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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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连续三个月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2. 工程质量奖励: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的项目,给予施工班组或个人相应的奖金和表彰。

3. 创新改进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方案,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方案,给予提出者一定的奖励。

4. 节能降耗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节约能源、降低材料消耗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对于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有效推动项目进展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或纪律处分。

2. 工程质量问题惩罚:对于施工质量不达标的项目,责令责任班组或个人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延误工期惩罚:对于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导致工程延误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 违规操作惩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聘处理。

5. 浪费资源惩罚: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或因疏忽造成材料浪费、能源损耗的行为,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制度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

2. 所有奖罚决定需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

3. 奖罚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4.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向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解释。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员工、班组及承包商。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奖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奖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施工人员应该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

第三条施工现场奖励和处罚应该公正、公正、公正。

奖励应该及时、恰当,处罚应该公开、明确、有依据。

第四条施工现场奖励和处罚应该与施工现场的管理目标相一致,以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为核心。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施工现场奖励是对施工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尽职尽责、努力工作等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

第六条施工现场奖励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如物质奖励、荣誉表彰、晋升职位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奖励的评选应该公正、公正、公正。

评选标准应该明确、透明、客观。

第八条施工现场奖励应该及时发放,不得拖延。

第九条施工现场奖励的记录应该详细、完整,包括获奖人员的姓名、岗位、获奖原因、奖励形式等。

第十条施工现场奖励的发放应该公开、公正。

所有获奖人员应该在员工大会上公开颁发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处罚是对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行事、造成重大事故、影响工程质量等不良行为的惩罚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处罚应该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措施,以达到教育和警示的目的。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处罚应该有依据,不得随意加重或减轻处罚。

处罚决定应该书面通知被处罚人员,并报备上级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处罚应该与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相匹配。

对于严重违规者,可以给予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严厉处罚。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处罚的记录应该详细、完整,包括被处罚人员的姓名、岗位、处罚原因、处罚形式等。

第四章奖罚管理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奖罚管理部门负责奖罚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以及具体的奖罚工作。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奖罚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文件

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四条奖励的目的是激励建筑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处罚的目的是惩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行业秩序,维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第五条不得损害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观性,不得滥用奖励和处罚权力。

第六条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的宣传推广,提高相关人员的知晓率和遵守率。

第七条建筑工程质量奖惩制度应当公开透明,相关奖惩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奖励第八条建筑工程质量奖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工程质量优良,达到或超出设计要求的;(二)优质材料、设备得到有效应用的;(三)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其他对建筑工程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的。

第九条奖励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奖励金额和奖励形式,奖励金额应当合理,奖励形式应当具有倡导示范作用。

第十条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十一条奖励应当及时发放,奖励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和公众公布。

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质量处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二)使用次品、假冒伪劣材料、设备的;(三)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四)其他严重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改正、暂停资质等。

第十四条处罚应当依法依规,程序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处罚应当与违规行为相适应,不得滥用处罚权力。

第十六条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模版(3篇)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提高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条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共同推动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奖励制度第四条对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条施工单位或个人获得奖励的条件和程序:(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情况;(二)施工单位自发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三)施工单位具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四)施工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施工单位或个人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突破,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六)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施工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奖励。

第六条奖励类型:(一)表彰信函;(二)奖金;(三)荣誉证书;(四)其他奖励方式。

第七条施工单位或个人获得奖励后,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及时进行反馈和总结。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制度第八条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违规违法行为及处理方式:(一)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和书面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安全计划进行施工,造成事故,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施工单位未足额配备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并限期整改;(四)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对其进行罚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五)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进度奖罚制度(11篇)

建筑工程进度奖罚制度(11篇)

建筑工程进度奖罚制度(11篇)建筑工程进度奖罚制度 1一、安全文明管理方面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凡是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抓住一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不系帽带者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双倍处罚。

2、项目管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作业,争创每一项目无事故。

如若施工项目出现伤亡事故,按事故大小、责任划分来扣除项目负责人在此项目中的辛勤奖金,情节严重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3、严禁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走安全通道,严禁随意穿行外架子,违者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罚款50元,并且如发生物体击打事件后果自负。

4、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100元。

如若找不到当事人,则对此处施工分包人进行相同处罚。

5、严禁赤脚、赤背、穿拖鞋和穿不防滑的硬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严禁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如有此事发生,轻者严厉处理,情节严重者罚款500-1000元。

并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施工过程中,各分包人员要按照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要求认真做好窗台口、电梯井口、通道出入口、预留洞口的安全防护,必须按技术交底要求搭设外脚手架,违者罚款500元。

8、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大小横杆拉接点杆件,扣件和卸荷钢丝绳等设施作为他用,违者罚款100-500元。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动,必须经现场领导和管理人员批准并有可靠地安全措施后才能改动。

9、在施工期间要做好成品保护,为防止施工时交叉污染,在施工面的玻璃、窗户、栏杆、大门做好遮蔽措施,如未做遮蔽措施者一个污染处罚款50元并且清理干净。

10、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有效,施工预留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要严格按规程和设计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任何人严禁随意拆除和更改,如发现者,除批评教育外罚款50-100元。

1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临电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设置,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有专职电工进行操作,严禁非电工自行操作和乱接乱插不规范接线,违者罚款50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1 目的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

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

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4 考核的管理规定4.1 考核内容a)施工质量记录齐全;b)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d)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e)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

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表1)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4.4 考核的实施4.4。

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

4.2 对专业组的考核4。

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

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

4。

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5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5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建筑施工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一、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____元。

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____元/人。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____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____元罚款。

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____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____元罚款。

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____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____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____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____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____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____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____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____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____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奖罚制度一、总则1. 目的: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员工。

二、奖励制度1. 质量优秀奖励:对于在质量检查中连续三次获得优秀评价的施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

2. 创新改进奖励:鼓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提升工程质量有显著效果的,给予奖励。

3. 质量安全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年度安全质量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质量不合格惩罚:施工单位在质量检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根据不合格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2. 质量事故惩罚:对于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施工单位重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延误整改惩罚:对于限期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施工单位,加倍处罚,并可能取消其参与后续项目的资格。

四、监督检查1. 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对施工项目进行质量检查。

2. 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3. 施工单位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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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
表1)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

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以文字形式的通知同此)
4.4.2.5 工程部组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4.4.2.6 原材料的验收由物资办事处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
检,自检合格后进行复检,需报验监理验收时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发料。

工程部和质量部负责过程中抽检,在物资自检复检合格后抽检不合格一次罚物资办事处直接责任人200元,并将不合格材料清退出场;该项连续二次不合格罚物资办事处直接责任人500元,办事处主任300元;该项连续三次不合格罚物资办事处直接责任人800元,办事处主任500元,并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做出书面保证该项不再出现不合格品。

4.4.2.7 经考核质量部质检人员连续三个月工程验收质量优良,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三个的分别奖励专业主管和质检人员300元;连续六个月工程验收质量优良,大的四级验收项目超过六个的分别奖励专业主管和质检人员500元。

4.4.3 对个人考核
4.4.3.1 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

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

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200元。

4.4.3.2 对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50元~200元的处罚,可进行连锁处罚,必要时可对屡犯者进行下岗培训,对责任单位可处以100元~1000元的处罚。

4.4.3.3 本现场员工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部经理,经核实后报总工批准奖励,每次嘉奖50元~500元,重大问题给以特别奖励。

4.4.3.4 对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员工,质量部经理可将意见反馈其主管领导,计入当月薪酬考核。

4.4.4 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
4.4.4.1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对专(兼)职计量人员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计量器具帐、卡、物应一一对应,考核以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为标准。

4.4.4.2 考核的实施
考核期内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计量器具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次数超过二次扣罚50元,每增加一次加罚50元;
考核期内没有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计量器具的奖励100--300元。

4.5 考核分工:
4.5.1 各施工单位质检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考核,质量部质检人员负责审核;各单位的考核由质保工程师考核,质量部经理审核。

4.5.2对质量奖的考核由质量部经理审核、总工批准,计财办事处核发。

5 附表
附表1:质量考核评分表
附表2:质量人员考核表
附表1:
质量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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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操作规程范围包括国家、行业、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程。

2、考核分低于85分者,该单位、部门该月质量奖全部免发,低于80分不足分累计带入下月考核。

附表2:
质量人员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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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1、及格分为60分,考核分数在80分为合格。

2、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进行再培训,培训后仍低于60分者,调离本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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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渡项目
附表3: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
工程编号:队附表
马渡项目
质监部门:建设单位: 公司(处): 年月日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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