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付款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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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预付账款管理规定

借款、预付账款管理规定

内部★一般借款、预付账款管理规定(暂行)制ZB(财)-(201008)6一、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各种借款的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公司。

三、适用人员:涉及借款、预付账款的审批人、审核人、稽核人、请款(经办)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定义和术语(一)暂借款:指公司人员因特定工作需要先支出再报销的临时性借款。

如:差旅费暂借款、业务招待费暂借款、购置办公用品暂借款、零星用品暂借款等项目。

(二)工作备用金:指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垫付日常的零星支出,向公司申请领取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周转。

(三)押金、保证金借款:指本公司对定点采购等事项所需支付的相应押金、保证金,向公司申请的专项借款。

(四)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是指在采购业务中根据购货合同中相关条款规定须预先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

五、借款及预付款规定(一)暂借款管理规定1、暂借款一律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按《资金使用申请单》要求填写各栏,根据“暂借款”审批权限制度逐级审批。

2、财务部门负责人应严格审查每笔“暂借款”的用途、去向、归还期限,如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者有权拒付。

3、公司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办理“暂借款” 借款手续。

4、“暂借款”按照谁借款谁归还的原则,不得借故拖欠。

差旅费在出差回公司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费用并结清借款,其他借款在费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费用并结清借款。

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的,从当月起从其工资中扣除(以借款金额为限)直至借款归还。

当超期“暂借款”归还后,发放被扣人员工资。

5、借支现金原则上以5000元为最高限额,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归还。

(二)工作备用金管理规定1、凡“工作备用金”借款,一律填写《资金使用申请单》,按《资金使用申请单》要求填写各栏,并注明是“工作备用金”,根据“工作备用金”审批权限制度逐级审批。

2、备用金借支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报销时可不冲减备用金。

3、备用金借支人员如工作性质发生变化,不需留有备用金时应及时归还所借备用金。

预付款管理制度

预付款管理制度

预付款管理制度一、概述预付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预付款事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预付款相关的业务活动。

二、预付款申请1. 预付款申请需提前填写《预付款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采购申请单等。

2. 预付款申请应明确预付款的金额、用途、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3. 预付款金额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由资金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

三、预付款审批1. 预付款审批需由预付款申请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审批,确保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2. 预付款申请超过一定金额的,还需由财务经理或相关高级主管进行审批。

3.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预付款申请人,并将审批记录归档。

四、预付款支付1. 预付款支付应通过公司指定的银行进行,禁止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支付。

2. 预付款支付前,应先核对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无误。

3. 预付款支付应按照预付款申请的金额和付款方式进行。

五、预付款跟踪和监控1. 财务部门应建立预付款跟踪和监控系统,及时掌握预付款的使用情况。

2. 预付款的使用情况应每月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核对。

3. 如发现预付款使用不当或存在风险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资金的安全。

六、预付款核销1. 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发票后,应进行预付款的核销。

核销时应核对发票与实际预付款的一致性。

2. 预付款的核销应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核销及时、准确。

3. 如有发现预付款与实际发票不符或存在异常情况的,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解决,并记录下来。

七、预付款风险控制1. 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预付款的比例和时间点,并进行约定。

2. 对于新供应商或合作过程中信誉度不高的供应商,应谨慎对待预付款申请,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3. 定期对预付款进行风险评估和审查,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防范。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预付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并进行追责。

公司预付充值类管理制度

公司预付充值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预付充值类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预付充值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充值卡、充值服务等。

第三条预付充值类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预付充值类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损失;2. 效率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3. 规范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确保业务合规;4. 可追溯性:确保预付充值类资金流向的清晰可追溯。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业务部门职责:1. 负责预付充值类业务的审批、执行和监督;2.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业务合规;3. 定期向财务部门报送预付充值类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财务部门职责:1. 负责预付充值类资金的核算、支付和监督;2. 对业务部门报送的预付充值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3. 对预付充值类资金进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预付充值类业务审批流程:1. 业务部门提出预付充值类业务申请,填写《预付充值类业务申请表》;2. 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3.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资金预算;4.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七条预付充值类资金支付流程:1.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申请,办理支付手续;2. 财务部门对支付情况进行记录,确保资金流向清晰;3. 财务部门定期与业务部门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八条预付充值类资金风险控制措施:1.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业务合规;2. 加强对合作方的资信调查,选择信誉良好的合作方;3.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4. 定期对预付充值类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预付充值类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预付款管理制度》

《预付款管理制度》

《预付款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使用预付款的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预付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违规使用。

2. 安全可控原则:预付款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可控。

3. 风险控制原则:对预付款的使用必须进行合理的风险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四、预付款的定义预付款是指在事先支付货款的基础上,向供应商索取货物或服务的资金。

五、预付款的管理流程1. 预付款申请1) 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预付款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填写《预付款申请表》,并注明使用预付款的用途、金额等详细情况。

2) 预付款金额应控制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合理范围。

1) 预付款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审查申请表的准确性,核对金额的正确性,并将预付款审批表提交主管领导审批。

2) 主管领导审批后,将《预付款审批表》交还财务部门,并通知部门申请人。

1) 财务部门接到《预付款审批表》后,按照审批金额支付预付款。

2) 预付款支付后,需要将预付款金额、使用用途等信息登记在预付款记录簿中。

1) 部门必须按照预付款使用用途使用资金,并在到货或服务完毕后及时支付余款。

2) 预付款到期未使用完毕的,应及时办理退款手续,并将退款金额返还到公司账户。

3) 预付款的余额应该时刻掌握在手中,进行定期的检查、清理和认真的管理记录。

六、风险控制措施1. 建立健全审批制度,避免因规范不严引起的风险。

2. 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降低交易风险。

3. 加强对预付款的管理,经常检查预付款余额,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4. 对存在风险的预付款采取适当的措施,如重新审查,调整付款时间等。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批准就使用预付款或使用预付款不符合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

2. 对于恶意占用或挪用预付款的,依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理,并要求其返还所占用的预付款。

2024年预付款管理制度

2024年预付款管理制度

2024年预付款管理制度____年预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预付款管理,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预付款业务的管理,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供应商预付款(二)员工预付款(三)其他业务预付款第三条预付款是指企业为了获得商品、服务或者其他权益,在交付前提前付款的款项。

预付款管理是指在预付款交付及使用过程中,按照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核验、审批、登记、监督、统计等行为。

第四条预付款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风险可控、内控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预付款申请与批准程序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若要申请预付款,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填写《预付款申请表》,明确申请金额、用途、时间等相关信息;(二)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给预付款管理部门;(三)预付款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如符合相关规定,依据职权予以批准;(四)预付款管理部门将批准的申请转至财务部门进行预付款操作。

第六条预付款申请应当提前向预付款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还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

第七条预付款管理部门对于未按规定申请或者申请理由不充分的预付款申请,有权拒绝受理,并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

第八条预付款管理部门对于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疑点,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解释、证明材料或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九条预付款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预付款申请,对于符合规定的预付款申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第十条预付款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定期核对预付款审批记录,确保预付款申请和批准程序的准确性。

第三章预付款支付与报销第十一条预付款支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预付款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批准情况,填制《预付款支付凭证》,并将预付款支付的相关信息录入预付款支付账户;(二)财务部门根据《预付款支付凭证》进行预付款转账操作,并保留转账凭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三)财务部门将支付情况及时告知预付款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预付款报销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预付款领取人填写《预付款报销申请表》,并提交预付款管理部门;(二)预付款管理部门核对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符合规定,予以审批;(三)财务部门根据预付款管理部门的审批情况,进行相关报销操作;(四)财务部门将报销情况及时告知预付款管理部门。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

预付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公司的预付账款管理,防止资金浪费和风险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预付账款的管理。

1.3 预付账款是指公司预付给供应商、合作伙伴或其他相关方的货款或服务费用。

1.4 公司的预付账款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合理化原则,实行严格审核、严格管理、合理安排。

第二章预付账款申请和审批2.1 申请预付账款的部门应填写预付款申请表,明确预付款的用途、金额、支付对象和预付款的必要性,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2.2 大额预付款需经公司财务部同意,预付款金额超过财务部的审批权限的,需报公司领导审批。

2.3 在申请预付款时,部门应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合同、发票、收据等。

2.4 预付款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一经审批通过后,应由相关部门将款项支付给收款方,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章预付账款的管理和监督3.1 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门的预付账款管理岗位,负责预付账款的核查、管理和监督。

3.2 预付账款的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或事先协商的方式进行,未经核准的使用一律不予报销。

3.3 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核查和清算,对账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保证账款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3.4 对于预付账款的使用情况应及时报告给公司财务部门,并对不符合规定的使用情况进行追究和处理。

第四章预付账款的调整和追回4.1 如有追回情况,应由相关部门及时与收款方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4.2 预付账款出现超期未追回的情况,预付款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情况,并向上级部门申请追回手续。

4.3 预付账款调整需经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并及时调整公司的账务。

第五章预付账款管理的责任追究5.1 对于不合理或未经审核批准的预付账款,预付款申请人和审批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对于追回不及时或调整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关部门领导负有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追责。

第六章附则6.1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预付款管理实施细则

预付款管理实施细则

CXCWZD2020-V1.1.2预付款管理实施细则 xxxxxxx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预付款支付行为,防范预付款支付过程中的差错及舞弊,确保预付款支付业务的真实性、正确性、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预付款支付监管。

三、预付款支付管理部门1、各业务经办部门作为预付款支付事务的发起人,依据合同或协议支付的条款约定,负责预付款的支付申请、审批等,并根据实际支付、冲账情况登记核对台账,同时负责做好与供应商预付款结算核对工作。

2、财务部作为预付款支付业务的监管部门,依据合同及条款的约定,凭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支付申请单,负责预付款的支付,并根据实际支付、冲账情况登记预付款管理台账,同时协助业务经办部门做好与供应商预付款结算金额的核对工作。

四、预付款支付流程审批流程:业务经办人-分管负责人-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1、预付款必须依据合同或协议的规定严格执行,业务部门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的规定申请预付款,在保证业务的真实性、金额正确、支付手续齐全的基础上办理相关流程,在未签定合同或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得申请预付款(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2、财务部依据合同或协议相关的付款条件审核相关流程,并根据审核无误后的流程支付预付款。

3、在预付款支付之前,必须先进行内部审核。

即:业务经办部门必须要与财务核对相关预付款的结算余额,在核对一致的情况下,业务经办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外部核对。

4、业务部门制作支付供应商《预付结算核对表》与供应商核对预付账款结算余额,核对一致后把结算核对表作为审批依据上传至申请流程作为附件。

核对不一致,不得申请预付款(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五、预付款台账管理1、预付款支付后,业务经办人和财务要监督预付款的使用结算情况,并及时登记预付款管理台账。

2、预付款管理台账应详细反应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商品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预付款日期、预付款金额、发票收取金额、发票对应编号、冲账日期、冲账金额、冲账事由、备注等。

公司预付款及保证金管理办法

公司预付款及保证金管理办法

公司预付款及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预付款及保证金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向供应商、承包商、合作伙伴等单位或个人预付款或提供保证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预付款及保证金应当根据业务经营需要、风险评估等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公司预付款是指公司向供应商、承包商、合作伙伴等单位或个人预先支付相关款项,以保证订单的履约和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保证金是指公司为保证业务合作或履约的安全性而向供应商、承包商、合作伙伴等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一定金额财物或者政府部门要求的保证金。

第二章预付款管理第六条公司预付款应当依据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在确定预付款金额时,应当根据供应商、承包商、合作伙伴等单位或个人的信誉状况、资质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参考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市场行情。

第八条公司预付款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具体金额的确定,应当由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审批决定。

第九条公司预付款计划应当提前编制,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公司预付款应当通过公司账户进行支付,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预付款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支付、监督和结算等环节,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对预付款的资金使用应当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三章保证金管理第十三条公司保证金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公司在确定保证金额度时,应当遵循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同时考虑供应商、承包商、合作伙伴等单位或个人的信誉状况、资质等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保证金的台账,记录保证金的金额、保管人员和保管地点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核对和盘点。

第十六条公司保证金应当存入指定账户,并由财务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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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管理暂行规定
各单位:
为了有效管理预付款和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压缩预付款占用时间和规模,控制预付款额度,防范呆坏账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释义
预付款是指公司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给供应商的各项购物款或工程款。

二、管理要求
1、公司在采购、工程建设等经营活动中,原则上不得向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支付具有预付款项性质的款项,业务部门签订商务合同时,要严格限制合同/订单中的预付款条款。

2、业务部门进行材料/商品采购时,力争做到先货后款。

确需支付预付款项的,首次预付款项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15%,累计预付款项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60%。

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商品采购,不予支付预付款项。

因市场原因确需到款发货的材料/商品采购,相关商务合同条款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3,000元及以下的固定资产采购不得支付预付款项。

3,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采购,确需支付预付款的,首次预付款
项不得高于合同总额的10%,累计预付款金额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60%。

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固定资产采购累计付款达到60%时,实物资产和购买发票需送达公司指定地点。

4、工程预付款由公司和施工方在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内约定预付款项比例和支付的时间进度,首次预付款项不得高于合同总额的15%,累计预付款项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60%。

在工程建设中,公司严格按工程计量结果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高于本次工程计量结果的90%。

尚未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预付款总额不得高于建安预算总造价的80%。

5、其他采购合同、维修合同等,按照材料/商品采购的预付款项规定进行管理(见二、2)。

6、以上预付款项规定,需在商务/建安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体现。

三、预付款项支付
申请支付预付款,业务单位需持相关商务/建安合同,按照《高峰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规定,履行完成审批手续后,持商务/建安合同和《付款审批单》至公司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四、责任追究
预付款项支付后,因主、客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损失包括:
1、预付款支付后货物或设备未到而形成的坏账损失。

2、货物或设备已到但未开具发票而损失的各种税费。

3、挽回该项损失而发生的费用。

4、其他损失。

五、其他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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