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校审规定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文件校审是组织内部对文件进行审核、校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过程。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文件校审的流程,提高文件质量和效率。
下面是一个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的参考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文件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
三、校审组织(一)设置校审小组,由相关部门或项目组成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门、技术质量部门、项目经理等。
(二)校审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充分理解文件内容和要求。
(三)校审小组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校审工作,确保全面覆盖。
四、校审流程(一)校审工作应在编制设计文件之前进行,确保及时修正和优化。
(二)校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提出校审要求:校审小组根据文件类型和要求,制定校审要求,明确校审的内容和标准。
2.分配校审任务:校审小组根据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负荷,分配校审任务。
3.校审过程:校审小组成员根据校审要求,对文件进行审核、校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并及时沟通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
4.修改和完善:校审人员根据校审意见和建议,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再校审:校审小组成员对修改后的文件进行再次审核,确保修改的完整和准确。
6.完成校审:校审小组根据校审过程的要求和标准,对校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填写校审报告。
五、校审记录(一)校审小组应及时记录校审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和结论。
(二)校审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文件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2.校审小组成员及其职责;3.校审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建议;4.文件修改和完善的情况;5.校审结果和总结。
六、校审报告(一)校审小组应根据校审记录,编写校审报告。
(二)校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校审的文件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2.校审小组成员及其职责;3.校审的过程和方法;4.校审结果和问题总结;5.文件的修改和完善情况;6.校审意见和建议。
一个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教材

◎
7.项目的建筑面积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与建设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面积、用地性质一致是否与初步设计或报建图一致。
◎
●
◎
8.建筑位置情况及相对标高与总图的关系。
◎
●
9.复杂项目轴线网的编制原则和放线原则说明。
◎
●
◎
◎
10.建筑防火、防水(防潮)、节能、无障碍、人防、劳动卫生、防腐蚀等专项设计说明或综合设计专篇是否满足深度规定。说明的内容与图中表述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人防图纸是否单列。
◎
◎
●
◎
2.项目名称、工号、建筑面积与有关批准文件是否一致,超面积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追补手续。设计文件交付日期是否明确。
◎
●
3.图名、图号(版本号)与每张建施图图签上所注图名、图号(版本号)是否一致。
◎
●
4.图纸规格与实际是否一致。每项工程图幅种类是否超过2种。图幅加长后是否超过1486。
◎
●
◎
◎
9.总体布局是否合理。建筑物与相邻建筑之间或与基地边界线之间留出的空地或通路是否符合建筑防火、日照、视觉卫生等要求。道路与建筑、围墙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地下车库出入口与基地内道路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
●
◎
◎
10.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距外墙>5m)的布置,消防车道宽度高度(≥4m)和转弯半径(多层≥10m,高层≥12m)等是否符合要求。须经基地通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的,基地内建筑面积>3000m2其宽度是否符合(一条≥7m,二条≥4m)要求。
总平面
◎
◎
●
1.场地所在城市的区域பைடு நூலகம்置示意图是否已绘。
◎
设计图纸校审制度

附件1《各专业校审制度》工艺专业校审制度一、校对:校对人职责:1、校对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达3年以上,并由公司确认可进行校对的人员。
2、校对人应详细了解设计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要求及条件,详细校对复查设计人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对设计人所提供的图纸、计算书,应逐一校对。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规范和标准及政策。
校对时应该考虑其他相关专业配合的可能性。
3、校对人应对所校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特定楼面的荷载、参数输入数据,图纸中的主要尺寸等)进行详细标识。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引注。
对校对后修改的图纸应进行复校。
4、校对人对所校对的计算书、图纸、说明书负有直接责任。
因校对人员失职未发现问题、出现错漏碰缺或明显不合理现象,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校对人应承担20%的责任(设计人承担70%的责任,审核人承担10%的责任)。
5、在校对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重大的非局部性错误,图纸不全或一张2#图有6个以上错、漏、碰、缺,可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改正,重新校对。
6、因校对粗糙等原因,图纸质量达不到要求,审核人有权发回重新校对。
7、校对后必须及时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校审卡”,在设计质量考核表上对设计人员评分。
校对主要内容:1、图面是否符合制图标准;图纸的名称、编号、比例、图例是否正确;设备基础、特定构造布置图之间,大样图与平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相符;轴线、尺寸、坐标、标高、符号、设备定位、表格等有无错、漏、碰、缺。
2、计算书中的计算简图、计算方法、输入数据、公式和结果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3、设计内容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
4、重点检查设备定位尺寸、设备相互定位尺寸、非标管道是否与计算结果相符。
特定构造是否正确。
图纸、文字说明是否相符。
5、本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的衔接关系是否正确。
6、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二、审核:审核人职责:1、审核人资格:必须是资深高级工程师(5年高工以上),并由院确认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总则•设计校审制度•设计方案校审•施工图校审•其他相关规定•附则01总则1目的和意义23通过设计校审,可以发现和纠正设计中的问题,提高设计质量和安全性。
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校审是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规范的重要体现,能够保证设计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
遵守相关法规通过校审,可以发现设计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提高设计师的设计水平。
提升设计水平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承接的所有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中心、文化设施等。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
适用范围设计校审的基本原则建筑设计校审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保证设计符合政策和标准。
依法依规安全性原则功能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确保建筑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建筑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的需求,保证建筑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建筑设计应考虑经济性因素,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和维护费用。
02设计校审制度03所长对设计方案的最终审批负责,对校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
设计校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01设计部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协调各专业系统,监督设计进度,组织设计评审和修改。
02校审组由资深设计师组成,负责对设计部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设计校审的程序设计部提交设计方案,包括图纸、计算书和说明书等资料。
设计部根据校审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校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所长对最终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形成决议。
设计校审的标准与要求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
保证设计质量,防范设计风险。
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
满足业主的功能需求和建设规模。
03设计方案校审设计人员接受校审任务,了解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设计院各级校审细则

的建筑构造所采用的材料和做法是否合理,并符合本项目功能使用的要求。
3.每个房间的楼面、地面、踢脚、墙裙、内墙面、顶棚等所采用的装修做法是否
◎
合理,是否与该项目使用功能标准相匹配。厕浴间、厨房等受水经常浸湿的楼地 面是否采用防水、防滑面层和低于相邻楼地面。有找坡要求的房间排水坡度是否
符号标准。
● 4.各房间楼、地面做法厚度是否与结构预留面层厚度一致。
◎
5. 选用标准图、通用图、重复利用图(其他成图)是否合理。构配件选用表中名 称是否与标准图、设计图纸上所注名称相符。
6.特殊建筑造型或新技术、新材料做法说明的用料、配比、厚度、操作等是否可 靠、可行、经济合理,处理是否恰当。
● 7.需待看样板确定的材料和颜色是否已经注明。
◎ 8.同一工程各个子项的材料选用、做法是否统一。
3.墙体厚度、必要的柱子截面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
●
尺寸,变形缝位置尺寸,内外门窗定位尺寸,轴线间尺寸、分段尺寸、外包总
尺寸等标注(或说明)是否齐全、准确。尺寸之间有无矛盾,建筑轮廓是否与
总图一致。
◎
● 4.门洞、墙体和楼地面各专业预留孔洞、构造柱表达是否清晰。
◎
●
5.门窗编号、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合理,与门窗立面图是否一致,数量与门 窗表核对无误。寒冷地区外门是否采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
1.需使用防火、隔声、安全玻璃的及门窗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传热系数、
◎ 遮阳系数和外窗可见光透射比、开启面积等性能参数的说明是否清楚,是否符合
规范要求。
●
2.门窗类别、设计编号、洞口尺寸、樘数(分层数量和总数量)是否与平、立面 图一致。
●
3.立面镜像的门窗,编号是否加字母区别开。每一独立安装的窗多樘组合时是否 各自编号。有转折但连续的门窗、玻璃幕是否用单一编号,是否标明转折关系。
建筑设计校审细则

各专业设计各级校审细则1. 建筑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2. 结构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3. 设备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内容3.3 消防给水、防排烟通风系统:3.5 锅炉房系统:4. 电气专业初设、施工图各级校审人员责任范围和应审核的项目4.4 防雷与接地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4.6 楼宇控制与保安系统:说明:1. ●为主要责任范围,◎为次要责任范围。
2. 本细则未列入的问题,其所属责任范围由总工办确定。
各专业互校实施细则1. 建筑专业1.1 建筑与结构1.1.1 总平面建筑、场地、道路标高及室外管线控制界线与结构基础地下构筑物的关系;地下室屋面布置道路、消防车道、覆土厚度与结构荷载。
1.1.2 平面(1)平面轴网布置及编号,柱及承重墙体的尺寸关系与结构专业必须保持一致;(2)房间使用性质必须交代清楚,和结构专业荷载的确定必须对应;(3)上人屋面与非上人屋面应交代清楚,与结构专业屋面荷载取值必须对应;(4)建筑洞口尺寸和结构尺寸的协调问题;(5)窗井、空调板、平台、雨篷、挑檐等凸出及挑出部分的尺寸,楼梯间尺寸。
1.1.3 剖面(1)楼板的建筑标高和结构标高必须一致;(2)门窗洞口、梁底标高建筑和结构专业必须一致;(3)门头、雨罩、阳台等两专业标高必须一致;(4)楼梯梁底距地面或踏步的距离要符合规范净高限值要求。
1.1.4 构造(1)建筑自承重墙和结构承重构件的连接;(2)外墙大样和结构承重体系一致;(3)钢雨篷、钢装饰架与结构主体构件连接是否已交代;(4)变形缝和结构专业的一致性;(5)地下室防水构造、防水砼设计抗渗等级和结构专业的关系。
1.2 建筑与给水排水1.2.1 总平面建筑物、场地、道路、绿化等与室外给水排水管线布置的关系;1.2.2 室内管沟、屋顶排水、上下水管道、消防管道等的路由、标高、控制吊顶标高及垂直方向管道井部位和尺寸及大型设备安装运输孔洞预留的落实;1.2.3 竖井、设施布置是否一致;1.2.4 给水排水专业防火设计和建筑专业应相协调,核对有关泵房、控制室、室内消火栓的位置,设备室的防火门等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1目的工程项目校审工作是设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保证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和促进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性能、经济合理性,使其符合相关的规程、标准的要求,特制订此规定;为了不断改进设计水平,提高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设计质量,向业主提供安全、可靠、质优、经济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校审管理。
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估算及概预算、可研、报批图、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答复变更等。
3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的内容3.1设计校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控制我院设计文件的质量,对于我院出具的所有设计文件必须经过设计、自校、校核、审核的环节后方可向外部发出,对于特殊项目尚应经过审定、会审环节。
3.2各级设计人员的职能职责3.2.1设计人(1)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有关专业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为本专业工程项目全部具体内容及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完成图纸、文件、计算书等的绘制和编写工作,安排好个人设计计划,精心设计,按时完成任务。
(3)掌握设计准绳,做好多方案的比较,公道选出尺度及尺度图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资料、新手艺。
(采用新资料、新工艺、新手艺要有充分的理论按照或成功的实例或尝试验证,并提供详细计算书以备校审)。
(4)与有关专业密切配合,认真检查设计输出是否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提供给外专业的设计条件要正确、完整、清晰,并按规定签署后及时提出。
(5)确保设计文件完整,符合技术标准、规范,便于施工、安装、操作、维修和使用。
(6)认真做好设计文件自校,设计文件经校审后认真进行修改并签署,使设计文件达到“设计文件深度”的要求。
(7)认真处理在采购、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参加方案会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各级验收以及工程总结和设计回访等工作。
(9)设计审核、审定时,设计人员须向审核、审定人提供校核人填写的《设计校审记录表》。
3.2.2校核人(1)对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等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校核。
设计图纸校审制度

附件1《各专业校审制度》工艺专业校审制度一、校对:校对人职责:1、校对人资格: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达3年以上,并由公司确认可进行校对的人员。
2、校对人应详细了解设计项目的基础资料、设计要求及条件,详细校对复查设计人所完成的全部工作。
对设计人所提供的图纸、计算书,应逐一校对。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行规定、规范和标准及政策。
校对时应该考虑其他相关专业配合的可能性。
3、校对人应对所校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特定楼面的荷载、参数输入数据,图纸中的主要尺寸等)进行详细标识。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引注。
对校对后修改的图纸应进行复校。
4、校对人对所校对的计算书、图纸、说明书负有直接责任。
因校对人员失职未发现问题、出现错漏碰缺或明显不合理现象,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校对人应承担20%的责任(设计人承担70%的责任,审核人承担10%的责任)。
5、在校对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重大的非局部性错误,图纸不全或一张2#图有6个以上错、漏、碰、缺,可退回设计人重新自校改正,重新校对。
6、因校对粗糙等原因,图纸质量达不到要求,审核人有权发回重新校对。
7、校对后必须及时在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校审卡”,在设计质量考核表上对设计人员评分。
校对主要内容:1、图面是否符合制图标准;图纸的名称、编号、比例、图例是否正确;设备基础、特定构造布置图之间,大样图与平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相符;轴线、尺寸、坐标、标高、符号、设备定位、表格等有无错、漏、碰、缺。
2、计算书中的计算简图、计算方法、输入数据、公式和结果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3、设计内容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业主提出的设计要求。
4、重点检查设备定位尺寸、设备相互定位尺寸、非标管道是否与计算结果相符。
特定构造是否正确。
图纸、文字说明是否相符。
5、本专业与其他专业之间的衔接关系是否正确。
6、设计深度是否满足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二、审核:审核人职责:1、审核人资格:必须是资深高级工程师(5年高工以上),并由院确认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校审规定
1 目的
为使设计校审这一设计输出验证方式得到有效实施,防止出现不合格,满足规定要求,保证设计质量,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
3定义
3.1 校对核对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要求。
3.2 审核
审查核对是否满足输入要求。
3.3 审定
审查定稿。
3.4 批准
认可和核准,同意生效、发放。
3.5 校审
校对、审核、审定的总称。
4 校审程序
4.1 工程设计
4.1.1 投标方案
4.1.1.1 投标方案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应经校对、审核和审定。
4.1.1.2 投标方案及说明书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2 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4.1.2.1 各专业提交项目设计主持人的文件、图纸应经专业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4.1.2.2 说明文件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的批准。
4.1.3 规划
规划校审程序同4.1.2。
4.1.4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同)
4.1.4.1 各专业互提资料应经审核人审核、审定人审定,并经项目总设计师审定。
4.1.4.2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1.4.3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4.1.5 施工图设计
4.1.
5.1 各专业互提资料图、表应经审核、审定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
5.2 工程管线汇总图应经有关专业的互相核对并会签认可和项目设计主持人审定。
4.1.
5.3 工程计算书应由具有与工程设计相应校对、审核资格的人员负责校对、审核。
4.1.
5.4 对电算书要进行校对、审核,重点是校核荷载是否有漏项,输入参数是否正确。
4.2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送审图、报批图)
4.2.1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应经校对、审核、审定。
4.2.2 总说明应经总建筑(工程)师、所长批准。
5 校审实施步骤
5.1 设计人自校后,交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审查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格式见附录A),交回设计人修改后,再经校对人及工种负责人复查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工种负责人阶段校审任务。
5.2 工种负责人将本专业设计文件交审核人。
审核人审核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回工种负责人。
工种负责人通知设计人进行修改后,再经审核人复审并确定无误,即完成审核任务。
5.3 工种负责人将本专业设计文件及审核人填写的《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审定人。
审定人审定后,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交回工种负责人。
工种负责人通知设计人后,再经审定人复审并确定无误后,即完成审定任务。
5.4 设计人按照校审意见修改设计文件后,应在《设计校审记录表》修改意见栏中写明修改情况,不得仅用“√”示意。
5.5 在设计各阶段最终校审时,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应判为不合格设计,不予出图,及时组织评审和处置,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DS- -2002)。
6 校审的质量要求
6.1 校对审核工作应纳入设计计划进度。
6.2 工种负责人应按计划进度期限,将设计图纸、文件及其原始资料、计算书等有关材料提交校对人、审核人,必要时,应进行解释或说明。
6.3 校审人员应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国家建筑
标准设计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本规定,对设计成品中的差错缺漏或不合格之处提出改正和处置意见。
施工图设计中,如需要更改初步设计技术决定时,应事先报总工办,并经原所、室审定人的同意,必要时,所应重新进行评审。
6.4 校审时发现的设计差错或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填写《设计校审记录表》,校对人和审核人应分别填写及签名。
记录表由本室归档。
6.5 未经校审及未经校审人按规定签字的文件、图纸,不得复制和发送出所。
6.6 设计人与校对人或审核人意见分歧时,由室主任或主任建筑(工程)师裁决,当与室主任或主任建筑(工程)师的意见有分歧时,设计人可以请分管的副总建筑(工程)师协调并裁决。
7 校审的签署
各级校审人员校审后,应在设计文件说明书的签字页上和图纸的图签中签
名。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文件、图纸的签署列表如下:
8 校审抽查
8.1 由总工办定期对各设计室已报完工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进行抽查。
8.2 抽查的主要内容
8.2.1 工程项目设计控制的记录文件、设计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8.2.2 主要技术决定是否正确合理,设计是否安全可靠,有关的标准是否得到贯彻,关键计算是否正确无误,设备和材料选用是否恰当。
8.2.3 图纸上的主要尺寸有无差错,是否完整,并符合规定的格式和深度要求。
8.2.4 核定质量评定等级。
8.2.5 图纸会签及各级签署是否完整,各工种之间是否协调无误。
8.3 抽查应填写《设计质量抽查记录表》()。
针对抽查意见,设计人应提出处理意见,经室主任、项目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进行处理。
记录表由总工办存档(各室保留复印件)。
附录A: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设计校审记录表
(QSD-29 -2002)
注:1 校对人使用本表时,划去栏内“审核人”、“审核意见”。
审核人使用本表时,划去栏内“校对人”、“校对意见”。
2 本表由设计室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