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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XXX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制说明一、基本情况(一)XXx基本情况XXX有在职在岗管理人员人,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名、中层干部人、司勤人员名。

(二)公务用车基本情况企业现有用于项目生产经营、商务活动等日常交通保障公务用车部(其中:越野车部、小轿车部、客车部、工具车部),车辆的管理养护、调度运行均由企业党政办公室负责,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均未配备有专用车辆及专职司勤人员。

(三)车辆及人员费用情况201X年X月至201X年X月,企业公务交通总支出约为万元,主要为路桥费、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年审费、车辆保险费及司勤人员支出等。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企业本级。

包含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本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

本方案适用的岗位和人员主要是指场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即:企业负责人),以及在职在岗管理人员(即: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关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来车改〔2018〕1号)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执行;管理人员参照“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里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公车改革,报经来XXX审核同意后执行。

如遇有与政府相关文件或政策相驳的,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调整执行。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一)参改人员及保障方式企业纳入改革范围人数共人,其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人,中层管理人员人。

1.保留实物保障公务用车人员:无。

2.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企业正职人,企业副职人,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人,副科级人,科员以下人员人。

(二)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用途及管理方式鉴于企业现有车辆的情况,以及企业建设项目较多且距市区及乡镇较远,为便于企业应急保障和建设项目检查,企业申请保留目前使用的一辆越野车、两辆小轿车、一辆皮卡车,车辆由企业党政办公室按照《XXX企业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从严管理。

河南公车辆改革最新方案

河南公车辆改革最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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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车辆改革最新方案:“改革开放以来最大力度的公车改革”拉开大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6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改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也就是说,此轮公车改革将彻底推进“货币化”模式。

专家表示,此次公务用车改革在廉政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方面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未来财政支出中的公务用车支出有望减少50%左右。

但是,由于“一般公务用车”和“特殊专业技术用车”等非一般公务用车的界限很难判定,改革仍然存在技术性难题。

方案公务用车推行“货币化”从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公车改革已有20年时间。

但是,改革进程似乎一直挂着“空挡”,没有真正起步,一些省市的改革尝试也是曲高和寡,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的势头依然强劲。

根据指导意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并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相关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指导意见提出,取消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根据改革方案,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中明确了补贴标准,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公务用车补助标准

公务用车补助标准

公务用车补助标准
一、购车补贴
为了满足公务出行的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购车补贴。

以下是购车补贴的标准:
1. 基层员工:购车补贴总额为人民币10,000元。

2. 中层管理人员:购车补贴总额为人民币20,000元。

3. 高层管理人员:购车补贴总额为人民币30,000元。

二、使用补贴
公司为公务用车提供使用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燃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6元。

2. 过路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2元。

3. 维修保养补贴:公务用车因公需要维修保养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三、油费补贴
为了鼓励节约用油,公司为公务用车提供油费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燃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4元。

2. 过路费补贴: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贴人民币0.1元。

3. 维修保养补贴:公务用车因公需要维修保养时,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

四、车辆维护和保养补贴
为了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公司为车辆维护和保养提供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 车辆维护补贴:按照车辆实际需要维护的项目和费用给予补贴。

2. 车辆保养补贴:按照车辆实际需要保养的项目和费用给予补贴。

以上是公务用车补助标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2023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

2023年国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及补贴标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限时完成车改核心提示《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方案》。

国家发展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问:您认为公车制度的重大意义是什么?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

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

通过推进这项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

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酝酿多年,党的xx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的第一年。

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答:任何一项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的指导思想,公车虽然是一项具体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是制度创新的。

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

河南公务员车补标准分为9个档次

河南公务员车补标准分为9个档次

河南公务员车补标准分为9个档次
河南省公务员是指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管理工作和工勤工作的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河南省公务员聘用工作人员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会同制定,按照工作人员工作性质和车辆使用情况分为9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一、省直单位领导干部使用公务用车的,按照《河南省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管理
办法》执行;
二、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500元;
三、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400元;
四、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300元;
五、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200元;
六、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150元;
七、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100元;
八、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80元;
九、省直单位工作人员每月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为50元。

以上车辆交通费补贴标准,适用于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行使用个人车辆的
情况。

具体执行细则由省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总之,河南省公务员车补标准分为9个档次,根据工作性质和车辆使用情况的
不同,制定了不同的补贴标准,以保障公务员因公出行的合理费用,同时也规范了车辆交通费的补贴标准,为公务员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公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

公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

公车改革车辆处置方案背景介绍随着公车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单位和机关部门纷纷开始对自己的公务用车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整顿。

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公车的处置。

对于哪些车辆应该保留,哪些车辆应该淘汰报废,如何实现车辆的高效利用和经济价值的最大化,是公车改革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因此,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车辆处置方案,以期在公车改革中有所借鉴和启发。

车辆排查和分类首先,为了确定哪些车辆应该被保留,哪些车辆应该被淘汰报废,我们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车辆排查和分类。

这一过程可以根据车辆的年龄、里程数、维修情况、使用频度、保险、油耗等相关指标进行评估和分类,以确定每一辆车辆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车辆排查车辆排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针对整个机关部门的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确认车辆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情况。

•对于历史保养记录和维修情况进行核实和检查,以确定车辆的状态和质量。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里程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确定车辆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车辆分类车辆分类可以根据以下指标来进行:•年龄:车辆的年龄越大,越容易出现故障和损坏,因此,一般来说,车辆年龄越小,其使用价值越高。

•里程数:里程数较高的车辆,一般也意味着其使用寿命较短,需要更换或淘汰。

•维修情况:如果车辆经常需要进行大规模的维修,或者维修频率较高,也需要考虑其淘汰的可能性。

•使用频度:一些车辆的使用频率较低,但是如果其拥有其他的经济价值,可以考虑继续保留下来。

•保险:如果车辆的保险费用较高,也要考虑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

•油耗:油耗较大的车辆也需要进行淘汰或替换。

车辆处置方案基于上述车辆排查和分类结果,我们可以制定以下车辆处置方案:保留方案对于那些在评估中表现良好,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较高的车辆,可以考虑实施以下保留方案:•将这些车辆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域,实行定期轮换和使用。

•鼓励单位内部租赁,将这些车辆出租给非公务员工或机关外部企业使用,从而实现收益。

河南事业单位车补方案

河南事业单位车补方案

河南事业单位车补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公务出行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方便工作人员的出行,提高工作效率,逐渐开展了车补方案。

车补方案是指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用于解决工作出行问题的补贴措施。

河南作为我国人口众多的省份之一,事业单位数量庞大,拥有众多的公务人员。

因此,制定一套合理且科学的车补方案,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公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车补方案的制定应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

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各不相同,有的需要经常出差,有的则相对不频繁。

因此,在制定车补方案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级施行,以满足不同工作人员的需求。

例如,对于经常出差的工作人员,可以给予一定的汽油补贴或提供租车服务;而对于非经常出差的员工,可以采取一定的定额补贴方式,以减轻他们的交通负担。

其次,车补方案应综合考虑经济可行性和公平性。

毫无疑问,车补方案的实施需要耗费一定的财政资源,因此,在方案制定时,应考虑到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避免对财政造成过大的压力。

同时,为了保证方案的公平性,应遵循按需给予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的用车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贴。

此外,可以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员工主动选择经济实惠的出行方式,以降低整体车补开支。

此外,车补方案的补贴标准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适当调整。

随着汽油价格的不断上涨和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日益加剧,车补方案的补贴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例如,可以设定一个标准补贴额度,并根据当前的汽油价格情况进行浮动调整,以保证补贴的实际效果。

另外,为了确保车补方案的执行效果,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这包括对车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合规合理;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车补方案的宣传和信息公开,使员工了解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

最后,车补方案的实施不仅仅是关于补贴问题,更关乎事业单位的发展。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8.26•【字号】豫交文[2013]574号•【施行日期】201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交文〔2013〕574号)厅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拟定了《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8月26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厅机关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行,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本着从严控制、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厅机关在编的各种型号轿车、商务车。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公务用车必须用于公务活动。

第五条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专车专卡加油制度,按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车辆档案。

第六条厅机关公务用车由厅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七条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

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使用;不得将公务车停放在非公务活动场所。

第八条车辆按车位统一停放。

下班后,除确实有公务需要外,车辆必须停放在机关。

经批准自行停放的,要确保车辆安全。

第九条节假日指定专用值班车辆,其它车辆一律封存停驶。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整合车辆资源,提高车辆利用率。

合理调度,减少单独或重复派车,路线重合的要尽量合并用车。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实行派遣和登记制度。

1.因公务需要在郑州市内临时使用车辆的,用车部门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司机班根据情况调派车辆,并做好出车登记;2.因公务需要在河南省内使用车辆并不超过一天的,用车部门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见附表1),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司机班根据情况调派车辆,并做好出车登记;3.因公务需要在河南省内使用车辆超过一天或出省使用车辆的,用车部门向厅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主任审核,厅领导批准后,司机班根据情况调派车辆,并做好出车登记;4.厅机关公务用车不能满足各处室用车需要时(如:已全部出车无车辆可调派、现有车辆车况不能满足用车要求等),由各处室自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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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公车改革方案补贴标准及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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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车改革方案补贴标准及河南公车拍卖网址平台
河南车改大幕已经开启,这项既关系公务出行,又事关降低行政成本的改革,基层反响如何?改革具体涉及哪些单位和哪个级别的干部?补贴标准如何确定?如何保证一线执法用车?记者通过梳理《河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您一一作答。

哪些单位和个人参加车改?
根据《方案》,省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全部参加改革,在编在岗的厅(市)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全部参加改革。

《方案》鼓励厅局级正职主要负责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换句话说,厅级正职,市、县、乡党政正职,既可以参加车改,也可以不参加车改。

如果不参加车改,不得领取车补。

予以保留的车辆主要有以下几类: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其中,特
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搭载了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专用车辆,如防爆车、囚车、清障车、现场勘查车、气象监测车等。

公务交通补贴如何发放?
根据《方案》,省级党政机关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分为四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00元。

信阳市直单位一名刘姓公务员告诉记者,在基层不同业务科室,由于工作内容不同,用车多少也存在差异。

一刀切的按级别发放补贴,对于用车较多的公务员显得有失公允,有些外联较多的公务员,已经申请调到外联较少的部门工作。

“理论和现实之间还存在着差距。


为防止滥发车补现象发生,《方案》特别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不在此次改革范围内,不能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事业编制人员不在此次车该范围内,无法领取车补,虽然和行政编制公务员从事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但报酬却不一样,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受到不小打击。

公车保留多少算合规?
《方案》规定,在整体节支率达到7%的前提下,一般公务用车保留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原有编制数的40%。

但是,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等一般公务用车均要统计在40%的比例内。

此外,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方案》规定各地可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执法执勤用车会被核减吗?
执法执勤用车,是一线执法人员关注的一个热点。

车改以后,一线执法车辆会不会减少?会不会影响正常执法工作?
本次车改,坚持满足执法执勤一线工作需要,力求做到保障与改革兼顾。

《方案》明确,车辆配备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方案》还明确了省级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为12个,即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纪委(监察)、工商、地税、食品药品监督、交通(海事)、农业、林业、畜牧。

按规定,各省辖市在满足节支率要求的前提下,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原则上地级市不超过6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70%。

豫北某县法院基层法庭薛姓科员告诉记者,“院机关里的车都封了,庭里唯一的执法车也封了,如何用车目前还正在协调,等通知。

”不过,他觉得,如果法院要开着民用车去送判决书,怎么说都不合适。

取消的公务用车怎么处理?
按规定,各地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须移交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统一规范处置。

省垂直管理系统地方单位改革中取消的车辆,由各单位委托驻在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就地处置。

处置期间,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拍卖成交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处置结果要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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