了解工程建设地域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地质勘察文件。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跟踪服务工作。 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与其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设计资质,设计时应当根据地质报告、基坑周围环境、主体设计文件要求等制定设计方案。 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工程地质条件、支护结构、施工要求、计算书、地下工程施工图、电梯井等坑中坑、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环境保护、监测、应急措施等内容,并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组(台州市深基坑专家库成员,不少于5人,并推选1人担任组长),对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并将设计方案和论证纪要报工程所地地建设(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出具施工图。深基坑工程施工图应当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设计计算和分析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规定进行,提出避免对周围环境保护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等造成损害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设计降排水系统时,必须考虑坑内外降排水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B 45T960-2014

ICS 93.010 P09 P 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备案号:41779-201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45/T960-2014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Standard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 2014-01-15发布 2014-02-15实施广

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 引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前期准备 (2) 5 勘察 (3) 6 设计 (3) 7施工图审查 (6) 8 施工 (7) 9监理 (9) 10 验收 (9) 11监测 (10)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出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信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晓广、林伊宁、杨捷、魏祚兴、叶成东杨东源、孙庆柳、黄绍铿、唐标文、常相才、严静、肖玉明、桂文清、黎旭标、黎浩本标准审定人员:卢玉南、罗松、孙正坤、廖剑霖、李焕玲、梁俊勋、李敦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正式版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中化化肥成都研发中心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地震应急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成都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研发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研发中心在职员工、中化化肥或其他中化系统内单位外派、轮岗、交流至研发中心的。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严禁自行处置。 第七条员工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人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高热功率设备。 第十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堆放物品。 第十三条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第十四条最后离开的人员要检查室内用电情况,确认电器设备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十六条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兼职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员工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中心相关钥匙不得转交中心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与中心无关的外来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第十八条综合部每天上午9:00开启车库,下午5:30开启车库,要求员工将车辆停放到车库,以免失窃。 第十九条财务部会计凭证必须妥善保存在档案室,钥匙实行双人双锁。 第二十条重要的文件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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