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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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共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共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全面履行纪委四项基本职能,保证《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纪委三项基本任务的完成,充分发挥集团纪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为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保驾护航,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全委会议事规则如下:一、集团公司纪委全委会每年召开两次,为7月下旬和12月下旬。

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全委会由集团公司纪委书记主持。

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二、纪委全委会主要内容:1、听取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2、讨论本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和研究下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3、学习上级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和意见;4、讨论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5、听取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汇报,讨论处理意见;6、对所管辖单位报送的纪委书记、副书记调整报告进行讨论,向集团公司党委提出建议;7、讨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系统评选先进、审批查办大案要案立功奖励等有关事宜;8、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纪委全委会召开前要确定议题,提前一周发会议通知。

纪委委员应做好准备,保证按时参加会议。

四、纪委全委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讨论研究问题应集思广益、充分发表意见。

凡决定重要事项须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记录在案。

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并可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反映。

但对纪委全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纪委全委会要严肃组织纪律,注意保守机密,防止自由主义及各种跑风漏气问题发生。

五、纪委全委会遇特殊情况须及时召开会议主要是指:l、贯彻落实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临时部署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2、需要急办并处理的重大案件;3、其它须及时开会讨论研究的重要问题。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廉政建设培训讲义系列)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廉政建设培训讲义系列)

律和规矩挺在前 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
面,
党内法规,违反政治
• 加强对所属党组 纪律、组织纪律、廉
织和党员领导干 洁纪律、群众纪律、
部落实党风廉政 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建设责任制、执 的行为,利用职权谋
行中央八项规定 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
04
• 负责向公司 05
党委和上级
纪委报告党 • 检查指导
内监督工作 分公司纪
六、工作纪律
1 纪委委员应按会议 通知要求,认真做 好相关准备工作, 并按时出席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纪委 会议时,应当在会 前请假,其意见可 以通过书面或者口 头形式表达,口头 提出的,应当记录 在案。
2 会议决议一经作出, 要坚决服从、无条 件贯彻执行,不得 有任何违背决议的 言论和行为,个人 有不同意见可以保 留或向上级纪委反 映,但不得影响决 议执行。
第二条
✓公司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 关,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双重 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公司纪委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 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方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二、纪委的组成
纪委书记 纪委副书记
纪委委员:纪委 办公室/纪检监
察部负责人
纪委办公室负 责纪委日常工

纪委委员:风险 管理与法律合规
07
• 传达贯彻 上级纪委 有关重要 会议和文 件精神,
监察干部 • 承办公司
的思想政
党委和上
治素质和
级组织交
业务水平。 办的其他
5
任务。
三、 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
1、参与和维护集体领
导,对纪委讨论的事项
提出意见和建议。
01
5、对公司及所属下级机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会议的召开1.1 召开原则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必须遵守以下原则:•定期召开: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表,定期召开会议,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应急召开:在重要事项需要讨论决策时,可以进行紧急召开,确保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主动召开:对于重要问题需要集体研究的,应主动召开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1.2 召开方式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面对面会议:委员会成员集中在一个地点进行会议,实现面对面交流和讨论。

•视频会议: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远程会议,通过视频连线实现成员之间的会议交流与互动。

二、会议的组织2.1 主持人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主持人应遵循以下原则:•公正中立:主持人应保持公正中立的态度,确保会议的公正性。

•组织能力:主持人应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确保会议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技巧与经验:主持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丰富的经验,有效引导会议讨论。

2.2 议程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议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会议的开场白,简要介绍会议目的、议题和要求。

•检查上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要议题的讨论与决策。

•其他事项等。

2.3 会议材料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

•相关文件和报告。

•与会人员的提案和讨论材料。

三、会议的程序3.1 开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开会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介绍会议目的和议程。

•主持人邀请与会人员发言并对发言时间进行控制。

3.2 讨论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讨论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主持人提出议题并邀请与会人员发言。

•与会人员按照先后顺序发言,严格控制发言时间。

•主持人对发言内容进行总结和梳理,引导讨论方向。

3.3 决策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的决策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主持人对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

•与会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并确认最终决策结果。

•主持人对决策结果进行宣布和解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24•【文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正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第三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力量。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第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遵循以下原则开展工作:(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1.会议参与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检查制度。

2.会议参与者不得在会议中散布虚假信息、泄露机密信息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条:会议议程1.会议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主持,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

2.议程应包括会议开始前的签到、通报、讨论、决策和会议结束等环节。

第三条:参会资格1.所有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都有参加会议的资格,必须亲自出席会议。

2.非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需要被邀请参加会议,并由主持人授权发言。

第四条:会议秩序1.会议参与者应保持秩序,尊重他人发言权,按照主持人的指示发言。

2.发言者应尽量控制发言时间,不得进行个人攻击或造谣诽谤。

第五条:决策方式1.决策一般采取表决方式,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2.重大决策应由全体委员会成员参与投票,并达到过半数以上才生效。

第六条:会议记录1.会议应有专门人员记录会议内容,做好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清单。

2.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清单应及时发送给参会人员,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处理违规行为1.对于在会议中违反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严肃处理。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干扰会议秩序、侮辱他人、泄露会议内容等。

第八条:会议评价和改进1.会议结束后,应进行会议评价,收集参会人员意见和建议,加以改进。

2.根据评价结果,适时修改和完善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九条:附则1.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对于特殊情况的处理,可以由纪律检查委员会主任作出决定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1.会议参与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纪律检查制度。

在会议过程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从事非法交易、受贿行为等。

2.会议参与者不得在会议中散布虚假信息、泄露机密信息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

保守会议内容和信息是每位会议参与者的义务,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传播会议讨论的内容以及未经授权使用会议材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06•【文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规则•【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9年1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三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三)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1. 引言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内负责监督和处理违纪行为的机构。

为了保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高效进行,需要制定一套规范的议事规则。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以确保纪律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2. 会议准备在召开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之前,有一些准备工作需要提前完成:2.1 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纪律检查委员会主席应及时确定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提前告知委员会成员。

确保会议时间与地点的合理性,以方便委员们参与。

2.2 确定会议议程主席与秘书长应合作确定会议的议程。

会议议程应包括下列内容:•会议开场•议事规则确认•通报工作进展•听取举报事项•审议申诉事项•讨论并决定违纪处理措施•其他事项•会议总结和结束2.3 准备会议材料主席和秘书长负责搜集、整理会议所需的材料,并在会议前将其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材料应包括相关的举报和申诉文件、会议议程、违纪事实等。

3. 会议程序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应遵循以下规定:3.1 会议开场会议开始前,主席宣布会议正式开始,并提醒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

主席应简要介绍与会人员,并请秘书长记录会议记录。

3.2 议事规则确认主席应向与会人员说明会议的议事规则,并确保大家对规则内容有清晰的理解。

常见的议事规则包括发言顺序、发言时间限制、表决方式等。

3.3 通报工作进展会议开始时,主席应通报纪律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包括上次会议的决定执行情况、待处理的举报和申诉情况等。

3.4 听取举报事项主席顺序邀请与会委员逐一陈述举报事项。

每位委员应提供详细的举报情况,包括违纪行为的描述、相关证据和目击证人等。

其他委员可对该举报进行提问和补充说明。

3.5 审议申诉事项与举报事项类似,主席邀请委员逐一陈述申诉事项。

对于每个申诉事项,申诉人应提供详尽的理由和证据,并允许其他委员进行提问和补充说明。

3.6 讨论并决定违纪处理措施根据举报和申诉的内容,委员会成员进行讨论并最终做出违纪处理措施的决定。

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学校纪委对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集体领导作用,使纪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现重大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范围(一)传达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政领导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作出相关决定和工作安排。

(二)讨论审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向党代会提交的报告。

(三)讨论决定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和回复。

(四)讨论、修订纪委颁发的规定性文件。

(五)研究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党风廉政教育、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违纪问题发生、查处违纪案件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处理和解决这些方面问题的意见。

(六)听取调查组、审理组对重大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报告;讨论研究违纪人员的纪律处分。

(七)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

(八)讨论决定各党总支纪检委员人选批复和关于纪检监察重要事项的报告及请示。

(九)讨论研究其它纪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议事原则(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原则。

纪委会议事必须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讨论和分析研究问题,做到全面准确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坚持维护中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和学校党委权威和全局利益的原则。

纪委会议事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和学校党委的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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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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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五)按照上级规定,调查处理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向公司党委提出对违纪的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六)调查处理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向公司提出对违纪的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处理或处分的建议。

(七)领导和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八)加强公司纪检队伍自身建设,提高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九)承办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公司纪委书记的职责
(一)主持公司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公司党委组织党内监督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

结合实际,提出总体工作思路,组织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三)主持召开纪委会,研究决定公司纪律检查重大工作事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按照规定要求向上级报告重大情况。

(四)主持召开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各党支部纪委委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问题,布置工作,通报情况,督促工作,推广经验。

(五)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六)组织开展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教育。

(七)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公司纪委副书记的职责
公司纪委副书记依照公司纪委书记职责,协助书记工作。

按照纪委职责分工负责相应工作。

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权。

第九条公司纪委委员的职责
参加纪委会议,参与研究纪委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及规定;讨论有关重要工作和事项,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管理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行审议;对纪委工作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公司纪委办公会会议制度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公司纪委办公会,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纪委副书记主持,全体纪委委员参加;纪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纪委会并确定会议议题,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纪委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公司纪委扩大会。

会议主要研究决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指示的措施;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部署案件查处工作;按照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向公司党委提出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高级
管理人员违纪处理或处分的建议;公司纪委换届选举、纪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纪委书记认为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围绕议题,充分讨论,对需要表决的议题,分别表决并形成纪委决定;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议题,可暂缓表决,待会后进一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议。

第十一条学习制度
公司纪委学习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公司纪委委员参加。

学习内容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安排。

因形势需要,可临时召集学习。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公司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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