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归档管理办法
地铁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地铁项目工程管理办法(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质检科管理条例第一条总则一、为了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创建精品工程,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质检科必须坚决执行“质量第一”的方针,使项目全体员工都认识到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
三、质检科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和执行项目的质量方针和项目的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体系,编制质量计划,实施质量控制,实现项目质量目标。
四、质检工作是涉及各专业、各部门、各班组的综合性系统工作,是难度和深度较大的工作。
因此质检人员应选配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质检科人员不得频繁变动。
五、质检科应有效地配合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确保自检环节的有效性。
第二条质量管理一、质量保证措施1、建立完善的试验室检测体系,全面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项目主体试验工作计划和分部实施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开工前35天,完成对工程所用材料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取样、检查工作,不合格的坚决拒购,负责各类型的配合比设计,初步试验,验收试验(拌和)等。
确保所有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能满足规范要求,狠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使整个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设立专职质检工程师岗位,加强内部质检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各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各工序环节的监督与检查,严格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
工序衔接或交接中的专职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及定期的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
二、实行质量检查制度1、主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评定,对质量隐患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2、质检工程师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制度。
3、密切配合监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使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三、严肃对待质量事故1、发生质量事故,应视其性质,情节如何,应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汇报,不得隐瞒和修正。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可查,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各类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三条工程部所有资料档案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人为工程部档案的管理者,全面负责工程部档案的保管、整理、查询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部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范,加强档案管理的学习和培训。
第七条工程部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并报工程部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档案的种类和管理范围第九条工程部档案包括工程项目资料档案、技术文件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工程维护档案等。
第十条工程部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工程部内部的各类档案以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档案。
第十一条工程部档案应当分类存放,各类档案按照文件编号和存放位置进行标注。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和整理第十二条工程部档案的保管应当定期清点、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程部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保证档案查阅的便捷性。
第十四条工程部档案的保密性应当得到严格保护,不得随意外借、复制、篡改。
第十五条工程部档案的损坏或遗失应当立即报告工程部负责人,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档案的查询和利用第十六条工程部员工有权查询工程部的档案,但须经工程部负责人同意。
第十七条工程部员工查询档案应当填写查询差登记表,详细记录查询目的和内容。
第十八条工程部员工利用档案进行资料查询和工作参考,应当遵守涉密条例,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五章档案的归档和销毁第十九条工程部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目录和日期顺序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查阅。
第二十条工程部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处理,定期清理和销毁过期档案。
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检索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的分类、编号、名称、位置等信息。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员工或部门需要查阅档案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制度,对于已经归档并且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当根据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5.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四、归档管理1. 所有工程档案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档案分类方法进行归档。
2. 档案管理员应当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标识,并记录档案的位置和索引号。
3.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归档的工程档案应当根据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销毁或转移。
5. 档案管理员应当保证工程档案的机密性,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和查阅权限。
五、档案管理系统1. 公司应当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包括硬件设备和软件应用。
2.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对档案进行分类、检索、借阅和销毁等功能。
3.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4. 档案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多级权限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六、监督制度1. 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监督机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机构应当在每年年底对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整改不足。
七、处罚制度1.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与归档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按公司规定的处罚制度进行处理。
2. 对于故意破坏或篡改公司工程档案的员工,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线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线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线路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线路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线路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等各个阶段。
三、档案的分类和归档1. 档案应按照线路工程的不同阶段和类型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运营资料等。
2. 档案应按照年度进行归档,确保每一年的档案都能够被方便地查阅和管理。
3. 档案应按照数字化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四、档案管理责任人1. 每个线路工程部门应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管理和归档工作。
2. 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加强对档案保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档案保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意识。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应按照流程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规范性。
2. 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调阅等各个环节。
3. 档案管理流程应严格执行,对于档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1. 档案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实际工作相适应。
2. 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应由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监督和执行,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线路工程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线路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线路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规程

工程档案规章制度规程一、总则1. 本规程旨在规范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3.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程档案的范围和分类1. 工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资料等。
2. 工程档案应根据内容的性质和功能进行分类,如技术档案、管理档案、财务档案等。
三、工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同步收集和整理档案资料。
2. 工程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排,确保资料的系统性和连续性。
3. 对于重要或特殊的工程变更,应及时更新相关档案资料,并做好版本控制。
四、工程档案的存储与保管1. 工程档案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安全环境中,防止损坏、丢失或泄露。
2. 电子档案应备份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3. 对于涉密工程档案,应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访问权限。
五、工程档案的利用与查询1. 工程档案应便于项目相关人员查询和利用,支持工程决策和管理。
2. 建立有效的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资料的利用率。
3. 对于外部查询和利用工程档案的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审批流程。
六、工程档案的移交与归档1. 工程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工程档案移交给业主或相关管理部门。
2. 归档的工程档案应齐全、规范,满足长期保存的要求。
3. 对于需要永久保存的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与考核1. 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于违反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升工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八、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移交实施细则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移交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规范深圳地铁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统一地铁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竣工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确保竣工档案按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移交,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根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78号令)、5.《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年第90号令)、6.《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深建施【2003】25号)、7.《关于启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深圳版)的通知》(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档案局深建字[2006]82号)8.《深圳市施工监理规程》(2001年1月施行)等文件,并结合深圳地铁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
9.《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认可暂行办法》(深建字[2000]51号)1.3本细则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办法(修定稿)》形成补充,适用于深圳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含技术改造)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深圳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的其他非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如民用建筑、道路、管线改迁等)的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可优先采用深圳市档案馆的规定执行,如没有涉及可参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指车站、区间、桥梁、车辆段及其他基地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主变电所;轨道及机电系统安装工程,包括车辆、设备采购和监造等建设项目。
1.5 工程竣工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与所产生的电子文件一一对应整理移交。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136号令)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6号(2004年12月15日建设部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各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第八条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工程资料归档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归档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重点突出为原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业主等相关方。
三、资料归档要求1. 工程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指定的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3. 工程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4. 对于电子文档,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备份。
四、资料归档流程1. 收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审核:资料收集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审核无误的资料应按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建立索引目录。
4. 保管:归档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5. 借阅:需借阅归档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复制。
五、资料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同类别的工程资料应有不同的保管期限。
重要资料应长期保存,一般资料至少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
六、责任与处罚1. 各参建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 违反归档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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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工程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编制管理办法(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基本规定 (2)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 (7)第五章案卷的编目与装订 (15)第六章归档文件的管理、验收、移交 (18)第七章附则 (21)第八章汇表与附件 (22)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南京地铁工程建设工程归档文件的管理工作,明确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档案,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南京地铁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地铁工程所有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档。
四、工程文件的编制要及时、有效,要与施工建设同步;工程文件的管理要一丝不苟,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工程建设状况;文件的验收要系统、规范,服务于工程的验收;文件的归档要有序、完整,要便于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改扩建和城市建设阶段的查阅。
第二章基本规定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归档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二、在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档工作中,建设单位(及各处室、科室)应履行下列职责:1、总师室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建设单位各职能处室建设文件的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2、各职能处室负责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职责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地铁建设工程立项类文件、开工审批类文件、综合性文件的收集和归档;合约预算处:负责地铁招投标类文件、合同类文件、概预算类文件、决算类文件等的收集和归档;财务审计处:负责地铁财务决算类文件的收集和归档;总师室:负责地铁工程、经济、会计等科研类文件的收集和归档;建设分公司:负责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类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概预算类文件;监理、施工类文件;竣工图纸、竣工验收类文件等的收集和归档;开发分公司:负责建设征地、拆迁类文件的收集和归档。
经济与发展处:负责地铁总公司计划类文件的收集和归档。
3、建设分公司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并负责收集和汇总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移交的工程档案。
建设处(及项目公司)按阶段对全线工程文件进行检查、考核,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及时完成工程文件。
4、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由总师室负责请市档案局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在工程文件的编制、管理、验收和归档工作中,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工程文件的收集和整理,人员要求固定,并能掌握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编制工程文件。
2、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管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
3、监理单位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工程文件的及时性、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
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文件进行阶段性检查、评比和竣工验收。
4、各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经过验收并整理立卷后,要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建设单位将开展劳动竞赛和“优质优价”评比活动,各单位档案人员的调换和归档文件的质量将直接影响竞赛活动的评比。
第三章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一、一般编制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一式三套,分别由建设单位、运营分公司、市档案馆存档(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不在此列)。
三套文件中至少有一套原件,其他两套尽可能采用原件,原件不足可以用复印件。
竣工图三套(消防、人防验收用竣工图和工程决算用竣工图,由承包单位另行准备)必须为蓝图,不可用复印件和白图。
2、工程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的纸张宜采用A4幅面(297mm×210mm)、80克重的白色书写纸;页边与文字区空隙:装订边30mm,翻口边20mm,天头边20~25mm,地角边20~25mm。
5、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图纸一般采用蓝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6、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应外露(在右下角),厚度一般不超过4厘米。
7、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a)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b)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 mm。
6、特殊情况下,按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白图)进行实施的项目,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作为修改依据。
设计单位确认后,要出蓝图,以便施工单位制作竣工图。
第四章归档文件的范围与目录编制一、归档范围与地铁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均属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的范围。
归档文件应包括工程建设全寿命期的文件,包括前期准备、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营调试等阶段。
二、目录编制根据南京地铁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地铁二号线工程归档文件先按收集、整理单位,再按文件类别进行分类,其中,施工文件由于涉及专业、系统多,单位广,还要按专业系统划分。
工程归档文件框架结构见结构表。
地铁二号线工程归档文件由九部分组成:总体卷:全线总体文件(主要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收集、整理)第Ⅰ卷:综合文件(主要由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收集、整理);第Ⅱ卷:合同管理及竣工决算(主要由建设单位合约预算处和施工单位收集、整理)第Ⅲ卷:竣工图(主要由各施工单位收集、整理);第Ⅳ卷:勘察设计文件(主要由建设单位建设处收集、整理);第Ⅴ卷:施工文件(主要由各施工单位收集、整理);第Ⅵ卷:监理文件(主要由各监理单位收集、整理);第Ⅶ卷:科研项目文件(主要由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收集、整理);第Ⅷ卷:运营调试和管理文件(主要由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收集、整理)。
三、“南京地铁(项目)工程归档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工程归档文件结构表四、归档范围与主要内容1、全线总体文件⑴工程前期文件主要包括:前期设计文件和地质、地震、环评等各专项文件。
⑵征地拆迁文件征地拆迁文件主要包括:征地拆迁文件、红线图等。
⑶综合资料综合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批准文件及指挥部文件、指挥部与各有关单位往来文件、财务决算资料、竣工审计报告、环保、消防、人防、档案、劳动、安全、卫生等报告。
⑷全线竣工验收文件全线竣工验收文件主要包括:初步验收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2、综合文件⑴交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主要包括:土建、装饰装修、设备等子单位以上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
工程交接文件主要包括“工程交接表”及相关的附件,交工、接受单位都要进行归档。
⑵工程总结工程总结主要包括:设计总结、勘察总结、施工总结、监理总结等。
施工单位总结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以及施工单位档案总结(包括案卷目录、工程档案编制说明、档案案卷目录、档案移交清单、特殊载体档案目录)。
工程竣工总结是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全面总结,由总包单位编制并统稿,各分包单位的总结可附在后面,施工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施工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范围;主要内容和技术难点;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工程完成情况。
B、计划管理:工程进度情况(包括与合同工期.计划工期的对比情况);提前和滞后的工程项目及原因分析;计划管理方面的经验。
C、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运行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自我评价;质量管理的经验及其教训;质量评定情况。
D、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与指导施工情况;主要施工方案比选与执行情况;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技术攻关情况;技术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安全生产情况等。
工程档案编制说明包括:工程项目简介(开工、竣工日期、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工程内容、工艺及设备情况等)、工程项目档案简介(分部工程的名称和档案的卷数)、文件材料立卷过程中须说明的问题。
监理总结主要包括:专题总结,月报总结,工程竣工总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以及监理单位档案总结(包括移交档案的总目录、工程档案编制说明、档案案卷目录、档案移交清单、特殊载体档案目录)。
工程竣工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量;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情况;对完成工程以及施工单位的总体评价;技术管理以及监理工作方面的经验和主要做法。
⑶质量、安全监督文件质量、安全监督文件:质量报监资料,质量监督总结,安全监督总结等文件。
⑷竣工图缩图竣工图缩图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平面图(标出控制点的座标和高程),完成工程的立面图(含地质柱状图)。
竣工图缩图在原图纸大小的基础上适当缩小,缩小比例以图纸的清晰为准。
3、合同管理及竣工决算⑴招标、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⑵合同、协议文件⑶土建、装饰装修、设备等支付报表⑷工程决算文件4、竣工图竣工图包括竣工说明和竣工图表竣工说明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⑴主要工程数量、技术经济指标、施工过程和工艺。
⑵工程变更的详细情况,包括工程量、施工方案、技术标准、材料等。
⑶主要技术问题的处理情况。
⑷其他需说明的问题5、勘察设计文件⑴地质勘察文件⑵测绘文件⑶初步设计文件⑷土建、装饰装修、设备等施工图(及设计计算书)⑸土建、装饰装修、设备等工程设计变更及有关文件设计变更的相关规定见“南京地铁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及有关文件”涉及面广、形式多,包括各类设计变更、施工图会审、洽商记录等,但变更手续必须完备、资料必须齐全。
6、施工文件⑴进度控制文件。
进度控制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各类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及与进度有关的所有审批报表。
⑵工程质量验收文件为区别于第Ⅰ卷“综合文件”中的子单位工程验收文件,该卷中工程质量验收文件主要为分部以下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
⑶测量资料测量资料包括控制网设置、工程定位测量、基槽开挖测量、限界测量等资料。
⑷原材料检测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此同时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涉及结构安全、功能的有关物资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检)验报告,并按材料品种、性能对复试报告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