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准备的材料一览表
气瓶充装许可申请表(范本)

文件资料名称
篇幅或页数
备注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负责人
安装监检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负责人
取得相关认证
认证项目
认证机构
认证日期
认证有效期
申请代理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代理负责人
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申请充装气体
充装气体品种
充装气体名称
气体储存能力
(立方米)
拥有气瓶或罐车数
设备名称
自有数
托管数
申请人声明与签署
在此,我声明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关品种气体充装许可证,保证充装安全,接受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日期:
申请代理人:日期: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主管部门负责人:(单位公章)日期:
受理机构意见
负责人:日期:
(专用章)
受理编号:
不受理编号:
充装单位基本人员情况
作业项目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职务
持证作业类别(方法)
持证作业级别
充装设备仪器情况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单位
完好情况
提交的文件资料
TS-141
气体充装资格许可申请书
编号: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申请Biblioteka 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所在地区代码
所在地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网址
气瓶充装许可证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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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本气瓶充装许可证所需材料
1、已签署受理意见的《气瓶充装许可证申请书》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政府规划、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
5、质量管理手册一份
6、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7、防雷检测报告复印件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复印件
9、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复印件
10、安全阀校检报告复印件
11、压力容器登记卡复印件
12、国家授权的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压力
表、气体报警器、加气机、温度计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报
告等)
13、合格的“可燃气体报警器”鉴定证书
14、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需工程师职称)、操作人员证书职称复印件(管理人员A3充装管理证、操作人员P2气瓶充装证)
15、技术负责人的劳动部门规范的格式合同。
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

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山东省气瓶充装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气瓶安全技术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气瓶充装活动是指对压力容器进行气体或液体的充装、分装、回收、维修等操作。
第四条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地市级以上市级气瓶充装许可由地市级以上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第五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需要提交以下材料:2.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3.充装设施和保安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备案证明;4.公司章程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第六条气瓶充装许可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可申请延期。
第二章许可条件第七条申请气瓶充装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使用或维修气瓶的资质;3.掌握气瓶充装技术和操作规程,有专职或兼职的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4.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充装设施和保安设施;5.具备依法履行充装许可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经审查合格后,申请单位和个人可以获得气瓶充装许可,可以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第九条气瓶充装许可在申请获批后应当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气瓶充装许可被注销或者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公告注销信息。
第三章监管措施第十一条气瓶充装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第十二条气瓶充装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对充装设施和保安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气瓶充装许可持有人应当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气瓶充装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的充装活动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对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或者不符合许可条件从事气瓶充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充装活动,并处以罚款或者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气瓶充装许可办理程序及要求

气瓶充装许可办理程序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具有法定资格;2)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3)有与气瓶充装相适应的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4)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安全设施和一定的充装介质存储(生产)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由产权气瓶;5)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紧急处理措施,并且能够有效运转和执行;6)充装活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能够保证充装工作质量;7)能够对气瓶使用者安全使用气瓶进行指导、提供服务。
二、申请资料一)气瓶充装单位资质申请(取证、换证、增项、升级、增加充装场地)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证明、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2)《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3)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换证、企业更名企业无需提供,首次、增项、地址变更申报企业提供)4)气瓶使用登记表5)质量管理手册6)原资格证书复印件(升级、增项、换证、增加充装场地申报企业提供)二)特种设备许可核准变更申请(适用于企业更名、地址变更)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二级法人还需提交一级法人的委托、任命书)(新、老均需提供)2)《特种设备许可(核准)证变更申请表》3)企业变更概况说明4)原资格证书复印件5)工商部门核准变更表(不涉及企业更名、注册地址变更的企业无需提供)6)质量管理体系目录(也可为其他电子文本)(单位名称变更企业提供)7)厂区平面图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地址变更企业提供)三、资源(人员及充装实施)要求一)人员要求1 、负责人(站长)(有证),2 、技术负责人,3、安全员,4、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且每班不少于1人)(有证),5、充装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有证),6、化验、检修人员(需培训),4、气瓶管理(1)建立气瓶登记台账和档案,办理了气瓶使用登记,对气瓶实行计算机管理;(2)气瓶颜色标志符合规定,安全附件齐全;(3)气瓶瓶体上有充装单位标志和钢印(永久)标记,张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瓶体整洁;(4)改装气瓶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不得充装使用;5 、残液、残气处理能力(1)有判明瓶内残液、残气性质的仪器装置;(2)有处理易燃、有毒介质残液、残气的设施,且记录齐全。
气瓶重装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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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时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车用气 瓶充装首次不要) 1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车用气 瓶充装站不需提供)
9 10
充装单位钢印标志证明(市局 出具) 气瓶检查、充装及特种设备管 理人员资格证书
4 4
仅对首次申请(车用气瓶充装 站不需要提供) 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每班充装 人员不少于2人。核对原件提交 复印件 Nhomakorabea11
技术负责人的工程师及以上职 称证,合法在职证明及养老保 险发票及明细。
4 4
液化石油要求工程师以上资格。 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颁布令、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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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质量保证手册 地市质监局同意筹建确认证明 车用气瓶装企业(CNG\LNG) 4 4 提交原件。换证不需要提供
1、安全评价报告核对原件提交 复印件 15 燃气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 4 换证时提供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新取证企业在取得充装证书副 本后,到当地办理燃气经营许可 可证(换证) 证核对原件补交复印件后,发放 充装证正本。) 说明:1、除注明原件外,一律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应经申请单位盖章签字确认。2、所 提供的证件应在有效期内。3-14项一律采用A4纸复印并和申请书装订成册。4、受理机 构、省辖市安全监察机评审机构和申请单位各村申请书1份
办理氯乙烯充装站许可证所需材料

序号 需办理事项 办理充装许可证需准备材料 1、填写《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 书》。 2、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 3、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 4、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 案。 充装许可条件一 人员 1、指定单位负责人或充装站站长,了解氯乙烯充 装的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 其相应的标准,以及充装工艺特点和充装安全管理 的必备知识,对充装单位安全负责。 2、技术负责人,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装管理经 验,并取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熟悉氯乙烯充装的法律、法规、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要求;掌握充装氯乙 烯的专业技术知识与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知识;熟 悉充装过程与现状,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相 关要求;熟悉安全管理制度,具有组织、协调、处 理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熟悉事故应急预案,具有 一定的事故处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 员,负责安全管理与安全检查工作。并且符合下列 要求:取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熟悉氯乙烯充装的法律、法规、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要求;掌握充装介质 的基础知识及有关安全知识;熟悉充装过程与现 状,掌握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相关要求;熟悉事 故应急预案,掌握事故处理方法,熟悉事故上报程 序及要求。 督办事项 安全环保部负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 负责人 督办人 期限 备注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4名操作人员,要求:男 性,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液化 气体充装)。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2名检查人员,要求:男 性,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液化 气体充装)。
由生产管理部协调集团技术中心分析人员负责。
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由压力容器罐体或者大容积钢制无缝气瓶与走行装置或者框架采用永久性连接组成的罐式或瓶式运输装置,对于这一行业充装单位来说,应当取得相应的充装许可资质,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申请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1 份;1.格式正确,内容完整;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正本4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申请书》(一式四份)(电子版:原件4 份;复印件1 份;1.格式正确,内容完整;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正本4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充装事故处理情况(复审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复审时提供;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一般情况需提供:充装事故处理情况(复审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复审时提供;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一般情况需提供:充装许可有效期内的综合工作报告(复审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复审时提供;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一般情况需提供:充装许可有效期内的综合工作报告(复审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复审时提供;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7.一般情况需提供: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包括充装质保体系文件;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一般情况需提供:充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和充装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1.包括充装质保体系文件;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一般情况需提供:各类人员资质证(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1.单位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气瓶充装人员资格证书(工程师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等);2.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1份。
气瓶充装许可直接换证申请表

天津市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验收表(充装站)
注:1、带★号项为否决项,凡发生一项不符合的,即为验收不合格;
2、带△号项为主要项,凡发生该项不符合的,应暂缓验收;
3、凡发生带△号项不符合的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期限为20天,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现场确认后验收;
4、发生其它项不符合的,应督促和监督该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天津市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治理工作验收表(检验站)
注:1、带★号项为否决项,凡发生一项不符合的,即为验收不合格;
2、带△号项为主要项,凡发生该项不符合的,应暂缓验收;
3、凡发生带△号项不符合的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期限为20天,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现场确认后验收;
4、发生其它项不符合的,应督促和监督该单位自行组织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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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一览表
序号
文件名称
1
工商营业执照1份(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1份(复印件)
3
燃气经营许可证1份(复印件)4ຫໍສະໝຸດ 原气瓶充装许可证1份(复印件)
5
环保证明1份(复印件)
6
土地产权证明1份(复印件)
7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1份(复印件)
8
总平面图1份(复印件)
9
周边环境示意图1份(复印件)
10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份(复印件)
11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份(复印件)
12
气瓶使用登记表1份(复印件)
13
充装作业人员证件(包括安全员、站长)、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件(复印件)
14
充装单位人员一览表1份
15
充装单位仪器设备一览表1份
16
计量器具一览表1份
17
质量管理手册目录1份(由我提供)
18
法规标准及技术资料一览表1份(由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